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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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目录
1.方案设计1
1.1一般要求1
1.2设计说明书1
1.3设计图纸2
2.初步设计4
2.1一般要求4
2.2设计总说明4
2.3总平面5
2.4建筑8
3.施工图设计11
3.1一般要求11
3.2总平面12
3.3建筑14
1方案设计
1.1一般要求
1.1.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1.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
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1.2设计说明书
1.2.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2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区域位置等。
4简述建设方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建筑立面造型等。
当城市规划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和设计标准(包括工程等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
1.2.2总平面设计说明
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1.2.3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1建筑的平面和竖向构成,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
2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的布置;
3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设计;
4关于无障碍、节能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
5在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
1.3设计图纸
1.3.1总平面设计图纸
1场地的区域位置。
2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
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5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
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1.3.2建筑设计图纸
1平面图应表示的内容
1)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或柱网尺寸;
2)各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
3)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
4)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
5)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
6)底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
7)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
8)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2立面图应表示的内容
1)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一、二个有代表性的立面;
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
3)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3剖面图应表示的内容
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
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女儿墙)的总高度;
3)若遇有高度控制时,还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
4)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
4表现图
2初步设计
2.1一般要求
2.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2.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
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6概算书
2.2设计总说明
2.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2.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能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2.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2.2.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3总平面
2.3.1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2.3.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
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3总平面布置
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
2)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虑;
3)说明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四周环境的关系;
4)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等。
4竖向设计
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
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交通组织
1)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
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3)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hm2
2
总建筑面积
m2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3
建筑基底总面积
hm2
4
道路广场总面积
hm2
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数
5
绿地总面积
hm2
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
6
容积率
(2)/
(1)
7
建筑密度
%
(3)/
(1)
8
绿地率
%
(5)/
(1)
9
小汽车停车泊位数
辆
室内、外应分列
10
自行车停放数量
辆
注:
容积率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7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3.3设计图纸
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名称、层数;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竖向布置图
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
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
8)注明:
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9)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2.4建筑
2.4.1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2.4.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3)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2设计说明
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
3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作综合说明。
4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
备注
编号
建筑类别
耐火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人防防护等级
主要结构选型
建筑层数、总高
地上、地下分列
建筑基底面积
建筑总面积
建
筑
构
造
及
装
修
墙体
地面
楼面
屋面
天窗
门
窗
顶棚
内墙面
外墙面
5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4.3设计图纸
1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夹层、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隔位置和面积,宜单独成图;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6)标明指北针(底层平面);
7)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8)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9)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2立面图
1)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4)图纸名称、比例。
3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
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
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
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篷、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
3)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图纸名称、比例。
3施工图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3.2—3.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
3.1.2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
3项目的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编制年月(即出图年、月)。
3.2总平面
3.2.1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3.2.2图纸目录
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3.2.3设计说明
3.2.4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的位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9注明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补充图例等。
3.2.5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
8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9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等。
3.2.6土方图
1场地四界的施工坐标。
2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用细虚线表示)。
320m×20m或40m×40m方格网及其定位,各方格点的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区和挖区的分界线,各方格土方量、总土方量。
4土方工程平衡表
序号
项目
土方量(m3)
说明
填方
挖方
1
场地平整
2
室内地坪填土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挖土、房屋及构筑物基础
3
道路、管线地沟、排水沟
包括路堤填土、路堑和路槽挖土
4
土方损益
指土壤经过挖填后的损益数
5
合计
3.2.7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
1绘出总平面布置。
2绿地(含水面)、人行步道及硬质铺地的定位。
3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详图索引。
4指北针。
5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等。
3.2.8详图
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等详图。
3.2.9设计图纸的增减
1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3土方图和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4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及建筑小品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
3.3建筑
3.3.1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3.3.2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3.3.3施工图设计说明
1本子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性文件、批文和相关规范。
2项目概况
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设计标高
本子项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1)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
2)室内装修部分用表格形式表达。
室内装修做法表
部位
名称
楼、地面
踢脚板
墙裙
内墙面
顶棚
备注
门厅
走廊
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作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说明。
6门窗表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7幕墙工程及特殊的屋面工程的性能及制作要求,平面图、预埋件安装图等以及防火、安全、隔音构造。
8电梯(自动扶梯)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
9墙体及楼板预留孔洞需封堵时的封堵方式说明。
10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门窗表
类别
设计编号
洞口尺寸(mm)
樘数
采用标准图集及编号
备注
宽
高
图集代号
编号
门
窗
3.3.4设计图纸
1平面图
1)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2)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3)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宽、深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
4)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5)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6)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7)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8)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9)车库的停车位和通行路线;
10)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
11)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12)剖切线位置及编号;(底层平面)
13)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14)指北针;(底层平面)
15)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16)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及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17)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18)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19)图纸名称、比例;
20)图纸的省略:
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2立面图
1)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搁板、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或女儿墙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高×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3)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4)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5)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6)图纸名称、比例;
7)名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3剖面图
1)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高、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
2)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3)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4)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
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总高度;
内部尺寸:
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5)标高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6)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7)图纸名称、比例。
4详图
1)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
2)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
3)特殊的或非标准门、窗、幕墙等应有构造详图。
如属另行委托设计加工者,要绘制立面分格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预埋件、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
4)其他凡在平、立、剖面或文字说明中无法或交待不清的建筑构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