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智能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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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智能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docx

多功能智能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编号:

XX-********号

 

多功能智能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

XXXXX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章):

XXXX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

2020年4月8日

 

第一章采购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

第四章项目需求22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采购公告

XXXX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多功能智能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多功能智能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X-********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多功能智能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19.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0年1月-2020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联系电话:

********)或原件交到代理机构,回复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0日23:

59。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谈判,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XXXX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XX-********号项目。

2、供应商

2.1本文件中“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谈判,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供应商

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3、适用法律

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谈判的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XXXX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谈判文件售价2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请谈判供应商应予以关注。

4.3成交服务费

本次招标约定由招标人支付评委费,评委评标费暂定900元(无发票),由招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按实结算,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代理服务费为:

例如某货物招标成交金额为19.5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9.5万元×1.5%=0.29万元;

(1)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形式支付。

(2)成交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3)成交服务费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采购文件构成

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谈判的最小单位是包。

项目需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

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7.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

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XX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5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8、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供应商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8.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资信证明文件、报价一览表、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方案、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修保养方案等部分;

9.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0、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0.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0.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1、供货一览表和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

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1.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11.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5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1.6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1.6.1项目总价:

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1.6.2项目单价按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2、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服务说明

12.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2.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2.3培训计划;

12.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2.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3.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3.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4、谈判保证金

14.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谈判的组成部分。

14.2在谈判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14.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5、谈判有效期

15.1谈判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

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代理机构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本采购文件第15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

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6.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7.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7.2.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7.2.3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17.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8、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8.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修改文件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20.3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20.4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0.5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21、谈判仪式

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仪式。

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谈判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如有)、监委、供应商代表等参加。

21.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2、谈判小组

22.1谈判仪式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和谈判。

22.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2.3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3、谈判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谈判仪式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3.3在谈判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23.4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公布谈判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谈判的澄清

2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电话:

********)。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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