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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制度

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死记硬背,关键是记忆有技巧,“死记”之后会“活用”。

不记住那些基础知识,怎么会向高层次进军?

尤其是语文学科涉猎的范围很广,要真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单靠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基础知识抓起,每天挤一点时间让学生“死记”名篇佳句、名言警句,以及丰富的词语、新颖的材料等。

这样,就会在有限的时间、空间里给学生的脑海里注入无限的内容。

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从而收到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功效。

一、重点导读

本章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四个税种的有关法律规定,是历年考试的重点,特别易出计算题、综合题。

学习增值税应对增值税原理有一个正确理解:

增值税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才征收,在交消费税的同时,仍然要交增值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在于:

消费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消费税的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单一环节征收,而增值税则各环节普遍征收。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互排斥。

关税是对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种,海关负责征收。

本章基本内容有: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

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

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

“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

”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

特别是写议论文,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论文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论文的基本结构: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真正动起笔来就犯难了。

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

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

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

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

 

要练说,先练胆。

说话胆小是幼儿语言发展的障碍。

不少幼儿当众说话时显得胆怯:

有的结巴重复,面红耳赤;有的声音极低,自讲自听;有的低头不语,扯衣服,扭身子。

总之,说话时外部表现不自然。

我抓住练胆这个关键,面向全体,偏向差生。

一是和幼儿建立和谐的语言交流关系。

每当和幼儿讲话时,我总是笑脸相迎,声音亲切,动作亲昵,消除幼儿畏惧心理,让他能主动的、无拘无束地和我交谈。

二是注重培养幼儿敢于当众说话的习惯。

或在课堂教学中,改变过去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取消了先举手后发言的约束,多采取自由讨论和谈话的形式,给每个幼儿较多的当众说话的机会,培养幼儿爱说话敢说话的兴趣,对一些说话有困难的幼儿,我总是认真地耐心地听,热情地帮助和鼓励他把话说完、说好,增强其说话的勇气和把话说好的信心。

三是要提明确的说话要求,在说话训练中不断提高,我要求每个幼儿在说话时要仪态大方,口齿清楚,声音响亮,学会用眼神。

对说得好的幼儿,即使是某一方面,我都抓住教育,提出表扬,并要其他幼儿模仿。

长期坚持,不断训练,幼儿说话胆量也在不断提高。

 

 

 

 

 

 

 

 

 

 

 

 

流转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

 

 

 

 

 

 

 

征税范围

纳税人认定标准

 

税率

 

17%

13%

6%

4%

 

应纳税额计算

 

计税依据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出口货物退(免)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

消费税

 

 

 

征税范围与纳税人

 

 

 

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征收

从量定额征收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算纳税额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算纳税额

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算纳税额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地点

 

 

营业税

纳税范围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依据

税率

兼营与混销

税收减免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关税

征税范围与纳税人

 

应纳税款计算

 

关税完税价格

从价税计算

从量税计算

复合税计算

滑准税计算

关税减免

纳税期限

税款退补

二、考试重点、难点分析

本章是税收法律制度的重点,是历年考试中税法部分分值集中的章节,题型涉及选择、判断和计算分析题,此章每年至少设有一道计算分析题。

本章重点内容是:

增值税的特征、主要课税制度、计算缴纳、发票使用管理;消费税的征税的范围,应纳税额计算;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以及应纳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以及应纳税额计算;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方法以及关税优惠政策等问题。

熟练掌握各类税种的计算方法。

本章难点在于:

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确定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规定,计算增值税时可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项目等,必须真正理解,熟练掌握。

(一)流转税概述

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流转税的税种主要有: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四种。

(二)增值税

1、征税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均属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此之外,下列特殊行为也属于征税范围: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如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他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2)混合销售行为,指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前述业务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指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2、纳税义务人。

按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法律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小规模纳税人。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二:

其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前述业务为主又兼营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其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

3、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是整体税额与课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增值税采取比例税率,实行价外计税的机制。

其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4%或6%。

4、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销售额的确定。

增值税的应纳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以及同时符合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出具给购货方条件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条件的代垫运费。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销售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

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进项税额。

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②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③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买价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④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及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款准予扣除。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

①购进的固定资产;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⑤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⑥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⑦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⑧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

(4)免税项目包括: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有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游艇、摩托车、汽车以外的货物。

(5)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6)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6%)

(7)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5、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对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199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退税计算步骤的公式为: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如果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则退税额=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则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

结转下期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下列凭证:

(1)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2)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4)出口收汇核销单。

6、进口货物征税

申请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适用13%、17%两档增值税税率。

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或: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进口货物纳税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8、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销售专用发票。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

专用发票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

第一联为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销售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三)消费税

1、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法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共11个: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和摩托车。

3、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固定税率两种。

比例税率最高为45%(甲类卷烟),固定税率限于黄酒、啤酒、汽油和柴油四类消费品。

4、应纳税额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其中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对于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3)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4)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5)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7)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 胎;(8)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它方面包括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7、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8、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9、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营业税

1、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单位、个人、承租人、承包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税目和税率。

营业税共九个税目即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8%,邮电通信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3、免税项目,包括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疗、诊所和其它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4)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在确定营业额时,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按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其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它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建筑业总承包的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金融企业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租赁费减去设备价款的余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境内旅游,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它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它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它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营业额。

5、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

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它单位的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6、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金融业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纳税期限为1个月。

7、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销售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工程跨省区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关税

1、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对贯彻国家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2、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3、纳税义务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4、税目和税率。

我国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进出口商品实际而编排、公布《海关进出口税则》,全部应税商品共分为21大类。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个部分。

国务院决定从1996年4月1日起将我国进口关税总水平降至23%。

5、关税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是征收关税的计税依据,进口关税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到岸价(COF)包括货价,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它劳务等费用。

出口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

6、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7、关税减免主要分为法定性减免,政策性减免。

下列货物经海关审查无误,可以免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

8、关税退还和补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书面申请退税;

(1)海关误征、多征的;

(2)海关核准免税进口的货物,在免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以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若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海关应当自接受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补征。

因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漏征,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

9、纳税期限与滞纳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日起至缴清税款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款1‰的滞纳金。

三、历届考题评析

本章历年考题分值分布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计算题

合计

2000年

2题2分

2题10分

9题12分

2019年

4题4分

1题2分

3题3分

1题5分

9题14分

2019年

2题2分

3题6分

3题3分

1题5分

9题16分

流转税法律制度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和核心,各类题型(除案例分析题外)均涉及到该章内容,尤其是计算题,每年考题必不可少,其中以增值税、营业税的计算为重点。

所以,掌握此两类税的计算方法非常必要。

历年考题评析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1、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19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

但A公司在4月2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2000年)

   A、3月18日  B、4月2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答案】D

【解析】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甲公司2019年3月8日报关进口一批货物,缴纳进口关税120万元。

2000年3月17日,甲公司发现这批货物进口时,由于海关误征,多缴纳关税20万元。

甲公司于3月18日持书面声明及有关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

   A、退还多征的20万元税款

   B、只退还多征税款的一半

   C、退还全部已征关税120万元

   D、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对于海关误征,纳税人多缴税款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纳税人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的1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的,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为(  )。

(2019年)

   A、已支付货款后

   B、售货方已发出货物后

   C、货物已验收入库后

   D、货物已开始使用后

【答案】C

【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在购进的货物已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增值税的是(  )。

(2019年)

   A、电力公司销售电力

   B、银行销售金银

   C、邮局销售邮票

   D、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

【答案】C

【解析】邮局销售邮票不缴纳增值税,邮电通信业属于应征营业税的范围。

5、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时,下列有关确定营业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9年)

   A、外汇买卖业务以卖出价为营业额

   B、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为营业额

   D、运输企业以实际收入减去运输工具的折旧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答案】B

【解析】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1)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所以B选项正确。

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

(2019年)

   A、发出货物的当天

   B、收到货物的当天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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