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分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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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分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环境、职业建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法、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鄂政发(2010)58号、湖北省政府令第339号鄂政发(2011)8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原则。
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公司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设在公司安全部,负责处理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五、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
六、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七、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查、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八、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能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车间编制本单位目标及实施计划,各车间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3)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4)工作程序:
4.1制订
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各单位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实施
总经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4.3目标分解及实施
安全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单位,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4实施结果考核
安全部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作为安全奖罚依据。
4.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职责
3.1总经理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
3.2主要负责人
3.2.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3.2.2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安全部长
3.3.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运作程序
4.1安全管理机构
4.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发布授权书。
4.1.4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车间厂长组成。
4.1.5公司安委员会下设作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安全部办公室,由安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其中安全主任1名,文员1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2安全专题会
4.2.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2.2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任组织协调。
4.2.3安全主任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属各单位应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三)各车间厂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五)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范围,应覆盖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
公司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根据设置的岗位,分别制定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以公司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
1、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
2、对公司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
3、制定责任制编写大纲;
4、组织编制;
5、审查责任制草案;
6、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7、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涵盖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与岗位员工的沟通、探讨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二)各部门应按照“一岗一责”、“一职一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落实本岗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3、合理配置资源,落实安全措施;
4、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各类事故;
5、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及考核要求。
(三)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掌握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培训。
1、总经理应及时掌握各级责任制动态,采用征求意见、调查表等形式进行责任制履行情况调查,认真听取员工意见,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向员工进行反馈,督促、检查责任制的培训和效果。
2、安委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汇总,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时调整。
3、通过考试、检查等多种形式,得出责任制绩效测量结果,并通过结果评审,及时调整、修订责任制。
四、部门及人员职责
(一)部门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部门为:
公司安全部。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人员为:
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安全主管、安全管理人员、班组兼职安全员、全体员工。
(二)相关人员
1、安全主管: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全过程,并对评审与绩效测量负责。
2、各班组安全员:
参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全过程,并对评审与绩效测量负责。
五、考核与奖惩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应分级实施,一般应按下列层次进行:
1、总经理负责对企业及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主任负责对班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各级主要负责人对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与考核内容为:
1、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
2、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3、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工作建议;
4、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告情况。
(四)公司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评审,及时修订,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公司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六)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
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的,除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罚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岗位和时间进行现场对口交接,交的清、接的明;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接班时不得离岗,否则在此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交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二、在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在现场详细的介绍设备的运行情况,向接班者逐项交清,如因交接不清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交接双方负责;如因故意隐瞒设备隐患造成事故的由交班者负责。
交接班时应详细的作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三、在事故处理的作业中,禁止进行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作业,接班人员协助作业,直到事故处理作业完毕再行交接。
四、在交接班时,若发现接班人员不够接班条件,交班人员应制止其接班,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否则接班后发生安全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生产活动的本质安全度,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使安全检查工作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
1.1对各类机械、动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各类工具、厂房建筑物和生产作业场地的安全检查(以下简称机具、设施的检查)。
1.2对员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管理标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以下简称遵章作业的检查)。
1.3对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情况进行检查(以下简称管理情况检查)。
2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和实施要求
2.1.日常检查
2.1.1班组检查
班(组)长组织、督促生产工人在班前、班中、班后,对自己所用设备、工具和涉及工作区域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2.1.2车间检查
2.1.2.1由车间安全员人员实施。
2.1.2.2原则上每天进行一次,视生产情况或季节更迭,可调整检查频次。
2.1.3季节性检查
2.1.3.1季节性检查由相关部门、生产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于各季节或灾害天气到来之前,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
2.1.3.2季节性检查重点
a.雨季到来前,主要检查电气设备、防雷设施接地、接零情况,同时进行电阻测定等防漏电检查;
b.夏秋季进行防暑、防汛、防倒塌、防烫伤、防高处坠落及化学品储罐喷淋装置的检查;
c.冬季进行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倒塌、防高处坠落的检查。
2.1.4节日检修加班安全检查
2.1.4.1重要的节假前,由公司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设备、技术、生产等职能人员进行检查。
2.1.4.2如有节假日检修任务,由主办检修单位负责组织,由检修带班人员和安全员、设备员实施。
2.1.5专业检查
2.1.5.1专业检查由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专业管理标准要求,组织分级定期核查,并将检查计划报给安全部,纳入公司季、月度计划。
检查结果汇总整理后,报安全部备案。
2.1.5.2检查中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制订整改计划,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后,会同安全部复查验收。
2.1.6各部门组织的专业检查,当时间、项目相同或接近时,可结合起来进行,但规定检查的项目不得遗漏。
3不安全因素的整改
3.1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要将检查的情况填入《安全检查台帐》,并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签收确认。
3.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责任单位应按照“三定”、“三不推”原则,及时认真组织整改。
三定:
指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三不推:
指凡自己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3.3因故当时不能整改的,应制订和落实临时性安全措施,并制订整改方案,限时完成。
3.4不安全因素整改完成后,责任人应报告安全部进行验收,验收人要作记录。
3.5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和隐患,应报安全部汇总,集中制订整改方案,并编号管理,填写《重大缺陷登记整改台帐》,重大缺陷和隐患整改完成后,安全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给予销号。
一、安全检查要坚持“公司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3.6公司安全部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员工的安全教育、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与整改措施。
3.7公司各部门除配合安全部组织安全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和防范器材配备情况、各项安全制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并作好记录。
3.8安全部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关违章操作,防护用品使用是否规范、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尤其特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3.9坚持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
专业性检查由各检查对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检查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气、危险建筑(构)物、防火、防爆、动力介质、防护用品、防护器材、防污染安全、食堂卫生等方面。
3.10安全部单独或会同相关单位对应检查项目必须坚持每天巡检,并作好记录。
若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报隐患单位领导和报告主管领导,并迅速组织和督查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隐患排除之前禁止生产。
4.3.1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不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酿成安全事故的或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3.12班组、车间、公司安全部分层级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和财产的健康安全,应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与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身份信息,严禁未成年人和不适宜从事有关工作的人员进场。
三、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四、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外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甲方的各种设备,如确需使用甲方设备,应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给予配合。
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监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釆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六、承包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生产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七、外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会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八、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造成的安全事故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按程序处理。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合理合规使用。
三、提取比例: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项目: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公司财务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金额、支付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指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等。
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迅速及时。
七、安委办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审核安全生产投入报告、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不得挪用和挤占,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单列各生产单位的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管理职责
1、本制度由安委会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2、财务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人事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4、安委会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
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
协助保险本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5、工会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6、财务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管理内容
1、工会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2、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3、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委会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4、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安委会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事故发生后安委会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6、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为了合理的有计划的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切实的落实安全生产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
1、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的投入。
主要指;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机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毒、防护栏或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投入。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培训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3、劳动防护的投入。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
4、职业危害防治与职业健康的投入。
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消暑饮料费用等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投入。
例如压力容器等。
6、安全标志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投入。
例如各个单位都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应急救援的投入。
包括应急救援设施(例如安全通道消防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领导现场带班制度
为更好的监督和执行公司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现场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特制定了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本制度规定了领导带班的级别、值班内容、考核。
管理职责:
1、对所带班单元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负责所带班单元的排班计划审查;
3、负责所带班单元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
4、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管理原则:
领导现场带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管理程序:
1、各单元负责编制节假日加班、加点生产计划并报生产、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2、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表,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下发执行。
同时负责建立值班档案。
3、生产部负责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的定期检查与考核。
管理内容及其要求:
1、节假日加班、加点生产计划的编制必须符合“五同时”要求。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领导带班实行签到制,值班人员必须按时签到,在值班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生产、安全问题。
3、作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