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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全县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全县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xx县(基本情况,略)。

20xx全县户籍总人口541574人,其中: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近7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2.3%,80岁及以上老年人9千余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2%。

随着我县老龄人口逐年增加,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

做好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解决好老年人口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xx县老龄服务体系现状  

(一)县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加之计划生育政策形成的“4-2-1”模式家庭越来越多,家庭养老负担较重,养老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为缓解养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县不断加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一是投入资金450万元建成县社会福利院,项目占地面积9.98亩,建筑面积2498.76平方米,建设床位120张。

主体工程为三层框架结构,严格按照县级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是五保老人生活、娱乐、休闲、康复四位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大楼。

二是投入资金1250万元,建成县老年养护院养护楼,项目总建筑面积7734.85平方米,其中养护楼6910.15平方米,附属用房718.7平方米,建成床位150张。

自20xx年3月动工以来,建设进度快,主楼和附属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外墙粉刷和室内装饰。

项目建设成后,将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填补了全县有偿养老服务机构的空白。

三是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业,为实现养老服务业投入多元化奠定基础。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县根据省、州关于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各乡镇农村五保老人数据和年龄结合,多措并举抓好敬老院建设工作。

目前,共投入资金700余万元新建田湾乡、大山乡、新马场乡、百德镇、下山镇、民建乡、鲁础营乡、巴铃镇、李关乡敬老院,扩建新龙场镇敬老院,拟于20xx年投入动工1260万元新建屯脚镇敬老院、潘家庄镇敬老院、回龙镇敬老院,扩建大山乡敬老院。

到20xx年,我县乡镇敬老院将实现全覆盖,床位总数将达到1400余张,基本满足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问题。

  (三)村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我县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xx-20xx年全省农村幸福院工作的意见》(黔老龄办〔20xx〕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

通过采取与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共建成巴铃镇大普村、李关乡鹧鸪园村、民建乡三家寨村等10个农村幸福院。

20xx年,结合工作实际,又新申报了下山镇厂头村、巴铃镇西街社区等5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将竣工投用。

二是建成高武居委会、城北社区、真武山社区等1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三是20xx年拟投入资金200万元建成真武山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现已通过项目审批,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正在进行规划设计。

  (四)老年大学建设方面。

  我县共有老年大学(学校)17所,其中:

县老年大学1所、乡镇老年学校5所,村(居、社区)级老年学校11所。

各老年大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正常,各项教学管理体制健全。

截止目前已结业学员5000余人,组织参加省、州、县重大活动80余次,张贴标语600余条幅,制作专栏135期、简报206期,在省、州老年教育通讯、《晚晴》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近40篇,20xx年县老年大学被评为全省先进老年大学。

  (五)老年协会建设方面。

  有城北社区老年协会、百德镇退休教师协会、真武街道长耳营居委会老年协会、屯脚镇大寨居委会老年协会等老年协会16个,协会的成立丰富了我县老年人业余生活,不断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通过近年来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乡镇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和有偿养老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为做好我县老龄服务服务工作,县、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为推进全县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制度健全,管理人性化。

建立请销假制度,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在其亲属的申请下,可与亲友回原居住地过年过节;建立奖励制度,每年根据院民的表现评选优秀院民,优秀院民可获外出考察参观的机会。

同时,为加大供养机构的管理,成立了院民管理委员会,接受院民的建议和意见。

  

(二)拓展服务方式、拓宽服务内容。

对部分无场所开展便民服务的社区,加挂居家养老服务的牌子,增设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将社区卫生机构、家政公司、送水、社区志愿者组织作为居家养老加盟服务组织,由社区统一调配,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配餐送餐、医疗保健、日常照料、精神慰藉、家庭陪伴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布局合理,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按照服务就近、便利、经济的原则,在老年人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居)建立了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洗衣、保健、休闲、娱乐等各种服务,同时对行动不便和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养老机构实行非营利运作。

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

  (四)因地制宜,整合资源。

依托农村社区全覆盖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以农村社区全覆盖迎检为契机,依托社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规范完善基层老年协会。

  三、取得的成效  我县的养老服务工作在省、州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省、州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县直相关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农村敬老院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五保老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切实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二是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完善,在解决了部分城镇、社区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同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养老服务,解决了老人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生活开心,心情愉快;三是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广大农村留守、孤寡、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健康理疗、家政服务、休闲娱乐、日间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真正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老年协会工作的开展,让广大老人们不断学习到新的知识,进一步开阔眼界,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学的工作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养老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

由于受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影响,许多老年人把毕生积蓄用在子女身上,而子女成家后,不尽孝心,不过问老人生活,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一些老年人生活拮据。

特别是部分农村老年人既不属于“五保”对象,也不是“低保”对象,但自身收入低,子女不尽孝,生活过的极为艰难。

同时,我县已大量出现“4-2-1”家庭(即一对夫妻要照料四位老人和一个子女),家庭养老的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观上却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

另外,一些五保老人,虽然国家投入资金建成了敬老院,但其受传统观念影响,怕被别人嘲笑,不愿搬到敬老院居住,导致一些敬老院建成后一直空置,没有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二)对老龄化形势的认识不足。

20xx年底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已超过2亿人,老龄化水平达到14.3%。

我县老龄人口近7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2.3%,同时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城乡空巢老人数量急剧增加,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特征日益凸显。

但当前,社会有关方面对老龄化面临的形势尚未给予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没有充分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设施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现,没有将养老服务工作提到家庭、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来加以重视,有关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交通以及税收扶持等养老优惠政策尚未得到真正落实。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养老服务队伍缺乏,没有专业的护理人员,现有的护理人员工作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非常有限,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同时,由于护理工作责任重,收入不高等原因,即使有护理专业知识的人也不愿长时间从事护理工作,老年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投入有限、社会参与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扶持政策等因素造成的;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和社区养老尚未起步。

有的村居(社区)即使有老年人活动场所,但仅停留在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地,离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还有较大的差距。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我县目前还是空白,主要是因投入大,回报迟缓,目前尚未出现不图回报而热衷于养老事业的企业家和有识之士,而且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有关鼓励、扶持、优惠政策滞后等问题,民间资本不能有效引导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上。

  (四)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自实行新农保、新农合、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以来,农村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政策只能保基本,不能保需求,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依然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一些贫困老人和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等问题较为突出。

  (五)相关政策不健全。

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表现得较为明显。

随着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孤寡老人逐年增加,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但目前从国家到省、州都没有出台对应的政策,导致公办养老机构没有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一些集中供养率高的敬老院想请护理人员但又无力承担费用,导致很多敬老院床位空置率高。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协调沟通,确保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优待全面落实,社会服务不断改善,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确保各项老龄工作政策落到实处。

  

(二)出台服务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

  一是大力支持和引导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二是鼓励和支持利用医院、疗养院、厂矿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场地、设施、床位等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如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或到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就业。

  (三)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度,夯实基础服务设施。

  一是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示范效应。

将县社会福利院和老年养护楼建成集孤老供养、孤儿抚育、优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养老、老年大学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增加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养护、托管和康复服务等项目,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带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扶持农村敬老院升级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在为“五保”老人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为其他老人提供有偿服务。

  二是加大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落实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及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参股(土地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老年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康复服务、简单就医、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业。

以xx县争创中国长寿之乡为契机,发挥xx县生态、气候、旅游、健康食品等养生健身资源优势,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将xx县打造成滇、黔、贵三省结合部养老基地,将养老服务业培育成xx的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

  三是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重点将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并充分考虑社区养老功能,加大建设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培训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三无”老人、高龄老人、其他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免费、低偿和有偿服务,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建立健全配套设施,提高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能力。

  一是出台配套政策,落实公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机构编制问题,确保工作有人做、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落实生、养、死、葬相关政策措施。

目前,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的生、养问题已有明确规定,但对于这类人员死亡和安葬的后续政策没有具体明确,现在很多五保老人死亡后,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列支,成了一个当前面临的很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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