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考点介绍.ppt
《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考点介绍.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考点介绍.ppt(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司法考试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考点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考点介绍实体法部分实体法部分考点一:
考点一:
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一、概念:
一、概念:
也称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也称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须遵守法律。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这一原则的延伸。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原则都是这一原则的延伸。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二、内容:
二、内容:
11、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即、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违反法律作出的规定和决定,不能取得法行政机关违反法律作出的规定和决定,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不积极执行和实施法律规定的义律效力。
行政机关不积极执行和实施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务,就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22、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即“无法无法律无行政律无行政”。
没有法律根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
没有法律根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义务的决定。
否则,响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义务的决定。
否则,就将构成行政违法。
就将构成行政违法。
考点二:
考点二:
派出行政机关派出行政机关一、概念:
一、概念:
派出行政机关,简称派出机关,是指一级政府派出行政机关,简称派出机关,是指一级政府派出的行政机关,相当于一级政府。
派出的行政机关,相当于一级政府。
二、种类:
二、种类:
11、行政公署行政公署,是省、自治区政府经国务院批准,是省、自治区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领导县政府。
设立的,领导县政府。
22、区公所区公所,是县、自治县政府经省、自治区、,是县、自治县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设立的,领导乡政府。
直辖市政府批准设立的,领导乡政府。
33、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经,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经上一级政府批准设立的,指导居民委员会。
上一级政府批准设立的,指导居民委员会。
考点三:
考点三:
公务员的辞退及处分公务员的辞退及处分一、辞退一、辞退是因为公务员担任公职存在缺陷,国家单方面解除是因为公务员担任公职存在缺陷,国家单方面解除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公职关系的制度。
条件是:
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公职关系的制度。
条件是:
1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处分的。
5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归连续超过15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30天的。
天的。
但是但是,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不得辞退。
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不得辞退。
考点三:
考点三:
公务员的辞退及处分公务员的辞退及处分二、处分二、处分:
(:
(种类、设定、适用、权限、程序、解除种类、设定、适用、权限、程序、解除种类、设定、适用、权限、程序、解除种类、设定、适用、权限、程序、解除)是否影响其是否影响其现有的待遇有的待遇受受处分期分期间是是否能晋升待遇否能晋升待遇受受处分分期期间警告警告不影响其不影响其现有的有的职务、级别和工和工资档次档次不得晋升不得晋升职务和和级别66个月个月记过不得晋升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工工资档次档次1212个月个月记大大过1818个月个月降降级级别降低(意味着同降低(意味着同时降低工降低工资档次)档次)2424个月个月撤撤职撤去撤去现职,按,按规定降低定降低级别(意味着同(意味着同时降低降低工工资档次)档次)2424个月个月考点四:
考点四: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一、概念:
一、概念:
简要的说,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怎样才能简要的说,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怎样才能存在。
存在。
二、条件:
二、条件:
11、在主体上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意志健全且具有行为能力。
意志健全且具有行为能力。
22、在内容上在内容上,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具有法律效果,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
的意思表示。
33、在程序上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
送达。
考点五:
考点五: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11、公定力、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是否合法,即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
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
22、确定力、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具有不可变更力,即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具有不可变更力,即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非由法定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非由法定机关经过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或改变。
机关经过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或改变。
33、拘束力、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
效力。
44、执行力、执行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国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国家强制力,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家强制力,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考点六:
考点六:
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一般合法要件11、行政主体享有行政职权。
、行政主体享有行政职权。
22、有确凿的事实证据。
、有确凿的事实证据。
33、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44、遵守法定行政程序。
、遵守法定行政程序。
55、没有超越、滥用职权。
、没有超越、滥用职权。
考点七:
考点七:
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一、一般种类:
一、一般种类:
11、警告。
、警告。
22、罚款。
、罚款。
3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非法财物。
44、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
55、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66、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
二、其他处罚种类:
二、其他处罚种类:
11、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22、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
33、驱逐出、驱逐出境。
境。
考点八:
考点八: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一、行政机关一、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权范围内实施。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被授权组织二、被授权组织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例外,某些组织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例外,某些组织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者,按照行政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者,按照行政处罚权的来源,这种组织可以分为两类。
法律、法规处罚权的来源,这种组织可以分为两类。
法律、法规直接授予行政处罚实施的,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直接授予行政处罚实施的,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给予行政处罚实施权的,称为行政织;行政机关委托给予行政处罚实施权的,称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这两类非政府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委托的组织。
这两类非政府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和法律特征不同。
条件和法律特征不同。
注意:
前者有权后者无权注意:
前者有权后者无权。
考点九:
考点九:
行政处罚的设定、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的设定、管辖与适用一、设定一、设定11、自由罚:
自由罚:
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
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
22、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只能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
只能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
33、行为罚和财产罚:
行为罚和财产罚:
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外,地方性法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外,地方性法规也可以创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规也可以创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和执照(包括暂扣企业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和执照(包括暂扣企业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的处罚规定(不包括吊业执照)、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的处罚规定(不包括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规章也可以创设罚款,但是数额销企业营业执照)。
规章也可以创设罚款,但是数额要受限制,部门规章由国务院规定;地方规章由省级要受限制,部门规章由国务院规定;地方规章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人大常委会规定。
44、警告:
警告:
法律、法规、规章均可以创设。
法律、法规、规章均可以创设。
考点九:
考点九:
行政处罚的设定、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的设定、管辖与适用二、管辖二、管辖11、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行为发生地。
行为发生地。
22、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乡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乡政府、国务院及其部门原则上一般不管辖。
府、国务院及其部门原则上一般不管辖。
33、特殊管辖:
特殊管辖:
对上述两种管辖的特殊规定。
对上述两种管辖的特殊规定。
44、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
管辖争议时,由上级行政机关管辖争议时,由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
考点九:
考点九:
行政处罚的设定、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的设定、管辖与适用三、适用三、适用11、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
22、与刑、民责任的重合:
、与刑、民责任的重合:
民事上赔偿、刑事上可折民事上赔偿、刑事上可折抵刑期或罚金。
抵刑期或罚金。
33、追究时效:
、追究时效:
自发生之日或终了之日(连续或持续自发生之日或终了之日(连续或持续行为状态)起算、期限一般为行为状态)起算、期限一般为22年(但是治安处罚为年(但是治安处罚为66个月,税收为个月,税收为55年)。
年)。
44、未成年人特别规定:
、未成年人特别规定: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第2525条、条、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1212条、第条、第2121条。
条。
55、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第99条、条、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1616条、第条、第1717条、第条、第1818条。
条。
考点十:
考点十:
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一、决定一、决定
(一)决定的程序
(一)决定的程序11、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第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第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11)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
AA、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据;BB、处罚种类是警告或者罚款、处罚种类是警告或者罚款(对公民处以对公民处以5050元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1000元以下元以下)。
(22)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100100条:
条:
AA、事实清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确凿;BB、处警告或者、处警告或者200200元以下罚款。
元以下罚款。
(33)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107107条:
条:
对道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