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110865 上传时间:2023-06-2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docx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桂近视防控〔2021〕1号)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桂教体卫艺〔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1.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

积极引导孩子开展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时间达60分钟以上。

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

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2.控制使用电子产品。

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

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家长要严格控制孩子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合理安排使用电子产品学习及休息放松时间。

3.减轻课外学习负担。

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的现象发生。

4.避免不良用眼行为。

引导孩子不在走路、吃饭、卧床、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

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5.保障睡眠和营养。

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

让孩子多吃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少吃含糖量高的食物和饮料。

6.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改变“重治轻防”观念,为孩子提供符合照明卫生标准的、舒适的家庭室内照明环境,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填写《学生在家用眼监督手册》,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并及时带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

(二)规范学校教育管理。

1.加强视力健康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

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建设,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2.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3.加强考试管理。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4.改善视觉环境。

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严格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要求,统筹资金改善教室照明环境,尽快实现学校照明卫生标准100%达标。

巩固消除“大班额”取得的成效,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至少调整一次座位。

学校应按《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796—2014)采购和使用课桌椅,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

5.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

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每天2次眼保健操制度,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

小学要将学习做眼保健操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教室内要配备眼保健操挂图。

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

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到六年级每周4学时,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周3学时。

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7.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

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程,依托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并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

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8.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9.定期开展视力监测。

小学要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的接收、管理和转移。

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及时提醒教育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科学干预和检查矫正。

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10.倡导科学保育保教。

严格使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禁“小学化”教学。

要保证儿童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三)引导学生健康习惯养成。

学生要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要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四)加强卫生保健指导。

1.建立视力档案。

严格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自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2.规范诊断治疗。

各级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医护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

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

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近视防治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3.加强社会科普。

充分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视力监测机构开展视力监测时,应对学校师生开展至少1次视力防控宣讲活动;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三、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教育部门。

1.加强机构建设。

成立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进县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设置,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2.加强学校体育。

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练、赛、养”四个关键环节,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3.加强人才培养。

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4.加强督导检查。

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二)卫生健康部门。

1.培养视力健康专业人才。

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

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

2.做好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项目监测工作,加强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

3.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指导的协同工作机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设置标准,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库,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三)体育部门。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积极组织各类冬、夏令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四)财政部门。

合理安排投入,落实经费保障,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视力监测、学生体育赛事、学校教室照明及视觉环境改善、学生近视防控干预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配合编制、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研究解决校医招聘和编制管理有效途径,按照国家部署完善全市学校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探索在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单列“健康教育”评审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质量监管和眼镜配置计量器具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四、监督考核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近视防控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将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县、区(新区)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制订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在核实各县、区(新区)近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