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与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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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与解析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与解析
3.1一般规定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业主、监理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
所有员工都在指定的任务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
所有员工不得有侵害人身自由或被认为对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否则将受到经济处罚甚至驱逐出项目施工现场。
当员工受到三次警告后,将被永久地从本项目施工现场驱逐出去。
所有员工严格禁止在作业区居住。
现场任何地点不容许做饭。
施工现场不允许吃饭,如加班需就餐需经业主许可后从外部取饭。
班前严禁饮酒。
所有人员应使用本单位、业主提供的卫生设施。
任何不使用该设施而在现场其它任何区域或房屋内大、小便的员工,将被立即驱出现场。
所有人员不得在现场打闹、玩耍。
除有紧急情况,现场任何人员不得奔跑。
项目开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包括施工机具、停车场、设备材料堆放和水、电、汽的布置,所有的暂设布置均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场区内所有的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落实专人进行经常的清理。
进出装置设专人负责值班保卫工作,进出厂人员持证上班,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现场用的各种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以备紧急情况时能正常使用。
项目部每周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及相应的保证措施。
3.2作业环境管理安全标志
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不宜设在门窗、架子等可移动的物体上,并得到妥善保护。
3.2.1临时设施
工地临时建筑,应经业主批准后,才能施工。
工程竣工后应由业主验收后才能使用。
时设施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并保持干净、整洁。
3.2.2工作面与通道
所有工作面与通道应安全合理、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对有可能发生落物打击的通道应设置防护棚。
工作面上有坠落可能的临边、孔洞必须采取合适的如护栏、盖板等防护措施,并且设置警示标志和挡脚板。
地面上所有的坑、井、沟等必须设置防护围栏或加盖,并确保其牢固可靠。
上下高处作业面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梯子。
3.2.3隔离
施工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应设置合格的架设以保证作业面的安全合理。
所有交叉作业,作业层之间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止人员坠落或物体坠物,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
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如大型设备吊装、射线作业、试压、尘毒等作业,要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设置明显的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3.2.4照明
在自然光线不足的作业点或者夜间作业时,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人工照明。
人工照明的光照度以有利于工作为宜。
特别的作业场所,照明灯备有独立电源。
3.3个人防护要求
3.3.1一般规定:
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
在接触含刺激或损害皮肤的化学试剂时,工作人员应戴橡皮手套、防护围裙或其它适用的防护用具。
工作人员不宜穿着易燃、有害或刺激性物质的衣服进行工作。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
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需要,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防护用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强制性预防措施,不得随意变更或降低标准。
防护服的上衣左前胸处应有企业标志。
3.3.2安全带
离地面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应系挂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
安全带必须用一根短绳连接到至少能承受500kg静负荷的锚定物上或构件上。
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
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使用前,工作人员必须检查安全带和短绳的可靠性。
3.3.3眼睛保护
凡从事具有伤害眼睛的工作人员应当戴合适的防护用品(护目镜、面罩等),以防事故发生。
戴近视眼镜的人员,当从事有伤害眼睛的区域作业或参观时,在近视眼镜上还要再戴一副安全眼镜或护目镜。
混拌涂料等特种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适用于该作业的安全眼镜。
3.3.4脚保护
作业时应穿劳保鞋。
登高作业时,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3.5手保护
工作时应按规定戴工作手套,在可能接触到化学药品或触电的地方,员工必须戴防化学药品或防触电手套。
3.3.6头保护
员工进入施工区必须戴硬塑料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不允许戴金属安全帽。
3.3.7听力保护
凡从事噪声超过85分贝的工作人员应佩戴耳塞,以隔绝噪音、保护听力。
3.3.8呼吸保护
为控制由于吸入毒性灰尘、浓雾、烟、水蒸气等造成的职业病,必须采取戴口罩或防毒面具等可行的保护措施以消除或减轻这方面的危害。
3.4施工机具设备管理
3.4.1施工机具必须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
在受限区域使用的移动设备,使用前必须经监理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许可。
3.4.3施工机具、移动设备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使用,特殊设备操作人员要有安全操作证。
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4.4设备的使用、燃油补给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3.4.5各种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状态。
3.5施工用电管理
3.5.1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有编制、审核、批准等手续。
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并建立档案。
3.5.2电线与电缆的架设
电线应使用良好的绝缘线,且用绝缘子固定,禁止缠绕在树上、脚手架上或其它构架上。
其与地面距离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电缆应架空或埋地敷设,禁止在地面明设。
电缆接头要架起,有防雨和防其它损伤的措施,有醒目的警告牌。
禁止使用破皮或老化的电线与电缆。
电线与电缆距热力管道、热力设备应大于2米。
电线、电缆凡进开关箱、铁棚子、过道路处及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均应加套管保护。
严禁乱拉乱拽电线、电缆,不得用金属丝绑扎电线、电缆。
电线、电缆、电焊把线等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不得有摩擦。
3.5.3开关箱
开关箱采用铁板、玻璃钢等材料制作,其配电板应采用电木板或防火塑料板。
开关箱安装牢固,有醒目的标示牌。
固定式开关箱的下底应距地面1.3~1.5m,移动式开关箱的下底距地面0.6~1.5m。
开关箱做到防雨、防火,箱体有接零保护,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
开关箱设工作零线接线板和保护零线接线板,两板不能混用。
开关箱的引入、引出线缆应走预留口。
3.4.5.4开关与插座
所有的开关、插座、插头及保护罩应完好并正确使用。
施工现场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关),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严禁采用一线一地的配电方式。
3.5.5移动式电气设备
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软线做电源线。
电焊机的地线禁止用角钢、扁钢、圆钢代替,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
3.5.6照明
钢构架上禁止使用220V开启式灯具。
金属容器内及潮湿环境使用的手持行灯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行灯变压器使用隔离变压器,严禁用调压器做行灯变压器使用。
不同场所按要求使用相适应的灯具。
室内灯具高度大于2.5m,室外灯具高度大于3m。
3.5.7防雷
15m以上的建筑物、钢构架、提升架、井子架、钢脚手架等应做防雷接地。
防雷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避雷针的长度为1~2m。
3.5.8保护接零及安全用电
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配电方式,其中第一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根据用电设备数量确定,但漏电动作时间要小于0.1s。
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一切用电设备、工具、照明都实行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单独敷设,不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
保护零线在分支、终点、设备集中点或每长50m处都要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
保护零线的干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1/2,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保护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小于相线的1/3,任何情况下不小于1.5mm2。
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得串联,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与保护零干线采用焊接或螺栓联结等,严禁缠绕和钩挂。
一切用电设备在一般场所的第二级保护应使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
漏电保护器应装在用电设备电源线的首端,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闸多用。
与用电设备相关的铁棚子、钢平台、金属构架都做好接地,接地极应另设。
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工作。
3.5.9用火作业
3.5.9.1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经过培训,灭火技术熟练。
3.5.9.2临时居住区、物资存放区和施工作业区,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
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做到完好有效,配置布局合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
3.5.9.3所有员工都必须明确各自的岗位防火责任,进入现场禁带火种,严禁吸烟。
(1)作业现场防火
①严格遵守业主各项消防与安全规章,在防火区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没有防火措施不动火,没有监火人不动火。
②工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作业环境,清理易燃物品。
作业完毕后,必须对作业现场仔细进行检查,消除作业后留下的隐患。
3.5.10高处作业
3.5.10.1本项目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离基准面2m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5.10.2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
3.5.10.3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5.10.4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5.10.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5.10.6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5.10.7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3.5.10.8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3.5.10.9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人字梯底角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3.6环境卫生防护
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完善防护设施(警绳、警灯、报警装置及监护人),并再次检查现场,确认无误,方可开始作业。
3.7仓库及危险品
3.7.1仓库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防火、防雨、防盗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
3.7.2严格物资管理制度,出库物资必须由保管员开出门证,经守卫人员对物资的品种、数量检验无误后,方可出库。
3.7.3储存物资(材料、设备、配件)的仓库,应根据不同的物资类别,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重点防爆区并应装消防和报警设备。
3.7.4库区、库房的消火栓、灭火器要经常检查,库房内要保持空气畅通。
3.7.5施工用的材料、配件和露天堆放的设备及油库、油漆库等,应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库外物资做好上盖下垫。
仓库内应保持环行道路畅通。
3.7.6危险物品储存要严格执行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业主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明文规定和业主规定范围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3.7.7任何危险品设专库存放,库房经特殊设计,达到有关要求,危险物品设明显标识,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4安全风险分析及预防措施
4.1机械伤害风险及预防措施
4.1.1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资质合格证;
4.1.2工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保护接地等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启动;
4.1.3患有疾病有碍安全的人员,不得驾驶和操作施工机械;
4.1.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把机械交给其它人驾驶和操作;
4.1.5施工机械应由经过批准的机组人员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操作人员应遵守保养规定,认真做好各项保养,保持施工机械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每班填写运转、维护修理记录;
4.1.6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对机械设备零部件加注润滑剂,开动前、工作前、工作中、停工后,均应按规定项目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并应及时排除故障或提出修理意见;
4.1.7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或动力源后,方可进行检查、修理;
4.1.8施工机械不得在有故障情况下运转或超负荷使用。
施工机械的外转动部位应加设安全防护罩。
防护罩应便于停车检查和加注润滑剂。
4.1.9新的施工机械或经过大改装和拆卸后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
4.1.10运转过程中的施工机械,严禁进行修理、保养等工作,夜晚或光线不足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4.1.11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工具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要求,施工前应检查所用工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4.1.12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调整和修理,停止使用时,不得将工具或其它物件放置在机器或设备上;
4.1.13电动工具的转动部位应保持清洁,润滑转动灵活,工作中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4.2坠物伤害风险风险及预防措施
4.2.1高空作业区下方设警戒区域围栏和标志,禁止区域内有闲杂人员走动,人员及车辆绕行;
4.2.2现场设专人进行监护;
4.2.3区域内作业人中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4.2.4作业人员配备工具袋,高处摆放的施工工具及工件有防滑固定措施;
4.2.5严禁高空抛物,需运至地面的物件必须采用吊物篮放至地面;
4.3火灾风险及预防措施
4.3.1严格遵守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的用火规定;
4.3.2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吸烟和用火;
4.3.3动火区域内不得存留易燃、易爆物品。
4.3.4电气开关及导线的载流量要符合有电设备负载要求,避免过热引发火灾;
4.3.5进行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下整改通知发给火灾隐患单位,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4.3.6生活用电线路,插座等,凡有必要者,均应装漏电保护装置;
4.3.7生活内按消防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备;
4.3.8生活内使用明火部位加强管理避免失火。
4.4触电风险及预防措施
4.4.1施工用电必须按业主规定提前申请批准,办理用电手续,由专业电气作业人员操作;
4.4.2施工用电严格执行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及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4.3根据工程用电需要由项目生产部门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及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4.4.4施工用电应采用电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的TN-S系统,其接地、接零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应与外电线路混淆;
4.4.5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个系统时,电气设备按业主要求作保护接零或接地,不得同时出现两种保护接法;
4.4.6施工现场保护接零的低压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其接地电阻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以及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大于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4.4.7在施工现场电源为中性点接地系统时,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零,同时还应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4.8移动式用电设备、电源属于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其供电电缆或架空线上均应有保护零线,且保护零线应与用电设备外壳可靠连接;
4.4.9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应符合《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的规定。
开关柜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潮湿、狭窄、有腐蚀介质场所使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保护器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4.10现场用电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采用自动开关电路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4.4.11电气线路、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留专人看护。
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4.4.12熔断器应根据负荷容量确定,不得随意加大,严禁用铜丝、铁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
4.4.13现场用110V以上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
照明灯具的高度:
室内不得低于2.5m,室外不得低于3m;
4.4.14在运行的电气设备附近作业或搬运较长物件时,与电体应保持1.9~2.7m的安全距离;
4.4.15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应与电源电压相符,电气设备接线后,应进行试运转,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4.5人员中毒风险及预防措施
4.5.1搅拌、粉刷涂料的时候有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的风险,因此,如何正确搅拌与粉刷涂料,防止中毒十分必要。
粉刷涂料时我们应该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4.5.2搅拌涂料时需戴防毒面具,粉刷涂料时要戴口罩,这样可以减少吸入有害气体。
4.5.3选择通风效果好的环境下粉刷,防止长时间吸入有毒气体,导致中毒。
如果在封闭环境内粉刷要注意阶段性呼吸新鲜空气,防止中毒。
4.5.4选择在良好的天气条件下施工,在下雨或有雾的天气,最好停止施工。
5.施工现场主要危险点分析及预防措施
本工程施工在户外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分析和预测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并根据各施工阶段列出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对应表格,见下表。
1.施工准备阶段
序号
危险点
控制措施
负责人
1
临时电源电缆老化,接头过多,接头处理不当。
临时电源必须用合格铜芯电缆,长度不够不可用老化电缆代替,接头处用高压绝缘胶带缠绕,做到防雨防潮。
2
电源箱老旧,电器使用有危险。
采购新电源箱。
3
手提式电动机械接地不良以及不接地线。
所有电动工具必须作接地试验。
2.设备安装工序
序号
危险点
控制措施
负责人
1
脚手架搭置不结实,人员掉落。
认真负责地按要求搭设脚手架,脚手架下方设安全防护网。
2
登高不绑安全带,人员掉落。
登高必须系安全带。
项目安全监督,工友之间互相监督,违反者进行经济处罚。
3
高空坠物砸伤施工人员。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反者进行经济处罚。
如遇大风天气,应暂停施工。
4
天气炎热,施工人员容易中暑。
现场设置纯净水,工人能及时喝水解渴;避免中午时间施工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