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docx
《漯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漯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漯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概况
一、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国家和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7、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优抚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复核申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有待抚恤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
8、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9、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规划建设及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实施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2、市拥军优抚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4、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5、市军事供应站;
6、市军人接待转运站
7、市烈士陵园。
需要说明的是:
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军人接待转运站为自收自支单位,未纳入市级预算;市烈士陵园于2019年划转至我部门,本年度尚未申请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在职职工55人,离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主要任务是: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全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利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总计3886.7万元,支出总计388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86.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
本部门系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合计3886.7万元,其中:
2018年部门预算结转373.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996.04万元,无专项收入,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517.5万元,无专户管理的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支出合计3886.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48.82万元,占19.3%;项目支出3137.88万元,占8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996.0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996.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
本部门系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96.0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72万元,占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40.8万元,占9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87万元,占0.7%;住房保障(类)支出48.65万元,占1.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
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2018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19年预算支出38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5.3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91.3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我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3.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33.5万元。
“三公”经费同比增加的原因是:
本部门系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
本部门系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
无购买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
本部门系本次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三)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7万元。
主要原因:
本部门系本次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58.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5.8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0万元。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2019年,我部门按有关要求,拟组织对所有项目支出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56.58万元,主要是: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经费项目640万元、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及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60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9年,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2项,主要是: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经费364.5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目经费152.92万元。
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