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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细则01

华中科技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总建筑面积为45512㎡,两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264㎡,其中人防面积3325㎡,上部结构建筑面积32486㎡;建筑高度48.9m,地下室层高为3.7m、4.8m,首层高度6.0m,其余层高3.9m,三层裙房,裙房高度13.75m。

基础采用高强度500预应力管桩,持力层为4—2强风化花岗岩,有效桩长12—24m。

抗压桩终压荷载值为5000KN,抗拔桩终压荷载值为4800KN,压桩时以压力值为主,桩长为辅。

华中科技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工程基坑开挖深度9.25m、基坑周长384.6m、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二级,一级放坡、钢花管土钉支护,管桩加锚索及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冠梁、腰梁及喷锚支护体系等。

支护桩采用ф600㎜管桩(PHC),壁厚为110㎜,型号为B型。

水泥搅拌桩,孔径550㎜,桩间距400㎜,超灌0.5m。

土钉墙土钉倾角10度、25度,土钉杆体采用1ф48δ3.0钢花管。

面层喷射砼原料采用0.425R普硅水泥,干净的中粗砂和粒径小于15㎜的砾石,配合比为水﹕砂﹕石子=1﹕2﹕2.5或根据配合比试验。

锚索采用3×7ф5钢绞线,成孔直径不少于150㎜,锚索钻孔倾角20度或25度,孔深超过设计长度0.5m。

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基本烈度7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甲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办公楼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楼面及屋面采用普通现浇混凝土梁板体系,地下停车库采用框架结构。

本工程由深圳华科兆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市清华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监理、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总包施工。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项目监理部将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条文,公司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该工程进行安全监理。

具体文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000

17、《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8、《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三、项目监理部对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1、基础工程施工阶段:

桩孔处坠落、基坑土方塌方危险、地下不明管线危险、人员高处坠落危险、施工用电危险、施工人员进入桩基作业区、基坑作业区危险,运输车辆及吊车伤害危险;

2、主体结构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用电危险、人员高处坠落危险、机械伤害危险、物体打击危险、动气、动火防火安全危险、施工电梯事故危险、塔吊安全事故、施工用外脚手架失稳倒排危险、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危险;

3、装修工程施工阶段:

人员高处坠落危险、施工用电危险;物体打击危险、火灾危险;

4、雨季施工危险,高温、群体性食物中毒危险等。

四、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岗位职责:

1、项目监理部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总监、总监代表、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2、项目监理部总监为项目安全监理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项目监理部总监指派一名懂安全管理、负责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部兼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总监代表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4、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属专业安全监理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遇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向项目总监代表报告。

五、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大事故率为零,火灾、机械操作事故为零。

2、因公中暑、中毒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3、确保现场文明、安全获深圳市级先进样板工地。

 

六、项目监理部在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

 

不合格

合格

 

 

2、施工过程中一般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

 

 

 

合格

未整改

 

 

3、施工过程中较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首先对隐患的严重性进行识别,经项目监理部确认事故隐患属于较重大安全隐患,由总监下发《工程暂停令》,停止较重大安全隐患的相关部位及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总监理工程师)

按照停工指令要求,立即停止重大安全隐患的相关部位及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停止整个工程施工,并编制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

(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部对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部总监对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共同参加,由总监对各方达成共识后的处理方案进行审批签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处理方案进行整改(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严格按已批准的较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施工单位)

在较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案进行实施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方式对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较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日常及旁站记录,作为原始资料存档(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毕后,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复工令》,要求恢复相关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

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复工令》进行审查。

并对现场整改结果进行复查(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对现场进行该结果复查,经各方认可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复工令》(总监理工程师)

同意施工单位恢复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

4、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处理程序:

 

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过程,这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安全监理过程中,要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按照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分析结果,有的防矢地开展工作。

2、安全事故的特点有别于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均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根据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可逆转的特点,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切实采取事前控制的手段,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借鉴质量监理的管理办法,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方式,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控制。

4、针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指定各项管理措施,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管理措施实施,项目监理部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日常言行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等方式,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工程相关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做到安全生产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使安全生产深入民心。

2)组织措施落实

建立从公司到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指定一个管理层次的安全责任人。

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化、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3)落实各项制度

(1)学习制度:

项目监理部带头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广东省、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文件。

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多学习一些安全专业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一些设计到工程结构安全、外脚手架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计算式。

通过日积月累,增加自己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为熟练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难点和疑点问题打好基础。

(2)施工方案的审批制度

首先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其次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的内容是空洞还是实质性的,是否在方案中制定了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没有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监理部总监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

(3)会议制度:

在项目监理部召开的日常所有会议中,如监理例会、监理专题会议、内部会议等,无论是大会、小会,逢会必讲安全。

通过会议的形式,反复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大家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并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及时掌握工程施工的最新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当前工作的安全重点及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便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

(4)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的规定,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每次检查者要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安全设施的不同特点,在检查的过程中要有检查的侧重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好书面检查记录,并书面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

(5)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制度:

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在项目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的同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绝执行《工程暂停令》发出的指令,项目监理部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请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处理。

(6)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制定紧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以后,按应急方案执行,首先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并拨打“120”向急救中心求救,使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确保伤者的安全。

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以内写书面的事故初步调查报告,其次组织好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作为事故调查的依据。

事故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以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主动提供事故有关的证据,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清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意见不放过、对事故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当事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项目部施工过中的安全监控工作:

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安全检查岗位职责,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阶段具体安全监控重点如下:

(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情况。

(3)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杆件间距、剪力撑、脚手板、防护栏杆、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卸料平台等是否符合要求。

(4)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应符合要求。

(5)模板的立柱材料、模板存放应符合要求;拆除模板应在拆除区设置警线,并派安全人员监护作业过程。

(6)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应符合要求并正确使用;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

(7)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情况;阳台、楼板、层面等临边是否有防护或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8)施工用电的外电防护及封闭是否符合用电规范要求;施工用电系统是否采用TN-S系统;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配电箱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备应符合安全规定;潮湿环境和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9)、施工电梯按安全操作规程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应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正常,机件无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

(10)塔吊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要求;安装与拆卸必须由专业作业队伍完成;塔吊作业由专人指挥及持证上岗,指挥应有联络设备。

(11)施工机具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使用是否合理。

(12)施工现场围档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施工场地地面是硬化处理或道路是否畅通;施工现场有无大门且门头有无设置企业标志;五牌一图是否齐全;施工现场有无排水设施或施工现场有无积水;建筑材料堆放应整齐,料堆应挂材料标牌,做到工完场清;现场住宿、生活设施应符合要求。

九、项目部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基坑支护安全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支护设计并经其主管部门审批;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要设置临边防护;

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符合安全要求;

4)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设施,夜间设置照明、警示设施;

5)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小于设计规定;

6)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符合要求并制定措施;

7)基坑位移监测要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8)施工现场要有充足的抢险物质。

2、外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

本工程施工用脚手架采用落地式脚手架,在搭设脚手架之前,我们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附有设计计算书),经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并经总监审批后,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在脚手架拆除之前,同样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拆除方案经项目监理部总监审批后,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所编制的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拆除的过程中,指派专人监督工人严格操作程序拆除,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1)脚手架搭设前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搭设完毕后要办理验收手续;

2)脚手架的验收和检查按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②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③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④达到设计高度;⑤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⑥寒冷地区开冻后;⑦停用超过一个月阶段进行。

3)验收的依据以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和技术交底文件为准。

4)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⑤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⑥是否超载

5)脚手架的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JGJ130-2001。

⑴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

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⑵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⑶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⑷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作用。

⑸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院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⑹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目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⑺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⑻在脚手架使用期限间,严禁拆除下杆件:

主节点处的纵、横间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边墙杆。

⑼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⑽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⑾工地临进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⑿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人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⒀立杆基础每10延长米要设置底座、垫木、扫地杆;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超过规定要求;

⒁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⒂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搭设角度符合规范要求;

⒄脚手架外侧要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3、模板工程安全监控要点:

1)严格审核模板工程安装及拆除要制定施工方案;

2)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

3)现场砼模板的支撑系统要设计计算;

4)立柱间距符合规定要求,立柱底部要设垫块;

5)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剪力撑;

6)模板上施工荷载符合规定要求,模板上堆料要均匀;

7)支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要设置可靠立足点;

8)拆除区域要设置警戒线且有专人监护;

9)严禁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10)模板堆放在指定位置,堆放整齐,防止坍塌,注意防火安全。

4、“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控要点:

1)施工现场安全帽的佩带率、安全带的使用率均要达到100%;

2)在建工程外侧要用密目(密目数量大于或等于2000目/100cm2)安全网封闭;

3)安全网规格、材质要符合规范要求;

4)安全网要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5)楼梯口、电梯井口的防护设施要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6)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设置一道平网;

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控要点:

1)电工必须经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后,持证上岗工作。

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室电源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7)PE线上严禁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绝面不小于1.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8)TN-S系统中,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9)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和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要求。

10)配电柜必须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带电作业。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荷供电。

13)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或保护的芯线。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5)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保护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16)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mA.s。

17)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法连接。

1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9)对混泥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20)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⑴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⑵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⑶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2)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间应急自备电源。

6、塔吊安全监控要点:

1)塔吊基础预留、预埋严格按塔吊安装图纸及地质勘察报告进行施工,且塔吊周边要保持干燥,并设置排水沟;

2)塔吊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

3)塔吊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4)塔吊吊钩、卷扬机、滚筒均要设保险装置;

5)塔吊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及塔吊连接螺栓、架体材料不满足设计图纸等严禁使用;

6)塔吊上人爬梯应设置护圈,塔吊要设置良好的接地装置并符合要求;

7)塔吊附墙装置的安装位置的安装高度不超过规定要求;

8)塔吊安装与拆卸要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队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9)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要持证上岗;

10)塔吊安装完毕后,请政府部门法定的检测机构对塔吊进行验收,验改合格后方能使用;

11)在塔吊吊臂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搭设临时设施等生活、工作用房及加工材料;

7、起重吊装安全监控要点:

1)起重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定方案并经上级审批;

2)起重机要设置超高和力矩制器;

3)超重机吊钩要设保险装置;

4)超重机要取得准用证;

5)起重机扒杆使用前要进行试吊,超重扒杆要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判,扒杆组装符合设计要求;

6)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严禁使用;

7)起重钢丝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倍,地锚埋设符合设计要求;

8)吊点符合设计规定的位置,索具使用合理,绳径倍数足够;

9)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必须要持证上岗,高处作业要有信号传递;

8、施工电梯安全监控要点:

1)、电梯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应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正常,机件无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

 2)、施工电梯经过启动,情况正常,即可进行空车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和制动器的效能。

 3)、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

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米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修复后方可运行。

4)、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负荷运行。

 5)、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电梯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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