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宾县滕彤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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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宾县滕彤终.ppt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道里区教师进修学校滕彤导导论论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20042006200820102012我国15岁以下青少年每年因疾病、车祸、火灾、水灾等原因造成意外伤害死亡的人数近1.6万人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学生死亡人数超过全年死亡总数的60%,61.61%发生在校外全国中小学生第13个安全教育日统计,全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在1.8万人以上。

仅6月9日一天,全国溺水身亡学生16人上海共发生中小学生安全事故1732起,比上年增加15起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nn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

1.1.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和自我救护能力太差所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和自我救护能力太差所导致的导致的;2.2.学校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安全教育力学校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安全教育力度不够而发生的度不够而发生的;3.3.教职工违反工作规定、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教职工违反工作规定、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事故的共同特征:

事故的共同特征:

nn农村是学生伤害事故多发地区;农村是学生伤害事故多发地区;nn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伤害事故;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伤害事故;nn学生伤害事故近几年有增多的趋势;学生伤害事故近几年有增多的趋势;nn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nn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库和学校及周边;nn学生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学生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原因。

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行政法行政法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20022002年,教育部颁布年,教育部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62006年,教育部颁布了(年,教育部颁布了(2323号令)号令)中小学幼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园安全管理办法20102010年出台的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我国近几年学生伤害事故概况:

为什么学生出了事学校就要负责?

1.没有明确的立法,缺乏法律依据;2.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几个原则性的问题没有弄清楚:

(1)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2)学校伤害事故如何归责本专题主要内容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及其责任范围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四、学生伤害事故各类情形及责任分析五、学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七、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一、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及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及其责任范其责任范围围nn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一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及、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及其责任范其责任范围围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

时间时间校内校内上课上课下课下课空间空间校外校外责任责任范围范围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nn监护关系监护关系说nn契约关系契约关系说nn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结论:

第三种说法相对较科学。

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法律法律法律法律依据依据依据依据-教育法教育法是规范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是规范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基础的基础-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规定:

学校对学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预防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nn归责原则:

指行为人因其作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事实后,法律应该依据何种标准使行为人对其损害事实承担责任的准则。

nn归责原则是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责任时必须依照的标准和准则。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民事立法主要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根本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根本原则)nn定义定义:

即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即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本要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本要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nn基本要义:

基本要义:

AA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BB有多大过错就要承担多大责任。

有多大过错就要承担多大责任。

【案例案例】20022002年年1010月月66日,某中学学生鲁某在日,某中学学生鲁某在上体育课时,被一同玩耍的同学推倒在学校正在上体育课时,被一同玩耍的同学推倒在学校正在施工的管道沟内,导致左臂多发性骨折。

法医鉴施工的管道沟内,导致左臂多发性骨折。

法医鉴定为定为1010级伤残,鲁某家长遂将某生和学校起诉到级伤残,鲁某家长遂将某生和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院,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案例】法制日报2002年4月24日,西宁市昆仑中学一13岁学生马祥,在课间玩“跳山羊”游戏时,不慎头朝地摔在水泥地上,顿时昏迷抽搐。

老师发现后只是做了简单的掐人中穴处理,就没有再过问。

结果导致马祥因颅内大面积出血,延误最佳治疗时机身亡。

马祥父母在与学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以昆仑中学失职为由,起诉至西宁市城东区法院。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由法律对适用范围做出特别规定)定义:

即如果受害人无法证明自己的损害是由加害人所致,则由加害人负责举证证明其无过错,如加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责任的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民事诉讼法规定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案例案例】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一名一名33岁幼儿在全托期间,突然左眼充血,经医生岁幼儿在全托期间,突然左眼充血,经医生诊断为外伤性出血。

孩子称老师用抹布抽打他的诊断为外伤性出血。

孩子称老师用抹布抽打他的左眼,但校方和老师予以否认。

如果按照一般举左眼,但校方和老师予以否认。

如果按照一般举证原则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但原告是,但原告是33岁幼儿,事岁幼儿,事发在全托期间,监护人不在身边,如何举证?

基发在全托期间,监护人不在身边,如何举证?

基于这种情况,法院采用该规定,即举证责任倒置,于这种情况,法院采用该规定,即举证责任倒置,由幼儿园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幼儿园对由幼儿园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幼儿园对33岁幼儿的岁幼儿的受伤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受伤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幼儿园有过错,幼儿园就应当承担责任。

推定幼儿园有过错,幼儿园就应当承担责任。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三三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法律对适用范围做出特别由法律对适用范围做出特别限定限定)uu定义定义:

即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即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的原则。

uu例如: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易燃易爆物品的泄漏、例如: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易燃易爆物品的泄漏、交通运输工具的故障、环境污染等所造成的人身伤交通运输工具的故障、环境污染等所造成的人身伤害。

害。

uu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被采纳的。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被采纳的。

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

小其适用范围。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四)四)四)四)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有限适用有限适用)uu定义定义:

即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即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据公平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准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准则。

则。

uu适用公平原则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适用公平原则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A.学校、教师对损害的发生均没有过错学校、教师对损害的发生均没有过错-基础和基础和前提前提B.B.损害发生在学校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损害发生在学校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C.C.需要考虑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受伤害程度需要考虑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受伤害程度D.D.严格坚持最后适用严格坚持最后适用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张临寒张临寒是北京科技大学附属小学的是北京科技大学附属小学的66年级学生,年级学生,潘翔潘翔是科大附小的体育教师。

是科大附小的体育教师。

20002000年年1111月月2929日上午日上午第二节课间休息,潘翔与其他几位教师在操场踢足球,第二节课间休息,潘翔与其他几位教师在操场踢足球,张临寒和几位同学看到后即要求加入。

在踢球过程中,张临寒和几位同学看到后即要求加入。

在踢球过程中,潘翔不慎踢到张临寒小腿,潘与其他教师立刻将张临潘翔不慎踢到张临寒小腿,潘与其他教师立刻将张临寒送医院治疗。

张临寒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张临寒监寒送医院治疗。

张临寒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张临寒监护人状告科大附小和潘翔,要求赔偿医药费护人状告科大附小和潘翔,要求赔偿医药费492.4492.4元、元、交通费交通费415415元、法定代理人误工费元、法定代理人误工费1878618786元、伙食补元、伙食补助费助费24002400元、伤残补助金元、伤残补助金1499814998元、精神损失费元、精神损失费1500015000元、补课费元、补课费44704470元及伤残鉴定费元及伤残鉴定费500500元,共元,共计计57061.457061.4元。

元。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

问题:

1.1.该事故发生在学校课间内,学校是否应该承该事故发生在学校课间内,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担责任?

2.2.潘翔作为教师有无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潘翔作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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