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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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
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
申
请
表
申请编号:
()
区镇(街道)
社区居委/用人单位:
申请人:
联系:
填表日期:
年月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治理局印制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各项说明,按说明要求填写。
二、申请表一概利用黑色钢笔或炭素笔等工整填写,铅笔填写无效。
三、申请人请依照有关规定,将户口簿、身份证、工作、收入、住房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打算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本申请表一并交申请受理单位。
四、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提出住房需求申请;各类引进人材、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由所在产业园区或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申请。
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佛山市保障性住房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许诺本人及一起申请人提交的所有附件材料真实有效,在《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均属实,并同意住房保障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一起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工商记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及拥有车辆等情形,和将表内所申报的全数内容向社会公示。
经查实,填写内容或提供材料假设有不实的,5年内再也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及时退出已租赁的衡宇,并依照有关规定同意处置。
许诺人签名:
年月日
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区镇(街道)填表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
户口迁入本市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取得本市《入户卡》时间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其他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学历及职称
户籍所在地或入户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类型
□佛山市城镇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已领《入户卡》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养老□是(连续缴纳时间:
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医疗□是(连续缴纳时间:
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累计共个月)□否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申请人住房情况
是否在佛山市
有私有住房
□是(户籍房屋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其他房屋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已在佛山市承租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包括直管公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是否转让住房
□是□否
申请人家庭及财产情况
家庭人口
数(人)
申请居住人数(人)
本家庭成员有
残疾人数(人)
其
中
有双目失明人数(人)
下肢残疾行动不便人数(人)
烈士遗属人(人)
优抚对象(个)
转业复员军人
(个)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个)
孤寡老人(个)
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
享受低保家庭
人数(人)
本家庭属于两代以上申请家庭几代人(代)
受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人数(人)
60周岁及以上老人(人)
(人)
本家庭成员中有危重病人数(人)
申请人居住房屋是否被列
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
□是
□否
有否违反计
划生育政策
□有
□否
违反计划生育是否
已接受处理完毕
□是
□否
是否拥
有汽车
□是
□否
家庭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家庭拥有银行存款
共万元。
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等家电共台,价值万元。
房地产㎡,
价值万元。
汽车辆,
价值万元。
摩托车辆,
价值万元。
申请方式
□家庭□单身人士
住房困难申请解决方式
□租赁补贴□实物配租
拟申请房屋的地点
共同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
户口迁入本市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取得本市《入户卡》时间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单位/就读学校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其他
与申请人的关系
□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其他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学历及职称
户籍所在地
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申请人类型
□佛山市城镇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已领《入户卡》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累计共个月)□否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住
房
情
况
是否在佛山市有私有住房
□是(房屋1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房屋2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已在佛山市承租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包括直管公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是否有转让住房
□是□否
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超过2套以上的请分别填写)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房屋地址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共同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
户口迁入本市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取得本市《入户卡》时间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单位/就读学校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其他
与申请人的关系
□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其他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学历及职称
户籍所在地
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申请人类型
□佛山市城镇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已领《入户卡》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累计共个月)□否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住
房
情
况
是否在佛山市有私有住房
□是(房屋1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房屋2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已在佛山市承租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包括直管公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是否有转让住房
□是□否
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超过2套以上的请分别填写)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房屋地址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共同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
户口迁入本市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取得本市《入户卡》时间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单位/就读学校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其他
与申请人的关系
□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其他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学历及职称
户籍所在地
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申请人类型
□佛山市城镇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已领《入户卡》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累计共个月)□否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住
房
情
况
是否在佛山市有私有住房
□是(房屋1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房屋2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已在佛山市承租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包括直管公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是否有转让住房
□是□否
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超过2套以上的请分别填写)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房屋地址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共同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
户口迁入本市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取得本市《入户卡》时间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单位/就读学校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其他
与申请人的关系
□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其他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学历及职称
户籍所在地
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申请人类型
□佛山市城镇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已领《入户卡》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累计共个月)□否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住
房
情
况
是否在佛山市有私有住房
□是(房屋1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房屋2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已在佛山市承租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包括直管公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是否有转让住房
□是□否
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超过2套以上的请分别填写)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房屋地址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共同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
户口迁入本市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取得本市《入户卡》时间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单位/就读学校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其他
与申请人的关系
□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其他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学历及职称
户籍所在地
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申请人类型
□佛山市城镇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已领《入户卡》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共个月)□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年月,累计共个月)□否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住
房
情
况
是否在佛山市有私有住房
□是(房屋1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房屋2坐落,占有房屋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已在佛山市承租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包括直管公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是否有转让住房
□是□否
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超过2套以上的请分别填写)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房屋地址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持
有
证
件
情
况
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有效期
持证人
人数
核定家庭成员名单
残疾人证
姓名
残疾类型
残疾部位
姓名
残疾类型
残疾部位
姓名
残疾类型
残疾部位
其
他
证
件
名
称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姓名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居村委会(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民政部门审核情况
年月日
区房产部门审核情况
年月日
区公安部门审核情况
年月日
区税务部门审核情况
年月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情况
年月日
区工商部门审核情况
年月日
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情况
年月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年月年月
年月至年月
单位性质
□企业□事业□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
□在编□合同□退休□其他
收入情况
工薪收入元/月
退休工资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年月至年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否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分制企业、涉外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伙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关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助、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大体养老保险费、大体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定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形,假设情形发生转变,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治理部门。
5.申请人应同时附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工资证据(如工资收入签收表、工资单等)或有反映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银行工资卡流水帐单),和该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已离退休的,提供养老待遇收入证明或有反映该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银行卡流水账单等。
6.依照《佛山市保障性住房治理方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治理局印制
无工作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其户籍为我辖区的居民,因缘故,无工作。
特此证明
居委会(公章):
经办人:
联系:
年月日
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一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或村委出具(只限于本市户籍家庭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形。
3.依照《佛山市保障性住房治理方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治理局印制
就业和收入证明(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从事职业
月收入
现居住所在
地址
现居住所在地居住时间
年月至今
居委会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房申请人现居居处在地居委会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形。
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一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或村委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形。
3.依照《佛山市保障性住房治理方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治理局印制
保障性住房轮候打分标准情形表
申报人姓名
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住址
联 系 电 话
家庭人口
家庭年人均年收入(元)
是否自有住房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平方米)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1
无房户
30
2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人均保障居住面积15%以下(含15%)
26
3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人均保障居住面积15%至25%(含25%)
22
4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人均保障居住面积25%至40%(含40%)
18
5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人均保障居住面积40%至55%(含55%)
14
6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人均保障居住面积55%至65%(含65%)
10
7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人均保障居住面积65%至80%(含80%)
6
8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人均保障居住面积80%至100%(含100%)
2
9
父母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15分(扣分)
-15
10
申购家庭每户每增加一代得分
10
11
符合承租条件的,自进入轮候之日起,每轮候1个月加1分
1*n
12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以下(含10%)
30
13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15%(含15%)
14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20%(含20%)
27
15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5%(含25%)
16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30%(含30%)
24
17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35%(含35%)
18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40%(含40%)
21
19
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本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45%(含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