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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铺轨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九号线铺轨工程项目部

年月日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铺轨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前言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水平,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

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编制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作为项目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作业性文件。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怒江公园站,终点为建筑大学站,线路全长29公里,全部采用地下形式敷设,共设23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1座,一般站12座,平均站间距约1.32km,最大站间距为2.493km(汪河路站-曹仲站),最小站间距为0.754km(榆树台站-金阳大街站)。

线路的主要走向为:

由北向南途径皇姑区→铁西区→于洪区→和平区→浑南新区,铺轨工程长度59.222km,60kg/m钢轨9号单开道岔40组(含减振道岔11组、隔离式减振垫道岔3组、钢弹簧浮置板道岔10组),60kg/m钢轨9号单开道岔5m间距交叉渡线3组。

工程包括正线、辅助站线(折返线、存车线及渡线联络线)、出入段(场)线全部轨道工程、疏散平台等工程。

包括车站、区间轨行区照明、管理、垃圾清运、积水抽排、防迷流钻孔施工、过轨管线、永久测量基标的预埋施工及预埋管的采购等内容及工务备品、备料的采购、运输、储存、移交等工作。

正式铺轨基地设置3处:

北一路站、曹仲车辆段出入线、建筑大学站;散铺基地设置5处(为保证业主要求的工期目标,较招标文件要求增加1处滑翔站基地):

怒江公园站、汪河路站、胜利南街站、浑河堡站、滑翔站。

2.工程项目建设投资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总投资估算为4.1837亿元

3.工程项目建设工期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合同开竣工日期:

2017年3月10日~2018年12月31日,总工期661日历天;

4.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分为工程前期、工程实施及验交、工程缺陷责任期三个服务阶段。

二、监理依据

序号

名称

1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

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7

《安全生产认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

8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9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10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000年版)

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1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3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

1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2004年局部修订)

1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三、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序号

阶段

主要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

1.熟悉施工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的责任及义务。

2.熟悉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责任及义务。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及处罚办法。

4.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5.审核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安全许可证。

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

7.审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上岗证。

8.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11.审查进场施工机械的合格证、年检证及安全操作规程。

12.审查施工机械租赁单位及安装单位的资质。

13.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临时设施方案,尤其是临水、临电、施工机械布置、地下障碍物清除等。

14.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现场消防设施方案,检查消防器材到位情况。

15.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尤其是雨季防汛、冬季防火措施。

16.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方案及措施。

17.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18.由总监(总代)向项目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19.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20.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1.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22.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23.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4.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5.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6.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护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7.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28.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9.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30.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31.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3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33.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护目镜。

2

施工阶段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国家及沈阳市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施工安全”条文。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已经监理批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4.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都要总结上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对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要求。

5.当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下停工令,并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指令有关单位采取预防措施。

6.每周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联检,对存在问题发出联检通报,要求有关责任方定人、定责、定时整改。

7.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检时,要将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发现问题立即发“监理通知”,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记录,直至整改完毕,做到:

整改过程、结果及资料交圈。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检中,特别要注意检查以下事项:

1)安全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的;

2)下现场不戴安全帽的;

3)高空作业不第安全带、安全绳的;

4)酒后上班作业的;

5)现场吸烟的;

6)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

7)“四口”和临边无防护设施的;

8)施工机械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

9)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的(如未设置纵、横扫地杆);

10)脚手架立网、水平网挂网不符合要求的;

11)临空作业搭设跳板未固定,或出现探头板的;

12)现场动火无动火证且无监护人的;

13)现场焊接未采取防护措施,如焊蒜苗带防护手套,施焊时无监护人,对施焊现场易燃、易爆品或其他成品未加保护的;

14)振捣工及机械夯土工作业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15)未经许可,在现场乱接电源的;

16)未经许可,在现场动用施工机械的;

17)未经许可,随意拆除模板的;

18)临时用电线路拖地的;

19)高处作业临边无防护设施的;

20)基坑周边未安装防护栏杆的;

21)高空抛掷施工用品及垃圾的;

22)现场打架斗殴的;

23)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8、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3

其它

1.检查施工现场设置标准规范的围挡

2.检查出入口设置统一铁制灯箱式门楼,门楼上应有企业标识,两侧有规范标语,顶部要悬挂安全旗帜。

3.大门外侧要设置标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竣工时间)

4.检查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情况,搞好治安综合治理

5.检查施工现场三区(作业区、材料区、生活区)分离情况,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6.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废料、闲置设备和施工用具,不得堆放、停放在施工现场,及时清运出场。

7.易燃易爆材料专库存放,妥善保管。

四、控制要点与预控措施

序号

控制要点

预控措施

1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质

1.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

2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检查项目部是否按工程的规模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按工程的规模设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

3.检查项目部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处罚办法。

3

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1.检查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2.抽查施工作业面的危险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4

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设备

1.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机械的检测证书和安全装置的检测证书。

2.检查施工机械和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及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及预防措施。

2.检查是否有基槽边坡防护、、临电使用等方案。

3.检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6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

1.检查项目部是否依据有关规定按工程的规模设置相应的施工现场生活区及相应的措施。

2.检查项目部是否有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各种管理制度。

3.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卫生、安全、防疫等情况。

7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检查项目部是否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检查项目部的用火管理制度、库房防火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械是否配备齐全。

8

垃圾渣土

管理

1.检查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垃圾、渣土的管理制度。

2.检查施工现场垃圾、渣土的管理是否到位。

9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检查项目部的安全交底记录。

2.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定期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

10

基槽、坑、沟

1.如周边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检查是否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措施。

2.检查基坑周边是否有排水系统和设施。

3.检查危险处、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的基槽、坑、沟的防护措施是否有。

4.检查基槽、坑、沟是否有临边防护。

5.检查降排水井口是否有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12

模板工程

1.检查是否有施工方案。

2.检查模板的固定措施是否有效。

3.检查大模板的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系统是否齐全。

16

临边防护

1.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2.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3.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4.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工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5.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6.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或立挂安全网。

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7.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排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8.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9.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

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10.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17

高处作业

1.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式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2.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不得小于5米)。

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连接严密。

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3.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定固的爬梯。

4.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5.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7.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18

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2.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3.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4.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调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

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9.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

食堂和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8.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

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9.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

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

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0.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

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

电焊机装设应采

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1.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牌。

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9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2.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

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

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3.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5.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6.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7.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

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

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8.施工现场塔工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10.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护目镜。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3.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4.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15.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16.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17.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18.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19.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20.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1.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22.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3.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4.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25.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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