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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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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合法吗

  篇一:

订劳动合同必须了解的五个问题

  订劳动合同必须了解的五个问题

  Q1: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2: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前程无忧:

空白(留白)的劳动合同无效;无雇佣双方的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一式两份,一份给单位留档,一份供个人保存。

  Q3:

英文版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前程无忧:

国家没有禁止签署英文版本劳动合同。

但如果既签署了中文版劳动合同,又签署了英文版劳动合同,两者之间发生意思冲突的,在国内解决争议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Q4:

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可以空白,或者写“中国”吗?

  前程无忧: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只写“中国”,这是不明确的约定方式。

遇见这种情况,如若发生相关劳动纠纷,可以默认以你实际履行合同的地点为你的工作地点。

如公司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员工的同意。

  Q5:

外国公司无代表处可以用工吗?

  前程无忧:

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展非营利性活动,必须设立常驻代表处;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展营利性活动,

  必须在国内注册外资公司。

  由于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代表处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能力承担经济责任,我国不允许代表处直接招用中国员工在中国工作。

代表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人才派遣机构使用中国员工。

人才派遣机构作为中国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

工作则由外国公司驻华人员安排。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找人才派遣机构解决。

(完)

  关于试用期的四大认知误区

  Q1:

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年≤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  Q2:

试用期不合格,可以无限制延长试用期?

  前程无忧:

no!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

  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

如因调换部门,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Q3:

离职后再吃“回头草”,还要再经历一次试用期吗?

  前程无忧:

no!

从A公司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A公司,哪怕从事的是不同的岗位,企业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

但如果入职的是集团下的不同公司,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仍然可以设立试用期。

但要注意,关联公司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

  注意: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Q4:

试用期转正只凭单位一面之词吗?

  前程无忧:

no!

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三个要素:

  1、首先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是合法有效的,诸如未如实在入职时提供婚姻状况,是否怀孕,这些都不是合法的录用条件;

  2、其次单位要证明自己的录用条件已经让员工在入职之时知晓,这种知晓将是试用期中的员工的工作目标;

  3、最后单位要证明员工哪些地方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必须有真凭实据,不能仅凭感觉。

(完)

  学生实习期间事故拟不认定为工伤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

  人社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

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遭遇的事故伤害,人社部在意见稿中明确其不属于工伤;此外还规定职工离岗后诊断为职业病的可认定工伤。

  实习生可通过商业保险保障权益

  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

学生实习期间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此前一直没有定论。

  人社部在此次意见稿中说明,相关部门研究认为,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解决。

20XX年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XX]13号)。

明确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商业保险制度,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后的权益。

  明确“因公外出工伤”条件

  对于因公外出工伤,意见稿明确了“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

一,职工外出是否是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外出;二,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与其从事的工作有直接的、紧密的联系。

满足上述条件方可按照“因工外出期间”这一条件认定工伤。

  离职后职业病可认定工伤

  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工,在离职后可能诊断出患有职业病,此前其工伤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对此,意见稿拟明确,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离开工作岗位或原单位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除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不得一次性支付,而是按月发放。

(完)(转自《新京报》)

  裁员之未雨绸缪:

经济纠纷早知道!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

  “铁饭碗”这个词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中已经渐渐成为了童话,谁也不指望可以在一家企业里终老。

可能今天你还信心满满地做着未来规划,明天一纸裁员通知就摆放在你面前。

常言道“未雨绸缪”,因此,尽早了解裁员背后的各类真相,尤其是厘清种种和金钱相关的纠纷,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

  几个月前摩托罗拉中国区的大裁员就闹得满城风雨,总结来看,摩托罗拉的员工认为公司在本次裁员中有以下三宗“罪”:

1、工会没有在裁员中起到一定的作用;2、裁员方式过于粗暴,考虑时间仅为一天,不签字则得不到最佳补偿;3、该有的福利不能兑现。

“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这个曾经的最佳雇主这次伤透了员工们的心。

  前程无忧论坛()曾就“公司裁员”做过一项调查:

三成网友表示裁员补偿金对自己来说是“天方夜谭”。

那又有多少职场人不会为此“善罢甘休”呢?

根据前程无忧《裁员“职场劫”》专题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

有38.8%的受访者会为裁员补偿金据理力争,“因为这是自己应得的权益,必须全力维护”;28.6%的受访者表示“想为自己争得应该得到的补偿金,但不知道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和途径”;另有29.1%的受访者无奈地表示不是很愿意争取,因为“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很长”,而且怕企业把自己视作“麻烦员工”,告知下一个工作单位,从而对自己留下恶劣印象;还有3.5%的受访者干脆放弃了。

  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专家特别提醒劳动者要谨慎处理自己的权利,在签署合同和任何文件前最好能够先仔细阅读。

对于事实用工、工资、加班费、赔偿金等问题,平时就要留心保存证据,如考勤卡、工资单,并要注意备份电子收入证明,要求领取税单等。

此外,劳动者还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岗位条款,很多单位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

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合同,必须和单位交涉,要求单位将其具体化。

  以下我们列举了在裁员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的典型“金钱”纠纷,并邀请了劳动法专家来为大家支招,一旦裁员来临,可以将金钱损失降到最低。

  被裁员,合同没到期怎么办?

  案例:

  Lucy是一家外企的行政专员,今年年初公司由于经营不当亏损严重,为了精简运作、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公司决定裁员20%,而Lucy不幸成为了其中一员。

那么问题就来了,Lucy的合同要到今年年底才到期,如果现在被裁员,她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呢?

  而Lucy的同事selina是一名销售,selina的合同也即将到期,公司是否与她续约仍是未知数。

如果公司不再与她续签合同,selina是否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金?

  前程无忧支招:

合同已满和未满,赔偿计算各有不同!

  合同期未满:

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顾问苗其巍指出,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  

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XX年后《劳动合同法》新法出台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新法时段新办法,老法时段老办法”的原则来计算。

也就是说:

20XX年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则计算,20XX年以前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计算。

经济性裁员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提到了,它们的经济补偿金计算规则基本是一致的,只有一些计算细节的差异。

  还有一点千万要注意,被经济性裁员所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数额如果没有超过所在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则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同期已满:

在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既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新法实施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工作年限从20XX年开始起算。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不再愿意继续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篇二:

劳动合同陷阱多,这7种合同千万不能签!

  劳动合同陷阱多,这7种合同千万不能签!

  1、什么是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

  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2、注意!

这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1、口头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

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2、简单合同

  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如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违约等行为的追究条款。

  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

  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

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4、抵押合同

  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

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5、双面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

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6、“卖身”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7、“生死”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

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

劳动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

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劳动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4、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但用人单位把劳动报酬降低然后提出和职工续签的,职工拒绝的,用人单位也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5、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篇三:

合同签字没给员工单位做法是否违法

  合同签字没给员工单位做法是否违法?

农民工反映无论签1年还是3年、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次签订时合同书都是只有一份,签完后单位就收走,从没给过他们。

对此,公司人事专员表示:

“牵扯到劳动合同,我觉得还是上法院比较合适,我这么跟您说也不具备什么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践中,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二倍工资赔偿,这个道理用人单位大都明白,所以一般都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可劳动合同毕竟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因而有些单位为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后对自己不利,在签订合同后不给对方,致使劳动者维权时因举证困难,最终放弃维权。

  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后,其文本不依法交给职工一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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