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编制说明共1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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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编制说明共14页

附件2:

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

杨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

“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

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

《韩非子》也有云:

“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

这儿的“师资”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

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编制说明

要练说,得练听。

听是说的前提,听得准确,才有条件正确模仿,才能不断地掌握高一级水平的语言。

我在教学中,注意听说结合,训练幼儿听的能力,课堂上,我特别重视教师的语言,我对幼儿说话,注意声音清楚,高低起伏,抑扬有致,富有吸引力,这样能引起幼儿的注意。

当我发现有的幼儿不专心听别人发言时,就随时表扬那些静听的幼儿,或是让他重复别人说过的内容,抓住教育时机,要求他们专心听,用心记。

平时我还通过各种趣味活动,培养幼儿边听边记,边听边想,边听边说的能力,如听词对词,听词句说意思,听句子辩正误,听故事讲述故事,听谜语猜谜底,听智力故事,动脑筋,出主意,听儿歌上句,接儿歌下句等,这样幼儿学得生动活泼,轻松愉快,既训练了听的能力,强化了记忆,又发展了思维,为说打下了基础。

一、填报范围

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

我把幼儿在园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

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

本套报表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担保公司填报。

二、报表封面(分户报表封面)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2、单位负责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

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指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未设总会计师职务的,由实际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企业领导人签字盖章。

4、会计机构负责人:

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负责人。

5、填表人:

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6、负责审计事务所:

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7、签字会计师:

指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由企业代填。

(二)封面右边

1、企业统一代码: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

如因客观原因暂未办理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临时代码,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编制临时代码发给企业填报。

企业领取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停止使用。

2、隶属关系:

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

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

“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19)编制。

(2)地方企业:

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19)编制。

具体编制方法:

A、省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四个零表示。

如:

山东省省属租赁公司填列“370000”;

B、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

如:

山东省济南市商业银行填列“370100”。

②“部门标识代码”根据企业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企业集团,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19)填列。

3、所在地区(国家):

境内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所在的省、市、县(区),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19)填列。

境外企业根据境外企业实际所在的国家,按照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94)填列。

4、经济类型:

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1)国有绝对控股:

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有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选择国有绝对控股。

(2)国有相对控股:

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有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3)国有参股:

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有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小于50%,且国家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4)其他:

指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以外的其他企业。

5、组织形式:

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独资企业填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类型:

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7、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

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8、新报因素:

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年度会计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会计报表统计范围的新报报表因素,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9、成立年份:

指经国家正式批准成立并注册登记的年份。

10、报表类型:

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11、备用码:

可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三、资产负债表(担保01表)

(一)本表反映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表内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总计。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1年(含1年)的其他投资。

企业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也在该项目中反映。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本表以下的“坏账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待处理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9]49号)的规定填报。

4、“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5、“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6、“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或委托贷款而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7、“应收担保费”项目,反映企业因提供担保或提供服务等应向被担保单位等提供担保或服务收取的各种款项。

8、“应收分担保账款”项目,反映企业与其他担保单位发生分担保项目时应收未收到的各种款项。

9、“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

10、“预付代位赔款”项目,反映企业按担保合同约定到期后委托担保方不能归还本息时,代为履行债务,应预付给借款人的代位赔偿款项。

11、“应收代位偿款”项目,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的担保补贴而应收的补贴款。

12、“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

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13、“存出保证金”项目,反映企业向外单位存出的保证金或准备金。

本项目应根据“存出分担保保证金”、“存出担保保证金”和“存出担保准备”的科目余额分别填列。

14、“委托贷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

15、“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6、“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17、“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企业超过1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也在本项目反映。

18、“合并价差”项目,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相抵销时,所发生的差额。

19、“抵债资产”项目,反映企业代偿后收回的抵债资产。

20、“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拆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

21、“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

22、“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

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23、“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

24、“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中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

25、“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

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6、“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

27、“应付分担保账款”项目,反映担保企业之间发生分担保业务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

如“应付分担保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应收分担保账款”项目内填列。

28、“应付手续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向被担保人预收的款项。

29、“预收担保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向被担保人预收的款项。

如“预收担保费”有借方余额,应在“应收担保费”项目填列。

30、“存入分担保保证金”项目,反映企业分出分担保项目按协议规定由分担保接受人存入的分担保保证金。

31、“应付职工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32、“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33、“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来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

34、“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款项。

35、“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助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36、“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7、“担保赔偿准备金”项目,反映企业按年末担保责任余额从成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担保风险赔偿准备金。

38、“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项目,反映企业担保责任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39、“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

40、“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4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

4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

43、“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

44、“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

45、“长期担保准备金”项目,反映企业担保责任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46、“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

如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合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47、“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反映编制合并报表时,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由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所拥有的权益份额。

48、“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

49、“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0、“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51、“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反映编制合并报表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损失超过其原始投资账面成本的部分。

该项以“-”号填列。

52、“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53、“风险准备佥”项目,反映企业年终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弥补企业总体损失而设立的风险准备金。

54、“担保扶持基金”项目,反映政府政策性扶持的基金。

5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将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时,由于汇率不同而产生折算差额。

(四)补充资料说明:

1、“代管抵押资产”项目,反映企业代为保管的依据合同约定或经评估后的抵押财产的价值。

2、“存入抵押金”项目,反映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的抵押金。

3、“存入抵押财产”项目,反映企业按合同规定,存入的代管抵押财产。

4、“代管担保基金”项目,反映代为管理的担保基金。

5、以上补充资料项目均以年末数填列。

四、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担保02表)

(一)本表反映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现、利润分配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实际发生数。

上年度有关项目的名称和数字应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的“上年数”栏。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担保业务收入”项目,反映企业有关担保等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担保收入”、“手续费收入”、“评审费收入”、“追偿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入有关的明细项目中。

“担保收入”项目,反映企业承担担保风险而按委托担保合同、分担保合同规定向被担保人收取地款项,包括担保费和分担保费收入。

“手续费收入”项目,反映企业进行各项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评审费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和担保资金使用项目进行调查、评审而按合同向被担保人收取的评审费收入。

“追偿收入”项目,反映企业代被担保人清偿款项后,按担保合同规定向被担保人收取的追偿所得超过已代偿款项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的差额,包括收取的代偿资金占有费、违约金、受托处理抵质押资产的服务费、追债费等。

“其他收入”项目,反映除上述担保收入以外的其它担保业务收入。

2、“担保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担保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担保赔偿准备支出”、“担保赔偿支出”、“分担保费支出”、“手续费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入有关明细项目中。

“担保赔偿准备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按年末担保余额从成本中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支出。

“担保赔偿支出”项目,反映企业担保代偿后净损失的支出。

“分担保费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分出分担保业务向分担保单位支付的分担保费。

“手续费支出”项目,反映企业进行各项业务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其他支出”项目,反映除上述担保业务以外的其它担保业务支出。

3、“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4、“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担保准备金提转差”项目,反映企业提存和转回担保责任准备金情况。

本项目应根据“转回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转回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提存短期担保责任准备金”和“提存长期担保责任准备金”等科目发生额,填列入有关明细项目中。

6、“利息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利息存款及委托贷款的收入。

7、“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除担保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的支出后的余额。

8、“汇兑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外币业务的汇率差。

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9、“利息支出”项目,反映企业拆借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10、“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11、“补贴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

12、“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1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14、“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前的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

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应计入损益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

如为资产价值回升回转的金额,以“-”号填列。

16、“扣除资产损失后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或加上)提取(或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17、“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

18、“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反映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子公司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部分。

19、“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反映编制合并报表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损失超过其原始投资账面成本的部分。

本项目以“+”号填列。

20、“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

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21、“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

本项目数字应与上年本表“本年实际”栏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一致。

22、“一般风险准备转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的数额。

2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反映按国家财务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24、“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

25、“其他提取”项目,反映外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等。

26、“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7、“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按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28、“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9、“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以及按规定转增资本的利润。

30、“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

如为未弥补亏损以“-”号填列。

五、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担保03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年末股东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六、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04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二)“减值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定提取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三)横向指标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年初余额:

指某项准备金年初结转上年末余额。

2、本年增加数:

指当年累计提取该项减值准备,提取的各类减值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3、冲销/卖出资产:

是指当年各项资产损失等到确认时,使用准备金冲销资产的累计发生额或者卖出资产后应相应减少的准备金。

4、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是指因资产质量好转或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正常收回,相应减少减值准备而转回的减值准备金额。

5、其他变化:

是指准备金金额由于汇率等因素变动产生的其他变化,其他变化引起准备金增加以负数填报,引起准备金减少以正数填报。

6、年末余额:

指某项准备金年末余额。

七、资产质量情况表(担保05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本年不良资产情况及担保余额变动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及有关统计资料分析后填列。

(三)不良资产分别按“股权”、“债权”和“其他”三类填列,具体要求如下:

1、股权类不良资产,包括股票投资不良资产和其他股权投资不良资产。

(1)股票投资不良资产:

按照已退出主板市场的股票投资,以及因各种原因(但上市公司按监管规定正常停牌期间除外)无法按账面价值处置变现的股票投资进行统计。

(2)其他股权投资不良资产:

按照逾期2年(含2年)以上因被投资企业经营亏损而没有分红的法人股投资金额,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停业、关闭或破产的投资金额进行统计。

2、债权类不良资产,包括债券投资中的不良资产、担保代偿中的不良资产、应收担保费中的不良资产和其他应收款项中的不良资产。

(1)债券投资中的不良资产:

反映发行企业已破产,或虽未破产但已逾期2年(含2年)以上不能兑现本息的企业(公司)债券。

(2)担保代偿中的不良资产:

反映期末应收担保代偿款的余额。

(3)应收担保费中的不良资产:

反映账龄2年(含2年)以上的应收担保费,以及账龄虽然未超过2年(不含2年)但已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担保费。

(4)其他应收款项中的不良资产:

反映除应收担保代偿款和应收担保费以外的账龄2年(含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以及账龄虽然未超过2年(不含2年)但已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3、其他类不良资产,反映除“股权”类不良资产和“债权”类不良资产以外,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停建、技术更新、市价大幅下跌等原因导致某项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明显低于其账面净值的资产。

(四)担保期限1年以下(含1年)为“短期担保”,超过一年(不含1年)的担保为“长期担保”。

八、固定资产情况表(担保06表)

(一)本表反映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年初、年末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当根据本年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会计明细账目分析填列。

九、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担保07表)

(一)本表反映各项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金[2019]28号)等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年有关费用会计明细账分析后填列。

(三)营业费用反映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费用、业务费用及管理费用。

1、“职工工资”项目,反映所有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包括公司支付工资的聘用人员工资、国家规定特 殊工作岗位的职工保健津贴等。

2、“工会经费”项目,反映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的经费。

3、“职工福利费”项目,反映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确认和计量,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

4、“职工教育经费”项目,反映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用于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方面的开支。

5、“劳动保险费”项目,反映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它社会保险,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 、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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