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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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B.1计分说明:
B.1.1本细则共计2000分
B.1.2项目内容分为三类:
一为必备项目,以△表示,合计1232分;二为选择项目或层级项目,以∨表示,合计768分;三为禁止或反对的项目,以×表示,合计335分。
B.1.3必备项目和选择项目打正分,禁止或反对项目打负分
B.1.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需达到1800分
B.2评分标准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评分细则见表B.1
表B.1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序号
项目
工作要求与评定标准
项目类型
分值
自评
省评
1
示范区规划
100
1.1
规划原则
25
1.1.1
整体优化原则
对区域内的生态、经济和社会进行全面规划,追求整体优化。
△
5
1.1.2
生态优先原则
在生态质量与其他方面发生冲突时,包括与景观质量发生冲突时,以生态质量优先。
△
5
1.1.3
生境范围原则
为保障相应的植物群落与动物种群持续繁育所需要的生境范围,以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与恢复能力。
△
5
1.1.4
市场导向原则
以区域的相应吸引力研究对应的市场范围与层次,以市场导向为基础规划建设项目
∨
5
1.1.5
容量控制原则
接待容量不超过生态承载力
△
5
1.2
规划制定
35
1.2.1
制定有专门的旅游总体规划
有专门编制单位和规划成果,编制单位有旅游或环保规划资质
△
20
1.2.2
旅游总体规划审批
经旅游、环保、土地等部门审批
△
15
1.3
规划实施有效性
包括土地利用、功能布局、游览项目与设施安排等
∨
40
1.3.1
全面实施
规划中的各项项目、制度、措施,全面按时落实
40
1.3.2
基本实施
规划中的各项项目、制度、措施、基本全面落实
25
1.3.3
严重违反规划
区内有违反规划的大型建设项目或破坏环境项目
×
-40
本项得分
2
生物旅游资源
160
2.1
生物多样性
70
2.1.1
植被
类型多、分布广、面积大、郁闭度高,建群种与优势种强,生长情况好,生物量大。
∨
10
2.1.2
植物资源
种类多、生长量大
∨
5
2.1.3
动物
类型多、分布密、种群量大、生殖与栖息地环境良好,食性与习性稳定
∨
10
2.1.4
动物资源
类型多、分布广
∨
5
2.1.5
物种保护
保护尽可能多的物种和生境类型,生态系统增强再生与恢复能力
△
10
2.1.6
珍稀物种或濒危物种
有珍稀物种或濒危物种,有专项保护措施(范围、科研、管理、人员)
∨
5
2.1.7
全面保护
保护所有物种并使之平衡,有生态监测和动植物救助专人及措施
△
10
2.1.8
非生物因子
不削弱非生物因子对生态系统的支持能力
△
5
2.1.9
生态过程
保护生态系统的自然性,防止生境损失
△
10
2.1.10
生态系统本土性
恢复和增殖原有物种,禁止外来物种引进和入侵,以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的系统性紊乱
×
-20
2.2
资源丰富性
30
2.2.1
规模与丰度
资源实体体量巨大,或基本类型数量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景观异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
20
2.2.2
完整性
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天然的形态与结构
△
10
2.3
价值独特性
60
2.3.1
美学价值
价值很高,现场效果好
△
10
2.3.2
科学价值
科学价值,具有国家级意义
∨
10
2.3.3
历史文化价值
历史悠久或文化价值高,具有国家级意义
∨
10
2.3.4
游憩价值
人为干扰少,自然区域多
△
10
2.3.5
独特价值
资源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稀缺性
∨
20
本项得分
3
生态环境质量
345
3.1
土地
40
3.1.1
山地
25°坡以上的山地还林还草
△
10
3.1.2
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实际建设用地不能超出用地规划指标。
△
10
3.1.3
道路用地
以方便、实用为原则,努力减少道路用地,不建或少建盘山公路或贯通区域的交通干线。
∨
10
3.1.4
土地整治
消除土地沙化、退化、盐渍化现象
∨
10
3.2
水资源
55
3.2.1
降水
以植被涵养为主,加强对降水的蓄集与利用
△
10
3.2.2
天然湖泊
保持蓄水量,改善水质,防止富营养化
∨
10
3.2.3
水库
恢复水库建设中对生态与景观的破坏,消除碎石裸露现象,改善水质,形成水生生物的立体养殖
∨
10
3.2.4
地下水
15
3.2.4.1
地下含水层
合理利用,达到水源涵养量高于使用量。
△
10
严禁超量提取地下水。
×
—10
3.2.4.2
暗河
有条件的适度开展探险、暗河漂流等活动
∨
5
3.2.5
泉水
使用量应低于涌出量
10
3.2.5.1
矿泉水
达到集约化利用程度
∨
5
3.2.5.2
温泉
适度开展温泉浴等康疗活动
∨
5
3.3
森林
35
3.3.1
覆盖率
除建设用地及水面之外,绿化覆盖率达到70%,其中,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
10
3.3.2
原始森林
加强保护,限制流量
∨
5
3.3.3
天然次生林
林区内禁止永久性建设,可开展科考、徒步旅行等活动
∨
5
3.3.3
人工林
10
3.3.3.1
林相
树种较多,林相丰富,观赏性强
∨
5
3.3.3.2
森林旅游
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开展多种活动
∨
5
3.4
岩石与岩洞
30
3.4.1
地景
15
3.4.1.1
地貌景观
花岗岩地貌垂直节理发育。
丹霞地貌柱状节理发育突出,喀斯特地貌山峰秀丽,峡谷地貌陡峻等
∨
5
3.4.1.2
有观赏价值的地质剖面
∨
5
3.4.1.3
单体岩石
体量巨大,或岩石造型独特或群体规模大
∨
5
3.4.2
溶洞
景观独特性突出,具有较高观赏价值
10
3.4.2.1
旱洞水洞共生
分层次,体量巨大或幽深
∨
5
3.4.2.2
溶洞与天坑共生
独特性突出,原生态保存
∨
5
3.4.3
岩洞
具有较高的文化内涵与相应的文化遗存
∨
5
3.5
系统整合
各要素形成统一的生态环境系统
20
3.5.1
类型丰富
山、水、林、洞、石、泉等类型丰富,有助于景观丰富性
∨
5
3.5.2
互补性强
各种类型相互补充,有助于生物多样性
△
5
3.5.3
自然状态
植被乔、灌、草相结合,人工痕迹不突出
∨
5
3.5.4
动物显现
1km步行,路边500m可见大型哺乳动物或其活动痕迹,水中可见较大鱼类。
或水边可见爬行动物,空中林中可见类型较丰富或成规模的鸟类
∨
5
3.6
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基本要求是自然资源的生长量超过消耗量
20
3.6.1
不可再生的资源
严格保护,禁止利用
×
-10
3.6.2
可再生资源
在有利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上集约化开发利用
△
10
3.6.3
绿色产品
开发绿色无公害产品和土特产品
△
10
3.7
示范区外围
20
3.7.1
土特产品
形成生产基地或养殖基地,达到规模化生产
△
5
3.7.2
工艺品、纪念品
利用可大量再生的自然资源,形成设计、生产、销售等产品链和产业链
△
5
禁止根雕产品和建材产品在区内生产
×
-5
3.7.3
其他产品
非采伐性的林产品及林间产品,竹产品、山野一年生采摘产品、非野生水产品等逐步产业化
∨
10
3.8
资源及环境的保护
75
3.8.1
空气质量
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现场检查
∨
10
3.8.1.1
参照国标一级标准
二氧化硫0.02/年、0.05/日;总悬浮颗粒物0.07/年、0.12/日;可吸入颗粒物0.04/年、0.05/日;氮氧化物0.05/年、0.7/日一氧化碳4.0/日(单位mg/m3)
10
3.8.1.2
参照国标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0.06/年、0.15/日;总悬浮颗粒物0.20/年、0.30/日;可吸入颗粒物0.14/年、0.15/日;氮氧化物0.05/年、0.7/日;一氧化碳4.0/日(单位mg/m3)
5
3.8.2
噪声质量
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现场检查
∨
5
3.8.2.1
参照国标一类标准
夜间45dB、白天55dB
5
3.8.2.2
参照国标二类标准
夜间50dB、白天60dB
3
3.8.3
地表水质量达国标规定
无明显的令人不快的沉淀物;无令人不快的碎片、浮渣、油类等漂浮物;无令人不快的颜色、气味或浑浊物;无对人类或动植物有毒、有害物;无破坏水生生态的生物
△
15
3.8.4
景观、生态、文物、古建筑保护
45
3.8.4.1
保护费用投入
全年用于地质地貌景观、文物、古建筑、生态系统、珍稀名贵动植物的保护费用相当于全年门票收入的比例
∨
达到7%
15
达到6%
10
达到3%
5
3.8.4.2
保护措施
采取适合的保护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捕杀、古建筑修缮、古树名木保护等
15
3.8.4.2.1
制度具体
△
3
3.8.4.2.2
措施落实
△
4
3.8.4.2.3
设施设备完备
△
5
3.8.4.2.4
人员职责明确
△
3
3.8.4.3
保护效果
现场检查
∨
很好,全面保持文物古迹和地质地貌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5
好,基本保持文物古迹和地质地貌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0
较好,对文物古迹和地质地貌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明显破坏
5
3.9
环境氛围
55
3.9.1
区内建筑选址不破坏景观
主体建筑选址对景观有破坏的,每个扣5分;非主体建筑选址对景观有破坏的,每个扣3分;
△
10
3.9.2
区内建筑外观(造型、色调、材料等)与主观相协调
发现一处建筑外观与整体景观有不协调的,扣3分
△
10
3.9.3
周边环境与景观的协调性
35
3.9.3.1
示范区与周边环境设有缓冲区或隔离带
具有绿化带、水体、山体等缓冲区的,得10分;具有围栏、围墙等隔离带的,得8分
∨
10
3.9.3.2
示范区周边形成优美的天际轮廊线
△
10
3.9.3.3
出入口主体建筑格调和谐
格调指材质、造型、色彩的综合效果
△
10
3.9.3.4
对区内主体景观有烘托效果
运用能反映当地风情的本地特色建筑风格和材料,能很好反映和突出主体景观
△
5
3.10
区内使用造成严重破坏环境或游览气氛的设施、设备或材料
包括产生高噪音或有毒有害气体、漏油漏气的车辆、船舶等
×
-55
本项得分
4
传统文化保护
65
4.1
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传统文化是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工作安排,有经费投入。
△
10
4.2
建筑
规划并实施重点保护街区、村落,保持其历史传承性和整体完好性
△
10
4.3
历史文化
以历史建筑和名人故居为主要载体,整修陈列相应文物、文献
∨
10
4.4
自然文化
建设专题博物馆、集中展示
∨
10
4.5
民族民俗文化
15
4.5.1
节庆
保留传统的节庆活动
∨
5
4.5.2
地方戏
保留地方剧种和传统剧目
∨
5
4.5.3
民间工艺
保留民间传统工艺
∨
5
4.6
宗教文化
适度保护利用
10
4.6.1
庙宇
以“整修如旧”的原则修复,不宜新建或大规模翻建
∨
5
4.6.2
宗教
宗教或自然宗教形式突出体现当地特色和民族特色,应适当表现
∨
5
4.6.3
香火
禁止大规模香火,以保护环境
×
-10
本项得分
5
基础设施
295
5.1
交通
按照通达性要求建设区域外部交通,按照保护性要求建设区内交通,按照方便性要求建设游览交通
15
5.1.1
区域外部交通
15
5.1.1.1
抵达依托城市的便捷程度
便捷度较高
∨
10
5.1.1.2
道路建设有与示范区相匹配的绿化
△
5
5.2
自配停车场地
30
5.2.1
生态停车场
生态停车场系指有硬化停车线和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的停车场
△
10
5.2.2
地面
检查主要停车场的地面
∨
10
硬化或黑化地面
包括水泥地面、沥青地面或平整石板地面
1
砂砾地面
6
泥土地面
3
5.2.3
停车场管理
10
5.2.3.1
设停车线
△
2
5.2.3.2
停车分区
△
2
5.2.3.3
设回车线
△
2
5.2.3.4
分设出入口
△
2
5.2.3.5
专人值管
△
2
5.3
停车场或码头与景观不相协调
位置不当,或脏、乱、差现象严重等
×
-15
5.4
区内道路
严格规划建设
70
5.4.1
生态路
15
5.4.1.1
选线与山形水系相呼应
△
3
5.4.1.2
建设垃圾处理好,不留迹地
△
3
5.4.1.3
以桥梁方式保留动物通道
△
3
5.4.1.4
以水路方式保留鱼类、蛙类爬行通道
△
3
5.4.1.5
设动物通道提醒标识
△
3
5.4.2
景观路
25
5.4.2.1
沿线山体绿化好
山体景观完整,视觉完整
△
5
5.4.2.2
沿线山石有突出景观
△
5
5.4.2.3
沿线有水且水体清澈
∨
5
5.4.2.4
行道树树种较好
∨
5
5.4.2.5
行道树成荫
∨
5
5.4.3
交通标识设置正确、清晰,完好美观
△
10
5.4.4
游览步道或游览线路
本项中各小项可酌情打分,但不超出给定的最高分
20
5.4.4.1
进出口设置合理
有利于旅游疏散,进出口分设,不过分邻近
△
5
5.4.4.2
游道或线路设置合理
有利于旅游观赏,线路观赏面大,能形成环线等
△
5
5.4.4.3
采用生态性材料
指用木头、木板、竹板、卵石、砾石、石板等材料,铺设步道,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
但要形成特色,可以架空方式铺设。
△
5
5.4.4.4
设置观景或休息设施
在主要景观处设观景亭、台、廊,有旅客休息的椅、凳等。
设置明显不足的每处扣分。
本款酌情计分。
△
5
5.5
特色交通方式和工具
30
5.5.1
索道
符合旅游规划,按照生态质量优先原则设置
∨
3
5.5.2
栈道
为保护生态环境,搭架悬空人行栈道、生态步道
∨
7
5.5.3
电瓶车或电瓶船
含液化气车船
∨
3
5.5.4
其他特色交通工具
包括能反映示范区文化特色或环保特色的便民交通工具,如骑马、人工抬轿、雪地摩托等,每种2分,最高8分
∨
7
5.5.5
交通标识
在主要游步道或游览线路分叉路口,均设置引导标识(包括箭头和指示牌)。
每处主要交叉路口设置不足或设置不正确的,扣分
△
10
5.6
给排水工程
与当地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紧密结合
50
5.6.1
给水设施
以地下管道方式为主进行,不露明渠,以确保用水清洁,美化水塔以与环境协调
△
15
5.6.2
排水设施
通畅、集中
△
15
5.6.3
污水处理
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严禁污水随意排放
△
20
5.7
能源
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60
5.7.1
电力
20
5.7.1.1
供电设施布设
多数地区以大电网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大电网与区内小水电相结合
∨
5
5.7.1.2
高压电线塔
选择合适地点,不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与景观质量
△
5
5.7.1.3
变电站
不影响生态环境与景观质量
△
5
5.7.1.4
电线杆
取消架空电线与电线杆,采取地下电缆方式
∨
5
5.7.2
天然气
提高天然气采用率
∨
10
5.7.3
煤炭
∨
10
5.7.3.1
使用效率
对于上述两项清洁能源采用极端困难的区域,提高煤炭使用率
∨
5
5.7.3.2
煤炭燃烧污染
采取专项措施解决
△
5
5.7.4
太阳能
鼓励采用
∨
5
5.7.5
风能
鼓励采用
∨
5
5.7.6
沼气
鼓励采用
∨
5
5.7.7
生物能
鼓励采用
∨
5
禁止采用林木草等生态资源为能源
×
-10
5.8
通信邮电
40
5.8.1
邮政纪念服务
提供纪念戳、本地纪念封、纪念邮票、纪念币等
∨
10
5.8.2
通信服务
30
5.8.2.1
人工值守电话
不计数量
△
5
5.8.2.2
磁卡、IC卡或投币电话
不计数量
∨
5
5.8.2.3
公用电话功能
5
5.8.2.3.1
直拨长途
不计数量
∨
5
5.8.2.3.2
仅有市内直拨
不计数量
∨
2
5.8.2.4
公用电话设置
△
5
在出入口及区内游客集中场所均有设置
5
只在出入口或区内游览集中场所设置
2
5.8.2.5
公用电话标志醒目、规范、美观
△
5
5.8.2.6
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
5
本项得分
6
服务设施
215
6.1
住宿设施
按照控制容量原则设置
100
6.1.1
布局
尽量集中布局,以便于解决基础工程设置及残留物处理。
注意隐蔽性。
山地型区域原则上采取“山上游,山下住”的方式,森林型、湿地型区域采取“中心游,边缘住”的方式进行
△
20
6.1.2
结构
按市场导向原则,因地制宜
20
6.1.2.1
品种结构丰富
酒店、公寓、野营地、汽车营地等公共住宿设施配套,原则上禁止别墅建设
∨
10
6.1.2.2
档次结构齐全
以中档住宿设施为主
∨
10
6.1.3
体量
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10
6.1.4
特色
40
6.1.4.1
采用符合当地民族特色与民居特色的外型设计
△
10
6.1.4.2
外立面装修
禁止白瓷砖外立面装修,努力形成单体特色
△
10
6.1.4.3
建筑群
形成既有单体特色又与环境统一协调的布局
△
10
6.1.4.4
原材料
以当地原材料为主,全面利用可再生原料
∨
10
6.1.5
目标
按照绿色饭店标准全面建设
∨
10
6.2
餐饮
按特色化、多样化的基本要求进行
40
6.2.1
布局
采用大集中,小分散结合的方式配置
△
10
6.2.2
特色
深入挖掘当地传统并努力创新,形成特色
△
10
6.2.3
禁止捕食野生动物和采食珍稀植物
×
-20
6.2.4
品牌化饮食产品
∨
20
6.2.4.1
创造品牌化系列宴席
∨
10
6.2.4.2
开发系列化食品
△
10
6.3
购物与娱乐
75
6.3.1
特色
30
6.3.1.1
外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注重民族特色与民居特色,购物场所不破坏主要景观,不妨碍旅客游览,不与旅客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购物场所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
10
6.3.1.2
产品
以本地产品为主
∨
10
6.3.1.3
质量
鼓励创造本地精品,杜绝假冒伪劣
△
10
6.3.2
管理
25
6.3.2.1
机构
设专门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