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陌陂镇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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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陌陂镇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

社旗县陌陂镇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第九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ZGC2017052

第九标段

招标人:

社旗县陌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2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6-

第六章技术标准-4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8-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社旗县陌陂镇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社旗县陌陂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社旗县陌陂镇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九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

SZGC2017052

2.3建设地点:

社旗县陌陂镇后洼村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第九标段:

后洼村文化广场工程施工(1400㎡),15CM砂砾垫层,C25商混硬化,18CM厚。

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台面平整,配置不少于15㎡的化妆室。

后洼村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局部提升;

(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第九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为准);无在建项目(如发现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取消其企业投标资格);

3.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

3.5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同一投标单位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相同的项目经理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中一个标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特别要求:

根据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社政办(2017)93号文】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坚持以工代赈原则,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务80%以上应由业主方组织项目所在村提供,投标人应予以响应。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五、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5.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6日上午8:

00时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17:

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5.2报名方法:

5.2.1本项目只接受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5.2.2潜在投标人报名必须通过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左侧“用户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资料下载”《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员操作手册(非电子辅助开评标)》);潜在投标人若是初次报名,需先注册“会员账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会员账号”要求进行注册,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注册完毕需携带所有上传证照原件及加盖红章复印件一套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启用会员账号,因此报名失败或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

“会员注册”详见《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注意:

由于系统功能限制,投标人进行系统报名时,请一次性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请勿报名完毕后再进行同一项目重新报名(此操作有保证金无法绑定的风险),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2017年12月6日上午8:

00时至2017年12月13日17:

00时。

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报名该项目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按以下步骤进行。

5.4.1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是经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备案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非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的标书费,视同缴费失败。

备注中需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妥善保管转账票据,开评标后到代理公司换取正规发票)。

账户全称:

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941007010000456677

开户行:

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5.4.2潜在投标人缴费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进行标书费绑定。

5.4.3潜在投标人标书费绑定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若潜在投标人未按此操作,由此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潜在投标人缴纳标书费用后,要及时进行标书费绑定并下载文件,若自身原因错过绑定及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详见《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5.5投标保证金缴纳:

5.5.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17年12月6日上午8:

00时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17:

00时(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5.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九标段:

人民币肆仟零贰元整(¥4002.00元)

5.5.3递交形式: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是经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备案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

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

(3)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5.5.4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缴纳日期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进场交易,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查询。

5.5.5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全称:

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941007010000456677

开户行:

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5.6网上注册及报名时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每日上午8:

30时至11:

30时,下午15:

0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

9。

备注:

《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非电子辅助开评标)》、《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标书制作操作手册(电子辅助开评标)》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下角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29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

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社旗县陌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薛女士电话:

地址:

社旗县陌陂镇政和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电话:

6

地址:

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2017年12月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社旗县陌陂镇人民政府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4

工程名称

社旗县陌陂镇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九标段二次

1.1.5

建设地点

社旗县陌陂镇后洼村

1.1.6

标段划分

第九标段:

后洼村文化广场工程施工(1400㎡),15CM砂砾垫层,C25商混硬化,18CM厚。

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台面平整,配置不少于15㎡的化妆室。

后洼村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局部提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3.3

工程质量

合格

1.3.4

承包方式

总承包

1.4.1

投标人资质

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第九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为准);无在建项目(如发现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取消其企业投标资格);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为公告期间);

5、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同一投标单位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相同的项目经理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中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特别要求:

根据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社政办(2017)93号文】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坚持以工代赈原则,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务80%以上应由业主方组织项目所在村提供,投标人应予以响应。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9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2.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社旗县财政评审价97%-100%(含97%、100%)为有效报价。

任何投标企业报价超出该范围的将被视为废标;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九标段:

人民币肆仟零贰元整(¥4002.00元)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严格按照规定分项目填写。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填写规定如下:

“项目编号:

第标段”,保证金应足额转入。

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填写(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人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以缴纳日期截止时银行到账确认单为准。

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进场交易,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查询。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

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账号:

941007010000456677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A册为商务标,指除B册之外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所附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副本可是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B册为技术标(为暗标)仅指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包封袋(箱)的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盖投标人公章。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A册:

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B册:

技术标不分正副本,一式伍份(为暗标)。

电子U盘一份(采用DOC格式编排U盘储存),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除签字盖章外)完全一致,否则在投标企业信息库做出不良信息。

电子档要求

应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单独密封。

包封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一并递交。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分册装订,共分两册,A册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A4纸、打印(印刷)、清晰、工整、美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书脊上注明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工程名称、项目标段及项目编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A册不按要求装订的,商务标按废标处理。

B册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装订:

封面为A3白色静电纸(必须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出的电子版封面)、内容为A4白色静电纸打印(印刷)、清晰、工整、美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技术标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B册不按要求装订的,施工组织设计为0分。

4.1.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投标文件的A册密封在一个包封内;B册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在外包封上注明A、B册投标文件;最后再把AB册两个包封密封一块。

以上所有密封的封口处必须使用封条,并在封条上盖投标人公章。

4.1.2

最外层封套上写明(最外层封套指电子版包封和投标文件A册及B册合包后包封的任一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旗县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9日下午16: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共同检查密封情况,宣布密封情况并在投标文件密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

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经济、技术、法律专家应在开标前从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至3名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

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以来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10.2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验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交验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证件或不能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作弃权处理。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予以公示。

10.4

履约担保

形式:

以履约担保的形式

时间: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金额:

中标合同金额的2%

10.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总则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工程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工程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工程标段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工程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工程质量

1.3.1本工程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工程质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工程的承包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是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条件的单位。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5.2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本次工程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内容描述;

(6)技术标准;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出,以便修改,所有修改内容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文件和修改文件等提出疑问的,视为已充分理解上述文件,签订合同和结算时按对招标人有利的做法施工或者按招标人要求的做法进行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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