普法课.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21581 上传时间:2022-11-09 格式:PPT 页数:66 大小:3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普法课.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普法课.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普法课.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普法课.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6页
普法课.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普法课.ppt

《普法课.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法课.ppt(6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普法课.ppt

职工关心的有关法律问题主要内容一、国家、油田公司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二、员工关心的有关法律问题三、如何防范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风险1、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油田公司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国家、油田公司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2、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油田公司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3、塔里木油田公司五五普法规化期限:

从2006年2010年工作目标:

提高全体员工的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与水平。

重点内容:

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行政法、安全生产法等。

一、国家、油田公司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二、职工关心的有关法律问题三、如何防范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风险职工关心的有关法律问题一民间借贷二房屋交易三交通安全四商品买卖五婚姻家庭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一民间借贷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20000元,给李四出据收条一份。

后因张三不还钱,被李四诉至人民法院。

因证据不足,李四败诉,未追回欠款。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一民间借贷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122、123、124、1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等司法解释。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一民间借贷特别提示:

1、借(欠)条书写应当明确写明借(欠)条、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欠)人签字;欠条的文字应当联贯,不要留下空白;应当使用炭素笔书写;最好由借(欠)人本人当面书写;最好由借(欠)人加按手印。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一民间借贷借(欠)条的通用格式借(欠)条今借张三现金人民币39876元整(大写:

叁万玖仠捌百柒拾陆元),2009年12月31日前一次还清。

到期不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利息。

借(欠)人:

李四2009年8月12日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一民间借贷特别提示:

2、欠条的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一民间借贷特别提示:

3、借款利息借款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条若没有写明支付利息,视为无息借款。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一民间借贷二房屋交易三交通安全四商品买卖五婚姻家庭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案例一购房房应该充分了解充分了解“定金定金”和和“订金金”杨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约定杨先生当日交纳定金2万元,预定商品房一套,15天内,杨先生应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批购房款,否则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并另行销售该套商品房。

杨先生于约定日期内携带首付款前往售楼处签约。

然而,在签约过程中,双方因补充协议条款多次协商争执不下,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开发商认为杨先生违约,决定没收其已经交付的2万元定金。

李则认为是开发商违约,准备将开发商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案例二如何防止如何防止“一房二一房二卖”2006年11月,廖志平估计县城某地段的二手房价格会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

因此,廖志平通过中介公司,物色了一批总价值为50余万元的二手房,并与该房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首付款13万元。

后来,业主突然反悔,拒绝履行合同,要将房屋转卖给他人。

原来业主已经和另外的购房者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案例三售房广告不售房广告不实能否索能否索赔一个房地产广告称:

楼盘绿化面积2500平方米,楼前有一个面积1500平方米的水池。

李某觉得这样的环境非常符合自己的购房标准,于是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清了房款。

入住后,发现绿化和水池面积都大比例缩水,连广告中的一半都不到,故要求退房。

开发商称,广告内容没有约束作用,不同意李某退房。

请问:

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案例三续开发商在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如果做出非常明确具体的承诺,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的价格以及购房人买房产生重大影响。

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按照以上规定,你完全可以要求退房并退回房款。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案例四商品房交付必商品房交付必须具具备哪些条件哪些条件?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相关法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特别提示:

1、“定金定金”与与“订金金”不同的法律意不同的法律意义“定金”指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购房者先行向开发商交纳部分款项,待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退回或抵作房款。

购房者如不履行合同就无权索回定金。

开发商如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落订款项。

买方支付订金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出售给其他人。

当买房者不想买房时,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特别提示:

2、防止一房二防止一房二卖技巧技巧1、购房者要确保业主已经签收定金。

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收据,确认业主已签收定金。

2、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房屋原先的业主持有。

3、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特别提示:

3、房屋承租、房屋承租权转让及具体步及具体步骤1)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3)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双方当事人在“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持下列材料向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合同的变更登记备案。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二房屋交易特别提示:

4、提取住房公、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

金的法定事由: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交通安全一民间借贷二房屋交易三交通安全四商品买卖五婚姻家庭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三交通安全案例一汽汽车撞行人无法定撞行人无法定责机机动车应全部担全部担责2007年8月17日,行人章某骑自行车时与一辆货车发生了碰撞,章某因颅脑损伤造成精神障碍及运动性失语。

公安交警部门因无法查证事发时自行车行驶的位置及动态,只载明了事实,未作事故认定。

伤者与货车所属公司为责任承担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三交通安全案例一续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其证明力一般大于证人证言。

本案中,公安交警部门对本案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事故责任,而货车所属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也不能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法院对证人证言不予采信。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三交通安全案例二案例二转让未登未登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共担生交通事故共担2007年4月28日,被告张顺将自己的一辆无牌照且未办理任何保险的“甲路”牌三轮车以人民币13000元转让给被告张永,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007年7月12日,被告张永驾驶该三轮车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的花仁发生交通事故,致花仁受伤,并造成了花仁的经济损失多达65000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花仁与被告张永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两被告向原告支付了9000元赔偿款。

因三方无法就损害赔偿额协商一致,原告花仁后将车辆转让人张顺和受让人张永一并告上法庭。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三交通安全案例二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将自己的无牌照机动三轮车转让给被告张某某,既未办理车辆所有权转让登记,又未办理车辆保险,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转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该肇事车辆未办理交强险,两被告应当在其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原告损失部分,由原被告按各自所负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三交通安全案例三流流动电子警察同一地点拍下子警察同一地点拍下8次次违章章被判撤被判撤销处罚2005年7月至11月间,蒙先生次被流动电子警察拍下违法停车记录,地点均在南宁市汇春路的一块路牌下。

2006年6月5日,蒙先生驾驶私家车经过南宁市园湖路时,被路面值勤交警拦下。

当天下午,蒙先生到指定处理地点接受了处罚,领到张罚单,每张罚蒙先生不服,将南宁市交警支队诉至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交警对他作出的起处罚,并判令交警部门如数退还罚款。

单200元,共计1600元。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三交通安全案例三续法院认定,南宁市交警支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应当查明交通违法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这起案件中,交警对蒙先生违法行为的认定只记载违法行为代号,没有注明他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条款,对蒙先生的违法行为均未予以确认,电子警察录像也无法证实蒙先生违反的是哪一种情形。

因此,交警对蒙先生作出的起处罚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依法应予撤销。

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三交通安全案例四抛抛弃弃伤者者交交通通肇肇事事变故故意意杀人人王宝林系个体木工。

2007年年月日傍晚,王宝林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如皋返回海安途中,因车速太快刹车不及,将横穿马路的岁老太太卢某撞倒。

王宝林将老人扶坐到摩托车上,并对旁边的行人说:

“我送她去医院。

”转而沿着乡间小路行驶。

王宝林走后不久,一名行人报了警。

王宝林路上起了歹念,将呻吟着的老人抛在田边草地上后逃离。

当晚时分左右,过往群众发现老人后再次报警,刑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公共行政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