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规划设计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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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规划设计总结
园林规划设计总结(总6页)
一、名词解释
第一章中国古典园林
1.人工山水园:
即在平地上开凿水体,堆筑假山,人为地创设山水地貌,配以花木栽植和建筑营构,把天然山水风景缩移模拟到一个小范围之内。
2.天然山水园:
包含山水园、山地园、水景园。
规模较小的利用天然山水的局部或片段作为建园基址,再配以花木栽植和建筑营造。
规模大的则把完整的天然山水植被环境圈起来作为建园基址。
3.皇家园林:
属于皇帝个人和皇室所私有,古籍里称为苑、苑囿、宫苑等。
a.大内御苑:
置在首都的宫城和皇城之内,紧邻着皇居或距皇居很近,便于皇帝日常临幸游憩。
b.行宫御苑:
建在都城近郊、远郊的风景优美的地方,或远离都城的风景地带,供皇帝偶一游憩或短期驻跸只用。
c.离宫御苑:
:
建在都城近郊、远郊的风景优美的地方,或远离都城的风景地带,作为皇帝长期居住、处理朝政的地方。
相当于与大内联系着的政治中心。
4.私家园林:
属于民间贵族、官僚所私有,称为园、山庄、别业、草堂等。
5.寺观园林:
即佛寺和道观的附属园林。
6.一池三山:
是中国一种园林模式,并于以后各朝的皇家园林以及一些私家园林中得以继承和发展。
三山指神话中东海里的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
如:
承德避暑山庄、圆明园、颐和园、杭州西湖、拙政园、留园。
7.(汉代)苑:
在囿的基础上发展出新的园林形式。
8.(南北朝)自然上水园:
山水、植物、建筑相互结合组成的山水园。
9.(唐宋)写意山水园:
根据造园者对山水的艺术认识和生活需求,因地制宜地表现山水真情和诗情画意的园。
10.(北宋)山水宫苑:
全景式的表现山水、植物和建筑之胜的园林。
11.(清)集锦式园林:
朝廷集中大量物力财力,调集全国工匠施工,总结几千年造园经验,融汇南北各地主要的园林风格流派。
12.(明清)文人山水园:
在唐宋写意山水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强调主观的意兴与山水表达,重视掇山、叠石、理水等技巧,突出山水之美,注重园林的文学趣味。
13.筑山:
堆筑假山,包括土山、土石山、石山。
14.叠山:
园林内使用天然石块堆筑为石山的这种特殊技艺叫做“叠山”,江南称之为“掇山”。
15.置石:
选择整块的天然石材陈设在室外作为观赏对象。
16.理水:
原指中国传统园林的水景处理,今泛指各类园林中水景处理。
第二章外国园林概述
1.枯山水风格:
利用夸张和缩写的手法创造出残山剩水的形式。
2.茶庭:
自然式的宅园,截取自然美景的一个片断再现茶庭之中,以供人们举行茶道仪式时在茶室里边向外欣赏,更利于凝思默想以助雅兴。
3.(西亚)空中花园:
4.(古希腊)柱廊园:
5.(意大利)埃斯特庄园:
巴洛克式庄园
6.(法兰西)勒诺特风格:
7.凡尔赛宫苑:
8.(英国)斯托乌府邸园:
自然风景式园林
9.(美国)中央公园:
10.极简主义:
感官上简约整洁,以简单到极致为追求,是一种设计风格。
11.解构主义:
第四章园林构成要素
1.园林:
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
是自然风景景观和园林景观的综合概念。
2.自然景观:
3.人文景观:
园林的社会、艺术与历史性要素。
包括名胜古迹、文物与艺术品类等。
4.园林工程:
广义指园林建筑设施与室外工程。
包括山水、道路桥梁、假山置石、建筑设施工程等。
5.山水工程:
园林中改造地形、模山范水、创造优美环境和园林意境的工程。
6.地形:
指园林的基底和骨架,又可分为陆地和水体二部分。
7.陆地:
分为平地、坡地、山地三类。
8.平地:
按地面材料分为土草地面、砂石地面、铺装地面、绿地种植地面。
为了排水要保持%~2%的坡度。
9.坡地:
即倾斜的地面。
缓坡坡度约在8%~10%;中坡坡度10%~20%;陡坡坡度20%40%。
10.山地:
山地坡度一般≧50%。
包括自然山地和人工堆山叠石。
a.土山:
可以利用园内挖湖的土方堆叠,其上植树种草。
b.石山:
可分为天然石山(北方为主)和人工石山(南方为主)。
c.土石山:
土石混合的山。
如:
颐和园万寿山,苏州沧浪亭、苏州环秀山庄。
11.驳岸:
在园林中开辟水面要有稳定的湖岸线,防止地面被淹和维持地面和水面的固定关系。
12.闸坝:
是控制水流出入某段水体的水工构筑物。
13.落水:
是根据水势高差形成的一种动态水景观,有溪流、跌水、瀑布等。
14.园路:
是园林的脉络,是联系各景区、景点的纽带,是构成园景的重要因素。
第五章园林艺术基本原理
1.园林美:
是园林师对生活、自然的审美意识和优美的园林形式的有机统一,是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美的高度融合。
2.多样统一法则:
在变化中求得统一。
3.整齐一律:
指景物中多种相同或相似部分之间的重复出现,或是对等排列与延续。
如:
行道树与绿篱。
4.参差率:
指各风景要素和要素中的各部分之间,有秩序的变化与组合关系,形成无秩序的秩序,不整齐的整齐。
5.均衡感:
是人体平衡感的自然产物,是指景物群体的个部分之间对立统一的空间关系。
6.对比:
对风景或艺术品之间存在的差异和矛盾加以组合利用,取得相互比较、相辅相成的呼应关系。
7.尺度:
一般只反映景物及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对数比关系,不设计具体尺寸。
8.韵律:
在音乐或诗词中按一定的规律重复出现相近似的音韵即称为韵律。
第六章园林植物种植设计
1.园林植物种植:
也称植物造景、景观种植或植物配植,是指在园林环境中进行自然景观的营造,即按照植物生态学原理、园林艺术构图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合理配植,创造各种优美、实用的园林空间,以充分发挥园林综合功能和作用,尤其是生态效益,使人居自然环境得以改善。
2.生态设计:
将生态学原理运用于园林设计,园林空间的营造着重体现自然生态环境和植物群落景观。
3.生态公园or生态园:
主要运用种植设计,模仿自然界的植物群落和植物生境,创造一种以少有人工痕迹的自然生态景观为特色的园林空间。
4.“生态园林”的观点:
强调园林环境的生态功能和效益。
5.环境分析:
植物生态学上是指从植物个体的角度去研究植物与环境的关系。
6.环境:
专指有机体周围的生存空间。
7.环境因子:
就是组成环境的各种因素,也称生态因子。
8.种群:
物种存在的基本单位。
9.种群分布:
种群的个体都占据着特定的空间,并呈现出特定的个体分布形式或状态,这种种群个体在水平位置上的分布样式,就是种群分布或种群分布格局。
10.生态位:
指生物在群落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11.生物多样性:
是指一定空间范围内多种多样活有机体(动物、植物、微生物)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总称。
12.城市绿地系统:
是由城市中或城市周围各种绿地空间所组成的一个大的自然生态系统。
13.树木种植设计:
指对各种园林树木(包括乔、灌及木质藤本植物等)景观进行设计。
14.草花种植设计:
指对各种草本花卉进行造景设计,着重表现草花的群体色彩美、图案装饰美,并具有烘托园林气氛,创造花卉特色景观等作用。
15.蕨类与苔藓植物设计:
利用蕨类植物和苔藓进行园林造景设计。
16.陆地种植设计:
指对山地、坡地、平地的环境进行植物造景设计。
17.水体种植设计:
指对园林中湖泊、溪流、河、池塘等水体进行植物造景设计。
18.树列:
也称列植树,是指按一定间距,沿线纵向排列种植的园林树木景观。
19.行道树:
是按一定间距列植于道路两侧或分车绿带上的乔木景观。
20.绿带:
指在道路规划时,在道路两侧,位于车行道与人行道、人行道或混合道路外侧设置带状绿地,种植行道树。
21.树池:
指在人行道上设计排列几何形的种植池以种植行道树。
22.安全视距:
从发觉对方汽车即刹车而不致发生撞车的距离。
23.视距三角形:
根据两条相交道路的两个最短视距,可在交叉口转弯处绘制出一个三角形。
24.孤景树:
又称孤植树,是用一株树木单独种植设计成景的园林树木景观。
25.对植树:
是指按一定轴线关系对称或均衡对应种植的两株或具有两株整体效果的两组树木景观。
26.树丛:
是指由多株(两株到十几株不等)树木做不规则近距离组合种植,具有整体效果的园林树木群体景观。
27.树群:
是指由几十株树木组合种植的树木群体景观。
28.树林:
是指成片、成块种植的大面积树木景观。
a.密林:
郁闭度较高的树林景观,70%~80%。
b.疏林:
40%~60%。
1.疏林草地:
是疏林与草坪相结合的园林景观。
2.疏林花地:
是疏林与花卉布置相结合的植物景观。
3.疏林广场:
是疏林与活动场地相结合的书籍形式。
29.植篱:
有同一种树木(多为灌木)做近距离密集列植成篱状的树木景观。
a.矮篱:
设计高度在50cm以下的植篱称为矮篱。
b.中篱:
设计高度在50~120cm的植篱称为中篱。
c.高篱:
设计高度在120~150cm的植篱称为高篱。
d.树墙:
设计高度在150cm以上的植篱称树墙。
e.常绿篱:
采用常绿树种设计的植篱,简称绿篱。
f.花篱:
设计树种为花灌木的植篱。
g.果篱:
设计时采用观果树种,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植篱又称果篱。
h.刺篱:
设计时选用具多刺植物配植而成的植篱。
i.彩叶篱:
以彩叶树种设计的植篱。
j.蔓篱:
设计一定形式的篱架,并用藤蔓植物攀援其上所形成的绿色篱体景观。
k.编篱:
将绿篱植物枝条编织成网格状的植篱。
30.独立花坛:
在园林绿地中作为局部空间构图的一个主景而独立设置与各种场地之中的花坛。
a.盛花花坛:
又称花丛花坛,是以观花草本植物花朵盛开时的群体色彩美为表现主题的花坛。
b.模纹花坛:
是采用不同色彩的观叶或花叶兼美的草本植物以及常绿小灌木等种植组成,以精美图案纹样为表现主题的花坛。
c.混合花坛:
是盛花花坛与模纹花坛相结合的设计形式。
31.组合花坛:
又称花坛群,是指由多个花坛按一定的对称关系近距离组合而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花卉景观构图整体。
32.带状花坛:
设计宽度在1m以上,长宽比大于3:
1的长条形花坛。
33.连续花坛群:
由独立花坛、带状花坛、组合花坛等不同形式多喝花坛沿某一方向布局排列,组成有节奏的不可分割的连续花卉景观构图整体。
34.沉床花坛:
又称下沉式花坛,是设计于低凹处,植床低于周围地面的花坛。
35.浮水花坛:
采用水生花卉或可进行水培的宿根花卉设计布置于水面之上的花坛景观。
36.花台:
是在较高的(40~10cm)空心台座式植床中填土或人工基质,主要种植园林草花所形成的景观。
a.规则形花台:
花台种植台座外形轮廓为规则几何形体。
b.自然形花台:
花台台座外形轮廓为不规则的自然形状。
37.花境;是以多年生草花为主,结合观叶植物和一二年生草花,沿花园边界或路缘设计布置而成的一种园林植物景观。
第七章城市规划与设计概论
1.绿地: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
2.居住用地:
指居住区、居住小区、街坊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居住用地。
第八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1.城市园林绿地系统:
是以绿色植被为特征,要求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阳光充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工自然环境,是城市居民进行室外游憩、交往和交通集散的城市空间系统。
2.P202公共绿地:
主要是由市政府投资,经过艺术布局建成的具有一定设施内容的园林绿地,供全市人民游览休息、开展文体活动。
包括:
市级公园、区级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水边及路旁的游憩林阴带等。
3.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用地的一部分。
如小公园、小游园、宅旁绿地等。
4.道路河道绿地:
道路绿地指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居住区道路级别以上的街道绿化用地。
如:
道旁用地、交通岛绿地、湖水旁绿地。
5.单位附属绿地:
指专属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使用的绿地。
如:
机关、部队、学校等,不对外开放。
6.生产用地:
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卉、种子和其他园林产品的苗圃、花圃、果园等,也可定期供游人观赏游览。
7.防护绿地:
市区、郊区用于隔离、卫生、安全防护等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如:
卫生防护林、防风林、水土保持林。
8.城市郊区风景林地:
充分利用大面积的自然山水森林风景、名胜古迹,配备一定服务设施,供人们节假日游览休息之用的绿地。
如:
杭州西湖、安徽黄山等。
9.P204城市园林绿地定额指标:
城市中平均每个居民所占有的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等。
第九章公园规划设计(重点章节,很多小概念及数据,须背)
1.P225公园:
供人民群众游览、休息、观赏、娱乐、社交、体育活动的优美场所,也是反映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重要窗口,在城市公共绿地中常居首要地位。
2.市、区级综合性公园:
供本市或本区居民游览休息、文化娱乐的综合性大中型绿地。
3.儿童公园:
是城市中儿童游戏、娱乐、开展体育活动,并从中得到文化科学普及知识的专类公园。
服务对象主要是少年儿童和携带儿童的成年人。
4.动物园:
是集中饲养、展览各种野生动物和家禽的可供人们游览休息的公园。
5.植物园:
是植物科学研究机构,也是以采集、鉴定、引种驯化、栽培实验为中心,可供人们游览的公园。
6.体育公园:
既有体育设施,又有绿化布置,可进行体育活动又可供群众游览休息。
7.纪念性园林:
以革命活动场地、烈士陵墓等为中心的园林绿地。
8.古典园林:
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古典园林名胜。
9.带状公园(游憩林阴带):
城市中具有相当宽度的(8m以上)有一定服务设施的带状公共绿地,特别设在湖滨、河流沿岸。
10.街旁游园:
介于市级和区级公园之间的居住区小游园的一种,也称微型公园。
11.竖向设计:
第十章道路绿地规划设计(重点章节,很多小概念及数据,须背)
1.道路绿化:
以道路为主体的相关部分空地上的绿化和美化。
2.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
在城市道路设计你的指导下,依据道路类型、性质、功能与地理、建筑、环境进行规划,安排布局道路绿地的类型、布置形式、种植设计等。
3.城市道路: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种道路。
(注:
有6种形式,须熟悉P267)
4.红线:
在城市规划建设图纸上划分出的建筑用地与道路用地的界线,常以红色线条表示。
(注:
城市道路绿地设计专用语有13点,须熟悉P268)
5.道路总宽度:
也叫路幅宽度,即规划建筑线(建筑红线)之间的宽度,是道路用地范围。
6.分车带:
车行道上纵向分隔行驶车辆的设施,用以限定行车速度和车辆分行。
7.行道树:
有规律地在道路两侧种植浓荫乔木而成的绿带,是街道绿化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最基本的形式。
(P272)
8.交叉路口绿地绿化设计(P281)
9.滨河流绿地:
城市中临河流、湖沼等水体的道路绿地。
10.步行街道:
在市中心地区的重要公共建筑、商业与文化生活服务设施集中的地段,设置专供人行而禁止一切车辆通行的道路。
11.公路:
城市郊区的道路以及城乡之间的交通道路。
12.高速公路:
有中央分隔带和四个以上车道立体交叉、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专供快速行驶的现代公路。
第十一章现代城市广场规划设计(重点章概念、设计原则多)
1.城市广场发展概述(须熟悉P297)
2.现代城市广场类型(须熟悉P304)
3.广场空间形态(须熟悉P330)
4.城市广场种植设计(须熟悉P342)
第十二章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
1.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指在居住小区或居住区范围内,住宅建筑公建设施和道路用地外布置绿化、园林建园林小品,为居民提供游憩活动场地的用地。
(注:
须掌握P352)
2.居住区绿地组成:
(须熟悉P354)
组团绿地:
直接联系住宅的公共绿地,结合居民建筑组团布置,服务对象时组团内居民,特别是就近为组团内老人和儿童提供户外活动的场所,服务半径小,使用效率高,形成居住建筑群组的共享空间。
第十三章单位附属绿地规划设计
1.单位附属绿地:
城市中分散附属于各单位公共建筑庭院,以改善和美化人工建筑环境为主要功能,不对公众开放的绿地。
2.工厂防护林带:
(P392)
卫生防护林带:
也称防污染隔离林带。
设在生产区与居住区或行政福利区之间,以阻隔来自生产区大气中的粉尘,吸附空气中的有害气体,降低有害物质含量,减弱噪音,改善区域小气候等。
防风林带:
防止风沙灾害,保护工厂生产和职工生活环境的林带。
防火林带:
在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工厂及车间等地,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损失而设置的。
第十四章风景名胜区与森林公园规划
1.风景名胜区:
径政府审定命名的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的地域。
2.国家公园:
面积较大的自然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有的也包括一些历史遗迹。
3.自然保护区:
国家为保护自然环境效益和自然资源,对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自然地带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珍稀有动物的自然栖息地,珍稀的植物群落,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等,划出界限,加以特殊保护的地域。
4.森林公园:
在具有一个或多个生态系统,通常没有或极少受到社会开发的特殊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特别是以森林为主体的,具有科学、教育、游憩作用和梅西价值的自然地区和风景区。
森林公园:
以森林景观为主体,其用地多为自然的山峰、山谷、林地、水面,在一定的自然景观资源的基础上,采用特殊的营林措施和园林艺术手法,突出优美的森林景观和自然景观。
第十五章观光农业园(区)规划(P436)
1.观光农业:
P436
2.景观美:
P441
3.斑块-廊道-基质模型:
是景观生态学用来解释景观结构的基本模式,普遍适用于各类景观。
4.斑块:
具有不同功能和属性,相对同质的地段或空间实体。
5.廊道:
线状或带状的景观要素,以交通线路构成的网络为主。
6.基质:
各类建成区、不同功能、性质的建筑物。
如:
把街道和街区看做城市景观的本底。
7.生态持续性:
P443
8.旅游持续性:
P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