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园监控追加项目公开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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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园监控追加项目公开招标
文档编制序号:
[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园监控追加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SHZB2016-527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园监控追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园监控追加项目
招标人: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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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
勘察现场登记表..............................................47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委托,就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园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SHZB2016-527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园监控追加项目公开招标,共分为1个包(预算为80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4.本项目须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必须进行签字确认。
凭此签字依据方可参与此项目投标。
(详见附件十三)
勘察地点: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校内
勘察现场联系人:
劳老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等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或以上)的资质。
4.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此类项目生产或销售、施工,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购买方式: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
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资质证明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五、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起至时间:
2016年12月9日–2016
年12月16日16:
00前,工作时间8:
30—12:
00,13:
00—17:
30(节假日除外)。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标书费:
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16000元。
交纳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下午16:
00时前。
以电汇(以到帐为准)的方式出具。
开户名: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不按规定提交投标金保证后果自负。
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
2016年12月29日上午09:
00–09:
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心3014室。
八、报价时间:
2016年12月29日上午09:
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心3014室。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鹏琦苏云龙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受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参与招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
4.“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用户”系指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三、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完整并真实有效;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7.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8.投标人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投标的资格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包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开标一览表”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四号字体;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为胶装;
标书内容一律用计算机打印(签名手写),不得涂改。
投标文件中资料排版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排列,并连续标记页码。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装订,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目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
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资质、资格证书及授权书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招标公告及招标邀请中规定的供应商应该满足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文件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技术文件
货物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包括硬件及软件)、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
投标偏离表;
每种货物详细的供货清单表及备品备件清单表(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数量);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定证书、产品管理认定证书、产品经营许可证书、环保认定证书、技术合格证书(如有,请提供)
商务文件
同类型货物的销售业绩一览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时间和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
供应商对所有货物负责集成、调试;
供应商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详细培训计划:
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保期限。
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质保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优惠条款;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
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附件、专用工具、检验、技术服务、运杂费、卸车费、保险费,安装费及其他费用;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报价中单独列出备品备件价格;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有差异,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每包分别准备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包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八)。
投标人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一套“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要求每包报价单独打印一份并盖章(提供原件),分别单独密封一个信封里,现场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所报包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在信封正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上述3.投标文件组成中所涉及的全部复印件、方案、技术资料等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涉及生产厂家的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可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不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可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材料不予退还。
六、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七、投标费用
1.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有关费用;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向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公证处交纳中标金额千分之一的公证费。
八、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按“招标邀请”中的规定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
以电汇方式交纳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打电话向招标公司说明,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未办理上述手续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投标人发生第二部分“九、无效报价”所列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无效报价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
投标人给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公开报价后,投标人撤回报价,退出招标的;
3.投标人串通报价的;
4.中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5.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中标服务费;
6.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7.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8.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解释权
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认为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存在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一、其他未尽问题参考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
7.《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9.《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
10.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第三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者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报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报价文件,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4、记录员将唱价内容记录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用户方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招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
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人;
四、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打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各成员意见作出最终结论。
1.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综合评审。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原则按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说明
分值分配
技术部分
(40分)
技术指标及货物规格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30分,技术指标及货物规格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非实质性指标有较少负偏离的得19-24分,技术指标及货物规格负偏离较多的得18分以下。
30
1.一档(0~2分):
项目实施方案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完整、不全面、不满足使用需求的;各项保障措施考虑不全、可实施性差的,实施效果预期不明的。
2.二档(3~4分):
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比较完整、比较全面,基本满足功能要求;各项保障措施均有所考虑,可实施性良好。
实施效果预期良好的。
3.三档(5分):
项目实施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全面,能够较好地满足使用需求和功能;各项保障措施考虑全面,可实施性优秀。
实施效果预期优秀的。
5
评标现场讲标情况讲标范围:
围绕项目实施方案,讲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各项保证措施、售后维修及其他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内容。
1.一档(0~1分):
非项目负责人本人陈述的;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不全、思路不清晰、明显对项目了解不够、不熟悉的。
业务知识不熟悉。
2.二档(2~3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陈述内容较为全面,思路基本清晰、语言基本流畅的。
业务知识比较了解。
3.三档(4~5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情况十分了解,陈述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对项目有明确的计划和管理措施,语言流畅。
业务知识精通。
5
商务部分
(14分)
投标人具有以下条件的:
1.投标单位具有企业资信等级AAA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得1分(开标现场须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否则不得分)
2.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开标现场须提供该资质证书的原件,否则不得分)
4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标书制作是否规范,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文字是否清晰,描述是否准确,询标答疑过程对评委提出分需澄清确认的问题答复是否完整、准确。
分三个等级:
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5
提供投标人(2014年至今)同类已完成的业绩,且合同金额≥80万,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
(以规范的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5
服务部分
(10分)
一档(0~2分):
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相关培训等完全满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3~6分):
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相关培训有明显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4分。
10
价格分
(36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6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6%×100
36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三),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7)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3.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按综合评审结果进行排序,选取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4.评标过程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5.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一旦该投标人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者此项目做废标处理。
五、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中标通知书
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第四部分授予合同
一、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日内,在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用户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合同格式
本项目采用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版本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方: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乙方: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SHZB2016-527(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明细表,下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及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
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财政专户采购资金,甲方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