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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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
合同编号:
承包人合同编号:
(由承包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承包人:
签订日期:
42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附件
附件一设计收费分摊计算表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附件三投入设计人员表
附件四设计人施工阶段现场服务及驻场设计人表
附件五履约银行保函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承担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中标通知书。
二设计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
2.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基础资料;
2.3本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
2.4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2.5发包人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图和地形图;
2.6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文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等(或双方已另行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取得基础资料);
2.7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2.8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发包人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及发包人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2.9中标通知书;
2.10承包人参加投标的方案,以及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版权属于发包人的其他投标方案。
三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委托书/中标通知书
3.3发包人要求及设计任务书
3.4招标文件;
3.5招标人要求;
3.6投标文件;
3.7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四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及勘察设计内容
4.1工程名称:
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
4.2工程地点: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
4.3工程规模:
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34645㎡(约51.97亩),总建设用地面积22943㎡(约34.4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87763㎡(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规模为19403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1529㎡,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共56234㎡。
4.4勘察承包范围及内容: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初勘、详勘工作等勘察工作;
(2)方格网测量、土方平衡、地形地貌测量(地形测量1:
500)等测量及出图工作;(3)地下管线探测(盲探管线)。
4.5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
(1)负责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户型平面设计);
(2)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协助业主办理规划报批;(3)负责协助业主办理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人防报建、人防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4)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5)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道路、供水、排水、景观、强电(含永久供电等,但不含由供电部门建设部分)、弱电(含智能化等)、室外广场、停车场、桥梁(含人行天桥、风雨连廊等,如有)、河涌(如有)、隧道(如有)、箱涵(如有)、涵洞(如有)、等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6)负责项目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设计(如有),协助业主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认证;(7)负责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分析工作;(8)负责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9)负责规划用地涉及的周边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五合同价款
5.1双方商定,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
5.2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总额暂定为元(大写:
)。
其中:
(1)勘察费元。
(2)工程设计费(方案完善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竣工后1年内设计工作及设计服务的费用)暂定为元(各分项工程设计费及费用组成详见附件1《设计收费分摊计算表》),(其中:
①方案设计完善阶段工程设计费为元;②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费为元;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费为元;④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费元;⑤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费元;⑥报审报建配合服务费元;⑦招标配合服务费元;⑧现场服务费元;⑨工程结算配合服务费元;⑩工程保修阶段服务费元)。
(3)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暂定为元。
六其他
6.1合同签订时的银行帐户及账号为工程款项拨付的唯一账户及账号。
6.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十四份,发包人执十二份,承包人执二份。
6.4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
项目建设中心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条款
一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1.1工程名称:
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
1.2工程规模及投资:
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34645㎡(约51.97亩),总建设用地面积22943㎡(约34.4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87763㎡(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规模为19403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1529㎡,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共56234㎡。
投资总额:
人民币95507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人民币74658万元;
1.3勘察承包范围:
在本合同工程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地质、岩土工程勘察,并完成勘察报告。
1.4勘察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初勘、详勘工作等勘察工作;
(2)方格网测量、土方平衡、地形地貌测量(地形测量1:
500)等测量及出图工作;(3)地下管线探测(盲探管线)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
1.5设计承包范围:
1.6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户型平面设计);
(2)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协助业主办理规划报批;(3)负责协助业主办理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人防报建、人防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4)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5)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道路、供水、排水、景观、强电(含永久供电等,但不含由供电部门建设部分)、弱电(含智能化等)、室外广场、停车场、桥梁(含人行天桥、风雨连廊等,如有)、河涌(如有)、隧道(如有)、箱涵(如有)、涵洞(如有)、等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6)负责项目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设计(如有),协助业主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认证;(7)负责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