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标准和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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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九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总则
(一)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
(二)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比较。
(三)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
按照本办法设定的评标标准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人在复制、使用过程中均不得对原件修改。
(五)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推举的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
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
(六)按本办法评标,排名位于前3的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依此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
(七)评标的内容
评标的内容包括:
对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八)废标条件
a.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b.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c.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d.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报价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e.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f.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g.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
h.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i.投标文件未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j.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评标程序及规定
1、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如下:
(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主持、协调所有评标工作。
(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第26条的规定,确定有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第27条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投标须知”第4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中第28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5)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在澄清、修正计算错误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中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议、评标过程记录表和澄清、说明等。
(7)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独立评标打分。
所有评标委员会专家综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实际得分。
依据投标人实际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
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的方式排序。
三、评标标准及说明
(十)评标分值分配如下:
1、投标报价:
60分。
2、技术部分:
40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
(十一)商务部分(报价)评分标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以确认投标报价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范围。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报价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在有效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确定评标基准价,其计算方法为:
a.有效投标报价家数大于或等于5时
评标基准价=(减去一个最高报价并减去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0.99
b.有效投标报价家数小于5时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9
3、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
δ=(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下:
δ<=0,投标人报价得满分(60分);
δ>0,δ每增加1个百分点,投标人报价得分减少1分;
5、报价评分按插入法计算。
(十二)技术标评分标准
见附录1“技术标评审标准”
四、注意事项
(十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对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同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有关评标过程的情况,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录1:
技术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价标准
分项
分值
评分条件
1
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6
根据改造方案的计划施工周期、人员配置,安全保障具体技术实施是否全面。
(优5-6分、良3-4分、一般1-2分)
2
项目技术人员配置实力情况
5
配置强(4-5分),配置一般(2-3分)配置弱(1-2分)。
3
具有承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肆级及以上资质;
6
具有承修电力设施为贰级资质及以上(6分);
具有承修电力设施为肆级资质(5分);
4
有35KV集电线路安装维护业绩
6
近两年有2个及以上35KV线路的安装、维护业绩多,信誉良好(5-6分);
近两年有一个35KV线路的安装、维护业绩一般且质量可靠(3-4分);
近两年承接过类似项目(1-2分)。
5
近五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5
近五年未发生安全事故(5分)。
6
应急预案完善
6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完善的应对措施(5-6分);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应对措施不够完善(3-4分);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没有应对措施、或应对措施不全面(0-2分)。
7
发生事故自身负责的承诺函
6
对所有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负责有承诺函6分
如无0分。
满分
40分
附录2: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需提供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
2
企业资质等级
投标人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修、承试、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
3
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需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法人公章。
4
企业业绩
近两年至少具有2个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安装、修试维护的业绩。
附合同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
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材料。
5
非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以上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3:
符合性检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
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3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报价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
8
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9
投标文件未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
备注
以上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申请人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