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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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确保从业人员上岗所必备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培训教育获得满足公司安全生产所需的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员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的员工)、在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车间(科室)级安全教育(二级)和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4职责
4.1分管安全教育培训的行政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核。
4.2公司安全科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
4.3安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及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管理并具体实施。
4.4各部门按本制度要求具体实施。
4.5各车间、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顶岗作业。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必须认真抓好。
5.2安全教育培训是员工全员教育的组成部分,主管部门应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5.3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5.4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安全科组织实施。
5.5主管部门每年应对培训教育进行效果评价,持续改进企业培训教育工作。
5.6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6.1管理人员任职安全培训要求:
5.6.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6.1.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6.1.3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和基层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办公室、安全科会同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5.7入厂教育按三级分工负责
5.7.1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安全科、环保科、技术科负责实施。
5.7.2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科室)的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
5.7.3三级安全教育,由工段或(班组)负责实施。
5.7.4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科提出需求报公司办公室,各车间(科室)组织实施。
5.7.5特种作业教育,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培训取证,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5.8控制程序
5.8.1入厂安全教育
a)凡新招聘的员工、外单位和学校来公司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b)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基本的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产概况、特点,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以及厂规厂纪等。
c)二级安全教育内容为:
经公司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到车间(科室),由部门安全员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车间主任负责进行教育,对本部门的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等。
教育考试合格后签字确认。
d)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为:
生产特点、岗位操作法、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等。
教育后签字确认。
e)临时参观人员由安全环保科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后,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方可进入参观学习。
f)外单位来我矿参加工程项目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完成后,由所属职能部门与之签订安全协议后,才能进行项目现场施工。
5.9日常教育
5.9.1基本要求
a)班组长安全活动日每周1次;
b)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每月至少1次;
c)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网络活动每月至少2次;
d)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1次;
e)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选择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
f)车间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选择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对活动记录签字。
g)企业负责人及其安全科、环保科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全年覆盖率100%。
5.9.2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员工自觉地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5.9.3根据安全、环保科上报的需求,公司办公室应编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培训教育并采取各种形式的全公司教育。
5.9.4工会按上级规定要求,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对员工进行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
车间大、中修或重点项目检修时,车间主任或安全员应进行检修前、检修中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检修安全。
5.9.5对重大危险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员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5.10特殊教育
5.10.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化验、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等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办公室负责送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10.2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至少一年组织一次培训。
主要以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10.3在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法要求,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10.4特殊教育公司办公室管理,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实施。
5.11复工教育
5.11.1凡脱离本工种、本岗位等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各类人员,复工前要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5.11.2电气工作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经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本工种、本岗位工作。
5.11.3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因工负伤人员,休工一个月以上的,在伤愈复工前,必须到安全环保部接受复工教育。
5.11.4前两条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教育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存档;第三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
5.12调岗教育
5.12.1车间、科室内进行调动,由调入工段(或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5.12.2在本部门内部调换工种、岗位或经部门领导认可从事本工种、本岗位以外的生产、工作等,应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5.12.3跨部门调动工作由调入部门车间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各部门车间要建立调岗安全教育台帐,并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5.12.4调岗教育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教育情况报公式办公室存档。
5.13现场教育
5.13.1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应会同安全、环科等其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13.2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群众安全教育。
对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者,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令其停工接受离岗安全教育,并报安全环科部备案。
5.14再培训教育
5.14.1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培训内容和课时:
5.14.2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5.14.3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5.14.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5.15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5.15.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15.2其他新招员工教育不少于24学时,车间级工段(班组级)二级教育不少于48学时。
5.15.3管理人员、生产、技术工人等全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5.15.4辅助部门工人全年累计不得少于14学时。
5.16上岗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6.1发放目的
5.16.2发放安全作业证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规定,提高工人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杜绝安全事故。
5.16.3安全作业证发给本公司各类顶岗独立操作的工人,是安全技术考核依据之一,自发证日起才允许上岗作业,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5.17发证范围
5.17.1新入厂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各操作岗位熟悉岗位操作3—6个月、并经考核合格的各类操作工、技术工种。
5.18考核内容与要求
5.18.1考核内容
a)所在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及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和实际操作能力。
b)对不正常状况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和操作的掌握。
c)对岗位的劳动保护及安全设施熟悉程度和使用情况。
d)本工种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掌握程度。
e)本岗位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及自身简单急救方法的了解。
f)特种作业的考核内容按上级考核部门规定执行。
5.19.1考核要求
a)特种作业经培训熟练期满后按上级考核部门规定进行。
b)技术工种熟练期应不短于半年,熟练期满后,方可参加考核。
c)生产工艺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危险性较大的工种(岗位),熟练期应不短于6个月。
工艺较为简单、技术要求不甚高的,满3个月后进行考核。
d)各操作工调换工种时应经3—6个月熟悉,具备独立操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在原发证上登记,并注明调动工作时间。
e)采用新技术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设备生产新的产品使用新材料应针对其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并将考核成绩及时在作业证上登记。
f)各类工种的考核由各部门的专职安全员、工段技术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并经车间主任审核。
5.20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内容
5.20.1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签发
5.20.2各工种考核合格后,填写好《上岗操作安全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考核人员签署意见,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安全科审核并发放安全作业证。
5.20.3作业证的考核、发放、建档、签发各级都应建立台帐登记。
安全环保科负责审核、发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5.21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要求
5.21.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上岗操作必须携带安全作业证,以备检查。
作业证应妥为保管,保持整洁,不得转借,不得涂改,不得伪造,违反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罚。
如保管不善丢失、损坏等,要及时书面报告本部门安全员,经本部门领导审查后报安全环保科核实后才能补发或调换。
5.21.2离岗6个月(含)以上的员工,复岗后必须经1—3个月的熟悉,重新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并在原证上填写考核考试成绩后方可复岗操作。
5.21.3各类工种每年应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以安全技术知识为主,由所在部门负责本年度的安全考核。
5.21.4考核(考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如仍不合格则取消独立操作资格,重新离岗教育、跟班实习,离岗期间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21.5拒绝参加考核者,除不得独立操作外,离岗教育。
5.21.6未经考核合格或无证上岗操作,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造成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21.7有意损坏他人作业证,涂改证内照片者一经查实,除经济处罚外,并作检查。
5.22安全作业证的使用
5.22.1本证只限本人使用,持证人为取得独立作业之证明,不作其他用途。
5.22.2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成绩、奖励或处分应在作业证上登记。
5.23考核
5.23.1各车间(科室)未按规定进行各级安全教育,考核50—100元每人次罚款。
5.23.2各车间(科室)未按计划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建立台帐的,考核50—500元每次罚款。
6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70号
6.2《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6.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6.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7记录
7.1“三级”安全教育卡
7.2员工培训记录及有效性评价表
7.3上岗操作安全考核登记表
7.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7.5安全培训教育台帐
7.6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台帐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文化
程度
入司时间
岗位
工种
现所在单位、班组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情
况
级别
教育时间
教育
地点
教育内容
成绩
授课人
一级教育
1.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二级教育
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厂(车间)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机具、个人防护器材、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主要化学危险品的危害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教育
1.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的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4.本岗位预防事故和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
受教育人签字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安全部门签章
制表:
审核:
填表日期:
员工培训记录及有效性评价表
培训时间:
培训题目:
培训教师:
培训地点:
受训部门:
培训学时: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共人):
培训内容:
培训评价记录简要:
评价方式:
□理论考试□现场考核
□口头答辩□工作考察
□问卷调查□业绩效果评定
□其他:
培训效果评价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效果很好完全达到要求
□效果较好接近预期要求
□效果一般
□效果不佳,需要重新培训,原因:
评价人员签名
备注
上岗操作安全考核登记表
填报部门:
日期:
No:
序号
所在岗位
姓名
性别
操作项目
考核成绩
考核时间
备注
理论
实际
考核人员意见:
签字:
时间: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时间:
安全科审核:
签字:
时间: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车间:
编号: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种
培训考核成绩
发证机关
证件
编号
取证时间
复审时间
理论
实作
制表:
审核: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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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台帐
学习/培训班名称
受教育单位及人数
教育
时间
教育
课时
教育内容
授课人
单位
职务/职称
受教育人员及考核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工种
成绩
备注
安全教育内容:
授课人:
年月日
培训日期:
年月日考试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工种
考试成绩
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