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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扎赉特旗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扎赉特旗卫生局

  2016年至20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为使我旗卫生事业适应社会经济体制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兴安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我旗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集中精力发展我旗卫生事业,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旗居民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一)卫生资源现状

1.卫生服务网络。

全旗现有医疗卫生机构391个。

其中:

旗级医疗卫生机构9个(即旗疾控中心、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旗中医医院、旗妇幼保健院、旗结核病防治所、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旗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旗健康教育所),驻旗医疗机构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2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个,乡村一体化管理嘎查村卫生室202个,个体诊所152个。

2.卫生人力资源。

卫生系统实际在职1549人,在编803人,招聘746人。

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70人,具有正高级职称1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59人,中级职称人员236人;初级职称806人,及无职称人员25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340人、大学专科学历人员548人、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348人;执业(助理)医师615人,注册护士388人。

此外,202个乡村一体化管理嘎查村卫生室均配备了1名乡村医生。

 

(二)卫生服务现状

1.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得到深化。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全旗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100%,建立健全了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参合农牧民人均筹资水平由2010年140元提高到2015年470元,参合率由90.3%提高到98.9%。

新农合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并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

2011年,我旗借鉴云南省禄丰县的支付模式,全盟率先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开展了住院按床日付费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建立医疗机构自我费用约束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实际补偿比例和参合农牧民受益水平,减少对医生诊疗行为和用药的过多干预,简化操作和管理程序,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作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旗县,我旗先后承办2次全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现场会,并于2013年在全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项目成果传播大会上,推介我旗支付方式改革经验。

2012年,新农合政策实行盟级统筹。

2014年,在全旗苏木乡镇卫生院推行了“全报销”制度,住院医药费结算实行次均费用限额管理,有效缓解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施配套改革,突出积极稳妥,着力创新发展,坚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全覆盖,推动了临床合理应用基本药物,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提高了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积极与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做好协调工作,督促配送企业按时、足量送货,确保网上采够药品及时供应。

破解了二级网中药品网上药价虚高现象,形成了常用药品协商价格目录,药品价格普遍下调。

全旗2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三是全面实行旗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统筹推进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供应、人事制度等综合改革。

2014年我旗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改革的重点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药价格。

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按6:

3:

1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60%部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承担,30%部分通过政府投入补偿,10%部分通过医院自身节约运行成本弥补。

我旗成立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扎赉特旗旗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

印发了《扎赉特旗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理事会、监事会,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对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认真测算与审核,按照盟里批复文件要求,调整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项目价格上浮20%,手术治疗项目价格上浮30%,蒙中医医疗项目价格上浮50%。

2015年1月1日起,我旗三家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新进展。

全面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11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截止2015年6月末,全旗城乡合计规范化纸质档案建档人数为329077人,纸质建档率84.46%,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人数为320190人,电子建档率82.18%。

积极申请并落实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我旗开展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6种,我旗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孕产妇死亡率已经三年没有发生;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孕产妇住院分娩控制在98%以上;孕产妇健康保健服务覆盖率在85%以上,高危孕产妇健康管理率100%、住院分娩率100%;0-6岁儿童健康保健服务覆盖率在85%以上,体弱儿健康管理率100%。

全旗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有开展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与设备,健康教育工作初步实现了服务网络化,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旗、乡、村三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

2.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卫生法制建设和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卫生投入逐年大幅增加,2010—2014年政府累计投入50479.98万元。

利用各类卫生项目组织实施了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120应急救中心建设,苏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职工周转房建设、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新建旗人民医院病房楼10000平方米,鄂尔多斯援建旗蒙医院门诊病房楼20000平方米,乌海市援建妇幼保健院12000平方米,完成国家、自治区、盟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累计投资22318万元。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为主题,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医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加强质量控制,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保障了医疗安全。

通过政府投入、医院自筹等形式,旗级公立医院购置了3000余万元医疗设备,并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和技术援助,医疗装备和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2014年旗妇幼保健所晋升为旗妇幼保健院,按照旗县级二级妇幼保健院模式运行和管理。

旗人民医院和蒙医院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燕化医院、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医院等技术领先单位建立对口支援或协作关系,送出进修学习192人次,培养学科带头人36人,新建消化内科、重症医学科、肾内科等7个科室,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旗人民医院、蒙医院先后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

4.传染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

提高专业培训,现场处置、检验检测能力稳步提升,业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陆续新开展了布病专项防控、学生营养监测、包虫病监测、农村饮用水监测等工作。

持续推进疾病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日益完善。

目前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均纳入传染病信息化管理系统内,同时建立了结核病、免疫规划、慢性病等专项信息报告系统。

开展了鼠疫、食物中毒、相关传染病暴发等应急演练。

专业防控队伍得到锻炼和能力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科学规范,为突发事件处理打下了基础。

进行了手足口病、禽流感、麻疹等传染病相关样品的采集与送检,为全盟相关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做出了努力。

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免疫规划工作不断巩固和加强,通过目标人群调查、托幼及入学接种证查验等措施,保证了儿童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开展了脊髓灰质炎和麻疹疫苗强化接种;对发生过流行性出血热的地区进行了重点人群出血热疫苗接种;积极推进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冷链监测系统建设。

扎实开展了地方病防治工作。

鼠密度持续保持稳控标准;居民食用碘盐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学生与孕妇尿碘均达国家标准以上;图牧吉氟病区2015年在用防氟改水井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改种经济作物以及异地就学等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得到有效控制,已无新发病例;实施了人间布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布病患者得到及时、规范治疗,群众布病防控意识普遍提高;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监测和包虫病监测项目。

全面推进高血压、二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老年人管理,“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档管理高血压31056人、二型糖尿病5853人、精神病843人、老年人24313人。

死因报告审核1861人次。

开展了学生营养监测项目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身体素质不断提升。

5.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个体医疗市场,有效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2012年9月旗政府将餐饮业监管职能化转到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目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100%。

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和非法行医,2014年初派驻专职监督员对同路单采血浆站进行监督,有效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市场服务秩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卫生人力资源严重匮乏。

卫生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人才队伍不稳定,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呈现出培养→流失→再培养→再流失的不良态势。

我旗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编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迫切需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考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卫生人才队伍。

2.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尚需提高。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医护比例仅为1∶0.87,护士配备严重不足。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失衡,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占1%,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占68%,无职称的占31%,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有待提高,人才成长周期偏长,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水平和职称偏低、业务素质不高。

3、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仍低于5%;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群众对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建设,提升卫生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卫生服务模式与疾病谱变化还不相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重大体制机制问题亟待破解。

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制约着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旗“十三五”期间卫生发展中需重点关注和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发展趋势

“十三五”期间是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卫生工作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建成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加快卫生现代化步伐。

“十三五”期间,是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旗现代化新进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障职能,跟上我旗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医药卫生体制与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增强旗级医疗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目前,旗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技术落差明显,在医疗卫生方面,旗级医疗机构作为中心城区的辐射范围及周边地区的技术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软实力,继续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3、加强新形势下的卫生管理,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双重挑战的关键时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仍是我们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疾病谱明显变化,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性病、精神病的发病将会进一步增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健康消费观也将随之更新升级,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日趋明显,这将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

“十三五”期间,居民对健康问题将更加关切,社会对健康需求会不断增长,这都给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4、发展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事业,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各类疾病已构成对农民健康的主要威胁,给基层卫生带来新的挑战。

由于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相对不足,交通设施的改善,居民到大医院就医将更为便捷,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将受到冲击。

因此,“十三五”期间,改善和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能力和水平,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5、应对人口增长和老龄化加剧,迫切需要加强多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总量会有大幅增长,对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也相应增加。

由于老龄人口的增多,退行性疾病、功能障碍性疾病随之增加。

老年人健康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给卫生服务总量、结构、方式都带来影响。

满足老龄人口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十三五”期间的一大任务。

6、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迫切需要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已难以为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广泛推行,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对卫生服务的供求关系和医疗机构运营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顺应这一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进一步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和任务,建立起分级分工合理、运行顺畅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加快卫生发展转型、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提高人群健康素质、增进健康公平为目标,构建全民健康促进体系,惠及全旗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加快迈向现代化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

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使全旗人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卫生发展的成果。

2、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

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

从立足旗情,因地制宜出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卫生效能,加快卫生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卫生责任和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人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盟平均水平。

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例稳定在5%以上;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1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1.4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3.3张,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工作重点和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旗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要紧紧围绕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卫生人才、卫生科技、卫生信息化的科学发展,力求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和提升卫生发展的硬基础和软实力,实现卫生事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一)建立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服务体系

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新建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疾控中心设备、人员、冷链和鼠疫防控体系建设。

在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综合评价指标。

每年确保开展1次鼠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类应急演练,提升服务能力;继续抓好手足口病、麻疹、禽流感等传染病监测;与畜牧等相关部门配合,以淘汰病畜、消除传染源为抓手,有效防控人间布病;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艾滋病高危人群宣传、干预工作机制,逐步提升群众艾滋病防控知识,提高艾滋病高危人群咨询检测率。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6%以上;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全部配置冷链监测系统,80%的疫苗接种单位完成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落实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继续抓好鼠疫防控工作,加强设施、设备配套,在开展灭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达到独立开展鼠疫监测工作的能力;建立图牧吉镇氟病区防氟改水井科学运行机制,图牧吉氟病区全部村屯完成防氟改水井建设并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行,同时定期对深水井水氟进行监测;继续做好碘盐以及小学生与孕妇尿碘监测,为上级部门政策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设备配套,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监测,确保群众用水安全;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大骨节病、克山病、包虫病等监测任务。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慢性病防控人员服务能力与水平。

建立健全科学的慢病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对二型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病、老年人等人群的服务质量,真正做到建档规范、科学管理、防治有效,提高慢性病人的生活质量。

继续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监测工作,要以监测为抓手,以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监管机制,真正让国家的学生营养补助落到实处、见到真效。

积极争取设备投入,逐步开展职业卫生监护与监测工作。

认真做好健康体检与相关卫生监测工作,为全旗群众的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探索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升群众疾病防控知识知晓率。

(二)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旗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旗人民医院要发挥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龙头带动作用,承担本地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急诊急救等综合服务职能与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任务,承担政府委派的对口支援与骨干医师培养与培训教育任务、传染病重症救治任务等;蒙医、中医医院打造旗域内蒙中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中心,发挥三级蒙中医药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为旗域居民提供蒙中医药医疗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洽转诊,推广蒙中医药培训及技术指导,带动基层有效开展蒙中医药服务,开展蒙医中医“治未病”服务,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蒙中医药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巩固以旗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牧区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健全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体系。

2016年新改扩建6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建设标准化卫生室。

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和基本医疗服务,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以城镇为重点,积极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力度,2016年新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不断扩大社区卫生覆盖面。

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与旗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小病不出嘎查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苏木乡镇,大病不出旗,康复回社区或乡镇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2.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旗级医院通过结对子、对口帮扶等形式,帮助基层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提高卫生服务能力,2017年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卫生院1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完成信息惠民工程、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

完善卫生专网建设,实现盟、旗、乡、村四级远程医疗。

3.提升医疗急救水平。

加强旗急救中心建设,组建旗乡互动、信息直通互联的院前急救网络。

实现全旗院前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的规范管理,统一指挥,高效运行。

4.规范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与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遵纪守法,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基本满足全旗城乡居民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5.规范采供血管理。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的管理,加大对合理用血的监督检查力度。

开展对单采血浆站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覆盖率100%。

6.加强重点学科及专科建设。

加快重点学科建设力度,2016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有盟级重点学科。

鼓励和支持重点专科建设,盟级重点专科2018年比2016年增加30%,2020年翻一番。

(三)进一步巩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优化惠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

到2016年,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医疗保障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建立逐步缩小城乡、不同收入群体之间保障水平差距的筹资和补偿机制、促进多种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牧区全体居民,2017年参合率达到98%以上,达到应保尽保。

新农合筹资水平按照“十三五”时期要求达到自治区提出的相应标准,参合农牧民医药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逐年提高,2017年达到80%以上,积极开展大病保障工作,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政府办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自治区网上集中招标、企业统一配送、基药零差率销售,解决基本药物供应不及时、配送难的问题。

到2017年,初步形成比较规范的药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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