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第九届校园明星评价体系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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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第九届校园明星评价体系及说明
.长江大学第九届()校园明星评价体系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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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长江大学第九届(2015)校园明星
评价条件及说明
一、学习明星
项目
条件
1-1专业必修课成绩
专业排名前5%,且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一等奖学金经历
评选方式:
由各院(系)自行成立校园明星评审小组,根据院(系)专业学习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并公示,评审推荐1名综合考量最优秀的学习明星至组委会。
可参考其英语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大赛成绩等,但申报者基本条件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提交材料:
1-1教务处出示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院系出示专业成绩前十名名单(加盖院系公章)及其电子档
1-2相关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1-3获奖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另行审核原件)
1-4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二、科研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2-1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0万字以上,专家鉴定
30
2-2综合性学术竞赛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2-3单科性学术竞赛
全国特、一、二、三等
30,20,15,10
省特、一、二、三等
10,8,5,3
2-4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重要检索
30
核心期刊
8
2-5专利
发明专利
30
实用新型专利
10
外观专利
5
2-6公开发表论文
一般刊物(须经团委科技实践部认定)
1(上限3篇)
2-7个人学术讲坛与报告
校级活动
2
院系级活动一等奖或第一名(每院系每年认定一项)
1
提交材料:
2-1著作原件及专家鉴定证书复印件
2-2——2-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2-4论文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5专利证书复印件
2-6论文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7院系认定材料原件
说明:
(1)综合性科研竞赛指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不含华中区数学建模竞赛)、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比。
(2)集体完成的科研成果和集体参与的科研竞赛不分排名先后的,每个人的加分值为总分值的1/2。
(团队总人数限5人以内)
(3)除一般期刊论文和科研活动外,集体完成的科研成果和集体参与的科研竞赛分排名先后的,按项目组排名次序积分,标准如下:
完成人数
排名次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1人
1/1
2人
2/3
1/3
3人
3/6
2/6
1/6
4人
5/11
3/11
2/11
1/11
5人
7/18
5/18
3/18
2/18
1/18
6人
10/26
6/26
4/26
3/26
2/26
1/26
(4)与人合作完成公开发表在一般期刊普通版的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发表在增刊的不计分。
(5)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3、自强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备注
3-1
家庭条件(身体状况)
家庭贫困(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或其他重大困难
10
必要条件
(需要相关证明)
3-2
学习成绩
入学以来成绩绩点≥3.0
5
3-3
英语水平
英语六级(专科生、体育生、艺术生四级,外语生专八)
5
3-4
勤工俭学
经常参加勤工俭学工作
4
(需要相关证明)
3-5
政治面貌
党员/预备党员
4
3-6
任职状况
校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5,4,3,2
院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4,3,2,1
协会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2~4
3-7
科技文化活动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8,7,6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6,5,4
校级一、二、三等奖
4,3,2
参加校级讲坛等个人展示类活动
2
3-8
论文发表
核心期刊,普通刊物
4,1.5
3-9
获得荣誉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8,4,2,1
评选说明:
此项积分作为参考,参考个人事迹材料,由组委会综合考察。
提交材料:
3-1家庭贫困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2相关证明材料
3-3院系党总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3-4学生干部任命聘书复印件或任命文件原件
3-5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3-6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7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说明: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4、学干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备注
4-1
入学以来成绩绩点
≥2.5
10
必备条件
任职情况
在任且连续担任校院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包括学生社团的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
政治面貌
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4-2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16,8,4,2
此项必须≥6分
4-3
政治面貌
党员,预备党员
4,2
4-4
其他荣誉称号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8,4,2,1
4-5
任职状况
校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8,6,5,4
院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6,5,4,3
协会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4
4-6
入围省级学生干部培训班
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荆楚英才学校
10,4
4-7
参加学生干部三级培训班且结业
高级、中级、初级
3,2,1
此项只加最高分
4-8
科技文化活动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3.5,3,2.5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只加最高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2.5,2,1.5
校级一、二、三等奖
1.5,1,0.5
参加校级讲坛等个人展示类活动
1.5
4-9
论文发表
核心期刊,普通刊物
1.5,0.5
评选说明:
此项积分作为参考,并参考其个人事迹和寝室建设情况,由组委会综合考察。
提交材料:
4-1教务处出示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干部任命聘书复印件或任命文件原件
4-2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4-3院系党总支出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4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4-5学生干部任命聘书复印件或任命文件原件
4-6结业证书复印件
4-7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4-8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道德明星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践中,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事迹典型,事迹材料具体翔实。
5-1诚实守信
5-1-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
5-1-2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5-2助人为乐
5-2-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长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
5-2-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
5-2-3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5-3见义勇为
5-3-1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
5-3-2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
5-3-3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5-4孝老爱亲
5-4-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
5-4-2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6、创业明星
6-1积极参加创业实践与教育活动,已经开始三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活动;
6-2经营项目健康积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在校大学生创业规定;
6-3正当经营,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权;
6-4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5个人(团队)创业事迹突出,有具体真实的事迹材料。
7、口才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7-0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最高奖)或长江大学参赛选手中的最好名次
必备条件
7-1政府性组织竞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7-2专业性组织竞赛(非国家一级协会)组织竞赛与活动
全国特、一、二、三等
20,15,10,8
省特、一、二、三等
10,8,5,3
7-3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竞赛或其他竞赛与活动
特、一、二、三等
5,3,2,1
7-4校级竞赛与活动
特、一、二、三等
5,3,2,1
7-5参与省级以上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5
7-6参与校级以上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3
提交材料:
7-1——7-4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7-5——7-6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活动证明材料原件
8、传媒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8-0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最高奖)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代表性作品
必备条件
8-1新闻奖项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
50,40,30,20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
30,20,10,8
校级特、一、二、三等奖
10,8,5,3
8-2新闻作品发表
国家级
30
省级
20
校级
1
8-3电子杂志制作
DV新闻制作
(以采用为准)
国家级
30
省部级
15
校级
2
提交材料:
8-1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8-2——8-3作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合作完成的作品活动每个人的积分为总积分的1/2(总人数不超过3人);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9、体育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9-0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最高奖)或长江大学参赛选手中的最好名次
必备条件
9-1政府性组织竞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9-2专业性组织竞赛(非国家一级协会)组织竞赛
全国特、一、二、三等
20,15,10,8
省特、一、二、三等
10,8,5,3
9-3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竞赛或其他竞赛
特、一、二、三等
3,2,1,0
9-4校级一竞赛
特、一、二、三等
3,2,1,0
9-5院系级活动
一等奖或第一名(每院系每年认定一项)
1
9-6公开发表体育论文
省级一般刊物(按每期计算)
2
校级(按每期计算)
1
9-9个性化展示
校级/院级
10/5
提交材料:
9-1—9-5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9-6作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9-9校团委或院系认定文件原件
说明: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集体参赛获奖,原则上按照参与人数除积分计算。
10、美术明星
美术明星包括书法、绘画、摄影、设计等与造型相关的各个子类别。
项目
条件
积分
10-0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最高奖)或长江大学参赛选手中的最好名次
必备条件
10-1公开出版作品专著
10万字以上,专家鉴定
30
10-2政府性组织竞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10-3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
美术类专业期刊
30
10-4专业性组织竞赛(非国家一级协会)组织竞赛
全国特、一、二、三等
20,15,10,8
省特、一、二、三等
10,8,5,3
10-5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竞赛或其他竞赛
特、一、二、三等
3,2,1,0
10-6校级竞赛
特、一、二、三等
3,2,1,0
10-7院系级活动
一等奖或第一名(每院系每年认定一项)
1
10-8公开发表作品
省级一般刊物(按每期计算)
2
校级(按每期计算)
1
10-9个性化展示
校团委认定/院系认定
20/10
提交材料:
10-1著作原件及专家鉴定证书复印件
10-2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10-3作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0-4——10-7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10-8作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0-9校团委或院系认定文件原件
说明: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11、舞台表演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11-0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最高奖)或长江大学参赛选手中的最好名次;集体性表演活动,应是其中最主要的创作人员或表演者
必备条件
11-1政府性组织比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11-2专业性组织比赛(非国家一级协会)组织比赛与活动
全国特、一、二、三等
20,15,10,8
省特、一、二、三等
10,8,5,3
11-3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比赛或其他比赛与活动(经批准参赛)
特、一、二、三等
5,3,2,1
11-4校级比赛
特、一、二、三等
5,3,2,1
11-5参与省级以上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5
11-6参与校级以上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3
相关材料:
11-1——11-6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说明:
合作完成的不分主次的表演每个人的积分为总积分的1/2;合作完成的分主次的表演,主演积分为总积分的3/4,参演积分为总积分的1/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12、文学创作明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12-0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最高奖)或长江大学参赛选手中的最好名次;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必备条件
12-1校级文学类创作比赛
特、一、二、三等奖
5,3,2,1
12-2一般文学类创作比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
20,15,10,8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
10,8,5,3
12-3作家协会(专业)文学类创作比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
50,40,30,20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
20,15,10,8
12-4媒体发表文学作品
国家级
30
省部级
15
校级
2
12-5公开出版文集
15万字以上
40
10至15万字
30
12-6在团委备案内部发行作品集
12万字以上
20
8至12万字
15
12-7专业知名文学网站发表原创文学作品
15万字以上
30
10至15万字
20
12-8个人原创文学性博客
50篇以上(每篇不低于800自)
1/篇
30至50篇(每篇不低于800自)
0.5/篇
评选说明:
此项积分作为参考,根据其代表性作品的水平,由组委会综合考察。
提交材料:
12-1——12-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原件
12-4——12-5作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2-6团委认定材料原件
12-7——12-8作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合作完成的比赛性作品活动每个人的积分为总积分的1/2。
(总人数不超过3人);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13、其他类(不限)
在某一方面特长鲜明并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同学,可申报或被推荐参加评选。
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参照其他类别明星评价办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