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7183458 上传时间:2023-06-2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docx

最新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精品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全镇农民居住条件,为推进同城发展、加快绿色赶超,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创造良好的城乡环境。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指导意见试行》和《上犹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综合整治村庄环境,建设富裕和谐秀美乡村,加快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逐步淘汰危旧土坯房,农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结合农村山、水、田、园、路等自然条件,科学规划选址,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改造建设。

  2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政府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起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一户一宅、节约用地。

  执行一户一宅,控制占地和建房面积,体现地域特色。

  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老宅基地及未利用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鼓励和引导农民公寓式联户建房和购房进城进镇,节约土地。

  4分类分批、统筹推进。

  优先解决居住条件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示范带动,分类分批实施改造,统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一户一册的要求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台账,严格执行村、乡镇、县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改造范围和对象

  列入改造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为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构成整幢危房的土坯房。

  1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为全镇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

  2改造对象。

  现仍居住在集体土地上危旧土坯房的农户已列入征地拆迁范围的土坯房除外。

  改造对象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城乡建设规划。

  2房屋属级或级土坯房。

  3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三、相关标准

  1建房标准

  1占用宅基地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原则上在90平方米以内。

  2公寓式联户建房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3镇村统一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2补助标准

  1新建房屋补助标准

  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下简称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危房改造,每户补助4万元。

  由所在乡镇和民政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②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因灾全倒户、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

  由所在乡镇和民政、残联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③其他列入改造范围的级危旧土坯房改造,每户补助15万元。

  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2维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每户补助3000元。

  具体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界定并公示

  深山区、库区移民,地质灾害和生态移民,危房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四、补助时间及户数认定

  1补助时间界定

  12019年元月1日以后在县城规划区外拆除危旧土坯房并已经列入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可延续全省危房改造政策,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2019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后,符合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在建或新开工建设的,可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补助户数认定

  对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的原则上以户为单位,按以下方式认定补助户数

  1单户新建的以每栋房屋为一户;

  2联户新建公寓楼的,以套为单位,每套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套;

  3合建非公寓楼的以实际建房栋数计算,每栋为一户;

  4列为修缮加固的,以栋数为单位,每栋认定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栋。

  五、改造建设方式

  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属整体危险级的应拆旧建新,属局部危险级的应修缮加固。

  要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协同推进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移民,同步协调农村饮水、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结合产业布局,鼓励发展以两茶一苗产业为主的特色农业,支持就近创业就业。

  一拆旧建新。

  积极引导宅基地在本集体内流转置换,鼓励采取集中连片式拆旧建新,有序引导农村人口由自然村向较大村庄、边远村庄向交通便利村庄、一般村庄向中心村及城镇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

  要坚持集中建房为主,尽量减少零星建房,分散建房的也要相对集中,原则上达到5至10户。

  1集中新建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内,在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改造户可以联户新建公寓楼,其集体土地性质不变。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鼓励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在异地或原地集中新建。

  2分散新建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零散的农村危旧土坯房,确不具备集中新建条件的,可分散新建,但原则上也要做到相对集中。

  3乡村统建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困难群体,在自愿拆除原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可由镇、村统一代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其建房补助资金用于镇、村统一安排代建。

  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鼓励其就近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在自愿拆除原危旧土坯房前提下,并将其宅基地交回集体组织后,可以享受政策补助。

  4盘活置换对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户,可对现有的旧校舍、旧厂场房、旧办公楼等闲置的非危旧房、非土坯房进行修缮改造,并符合以下程序一是经原产权人同意,并签订置换协议;二是由镇申报,并经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三是完善手续,做好置换后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鼓励经济实力较差的群众购买本集体范围内质量较好的房屋进行置换,对农户之间的房屋置换必须签订置换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现有住房较差置换非土坯房的一方享受修缮加固补助资金,持有质量较好的非土坯房一方置换到危旧土坯房后按程序可申报拆旧建新。

  二修缮加固

  1经文化部门鉴定,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具有文物价值、记载红色文化历史和凸显客家民居风格的危旧房,应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重点修缮保护。

  并鼓励采取购置修缮等形式,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

  2经鉴定为级土坯房,居住农户又无拆旧建新意愿的,可对原有房屋进行修缮加固。

  三鼓励拆旧。

  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运作,拆除无保护价值的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

  对拆除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即无人居住空心房并进行复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镇按程序向县国土部门申报立项,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实施范围。

  四引农进城。

  鼓励农户进城进镇或联户建公寓楼,愿意转为城镇居民的,可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

  同时积极为农民进城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帮助进城农民就业。

  六、操作程序

  1提出申请。

  对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和危旧房改造所属补助对象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2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并上报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

  镇政府在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镇政府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

  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

  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

  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属性、改造类型。

  同时,由镇人民政府与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户签订补助协议。

  5竣工验收。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竣工后,镇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国土所、规划所、财政所、民政所等相关部门对修缮加固、改建新建及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6资料建档。

  镇村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农户申请表、新建或修缮前后对比照片、审批表、资金发放表、改造补助协议、采用新户型协议等所有资料一式三份进行整理归档。

  县、乡、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将资料分年度整理归档。

  七、实施步骤

  1实施准备阶段8月15日前。

  以村为单位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进行危旧土坯房改造登记,了解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梳理分析数据,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科学编制规划,迅速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对已不能满足当前发展要求的村庄建设规划进行修编。

  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做到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2任务分解落实阶段8月25日前。

  各村按照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造计划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民小组,落实到具体改造对象,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实施改造阶段12月15日前。

  镇规划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危旧土坯房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

  危旧土坯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必须按提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和公示等程序在8月30日前完成,9月初开工建设。

  4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要在当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向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并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应庭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薛飞、副镇长李存祎任副组长。

  财政所、规划所、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供电所、电信所、移动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由国土所所长廖震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服务指导及考评考核,工作人员从镇直有关单位中抽调,办公经费由镇财政给予足额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是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村二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本着农民主体、村委协助、乡镇负责、部门服务、县级统筹的原则,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

  各村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旧土坯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坚决防止出现因对象选择不准等原因导致重大不稳定事件,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着重把好对象确定关、房屋宅基地纠纷调处关、工匠培训关、过渡安置关、补助标准关、资金发放关、安全生产关、质量验收关和社会稳定关等关键环节。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牵头组织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验收。

  镇规划所具体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村庄规划和新户型推广、质量和安全监管。

  镇民政所负责两红人员、革命烈士遗孀遗属、五保户、因灾全倒户、低保户等人员的核实。

  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

  镇国土所负责争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各村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镇林管所负责解决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免费做好林权抵押评估工作。

  镇供电所、电信所、移动公司负责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供电、有线电视、通讯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并免费解决集中建设点涉及的杆线搬迁问题。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交镇农村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1整合涉农资金。

  按照渠道不乱、统筹安排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和涉农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房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按建房进度拨付资金的工作机制。

  1拆旧建新的,在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并完成地圈梁浇筑,拨付至补助资金的50,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入住后将剩余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2房屋置换的,在完成房屋置换手续,农户入住并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后,据提供的置换协议、镇证明等资料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3修缮加固修缮工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补助到位。

  3加大信贷帮扶。

  对享受建房补助后仍然资金不足的困难群众,可采取联户担保、林权抵押、房产抵押等形式向银行申请5万元以内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经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由财政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为期两年的贷款贴息市县财政各负担40,借款人负担20。

  四加强改造建设管理

  1强化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经费按每个集中建设点3000元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小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

  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矿管、移民扶贫、民政、水利、防震减灾等部门参与,组织有资质的专业规划队伍进行规划编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开地震断裂带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地段以及次生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合理确定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科学指导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稳妥推进村落布局调整,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注重古村落、古建筑及古树名木等保护。

  2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

  凡另行选址建房的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在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并将老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流转他人或复垦的前提下,改造户方可享受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贴息贷款和占用宅基地新建房。

  3大力推广新户型。

  新建房屋应选用《赣南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户型设计图集》或《上犹县农村新户型推广图集》中推介的户型,突出体现赣南及上犹民居特色,建设经济实用、安全美观、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民住宅,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

  对符合《关于提升村镇规划建设层次加快新户型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上办字[2019]129号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由农户提出申请,经县、乡审核同意,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可另行享受该文件规定的补助政策。

  4建立审批绿色通道。

  国土、规划建设、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开辟农村危旧房改造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免收审批费用及工本费等其他费用。

  五强化用地保障

  1用好用活土地政策。

  镇国土所要积极争取危旧房改造用地专项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周转指标、农民建房指标、灾后重建指标等政策,优先安排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全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用地。

  2探索宅基地流转新路径。

  各村要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思路,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运作,稳妥有序推进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点的宅基地流转、旧房拆除等工作。

  六建立高效工作机制

  1建立挂点帮扶机制。

  采取镇领导包村挂点,镇直单位包村的方式,定期对挂点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加强与三送工作相结合,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三送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所有三送挂点单位都要负责协助做好所挂村的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尤其要重点抓好集中建房点。

  实行三送干部联系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包户宣传发动、申报审批、建房帮扶、信息录入全过程全覆盖机制,尤其要负责做好建前、建中、建后图片及有关申报表格填写和录入等工作。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将作为三送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具体方案由镇三送办另行下文。

  镇、村等各级干部职工、农村党员,要大力支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发动亲属、朋友进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作用。

  2建立巡查考核机制。

  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各村、镇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村和镇直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建立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评比,年底大考核的督查机制,由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三送督查组每月初组织进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专项督查。

  3奖励奖惩机制。

  年底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对年度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委会和镇村干部成员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年度工作不力的村委会和镇直驻镇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之音》广播,黑板报,标语等条件,积极宣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反思汇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