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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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华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一)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3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设计院

监理单位: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4

2.2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0000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0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5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地上1-8层。

其中,体育馆单跨跨度约为48.6米,详见施工图纸。

其中标段一包含J-2、J-3、J-4、J-10、J-12、J-14、J-15、J-16、J-17等单体及标段一标识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西侧及南侧围墙挡墙工程;人防安装工程;整个校区的消防工程等),占地面积约7892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681平方米。

其中本标段中J-15体育馆最大单跨跨度约为48.6米。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华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招标图纸包含内容(具体发包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36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14

16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方式二:

由招标人收取。

2.投标担保额度:

8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7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三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经济标计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20

19.1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标法

24

31.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8178580.1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169929.86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0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41.2

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施工合同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3

其他

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综合考虑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额外支付;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XML文件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参考。

3、中标人需按照粤建管[2007]39号文的规定、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号文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穗建质函[2014]3205号文及《关于印发南沙区既有施工围蔽进一步提升改造实施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南建【2015】86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中标人的临设布置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5、中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在中标后拟订合同稿呈招标人审核,如发现中标人擅自更改合同主要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6、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时间要求及时出具履约保函,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如投标人被查实违反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点的,投标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8、卸载土方和砂方考虑可利用,不列入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费中。

9、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使用BIM施工技术(机电设备及管网安装),其产生的费用已默认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中,其中的风险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自行考虑。

34

定标原则

本工程为华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1、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

评标时2个标段同时进行,按照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至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招标控制价金额最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现文:

8.1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现文: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条款号:

1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按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9)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7)项的资料(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现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9)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7)项的资料(除第(5)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条款号:

11.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现文:

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条款号:

13.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

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现文: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本工程不设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条款号:

20.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四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

20.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现文: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同时递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条款号: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标段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4家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4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

31.履约担保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1.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31.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承包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1.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财政评审,取得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之日止。

31.4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

原则上施工类项目均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

31.5履约保证金管理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修订版)>的通知》执行。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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