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体系培训教材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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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体系培训教材2
第四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控制与管理
煤矿安全风险管理是由人负责组织和实施的,安全管理标准是针对煤矿及其员工的实际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也是由煤矿员工具体实施的,这些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与煤矿员工的行为安全及其管理工作成效有着密切的关系。
加强煤矿员工的行为安全管理一直是煤矿安全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确保煤矿生产顺利进行的关键。
因为人是生产过程的主体,是生产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另外,即使是来自物的方面的原因导致的事故,在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背后也隐藏着许多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因此,加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章就是从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机理出发,通过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煤矿行为安全管理的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实现人的本质安全化。
4.1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及其规律
要加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此基础上还要分析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寻找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规律,这是从事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前提。
4.1.1不安全行为的概念
虽然人们很早就开始使用不安全行为(即狭义的不安全行为)这一概念,但是对不安全行为给出严格定义的则很少,这主要是因为不安全行为的含义比较模糊。
从发生事故的结果来看,确实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的行为就是不安全行为,但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判断人的行为是否安全则往往十分困难,人们只能根据以往的事故经验总结归纳出某些类型的行为是不安全行为,供安全工作参考。
从实用的角度,可以将不安全行为定义为可能引发事故的、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然而,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类型很多,安全规程是不可能将所有这些不安全行为类型都包含进去的,因此该定义很可能会漏掉一些不安全行为。
尽管如此,该定义为日常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根据该定义,不安全行为与违规行为基本同义。
不安全行为又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
狭义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如员工的违规行为;而广义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既包括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也包括可能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如管理者的违章指挥行为、不尽职行为。
对煤矿的安全管理来说,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属于狭义的不安全行为,而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则属于广义的不安全行为。
不论是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它们都是人们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应该纳入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对象之中。
以下内容所说的不安全行为既包括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又包括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
4.1.2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
如上所述,人的不安全行为既包括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又包括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而员工和管理者都是实施煤矿安全管理的行为主体。
根据行为主体在行动之前是否意识到自己行动的危险性,可以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行动之前行为主体没有认识到自己行动的危险性,可以称之为非故意违章行为;另一类是行动之前行为主体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动的危险性,但仍然采取该行动,可以称之为故意违章行为。
行为主体的习惯性行为或工作失误导致的不安全行为属于无意识违章行为;而行为主体明知危险却依然从事的行为则属于故意违章行为。
上述故意违章行为和非故意违章行为的发生机理是根本不同的。
故意违章行为是人们在预知其行动违反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做出的,是其有意识选择的结果,它的发生主要受人们决策过程相关因素的影响;而非故意违章行为是人们在没有预知其行为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做出的,不是其有意选择的结果,它的发生则更多地受人们的认知状态、行为习惯等因素的影响。
由上述定义可知,不安全行为与实施安全管理的行为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密切相关。
而安全管理职责主要都是由一定的安全管理主体根据煤矿生产任务结合煤矿生产特点事先加以确定的,用以指导不同安全管理主体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行为。
因此,如果事先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出现问题,它势必会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由于事物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而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又是非常丰富的,事先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可能对一切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加以界定和要求,这就容易造成在处理一些具体事务上安全管理主体缺少安全管理职责的指导,被迫根据自己的认识自主做出行为选择。
缺少安全管理职责及其行为规范的指导是导致行为主体做出不安全行动的原因之一。
即使为安全管理主体制定了详尽的安全管理职责,由于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在先,而行为主体的行动在后,行为主体也极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忘记了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从而使安全管理职责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因此,遗忘是导致行为主体做出不安全行动的原因之一。
即使行为主体能够清醒地记得自己的每一条安全行为职责,由于每个人的知识、心理等因素是不断变化的,他也未必在当时一定能够正确地认识其真实的含义,特别当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的比较模糊时更是如此。
当员工在具体行动之前没有准确地理解或者认识到其安全管理职责及其行为规范时,他就极有可能做出违反安全管理职责的行动出来。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当行为主体在行动之前正确认识并且理解了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及其行为规范,这些安全管理职责和行为规范才能真正发挥指导行为主体行动选择的目的。
行为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行为就属于其认识到的岗位职责行为。
当然,也有一些行为是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加以规定的,但是行为主体也认识到其可能存在安全问题,需要他做出不同安全行为的选择。
行为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行为则属于其认识到的非岗位职责行为,表现为行为主体的自觉行为。
只有当行为主体的大脑认识到自己行动的不安全性,他才会面临不同安全性行动的选择问题。
事先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只有顺利地通过了上述两个环节,行为主体才能够认识到自己下一步的行动是否在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中做出了相应的安全行动要求,他才会意识到如果不按照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行动,其后果可能会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
既然是行动安全性选择问题,它必然涉及行为主体对不同行动的价值认识以及行为主体的选择标准问题,这又与行为主体的价值观相关联。
当行为主体对较不安全行动的价值认识高于较安全行动的价值认识时,他就有可能做出较不安全行动,即做出不安全行动的选择。
这就是行为主体在工作中有意识做不安全行动选择的机理,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应该重点予以关注的问题。
图4-1是对这个过程的一个简单描述。
行为主体除了有意识做出的不安全行动选择外,他也会做出许多无意识的不安全行动选择。
上述分析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一些因素可能会促使行为主体做出无意识的不安全行为选择。
详细情况参见图4-1。
图4-1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
可以将影响行为主体做出不安全行动选择的因素分为三类。
它们具体包含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如表4-1所示。
表4-1不安全行为的影响因素分类表
可能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因素
不安全行为的影响因素分类
岗位职责中没有规定
岗位职责问题
岗位职责规定地模糊
行为主体在工作中忘记了岗位职责
认识能力问题
行为主体对岗位职责的理解不准确
行为主体没有认识到行为的不安全性
行为主体对不安全行为价值的认识过大
价值判断和价值观问题
4.1.3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
煤矿应结合不同的生产技术特征(储量、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生产布局、机械化程度、主要灾害类型等)至少对5年内发生的事故进行动态分析,以事故发生的特征源、环境特征、行为维度作为事故统计分析的关键维度,总结事故发生中人员不安全行为发生的特征规律。
特征源:
为驱动、承载特定环境区域内不安全状态的物或瞬时行为过程。
即指直接驱动、承载煤矿重大事故发生的物或瞬时行为过程。
环境特征:
为由煤矿各种工作环境的地理位置、作业条件、地质特征、设备使用状态等要素决定的事故空间分布特征。
行为特征:
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影响事故进程的事件因素中人的行为特征。
既包括能够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特征,如冒险心理、安全意识状态、安全知识状态、能力水平等,又包括能够间接影响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特征如违章指挥,也包括象设计缺陷、管理失误、不良的制度和文化等组织行为层面的行为特征。
通过分析,发现煤矿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和前提。
4.2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内容和途径
煤矿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其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也十分复杂,一般很难加以具体化和精确化。
为此,事先就明确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指导思想,认识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分析了解其控制和管理的基本途径,对于加强其日常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2.1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指导思想
煤矿生产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安全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对不安全行为的控制与管理必须做到全面、系统和有效。
为此,煤矿的不安全行为控制应该坚持以下指导思想:
(1)源头设计思想:
从设计源头上充分考虑行为安全问题,尽量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或者将不安全行为对生产系统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2)系统管理思想:
行为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大多数基层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发生与系统中其他因素有着重要关系。
要在系统思考的基础上,从系统整体的角度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及其控制与管理措施,做到纵到头、横到边、全方位、。
(3)多维行为控制思想:
人的行为受众多因素的影响,通过多维影响因素的综合运用,力争实现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全面控制。
(4)责权利对等思想:
责权利是影响行为的最基本元素,通过实现责权利对等,确保人的行为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4.2.2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般地讲,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
(2)识别工作人员的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3)采取预防性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4)现场检查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状态和工作条件;
(5)现场监督、指导和改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6)采取措施防止因行为问题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7)总结不安全行为和不尽职行为发生规律,不断提高行为安全管理水平。
4.2.3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本途径
不安全行为管理应该是系统的和全方位的。
全方位行为管理控制意味着应该从各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实施管理控制,至少应该包括自我行为控制、横向行为控制和纵向行为控制这三个方面,即三种基本控制途径。
表4-2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基本控制途径及其主要控制要素
控制途径
主要控制要素
自我行为控制
通过思想、情感、价值观、利益等的影响
横向行为控制
通过工作流程设计实施控制
纵向行为控制
通过计划、监督、检查和改正实施控制
4.2.3.1人员的自我行为控制途径
主要方法有:
价值观干预措施、价值因素感知干预措施、目标激励干预措施等。
目的是通过实施各种措施促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做出更多的安全行为。
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分为有意选择和无意选择两大类,分别涉及员工的价值认知和价值观、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员工的认知能力三个方面问题,所以,员工不安全行为的控制与管理措施也应该是针对这三个方面的。
员工有选择自己行动的事实权力,也有按照自己的预期来做事的倾向,只是因为某些原因他才会按照组织规定的行为行动。
因此,最好的方法是为员工提供一种自己行动决策的工作环境,在其中员工自己选择安全的行为。
针对员工这种有意识选择的不安全行为,其控制与管理措施应该是刺激或影响员工的选择性感知、价值判断、价值观等因素,促使其自觉地做出更加安全的行为方式。
为此,管理者应该从以下三个途径来制定控制与管理措施。
首先,管理者应该通过在一些刺激因素与安全行为之间建立刺激-反应式的条件反射,利用经典条件反射式学习原理将员工有意识做出的不安全行为转变为其无意识的安全行为。
主要手段有:
教育、训练、誓言口号、承诺等。
其次,管理者应该通过对员工行为结果的不断反馈来达到正强化安全行为,负强化不安全行为,利用操作性条件反射式学习原理促使员工更多地自觉做出安全行为方式。
主要手段有:
(1)将不安全行为由正强化转变为负强化,如增强对安全行为的奖赏或对不安全行为的惩罚;
(2)利用选择性感知减少对不安全价值感知、增加对不安全行为成本的感知、增强对环境的风险性感知等;
(3)影响员工的价值观,使之增强对组织的认同感,减少违背组织目标的行为。
再次,管理者应该通过构建注重安全的工作环境,利用观察学习原理促进员工更多地从事安全行为方式。
主要手段有:
加强沟通,使员工认识到安全行为更有价值,培养崇尚安全行为的企业文化和社会文化等。
针对员工无意选择的不安全行为,管理者应该从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员工的认知能力两个方面入手,让员工通过学习建立起不安全行为的条件反射系统,使其意识到自己从事了不安全行为,再运用员工有意选择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措施加以改变。
管理者应该采取各种措施让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
员工在工作中应该能够熟知并正确理解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十分了解,知道如何预先排除各种险源,在各种状态下都应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自己行为的可能后果。
员工在工作中至少应该清晰地认识到以下一些问题:
(1)自己的工作任务、流程、职责和行为规范;
(2)当前工作的意义;
(3)自己的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及其特点;
(4)自己的工作环境及其特征;
(5)具体的工作方法;
(6)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人、机、环);
(7)工作中的相互协调机制;
(8)自己的工作业绩评价及薪酬水平和结构;
(9)自己的其它权益。
对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是达到上述要求的重要途径。
这种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旨在提高他们对安全管理职责的认识和驾驭现场环境的知识和技能。
为此,管理者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员工进行培训。
(1)安全管理职责认知培训;
(2)各种险源预知能力培训;
(3)工作方法及技能培训;
(4)紧急状态处理知识和能力培训。
在培训的基础上,管理者还应该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升员工对自己行为安全性的认知能力。
为此,管理者应该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员工对不安全行为的注意力;
(2)克服熟视无睹等不良心理状态的影响;
(3)增强员工对相关知识的记忆力;
(4)科学地分配工作任务和安排劳动时间,防止工作疲劳,减轻工作压力;
(5)提高员工的行为可靠性等。
对于已经养成不安全行为习惯的员工,除了要让他意识到自己从事了不安全行为,更重要的是要通过长期地强化安全行为,使他养成安全行为的习惯。
4.2.3.2人员的工作流程控制途径
目的是通过工作流程设计和管理来减少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主要措施有:
前后工作流程行为控制设计措施、并行工作流程行为控制设计措施、交叉作业流程设计措施等。
由于煤矿生产是一个建立在高度分工协作基础上的共同劳动过程,每一个员工的工作都只是整个煤矿生产工作的一小部分,都与其他员工工作发生一定的联系,因此可以通过工作流程的方式来控制员工的行为,从而达到减少不安全行为的目的。
根据各个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其在整个生产中的特点,在工作流程中设置一些检查和控制员工工作的步骤,利用一定人员、设施、方法等控制员工的工作行为,预防或减少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煤矿应该制定出科学可行的配套运行机制,确保工作流程控制措施的有效实行。
管理者至少应该考虑从以下一些几方面设置流程控制措施:
(1)入井时的入井条件和入井准备工作的控制;
(2)接班工作的控制;
(3)工作中上一道工序的约束或者控制;
(4)工作中下一道工序的约束或者控制;
(5)工作中协作和共同劳动者的约束或者控制;
(6)工作中可以利用通信手段实施控制;
(7)工作中可以利用井下固定设施设备等实施的控制;
(8)工作中可以利用检查工作实施的控制;
(9)工作中可以利用其它手段实施的控制;
(10)交班工作的控制;
(11)出井工作的控制。
4.2.3.3人员的监督检查控制途径
目的是通过检查监控制度建设来减少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根据监控内容要求形成监控组织结构、形成日常和临时监控任务指派机制、制定出监控运作机制(包括监控的频次要求、处理要求、记录要求等)、制定出监控体系考评体制(包括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及要求、奖惩细则及不断改进机制等)。
各级管理者的监督检查是控制员工行为的重要手段。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一定措施予以制止或改进,不断降低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率。
煤矿应该制定科学可行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方法、具体实现步骤,检查结果的处理方法等。
在制定监督检查制度时管理者至少应该对以下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1)监督检查的执行者;
(2)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3)监督检查时间和空间要求;
(4)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方法;
(5)监督检查效果的评价和改进等。
4.3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在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中,许多工作都是基础性,如煤矿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应该对哪些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控制与管理?
如何对这些不安全行为进行归类分析?
怎样确定各人员的安全行为规范?
煤矿应该采取哪些控制措施?
等等。
只有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使煤矿的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建立在一个相对牢固的基础之上。
4.3.1制定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原则和分类指标体系
在煤矿生产中,不同员工所承担的角色和所要完成的生产任务并不相同,其表现出来的不安全行为也各式各样,管理者应该将这些不安全行为进行合理归类,对它们的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分别加以分析。
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措施和程序。
煤矿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不安全行为分类原则,以便对本煤矿员工表现出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科学分类。
分类原则要力求全面、科学、实用,并保持相对稳定等。
能够对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的指标很多,煤矿应该遵照分类原则对各种可能的分类指标进行考察,确定出适宜煤矿的分类指标体系。
下面一些分类指标可供煤矿参考使用。
首先,管理者可以将员工做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其行动前是否有意识将其分为有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和无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类。
表4-3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因素
影响因素种类
有意做出不安全行为的原因
无意做出不安全行为的原因
与价值判断和价值观有关
员工在选择具体行动时对不安全行动的价值认知大
员工的价值观更加倾向于自利
与认知能力有关
员工没有认识到其行动具有不安全性
员工按照错误理解的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行动
员工在选择具体行动时忘记了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
与安全管理职责有关
安全管理职责对该行动的规定不清晰或者不具体
安全管理职责并没有对该行动加以规定
其次,管理者还可以进一步将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归入不同的小类。
如员工有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与其价值判断和价值观有关,而员工无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则主要与员工的认知能力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有关。
再次,可以按不安全行为的危险级别、行为痕迹等重要指标进行分类。
将不安全行为按照危险级别进行分类,能够为制定和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如“无措施停局部通风机”这一不安全行为会留下“通风机停止运转、局部风量不足”等行为痕迹,而“爬车”、“睡觉”、“带电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被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行为痕迹,对于这两种行为应当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4.3.2确定煤矿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类型
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在对工作中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源进行辨识的基础上,识别并确定煤矿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类型,并且要明确每种不安全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其发生机理,每种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大小及其行为特征等,为具体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归类、控制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确定不安全行为的组织单元划分可以与煤矿的组织结构相同,也可以不同,同样,对人员种类的划分也可以与现行的行政组织结构相同,也可以不同。
为此,煤矿应该确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划分标准。
下面是煤矿常见各专业作业人员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及其行为特征,仅供煤矿进行不安全行为辨识和分类时参考。
表4-4采煤专业作业人员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分类
序号
采煤专业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描述
行为
痕迹
行为级次
有痕
无
痕
恐怖级
危险级
干扰级
cm-01
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
√
√
cm-02
违章进入采空区
√
√
cm-03
爆破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
√
√
cm-04
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
√
√
cm-05
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
√
√
cm-06
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
√
√
cm-07
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
√
√
cm-08
工作面两巷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
√
√
cm-09
炮、普采工作面不采用防倒措施
√
√
cm-10
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
√
√
cm-11
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
√
√
cm-12
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
√
√
cm-13
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
√
√
cm-14
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
√
√
cm-15
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
√
√
cm-16
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
√
√
cm-17
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
√
√
cm-18
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不全、倒拉
√
√
cm-19
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安全承载
√
√
cm-20
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
√
√
cm-21
机械回料时不使用绳头
√
√
cm-22
推溜时脱节或急弯
√
√
cm-23
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
√
√
cm-24
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施、物件
√
√
cm-25
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或三用阀松动
√
√
cm-26
违章到采空区借柱
√
√
cm-27
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
√
√
cm-28
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
√
√
cm-29
不正确使用四对八梁或长钢梁一梁少于三柱
√
√
cm-30
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
√
√
cm-31
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
√
√
cm-32
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收滞后超过规定
√
√
cm-33
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
√
√
cm-34
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
√
√
cm-35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