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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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doc

北工商教字〔2015〕3号

北京工商大学关于修订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继承和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凝练改革重要环节的有效经验,继续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对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围绕我校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主动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增强质量意识,围绕建立弹性的、灵活的具有选择机制的学分制教育教学范式,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调整和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课程教学质量,构建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使培养的学生具有充分的就业竞争力和学业深造潜能。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相结合

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与综合提高,拓宽教育广度和深度,加强课程宽度和厚度,构建知识传授与探究、能力培养与建设、人格塑造与养成三位一体的本科教育培养范式,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国际视野和健全人格的人才。

(二)专业规范与专业特色相结合

构建我校标准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理工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体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等标准的要求;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体现AACSB认证标准的要求,文法类、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体现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或其他认证标准的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目标,强化学科优势,彰显专业特色。

(三)人才培养与目标驱动相结合

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目标产出导向、持续质量改进的理念和以学生学习与学生发展成效为中心的教育观。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总体目标,结合专业相关领域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学习成效目标,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强调课程体系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之间的映射,使人才培养目标、学生核心能力、课程设置、毕业要求之间形成合理有序的能力关联体系。

(四)统一规格与个性发展相结合

结合学校推进学分制改革的安排,依据学生培养要求和专业特点,合理确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比例,解决好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学生自主发展空间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的后续学习和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大学英语和数学等基础课程采取分级教学模式,相关学院要做好模块课程设置,制定相应课程的分级教学实施方案。

(五)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相结合

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过程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与联系,广泛开展社会调研,密切掌握本学科专业所涉及产业领域发展趋势及人才需求,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育教学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六)主干课程和前沿特色课程相结合

充分吸纳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构建“主干课程+前沿特色课程”的课程体系。

主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功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潜能。

前沿特色课程要体现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用新的知识载体把学科专业理论与实践的最新进展结合到专业教学中,通过主干课程和前沿特色课程的建设,达到先进性和科学性的融合。

(七)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相结合

构建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实践创新教学体系,注重学生的专业认知和职业引导,形成有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提高实践教学的内涵与效果。

理工类专业要结合国内工程教育和实验室教学经验,充分保证实验教学学时,改革实验教学内容、结构和方法,实验内容按基础性、验证性实验和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等层次组织教学。

经管类专业要结合AASCB认证,文法类、艺术类专业要结合相应的国际认证,建立综合训练性开放实践教学体系。

要对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设计,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实验、自主设计、自主实习等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教学活动。

三、修订要求

(一)学时与学分安排

1.总学分

学生在毕业时必须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经管文法艺术类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为137学分以内,理工类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为146学分以内,其中:

(1)经管文法艺术类专业除集中实践环节外的教学(含课内实验教学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总学分原则上为120学分,理工类专业除集中实践环节外的教学(含课内实验教学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总学分原则上为129学分;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实践环节为9学分。

理论教学17个学时为1学分,体育课34个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的学分统一折算为每周0.5学分。

选修课占除集中实践环节外的教学总学分的比例为23%-25%。

(2)各专业实践教学时数占教学总学时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

各专业的专业实践教学时数,原则上按照1周计17学时换算。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专业实习4周计2学分,毕业实习6周计3学分,毕业设计(论文)8周计4学分。

(3)各专业第二课堂教学总学分为8学分。

2.学期与周学时

(1)教学计划必须合理地分配课程门数、学分和教学时数。

专业理论课程主要安排在1-7学期,各学期周课时要相对充实;第7学期可适当安排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专业实践教学与选修课程等。

(2)各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设置延续教学,其中课堂延续教学与课堂教学的学时数设置比例一般为1:

3。

其他延续教学环节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进行安排。

(二)课程设置

1.课程体系框架

(1)第一课堂。

经管文法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建立42门课、120学分的培养方案架构,理工类专业原则上建立42-45门课、129学分的培养方案架构。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构成。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基础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原则上每门课3学分。

各专业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学时一致的课程,应统一名称;课程名称不得随意使用缩写词,确保课程名称的规范、一致。

课程原则上实行开课院系归口管理。

专业所在院系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非本院系开设的课程需要征求开课单位的意见。

课程代码根据学校课程代码编制标准编写。

(2)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包括素质教育专项课程和与学生素质发展相关的各类活动。

素质教育专项课程开课单位由学生处与各教学单位协商确定。

学生参加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等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以获得创新学分。

各类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见表1,集中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见表2。

表12015级本科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第一课堂

课程

性质

课程

类别

课程内容

学分

门数

必修

必修

课程

校管通识基础课程

30

12

院管专业基础课程

经管文法艺术类33

理工类33-39

经管文法艺术类11

理工类8-12

系管专业方向课程

经管文法艺术类27

理工类30-36

经管文法艺术类9

理工类8-12

课程

性质

课程

类别

课程内容

学分

门数

必修

实践环节

院管集中实践环节

(实习、设计、论文)

9

-

实践课程

(各类课程的实验、上机)

-

-

选修

校管通识选修课程

9

3

系管专业选修课程

21

7

小计

经管文法艺术类129理工类138

经管文法艺术类42

理工类42-45

第二课堂

类别

课程(活动)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素质教育专项课程

(必修)

军事理论

1

34

1

学生处

军训

1

2周

1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

1

2周

2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身体素质基础训练

1

34

1

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

0.5

17

理工类1

经管文法艺术类2

安全素养

0.5

17

1

学生处

职业生涯规划

0.5

17

1

形势与政策

(1)

(2)

1

17×2

4-5

大学生就业指导

0.5

17

6

创业教育

1

34

6或7

各学院/文科实践中心

各类活动

思想教育

入学教育、毕业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廉洁教育、集体主义教育

社会实践

二、三学年的假期社会实践

创新实践

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等

公益劳动

学校组织的劳动(1周)

学术讲座

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

表2院管集中实践环节安排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开课对象

专业实习

4周

2

4-7或假期

各学院

各专业

毕业实习

6周

3

7或8

毕业设计(论文)

8周

4

7或8

2.通识教育课程

(1)通识基础课程

通识基础课程总学分为30学分,具体安排见表3。

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应结合一定的专题讲座、参观、文献阅读、讨论会等来完成,实践学时可以占总学时的30%-50%。

②大学英语在第1、2、3、4学期开设。

学校统一设置英语类通识选修课程,与英语通识基础课程相结合,强化学生外语应用能力的训练。

③体育课在第2、3、4学期开设,第1学期开设素质教育专项课程进行身体素质基础训练。

④计算机技术课程要为专业能力服务,要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创新优化设计教学内容,注重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

表3全校必修的通识教育课程(校管课程)设置及安排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其中

开课学期

开课

单位

开课

对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1

3

实验17

经管文艺术类1

理工类2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专业(法学专业除外)

思想道德修养

34

2

实验17

1

法学专业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4

2

实验17

理工类1

经管文法艺术类2

各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1

3

实验17

经管文法艺术类3理工类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8

4

实验34

经管文法艺术类4理工类5

大学英语

(一、二、三、四)

51×4

3×4

1-4

外国语

学院

各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除外)

体育

(一、二、三)

34×3

1×3

实验

24×3

2-4

体育艺术教学部

各专业

计算机技术

51

3

上机17

理工经管类1

文法艺术类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各专业(计算机类专业除外)

(2)通识选修课程

教务处统一设置通识选修课程,围绕大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精选课程,建设“自然与科学文明”、“经法与社会分析”、“历史与文化传承”、“文学与艺术审美”、“素养与个体成长”五个模块的精品化通识选修课程体系。

每门课原则上设为3学分。

学生在五个模块中至少选修三个模块,修读学分不低于9学分。

3.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及安排见表4。

表4跨学院开设的部分专业基础课程(院管课程)设置及安排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其中

开课

学期

开课

单位

开课对象

高等数学

(上、下)

102+51

6+3

1-2

理学院

理工类各专业(含金融工程、金融学、信息管理、电子商务专业)

微积分

(上、下)

51×2

3×2

1-2

经管类各专业

线性代数

51

3

3或4

经管类、理工类

各专业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1

3

3或4

大学物理

(上、下)

51×2

3×2

2-3

理工类各专业

物理实验

34

2

2或3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其中

开课

学期

开课

单位

开课对象

微观经济学

51

3

实验4

2

经济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

宏观经济学

51

3

实验4

3

管理学

51

3

实验4

3或4

商学院

经管文法类各专业

会计学

51

3

实验6

3或4

经管类各专业

市场营销学

51

3

实验15

3或4

统计学

51

3

实验8

3或4

经济学院

经济管理综合实验

51

3

实验36

6

文科实践中心

阅读与写作

51

3

1

艺术与传媒学院

文法艺术类

各专业

经济学原理

51

3

1

经济学院

理工类和经管类各专业根据后续专业课程需要,开设高等数学或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其他各专业可选修。

理学院应基于课程目标与专业目标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制定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

(2)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各专业应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以及专业培养要求出发,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改革和课程建设统筹考虑,优化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体系,科学设置促进学生专业能力和素质提升的模块化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应包含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反映本专业的学科前沿知识。

原则上学生专业选修课程修读门数不低于7门,修读学分不低于21学分。

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中所列的专业选修课程门数原则上为12门,可设置不多于2门的限定专业选修课程。

(3)建议

化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材料类专业应保证四大化学等基础课程的开课学时。

建议工程类专业在专业课程中设置电工电子学和工程制图课程。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2015年4月30日之前,各学院完成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调研、准备、课程论证、培养方案论证和草案制定工作。

第二阶段:

2015年5月31日之前,教务处会同各学院组织论证,制订出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5年5月上旬,下达2015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

第三阶段:

2015年6月30日之前,教务处组织对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完善、验收与审定工作。

第四阶段:

2015年8月20日之前,对2015级本科专业的教学组织准备完毕。

五、其他说明

各学院(部、中心)、各专业对学时与学分安排、课程设置如有合理的特殊要求,请与教务处、相关学院(部、中心)及专业沟通协商解决。

理工类专业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的要求,经管类专业根据AACSB认证标准,文法艺术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或其他国际认证的要求,对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时,应做好国内外高校相同或相关专业、行业领域等调研,完成院校专家论证和行业专家论证后,向教务处提交兼顾外部认证规定与指导意见要求的培养方案。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参与“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学院和专业,要与对方院校、专业协商确定并向教务处提交联合培养方案。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学校本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2015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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