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劳动合同内外墙抹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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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劳务劳动合同内外墙抹灰
建筑施工劳务劳动合同(内、外墙抹灰)
甲方:
四川鸥鹏建筑工程公司城香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承建的城香首府商住楼工程中楼工程的内、外墙抹灰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自的正当权益,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为建筑施工劳务劳动合同,乙方为集体缔约的,要推选出代表人出面与甲方签约,并向甲方递交全体劳务人员名册、身份证件和签约委托书;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劳务人员增减应及时向甲方申报。
第二条合同标的
1、工程名称:
城香首府商住楼栋工程
2、施工地点:
青白江区城厢镇茶花社区
3、施工内容:
(1)、外墙、内墙梁及部份天棚抹灰所涉及的打疤、刮糙、抹面;
(2)、外墙、内墙抹灰前的通墙通线由内墙抹灰组自已负责挂线;
(3)、室内地面为已是成品,不需要抹灰的,因此在内墙抹灰施工中,地面卫生由施工班组负责打扫最后达到交工条件。
(4)、内墙厨卫,管道井先抹完后,再抹房间。
(5)、水泥、砂与搅拌站的距离在500m内的,水泥、砂的转运由乙方负责;搅拌站与龙门吊等垂直运输机械距离在500m内的,熟料的运转由乙方负责。
4、承包方式:
人工费单包。
甲方提供以上承包内容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提供完成以上承包内容所需的机具,零星材料,辅助材料(注:
扫把、铁皮、软管、斗车;扁担、铲子、桶、广线、安全帽、安全带、靠尺、线坠子、灯线、灯泡、滚筒等。
)
5、工期:
一、工程进度从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即开始计算工期,施工周期安排:
外墙底糙20天,成品30天,内墙抹灰60天;
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
6、质量要求:
一、先挂线打疤、找平,待栋号工长将开间尺寸和抹灰厚度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抹灰工作。
二、内墙按样板房标准验收并达到分户验收标准,未达标者甲方不予验收并由乙方负责整改至达标为止。
抹灰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清晰美观。
三、做到工完料清。
严禁乱到地图浆,造成二次作找平层的,由施工班组自行负责处理。
第三条劳务报酬结算及支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
综合以上承包内容及方式:
㈠、内墙抹灰按6.50元/m2计价(综合单价);
㈡、外墙抹灰成品按19.00元/m2、半成品按16.00元/m2计价(综合单价)。
㈢、底框部份内墙抹灰按8.50元/m2计价(不包括搭架);
㈣、屋面按25.00元/m2计价(包干价,含全部之工序);
㈤、外墙文化石元/m2计价。
2、工程量计算:
按现场实际收方为准。
3、工程量确认:
以栋号工长收方签字,责任工长审核签字为准。
4、劳动报酬支付办法:
(1)、楼抹灰全部完成后10天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70%,公司预算部核实后再付15%,余15%的工程款一年内分四次付清。
抹灰超厚部份不另加价。
(2)、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劳务工作量报表和领酬人员签字名册,是个人的应甲方办理结付手续。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义务
A、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任命一位或以上称职的负责人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负责人必须经甲方审批。
委派的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任何发给此负责人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负责人离开期间,负责人应另指定人员履行负责人的义务。
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2、在依约完成合同施工任务后有权获取全部劳动报酬;
3、在履行本合同中有权对施工图纸缺陷、安全质量隐患等提出修改、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4、乙方承接工程劳务后,按劳务施工组织设计应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工序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乙方应严格听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积极积找到甲方施工人员协调处理,不得擅自作主。
6、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并配备足够的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织施工,以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对此全面负责。
乙方应准备足够的技术工人进场,以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不得超出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质量和进度。
7、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排的安全生产规定程序进行的安全交底和施工,以及为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8、承包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内甲方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业主检查时临时性卫生清扫的费用。
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日常清扫费用,为迎接上级检查所需的现场整理清扫费用。
9、工程驗收时的施工现场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扫,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的费用。
10、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简阳市行业管理要求并运行良好,所有机械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的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若乙方在施工时发现操作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有权停止作业并向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直至达到安全有保障的作业环境乙方才进行作业;若乙方作业人员明知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仍冒险作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指挥,若出现材料浪费现象,损失费用按实计算,并处200元以内的罚款。
经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检查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返工,返工后乙方应按实赔偿甲方的损失并处相应罚款。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听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若不听从指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由此而引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应爱护甲方施工机具等生产、生活设施,不得损坏、破坏,否则视情节予以处罚。
如发现外来人员破坏工地材物设施,应及时汇报甲方管理人员,甲方将按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为便于乙方看管好甲方提供的机具和各种物资、设施,在甲方设置保安的基础上,乙方也应同时安排人员看守,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已接收材料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处罚的赔偿。
15、乙方严格遵守有关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应严格执行。
16、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17、乙方承接该分项工程后,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服装费用由班组自行、承担),树立整个公司的企业形像。
18、乙方承接工程后,首先要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建立职工详细情况卡,以便公司了解进场工人的情况,确保工人的劳务费发放到位。
19、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本工程独立核算,乙方自负盈亏。
B、乙方义务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人民币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所有单体工程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必须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确定的施工任务,通过自检、互检、专检到验收,实行“三检一验”制不得留下施工质量隐患,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过程中模板验收需经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严密组织安全施工认真接受甲方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切实防止安全事故;
4、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代表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不得在施工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如内部、外部发生打架斗殴的,甲方对乙方进行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的罚款,如乙方与其它分包人之间如发生群殴事件的,甲方对其进行不低于壹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其罚款由缴纳的文明安全施工质量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5、必须按时足数将劳动报酬发放到位,不得扣押、拖欠工人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督。
6、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务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
不得使用童工和不宜高空作业的劳动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在开工后7日内将特种作业证件提交给甲方备案。
7、乙方所使用的工人必须持有专业操作资格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各种项目部的资料备案.
8、乙方应注意随时清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主材、辅材,半成品的收捡归类。
9、乙方应提前六天提出材料计划,以便甲方采购。
如所提材料计划不符合实际造成材料闲置或浪费,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乙方必须派1~2名技术工配合甲方技术人员为自己这项工序放线抄平等。
11、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工作事故,3000元(叁仟元正)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应具备安全管理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一万元以上安全事故或因安全违规被建设、监理或上级主管部门累计罚款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利降低合同单价1元每平米。
13、乙方负责模板、扣件、架管、木材的下车及堆码,每次材料下车及堆码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超过一小时时,甲方派工人突击的每个工按100元计算并在乙方劳动报酬内扣除。
14、乙方无条件地并及时地将落地灰收集至相应工作面。
如乙方收集不及时导致落地灰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材料款每立方600元。
并负责将废料清运至料场。
15、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机械操作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准施工。
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6、乙方的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均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人员及其单位领导负责承担。
17、项目负责人每人应自费配备与项目部相同频率的对讲机,并保证24小时通迅畅通。
(二)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管理。
2、有权对乙方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甲方项目部有权对乙方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各种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违章操作。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代表人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4、有权监督乙方代表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及时督促处理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
5、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变更合同内容或要求乙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督促、检查该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现技术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建议、采取罚款等强制性手段责令乙方改正。
有事实证明乙方及其代表不能接受监督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正确的甲方有权给予每次20~500元的处罚;
9、甲方在督管过程中发现乙方操作人员安全素质达不到要求的有权责令其退出作业现场;
B、甲方义务
1.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标准,比例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2.为本工程购置集体工伤医疗保险;
3.依照本合同约定处理好发生的工伤事故。
4.为乙方施工提供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生活设施。
5.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和安全及技术交底。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约及合同履行不力内容:
工期拖延、质量不达标、现场清理达不到要求、管理配合不到位。
如一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甲方逾期支付劳动报酬,应按当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2.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
返工工时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材料损失费并且甲方有权降低合同单价10~20%。
3.乙方在抹灰施工中,抹灰面空鼓造成剔打单处面积超过1平米的部位;凡出现一处罚款500元。
4、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违章指挥,或提供的安全设施、设备、质量不合格导致发生事故的,或因不可抗力影响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因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责人应承担70%的损失。
5、劳务人员在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事件的,甲方扣罚劳务费5000元每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如因上述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劳务费用。
7.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经甲方提出后,乙方不加强人员调配的或无显著效果并有确凿证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压缩乙方承包范围;如乙方施工进度不满足工程计划进度,甲方派工人突击的每个工按200元计算并在乙方劳动报酬内扣除;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代乙方按合同单价上浮20%委托其他队伍施工,同时甲方收取30%的工程管理费,乙方须负责原正常发包价50%的上浮费用。
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自动退场,甲方应在30~60日内给乙方办完结算,并支付结算总价的40%,余款在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8.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经甲方提出书面整改后,拒不听从的,甲方有权单方向终止合同。
且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自动退场,甲方应在30~60日内给乙方办完结算,并支付结算总价的60%,余款在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9、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私自中止承包合同,工程款按完成总价的80%支付。
10、工程质量每单元监理、或质监站检查中每有一次因质量不合格整改,导致2小时内不能进入下道工序。
甲方每次罚款300元。
11、乙方在双方认可的时间内未完成指定作业内容的处以100元/次罚款;总工期拖延处以500元/天罚款。
1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和罚款,甲方可在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等环节直接扣除,甲方未扣除的,不代表甲方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有任何免除或减轻。
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停工(或罢工),未经过项目部同意的单方停工,乙方应承担1000元/天的罚款。
第六条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帽扣带不系者,管理人员3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2、在生活区内未经许可私自生火取暖、做饭,30元/人次。
分包队处罚5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工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及穿拖鞋、高跟鞋、背心、光膀子者,管理人员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4、在施工现场睡觉、嬉戏打闹者30元/人次;
5、在高空作业区,乱抛杂物及工具者50元/人次;
6、刚浇的砼面,没有保护层防水面层及其它不许上人的面层,在上面乱踏、行走、施工者100元/人次;
7、翻越生活区与作业区栏杆者,管理人员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8、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生产区内随地大小便者,小便:
管理人员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大便:
管理人员200元/人次,工人100元/人次;
9、从住宿区乱倒垃圾、水者,管理人员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10、在施工现场内打架者,工人打架各罚200元/人次,群架(3人以上者)除每人各罚200元外,班组处罚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要求者,罚款50元;架工作业不穿防滑鞋、不系安全带或系法不正确者,罚款50元/人次;
12、各工种作业人员不走安全通道,攀登脚手架上下者,罚款50元/人次;
13、楼层内垃圾,周转材料不按规定采用人货快提、塔吊运输,从上向下倾到、抛投者,罚款200元/人次;
14、采用外架卸料平台向楼层内倒运砼、砂浆,卸料台上操作人员不系安全带者50元/人次;
15、对各工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一条者,30元/人次;
16、非电工接线、拆线及修电气设备者,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及其它电器者100元/人次;
17、非人货、快提机司机开动设备者,100元/人次;人货梯未停到位置或运行途中擅自开门者罚款100元/人次;
18、施工现场作业面,做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责任人50元/人次,分包队处罚100—500元/人次;
19、对未经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者,200元/人次,虽经同意,但未及时恢复者,200元/人次;
20、对于随意破坏警示标识牌者,处罚100元/人次;
21、对于在砼、水泥墙面乱涂乱画者处罚200元/人次;
22、对于施工现场未经审批动火者,处罚200元/人次;
23、对于破坏成品、半成品,除照价赔偿外,根据情节罚款100~500元/人次;
24、拒不执行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问题整改意见通知和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者,分包队500~1000元/人次;
25、偷盗公、私财物,按赃物10倍罚款,并清除出工地,严重者交司法处理。
分包队处罚200元/人次;
2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行为罚款100~500元/人次;
27、酗酒或中午喝酒者,管理人员50元/人次,工人20元/人次;借机闹事者按打架论处;
28、宿舍没人时,要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违反者管理人员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29、生产区、生活区水管、水龙头用毕要及时关闭,发生长流水现象,责任人10元/人次。
第七条特殊约定
1、合同外发生的工作量按实际验收为准,如有计时工一律按60元每天计算。
2、分包人应服从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的统一安排,期间间歇停工及设备进出场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第八条争议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