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对法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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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和一般四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第八条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工作。

第九条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定。

第十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第十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第十一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被征用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

财产被征用或者征及时返还。

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补偿。

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交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告。

第二章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事件专项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应急预案;国务院有有关部门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等内容。

第十九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第十九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纷。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第二十四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场所的经营单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有关单位应当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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