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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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初稿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初稿

第一章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主要要求

一、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产生及适用范围

GB17167—2006《通则》是在1997年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并将原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二、有关名词解释

1、一次能源

就是从自然界取得的未经任何加工、改变或转换的能源。

如原煤、原油、生物质能、水能、太阳能、天然气等。

2、二次能源

也称“次级能源”或“人工能源”,即由一次能源经加工或转换得到的其他种类或形式的能源。

如煤气、焦炭、汽油等。

3、载能工质

就是由本身状态参数的变化而能够吸收或放出能量的介质,即介质就是能量的载体,如水蒸气。

4、次级用能单位

就是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如机加分厂。

5、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就是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如表1中的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次级用能单位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表1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1

6、主要用能设备

就是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表二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

表2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7、用能单元

即为有原料投入,又有成品产出的单元系统。

分以下两种情况1、单独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如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

2、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如锅炉房、泵房、空压站、污水处理站等。

三、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通则》中的强制性条款

1、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强制性的(4.3.2)。

2、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是强制性的(4.3.3)。

3、对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是强制性的(4.3.4)。

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是强制性的(4.3.5)。

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是强制性的(4.3.8)。

四、如何确定重点用能单位

《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五、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能源计量的种类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

2

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能源计量的范围:

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六、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

1、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对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就是说电能、机械能、热能等要分门别类单独计量,煤、油、气等也要分类计量;

2、应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是按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的,但用能单位的内部管理往往是分级别层次的(如分厂、车间、工段、班组等),能够分层次给出用能单位内部考核数据,这就是分级考核。

用能单位的分项考核,首先用能单位能源的分配与使用应实行购入储存、加工转换、输运分配、生产过程、运输、采暖、照明、生活、排放、自用与外销等分别计量,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复计量和漏计量,分项计量的目的就是要为能源的定额考核、能源消耗的缺陷提供技术可能。

单位职工和其它城乡居民使用某些用能单位生产的水、煤气、天然气煤等资源,应当按国家规定计量和收费,不应无偿使用或者实行包费制,应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3、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的要求。

所谓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是指在测量时方便装卸,同时不影响被测介质正常状态的能源测量仪表,这类仪表多通过非接触测量来实现测量目的。

七、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有关要求

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是指用能单位实际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3

(件)数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率为百分之百时需要配置的能源计量器具台(件)数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1)进出用能单位的各种计量器具配备率都必须达到100﹪(可回收利用的余热计量器具配备率90﹪),(见《通则》中表3)。

(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率应为100﹪。

(煤气、蒸汽、水、可回收利用的余热可以低于100﹪,见《通则》中表3)。

(3)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可以低于100﹪,(见《通则》中表3)。

表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单位:

2、用能单位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这是对用能单位的最基本要求,强制要求和管理的基础,配备率符合上述三个原则外,其他情况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配备,

(1)对于可单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2)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锅炉房、泵房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3)进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采用非直接计量载能工质流量的其它计量结算方式,如根据供暖面积的方式来结算供暖费用等。

(4)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5)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蒸汽、水、压缩空气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通则》中表2的要求)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4

3、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

(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见《通则》中表4)是强制性的,鉴于能源计量器具在不同场合对准确度等级要求差异很大,价格差异也很大,考虑到标准的可操作性,在对当前现有计量手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本着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在整个通则中,只对用能单位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进行强制性要求,而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所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未进行强制性要求。

表4中的电力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按五类用户确定,参照DL/T448—2000中第5.1条内容,(见《通则》中表4)。

(2)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4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

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计算后确定。

(3)用于成品油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20%(燃油加油机0.30%除外)。

(4)用于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GB/T18603—2001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

表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5

八、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的有关要求

1、能源计量制度

(1)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

(2)用能单位应建立、保持和使用文件化的程序来规范能源计量人员行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和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汇总。

2、能源计量人员

(1)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a.能源管理员的职责b.能源管理员备案制度

(2)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3)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4)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用能单位应建立和保存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

3、能源计量器具

(1)用能单位应备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备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2)用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满足GB/T6422、GB/T15316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

(3)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

a.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b.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c.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测试、校准)证书;

d.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e.计量器具其它相关信息。

(4)用能单位应备有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

(5)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凡属自行校准且自行确定校准间隔的,应有6

自校管理程序和自校规范。

(6)能源计量器具应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执行。

(7)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管理标识。

4、能源计量数据

(1)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其数据应能追溯。

(2)能源计量数据记录应采用规范的表格,其信息和格式应便于数据的汇总及数据之间的转换。

(3)重点用能单位可根据需要建立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4)重点用能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生产周期(班、日、周)及时统计计算出单位产品的各种主要能源消耗量。

九、《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通则》对各用能单位,特别是用能企业提供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其中,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等5个条款是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

另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通则》也对能源计量制度,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等管理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实施监管以及企业强化能源计量管理必须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通则》进行,为方便落实《通则》的各项要求,制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情况检查表》,建议使用。

第二章能源计量管理的基础

做好能源计量工作,除了熟练掌握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要求外,还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知识。

一、能源计量的管理基础

(一)、常见的能源计量单位

t:

吨——重量质量单位

7

kg:

公斤——重量质量单位,1t=1000kg

J:

焦(耳)——热量单位(常用于蒸汽、热水的热量计算)

s:

秒——时间单位

W:

瓦(特)——功率单位,1W=1J/s

m3:

立方米——体积或容积单位

kWh:

千瓦时——电能单位,1kWh=1度(度是旧单位)

h:

小时——时间单位

℃:

摄氏度——温度单位

MPa:

兆帕——压力单位

(二)、常见的词头

k:

103

M:

106

G:

109

(三)能源测量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1、测量范围

一般可在测量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的技术性能中查到,在标称范围内,测量设备的误差处于最大允许误差内的那一部分范围才为测量范围,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一部分测量的值,其准确度才符合要求。

2、准确度等级

一般也可以在测量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的技术性能中查到,通常用数字表示:

如0.1级、0.2级、0.4级、0.5级、1.5级等。

另,0.1级可以表示为0.1%,依次类推。

数字越小,则测量设备的准确度等级越高。

有些测量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中给出最大允许误差值来表示准确度等级,此时可以用最大允许误差值除以该测量设备的量程,即可得到该测量设备的准确度等级。

例如:

某测量仪表,测量范围为(0.1~50)kPa,最大允许误差值0.1kPa,则可得到:

0.1kPa/(50-0.1)kPa×100%=0.2%,即该测量仪表的准确度等级为0.2级。

(四)、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的准确度等级方和根计算法

8

若一套测量装置(有几个不相关的仪器组成,每个仪器的准确度等级均已知),在测量装置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中未给出整个装置的准确度等级,那么如何计算测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例如:

一套测量装置由一个0.2级的传感器,一个0.5级的变送器,一个1.0级的显示器组成。

测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0.22+0.52+1.02=1.14

考虑到整个测量装置的测量风险应将小数2位以后的数进到上一位。

最后数值取为1.2,即该测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为1.2级。

(五)、标准煤

标准煤不是指某一种煤,在自然界中是不存在的,也没有任何企业或工厂能生产和加工出来,也无法在市场上购买到,它仅仅是一种能源统计换算单位,目的是为了将各种能源量换算成有统一单位的数值,以便于统计能源消耗量和对各种能源消耗量进行比较。

(六)、折标煤的计算

有关各种能源、各种生物能、各种载能工质与标准煤的折标系数都有相应的规定,查表就可以找到,不再一一列出,下面仅就折算标准煤如何计算,举例说明。

1、20吨原煤相当于多少标准煤?

查表,折标系数为0.7143吨标准煤

计算如下:

20吨×0.7143=14.286吨

即20吨原煤相当于14.286吨标准煤。

其他可类推计算。

2、15万立方米的天然气相当于多少标准煤?

查表,折标系数为13.300吨标准煤

计算如下:

15万立方米×13.300=199.5吨

即15万立方米天然气相当于199.5吨标准煤。

9

其他可类推计算。

(七)、确定能源种类

根据用能单位的用能情况,确定单位的用能种类。

(八)、根据能源种类确定能源计量

1、进出厂的一次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电、焦炭、成品油、煤气等,以及载能工质或载能体,压缩空气、蒸汽、氮、氧、水等的计量。

2、自产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及动力站(房)自产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源和载能工质、动能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九)、能源的分级计量

首先要遵循生产与生活分开计量,厂内与厂外分开计量,外销和自用分开计量的原则。

1、厂(总厂)级,简称为一级,指以厂级核算需要的计量,其中包括外购能源进厂数量的计量,供全厂用的自产能源总量的计量,以及直接对外结算用能数量的计量等。

2、车间(分厂)级,简称为二级,指以车间级核算需要的计量,其中包括:

(1)厂(总厂)对生产车间(包括生产辅助车间)能源分配的计量;

(2)厂(总厂)对辅助部门能源分配的计量;

(3)能源进入车间(分厂)的计量;

(4)车间(分厂)自产自用能源的计量。

3、班组(车间、工段)级,简称为三级,指对班组(重要机台)考核重要的计量,其中包括:

(1)车间(分厂)对生产班组(车间、工段)分配能源的计量;

(2)车间(分厂)对辅助部门分配能源的计量;

(3)车间(分厂)转供外单位能源的计量;

(4)班组(车间)能耗量的计量;

(5)由生活区总表供给各辅助部门能源的计量。

4、企业生活和辅助部门,如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招待所等用能的计量。

10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基础

能源计量器具是节能减排用数据说话的唯一依据,因为所有的能源计量原始数据都出自于能源计量器具,所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受检合格率标志着企业对能源计量的重视程度。

(一)、配备计量液态、固态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的基本要求

1、液体的,强调要配备相应规格的液体流量计;

2、固体的,一般按下列要求配备;

(1)年耗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要求配备动态或静动态轨道衡;

(2)年耗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要求配备静态轨道衡,在环境条件不允许配备轨道衡时,则可配备(20~30)t地中衡;

(3)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要求配备(20~30)t地中衡;

(4)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要求配备(10~20)t地中衡;

(二)、摸清已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底数

若管理好能源计量器具,首先要摸清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数量及其有关信息,依据这些信息(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等)编制完善的明细表,也可建立《企业能源计量档案》动态管理,以便进一步细化管理的需要。

(三)、绘制网络图用于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网络图非常直观,在图形中形象地将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所有信息,如安装使用地点、准确度等级、检定周期等绘制在网络图中,标题栏相当于能源种类计量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明细表。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是动态的,而网络图能够达到便于管理、便于监督检查、便于分析、便于改进提高的目的。

以下是某单位电能网络图实例(关于网络图的具体画法略):

11

12

(四)、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来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

制订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是规范各部门职工能源管理行为的准则,是节能降耗工作正常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必然要求。

同时制度和标准的制订也有助于使节能降耗工作从少数专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转变为全员性活动。

1、制订制度与标准应注意的要点

(1)对国家和地方及部门的节能法规、标准要认真学习吃透;

(2)组织编写,专人撰稿;

(3)在编写中要注意征求有关部门与人员的意见;

(4)具有统一性与协调性,制度、标准的各项规定应注意协调一致;

(5)制订的条款即要有定性的规定,又要有定量的制约;

(6)文字力求简练正确,名词、术语、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符号、代号等要统一,力求标准化、规范化;

(7)将制订的制度和标准最好先试行,使之逐步充实、完善。

2、企业制订的能源计量与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应包括:

(1)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2)能源定额管理制度;

(3)用能管理制度;

(4)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5)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6)能源计量器具维修制度;

(7)奖惩制度。

3、企业制订能源管理标准,应包括:

(1)能源技术管理标准:

主要指对技术措施项目从分析论证、审查、批准、验收、总结、等一系列过程,都要制订相应的制度或标准以保证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2)能源统计报表工作标准:

主要指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的各项规定,统计报表一定要真实反应客观实际,及时传递,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要保持一致。

(3)用能检查标准:

主要指定期进行用能检查,并赋予检查人员一定的权13

力,如勒令停用,限期整改和经济处罚的权力。

(4)能源专职机构工作标准:

主要指通过制订个人工作标准,将部门职权分解落实为个人职权,并与经济责任挂钩。

14

三、常用的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用表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15

第三章能源计量网络图的设计与绘制

1.原则上执行原国家计量局曾制定的《工业企业计量网络图设计规范》(试行)

2.执行GB4457《机械制图》标准

3.能源计量网络图图例绘制规定

(1)网络图组成部分的规定与说明

16

(2)网络图分部组合绘制举例与说明

a.对每个能源计量点的计量器具类别(A)和计量器具种别(B)及计量器具型别(CD)分别填在二分符圆内,用阿拉伯数字0~99表示由单位自行规定,然后用450斜线将二分符圆与四分符圆连接,四分符圆内的数字“1”为序号,

“0.5”为准确度等级,“12”为检定周期,“3”为计量器具数量,如图1。

b.能源计量点位置指示线。

输入(输出)用能单位、单独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等)、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锅炉房、泵房等)的计量点,指示线由用能流向线上下垂直方向引出,如图2。

c.用能单位内部的计量点,指示线由用能单位名称和计量器具安装部位框上下垂直引出,如图3。

d.数量较少的用能单位间的计量点,直接在用能流向线上绘出,如图4。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17

4.能源计量检测点类别和种别符号的统一规定

计量检测点类别和种别的符号表

5、能源计量点配备计量器具的型别,网络图图例绘制规定,一般由企业自行规定,也可以执行主管部门的规定。

以电能(电磁)计量为例,可以参考下表编制电能计量检测点型别符号。

6、能源计量网络图图表格式

1.能源计量检测按上述规定和要求绘制出计量检测点网络图

2.能源计量网络图的标题栏按表1编制

3.标题栏应位于图幅的右下角

4.能源计量网络图的计量器具明细表按表2编制

(1)能源计量器具明细表是对网络图上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进一步说明,其内容、符号应与标注四分符相适应。

18

(2)能源计量器具明细表应直接绘制在网络图图纸上,一般位于标题栏上方。

表1网络图标题栏

表2网络图的计量器具明细表

7、电能计量网络图绘制简例

19

第四章企业能源计量档案

做好能源计量工作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呢根源消耗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得情况、能源计量检测和数据使用情况、计量基础设施情况和计量人员情况等。

建立《企业能源计量档案》的主要格式和内容如下:

20

附录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7167-2006

代替GB/T17167-1997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21

2006-06-02发布2007-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4.3.2、4.3.3、4.3.4、4.3.5、4.3.8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

本标准与GB/T17167—1997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

——增加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

——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22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万路、王顺安、何相助、贾力、李爱仙、辛定国、叶元乔、康治清。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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