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6981131 上传时间:2023-06-2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docx

呼和浩特重大科技专项

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合作单位:

(盖章)

归口管理单位(科技):

(盖章)

归口管理单位(财政):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制

(二O一九版)

 

编写说明

一、本申报书用于申报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

二、必须填报财政经费预算审查备案表(见附件)。

三、文本规格为A4,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打印,行距1.5,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左侧胶装。

四、需提供相关附件清单(复印件):

(一)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主持人职称、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近一年主要税种的纳税通用缴款凭证;

(五)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六)涉及环保企业须提供环保证明;

(七)行业检测合格证书、许可证书;

(八)重大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配套资金承诺书;

(十)科研诚信承诺书;

(十一)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

五、归口管理单位为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旗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局,市属事业单位为其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企业可直接报送呼市科技局。

 

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科室

□农村科技科□高新技术科□社会发展科技科

□科技合作科□成果管理与转化科□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

项目资金

构成(万元)

总额

申请呼市科技拨款

自筹资金

其他

项目预期

经济效益

产值/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收(万元)

创汇、节汇(万美元)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承担单位

名称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企业□事业单位□其他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作单位

项目内容简介(包括实施地点、主要研究开发内容、试验示范规模、预期成果等。

要求简明扼要)

 

项目单位研发能力及产学研结合情况

 

项目主持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手机

工作单位

主要成就、承担研发项目及获奖情况

 

团队构成

总人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中级以下职称

博士

硕士

学士及以下

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该项目国内外发展现状、技术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分析等

 

(二)项目技术水平,对产业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资金投入、人才优势、可转化的专利等)

 

三、项目实施内容和方案

(一)主要研发内容

 

(二)技术关键和创新点

 

(三)主要技术方法、路线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产业化、试验示范规模(农业项目有多个示范点建设任务需附分布点建设详表)

 

(五)预期达到的技术、成果、经济指标

1、技术指标

 

2、成果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国家认证(有机食品证书、新药证书等)、临床批件、技术规程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等]

 

3、经济指标(如产值/收入、利润、税收、市场规模等)

 

四、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二)产业化可行性研究分析

 

五、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

完成时限

计划进度

阶段目标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六、项目参加人员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职称

学历

学位

现从事专业

所在单位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1

项目主持人

1

参加人

2

3

4

5

6

……

七、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

(一)必要的支撑条件(项目专家团队情况:

主持人、技术骨干、一线技术员,分别承担的目标、任务)

 

(二)组织管理措施

 

八、项目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概况(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结构,财务基本情况,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

 

九、项目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构成

单位:

万元

年度

总额

申请呼市科技拨款

自筹经费

其他

20年

20年

20年

合计

 

附件1:

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审查备案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主持人

(签字)

 

项目主持人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时限

 

企业纳税地点

 

上年纳税额

 

企业成立日期

 

企业注册资本

 

上一个科技项目财政投入额

 

预算科目名称

合计

申请经费

自筹经费

其他经费

经费支出(合计)

直接费用合计:

1.设备费

(1)购置设备费

(2)试制设备费

(3)设备升级改造与租赁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会议/差旅/科技合作交流费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7.劳务费

8.专家咨询费

9.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合计:

1.仪器设备房屋使用折旧

2.水、电、气、暖消耗

3.有关管理费用

4.绩效支出

二、经费来源(合计)

1.申请财政经费获得的资助

2.自筹经费来源

(1)其他配套财政拨款

(2)单位自筹资金

(3)其他资金

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审查备案表表填表说明:

一、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

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差旅/科技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一)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设备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0%。

(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五)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召开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会议而发生的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或参加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国(境)外专家来我区所需要的费用。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业技术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以及科普宣传等费用。

(七)劳务费,指支付给参与项目实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生、访问学者和项目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劳务费,以及此类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八)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九)其他支出,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且不能列入上述科目的其他必要费用。

三、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开发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使用折旧,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核定比例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

附件2:

配套资金承诺书

(企业填写)

本项目申报材料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

我单位承诺,为此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若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自筹解决。

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主持人自愿接受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

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履行相关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主持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3:

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科研诚信承诺书

根据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单位自愿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在此郑重承诺:

1.申报内容符合相关产业行业要求,不违反科学伦理道德。

2.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知识产权清晰明确。

3.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相关科研诚信制度。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员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5.在申报过程中,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员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研究背景数据资料和财务资料,虚构科研成果、证件、协议书、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剽窃、抄袭他人申报材料或者他人研究基础资料;

(三)在申报书中故意设置虚高指标,骗取立项资格;

(四)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五)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资格追回项目(课题)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以及接受相应的惩戒。

承诺单位: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预防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