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6824312 上传时间:2023-06-23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62.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docx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企标最终版

Q/WUTOS

武汉理工光科企业标准

Q/WUTOS-01-2012

 

振动入侵探测器(光纤光栅类)

VibrationintrusiondetectorBasedonopticalfiberandgrating

 

2012-04-05发布2012-05-05实施

发布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和定义……………………………………………………....2

4一般要求…………………………………………………………..4

5要求和试验方法…………………………………………………..5

6检验规则………………………………………………………….11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入侵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一般要求、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外使用的振动入侵探测器,也适用于一般室内环境使用的系统。

对于在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及特殊技术要求的系统,除特殊部分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由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祁耀斌、朱万明、于本化

振动入侵探测器(光纤光栅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入侵探测器的一般要求、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是振动入侵探测器设计、制造和验收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中的振动入侵探测器。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8-2008《振动入侵探测器》

GB10408.1-2000《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5211-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振动入侵探测器VibrationintrusiondetectorBasedonopticalfiberandgrating

在探测范围内能对入侵者引起的机械振动(冲击)产生报警信号的装置。

一般由振动传感器、信号处理器组成。

3.2振动传感器Vibrationtransducer

振动入侵探测器中敏感振动冲击并转换成电信号的部件。

3.3探测器灵敏度detectorsensitivity

引起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的最小冲击加速度。

3.4探测范围detectionrange

当朝向或背向振动探测器走动或用工具敲击传感介质而引起报警信号的最远点的集合所包围的区域。

3.5建筑物振动入侵探测器buildingvibrationintrusiondetector

在探测范围内,能响应由于对建筑物进行机械冲击而产生报警信号的探测装置。

4一般要求

4.1外观及结构要求

4.1.1外观

振动入侵探测器的外形尺寸应与相应的图纸相符,外壳表面应无划伤、裂纹、起泡、缺口、毛刺和变形,金属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层并无腐蚀和砂眼等缺陷,并有明显、清晰的标志。

4.1.2外壳防护要求

探测器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的规定。

其中室内用探测器应达到IP43等级要求,室外用探测器应达到IP55等级。

4.2电性能要求

4.2.1报警功能

在探测范围内,当有人用工具对建筑物进行打击,符合表1规定时,探测器应产生报警信号。

表1报警响应数据表

名称

单位

光纤光栅周界入侵报警探测器

冲击脉冲宽度

ms

0.2~5

加速度

m/s2

≥200

4.2.2探测器灵敏度和探测范围

振动入侵探测器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中给出的数值。

为适用不同场合探测范围的变化要求,探测器的灵敏度允许可调。

4.2.3报警信号持续时间

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时,其每次持续时间应不小于1s。

4.2.4工作电压

探测器的额定工作电压为AC220V。

4.2.5电压适用范围

探测器在额定工作电压的85%~110%的范围内变化时,不需调整而能正常工作,且符合4.2.2要求。

4.2.6通信功能检验

探测器应能支持RS232、RS485或以太网接口通信方式之一.

4.2.7防拆保护

探测器应设有防拆开关或其他装置,当其外壳被打开或探测器被移动,应产生报警信号。

4.2.8电缆保护

当传感器和信号处理器不在同一壳体内,连接它们的电缆应被视为探测器的一部分,如果导线发生开路或并接负载而使报警信息不能被信号处理器接收到时,信号处理器应产生报警状态。

4.2.9熔断器保护

探测器应有熔断器或限制输入电流的措施。

熔断器熔断时,不应使保护接地断开,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确保到达预定温度时,能安全切断电路。

4.3环境适用性

4.3.1振动入侵探测器对环境适用程度应符合下表2的要求。

表2

序号

项目

严酷度

室内--信号处理器

室外--传感器

1

高温

55OC

70OC

2

低温

-10OC

-40OC

3

冲击

半正弦波、加速度500m/s2、持续11ms

4

振动(正弦)

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0.15mm

5

恒定湿热

试验箱温度为+30OC,相对湿度为93%

4.3.2试验后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量不应超过±25%,试验后探测器表面应无损伤、腐蚀和变形。

4.4电磁兼容性

4.4.1电尖峰(脉冲)

探测器经受GB/T17626.4-2008严酷等级1所规定的电脉冲时,应能正常工作。

4.4.2静电放电

探测器经受GB/T17626.2-2006严酷等级3所规定的静电放电时,应能正常工作。

4.4.3电磁场

探测器经受GB/T17626.3-2006严酷等级3所规定的电磁场时,应能正常工作。

4.5安全性

安全性应符合GB10408.1-2000中6.3的要求。

4.6阻燃保护

非金属外壳的设备,经燃烧5次,每次5s,不应烧着起火。

4.7出厂设置

除非使用特殊手段(如专用工具或密码),否则探测器的出厂设置不应被改变。

4.8标志

4.8.1总则

4.8.1.1标志在安装维护过程中应清晰可见。

4.8.1.2标志不应贴在螺丝或其他易被拆卸的部件上。

4.8.2产品标志

4.8.2.1每只探测器应清晰标志如下信息:

①产品名称和型号

②本标准标准号;

③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④电源规格即标称电压、电流和频率;

⑤接线端子、探测范围调节装置、监测点等标志;

⑥制造日期、产品编号、产地。

4.8.2.2产品标志信息中如使用不常用符号或缩写时,应在与探测器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5要求和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除有特殊规定,所以试验均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

下列条件定义为正常条件:

——环境温度:

15OC~30OC;

——相对湿度:

25%~75%;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5.2外观及结构检查

5.2.1外观检查

在一般照明条件下,用肉眼检查外观,并用量具检查外形尺寸和标记,应符合4.1.1要求。

5.2.2外壳防护

外壳防护等级按GB4208-2008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4.1.2的要求。

5.3报警功能试验

5.3.1模拟试验环境和装置

5.3.1.1模拟试验场所应远离振动干扰源≥200m之外,可选相对安静面积20m2的房间,水泥地板。

5.3.1.2模拟试验装置由玻璃试验板、玻璃球、垫块、振动探测仪组成。

试验装置如下图1所示。

垫片应位于玻璃板外,紧贴玻璃板边缘,以消除垫块对玻璃板冲击振动时的影响。

试验时将垫块载有玻璃球的台阶调整到对玻璃板某固定刻度位置,再释放玻璃球,每次更换不同高度,垫片均应循这一原则,尽量保证玻璃球落点接近同一位置。

5.3.2模拟试验方法

振动入侵探测器报警功能试验在冲击台进行,将3个¢16mm的玻璃球在2s内连续从垫片上轻轻推下,观测探测器是否发生报警状态(试验中允许调整灵敏度)。

加速度测量可以通过油膏将压电加速度计和振动探测器粘结在玻璃板上,其灵敏轴垂直于玻璃板平面,并放在探测器旁边的高灵敏度压电加速度计、专用电荷放大器、峰值电压表组成的振动测量系统来完成,振动测量方框图如图2所示。

5.4探测灵敏度和探测范围

5.4.1探测灵敏度

按5.3.2的方法进行试验,其最小报警加速度即为该探测器灵敏度,应符合4.2.2要求。

5.4.2探测范围

探测器应牢固地安装在能满足长度大于最大探测距离并符合说明书规定的传导介质的墙体上,本底振动加速不大于10m/s2.根据产品安装规定将周界振动入侵探测器或单独振动传感器置于建筑物墙体中或固定在砖墙上,一般距离地面约2m,在探测范围内用1.3Kg钢制测力锤以大于100N的力连续对墙壁进行敲击,最大探测边界内的区域即为探测范围。

5.5报警信号持续时间试验

按5.3.2方法试验,进入报警状态后,记录其持续时间,应符合4.2.3的要求。

5.6抗电强度试验

5.6.1目的

检验探测器的抗电强度性能。

5.6.2试验方法

用安规自动测试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对主机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线与外壳裸露金属件间施加50Hz、1500V电压,保持1min,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结束后,接通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6.3要求

5.6.3.1试验期间不应发生闪络或击穿现象.

5.6.3.2探测器接通电源,不应该发生报警或故障信号。

5.7绝缘电阻试验

5.7.1目的

检验探测器的绝缘性能

5.7.2试验方法

用安规自动测试装置,对主机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线与外壳裸露金属件间的绝缘电阻进行测量,并记录试验结果。

5.7.3要求

经受潮试验后,加强绝缘的产品不小于5MΩ,普通绝缘的产品不小于2MΩ(III类为1MΩ).

5.8静电放电抗扰动试验

5.8.1目的

检验探测器对带静电人员、物体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用性。

5.8.2试验方法

将长度为标称最大使用长度的试样按GB/T17626.2-2006中7.1.1规定进行试验配置,将试验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GB/T17626.2-2006严酷等级3进行。

空气放电8KV(塑料外壳),接触放电6KV(金属外壳)。

5.8.3要求

干扰环境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5.9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5.9.1目的

检验探测器抗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的能力。

5.9.2试验方法

将长度为标称最大使用长度的试样按GB/T17626.4-2008中7.2规定进行试验配置,使试验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按GB/T17626.4-2008严酷等级1进行。

对电源接口,峰值电压0.5KV,重复频率5KHz;对信号输入输出、数据和控制接口,峰值电压0.25KV重复频率5KHz.

5.9.3要求

干扰环境期间,试样不应发出报警或故障信号。

5.10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5.10.1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射频电磁场辐射环境下工作的适用性。

5.10.2试验方法

将长度为标称最大使用长度的试样按GB/T17626.3-2006中7.1规定进行试验配置,使试验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按GB/T17626.3-2006严酷等级3进行。

频率范围(80~1000MHz),调制度(80%),场强(10V/m)。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10.3要求

干扰环境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5.11高温暴露试验

5.11.1目的

检验探测器长期耐高温环境能力。

5.11.2试验方法

将试样包含探测单元的一段探测光纤放置在温度为+70OC试验箱中,同时将信号处理器放置于温度为+55OC另一试验箱中,安装好传感器与信号处理器,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持续2h。

5.11.3要求

高温环境期间,试样不应发出报警或故障信号。

5.12低温(运行)试验

5.12.1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低温条件下工作的适用性。

5.12.2试验方法

将试样包含探测单元的一段探测光纤放置在温度为-40OC试验箱中,同时将信号处理器放置于温度为-10OC另一试验箱中,安装好传感器与信号处理器,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持续2h。

5.12.3要求

低温运行期间,试样不应发出报警或故障信号。

5.13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5.13.1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使用环境中受湿热度长期影响的能力。

5.13.2试验方法

将试样放置于温度为+30OC,相对湿度为93%的试验箱中,持续21d,湿热环境期间试样不通电。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h以上,检查试样外观并接通电源,观察并记录试验状态。

5.13.3要求

湿热环境后接通电源,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5.14振动(正弦)试验

5.14.1目的

确定设备、部件和产品在正弦振动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及评定其结构的完好性。

5.14.2试验方法

将试样放置于电动振动台,调节振动测试台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0.15mm或加速度幅值20.0/s2,扫频试验时,每一轴向上的循环扫频次数为三次,一次循环的试验时间对频率范围10~55Hz的为5min,对10~150Hz的为8min。

5.14.3要求

振动试验后试样外观、机械结构以及电性能和功能应正常。

5.15冲击试验

5.15.1目的

确定设备、部件和产品在机械冲击条件下工作或运输过程中承受非多次重复性机械冲击的适应性及评定其结构的完好性。

5.15.2试验方法

将试样放置于冲击台,冲击台设置半正弦波冲击脉冲,加速度幅值500m/s2,脉冲持续时间11ms,每一轴向的冲击次数3次,轴向数6,对试样三个互相垂直轴线的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总共18次),以使绝大部分故障都能暴露。

5.15.3要求

冲击试验后试样外观、机械结构以及电性能和功能应正常。

5.16阻燃试验

5.16.1目的

测试试样水平自支撑下的燃烧性能。

5.16.2试验方法

在试样的宽面上距点火源25mm和100mm处各划一条标线,将试件以长轴水平放置,其横截面轴线与水平成45度角固定在试件夹上,在其下方300mm处放置一个水盘。

点燃本生灯,调节火焰长度为25mm并成蓝色火焰,将火焰内核的尖端施用与试样下沿约6mm长度,并开始计时,每次施加火焰时间为5s,燃烧5次。

在此期间内不得移动本生灯,观察并记录试验状态。

5.16.3要求

试验期间,传感器不应烧着起火。

5.17防拆保护

5.17.1目的

检验探测器外壳被打开或探测器被移动具有的报警功能。

5.17.2试验方法

将信号处理器和传感器连接好,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打开信号处理器的外壳,观察记录探测器的状态。

5.17.3要求

外壳被打开后探测器应产生报警信号。

5.18电缆保护

5.18.1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发生开路或并接负载而使报警信息不能被信号处理器接收到时信号处理器的报警功能。

5.18.2试验方法

将信号处理器和传感器连接好,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剪断包括探测单元的一部分探测器,观察记录探测器的状态。

5.18.3要求

在剪断包括探测单元的一部分探测器后,信号处理器应报警。

5.19电源检验

5.19.1目的

检验探测器适用电压变化的能力。

5.19.2试验方法

将信号处理器和传感器连接好,接通额定电压为AC220V的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调压器将探测器的输入电压调整为额定电压的85%~110%,观察并记录探测器的状态。

5.19.3要求

探测器在额定工作电压的85%~110%的范围内变化时,不需调整而能正常工作,且符合4.2.2要求。

5.20通信功能检验

5.20.1目的

检验探测器具有的通信功能。

5.20.2试验方法

将信号处理器和传感器连接好,接通电压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网络线将信号处理器和上位机连接好,观察并记录上位机与信号处理器的通信功能。

5.20.3要求

信号处理器和上位机的通信应正常。

5.21熔断器试验

5.21.1目的

检验探测器输入过电流的保护功能。

5.21.2试验方法

将探测器输入额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调节调压器使输入电流大于探测器额定工作电流,观察并记录探测器的工作状态。

5.21.3要求

熔断器熔断时,不应使保护接地断开,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确保到达预定温度时,能安全切断电路。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见表3。

表3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

外观与结构

4.1.1

5.2.1

2

防护等级

4.1.2

5.2.2

×

3

报警功能试验

4.2.1

5.3

4

防拆保护

4.2.7

5.17

5

电缆保护

4.2.8

5.18

6

电源检验

4.2.5

5.19

×

7

通信功能检验

4.2.6

5.20

×

8

高温试验

4.3

5.11

×

9

低温试验

4.3

5.12

×

10

恒定湿热试验

4.3

5.13

×

11

振动(正弦)试验

4.3

5.14

×

12

冲击试验

4.3

5.15

×

13

探测灵敏度和探测范围

4.2.2

5.4

×

14

报警信号持续时间试验

4.2.3

5.5

×

15

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4.1

5.9

×

16

静电放电试验

4.4.2

5.8

×

17

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4.3

5.10

×

18

抗电强度试验

4.5

5.6

×

19

绝缘电阻试验

4.5

5.7

20

熔断器试验

4.2.9

5.21

×

21

阻燃试验

4.6

5.16

×

注:

“√”表示应检项目;“×”表示非检验项目

6.2出厂检验

a)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产品,应进行全数出厂检验。

b)产品出厂前必须逐台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

6.3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项目见表3,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三台样品试验。

6.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⑴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⑵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5年;

⑶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⑷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⑸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试验设备清单

序号

需要仪器名称

备注

1

安规自动测试系统

2

静电放电试验仪

3

脉冲群测试仪

4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实验室(注:

需磁场辐射室,只能委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做)

5

电动振动试验系统

6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7

安全测试工具、沙尘试验箱、滴水试验装置

8

本生灯、玻璃板、玻璃球

9

直流稳压电源、示波器、多功能混频放大器、数字万用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畜牧兽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