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辅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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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辅导.ppt

合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合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汇报学习汇报一、关于政府信息的定义一、关于政府信息的定义条例中政府信息是一个宽泛的定义,即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这里有三个要素:

一是与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相关。

一是与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相关。

纯属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的人事、财务等相关信息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律法规授权外从事其他活动过程中所制作、掌握的信息也不是本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

二是行政机关制作和获取的信二是行政机关制作和获取的信息。

息。

政府信息不仅包括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加工的信息,还包括履行职责过程中从其他机关、组织、个人那里获取的信息。

如行政机关为了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而要求企业提供的本企业的基本信息等。

三是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

三是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

如政务公开对政务过程很重视,但是这个过程没有保存下来的信息,则不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对于申请公开来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只能是行政机关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行政机关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

二、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二、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是条例第八条和第十四条规定。

国外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的规定主要有:

一是涉及国家机密、国防和外交一是涉及国家机密、国防和外交利益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利益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这与条例的第八条相对应的。

二是可能影响到国家内部关系的政府信息不得公二是可能影响到国家内部关系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是公开后会干扰或阻碍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法院审判活开。

三是公开后会干扰或阻碍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法院审判活动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动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针对我国情况:

行政处罚的结果要公开,但处罚过程中的一些政府信息是不能公开的,如制作的笔录等;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信息是履行司法机关的职能产生的,属司法信息,不得公开;四是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四是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开。

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规定: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稳私,应当予以保密”。

五是行政机关内容运五是行政机关内容运转情况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的内部联系、审议过程和内部决议转情况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的内部联系、审议过程和内部决议不得公开。

六是公开后可能会使特定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政府信不得公开。

六是公开后可能会使特定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息不得公开。

我国条例是在借鉴各国信息公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上述六类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我国来说肯定属不予公开范围。

同时,条例还做了较为科学的补充规定:

一个是对于国家秘密,是不得公开的,但依法解密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另一个是对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并不是绝对的不公开。

按照按照公共利益优先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的原则,条例条例赋予了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定赋予了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定的裁量权:

的裁量权:

即如果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权利人作为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行政机关拟公开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应当采取送达征求意见书等有效方式,确保第三方知晓,并明确答复期限。

第三方如果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可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第三方未在行政机关要求的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第三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的,不能对外公开。

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关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主要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内容等信息。

企业向政府提供商业秘密时,应当说明其保密属性。

关于个人稳私个人稳私:

我国现行法律未作出明确界定。

通常指:

关系个人财产、名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不宜对外公开的情况、资料。

如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安部门为侦查犯罪了解个人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卫生部门为了防治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了解个人健康状况。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一般原则一般原则是:

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政府信息是由行政机关制作或者加工的,有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作为政府信息的拥有者有权公开其制作或者加工的政府信息。

但如果是几个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产生的政府信息,主办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主动公开义务,而所有在文件上盖章、署名的行政机关都有义务答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就该条政府信息提出的公开申请。

对于保存的政府信息,如涉及多家行政机关的,任何行政机关发布前,都要同相关行政机关协调后发布,如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征求第三方意见,并综合考虑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权限还有特殊原则特殊原则: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对一些事关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还要经过上级部门核实后统一对外发布,该种情况主要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国家重要基础数据的发布。

如行政机关在公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对外贸公共信息、对外贸易公共信息、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统计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政府信息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的批准审查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开。

四、关于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四、关于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公开的工作流程主要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两种。

主公开的工作流程主要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两种。

主动公开(见附图)是中国独创的,因为动公开(见附图)是中国独创的,因为条例条例是源于政务公开。

是源于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全部是主动公开,这是政务公开全部是主动公开,这是条例条例对政务公开的继承和发对政务公开的继承和发展。

主动公开中提到的全部是强制性要求,要求在政府年度报告展。

主动公开中提到的全部是强制性要求,要求在政府年度报告中要有所交代。

主动公开要做三件事情:

即中要有所交代。

主动公开要做三件事情:

即准确性和一致性的审准确性和一致性的审查、保密审查、协调确认。

查、保密审查、协调确认。

首先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准确首先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准确性、一致性审查,防止诸如性、一致性审查,防止诸如“华南虎照片华南虎照片”事件发生。

其次是保事件发生。

其次是保密审查,应该从两个方面审查:

一是已经规定保密的,或者对原密审查,应该从两个方面审查:

一是已经规定保密的,或者对原本没有加密,但是从内容上看应该加密的,要按程序加密,不得本没有加密,但是从内容上看应该加密的,要按程序加密,不得公开;二是原本加密的,或加密但没有给出保密期限的,但从内公开;二是原本加密的,或加密但没有给出保密期限的,但从内容上看应该公开的,要按程序解密公开。

保密审查完后是批准和容上看应该公开的,要按程序解密公开。

保密审查完后是批准和协调工作,需经批准才能公开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对于协调来说协调工作,需经批准才能公开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对于协调来说是指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定的信息或者一条信息由多个行政是指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定的信息或者一条信息由多个行政机关共同保存的,需要协调后发布。

机关共同保存的,需要协调后发布。

主动公开工作中的特殊说明:

主动公开工作中的特殊说明:

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但是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但是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要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要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再予以公开。

再予以公开。

对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拟发布政府对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拟发布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摘自摘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行政机关保密审查行政机关保密审查如如果果不不能能确确定定报报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或或同同级级保保密密工工作作部门确定部门确定不不公公开开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会报报刊刊广广播播电电视视其其他他公公开开形形式式是否属于是否属于保密范围保密范围是否国家规定需是否国家规定需要批准要批准是否涉及其他行是否涉及其他行政机关政机关批准是否批准是否协协调调确确定定政府公政府公报报政政府府网网站站拟主动公开拟主动公开的信息的信息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审核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审核个个人人信信息息修修改改确确认认对于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多次申请公对于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多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其开的政府信息,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人民群众获取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

因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保留的部门(单位)因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保留的部门(单位),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由继续行使其职,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由继续行使其职能的部门(单位)负责。

能的部门(单位)负责。

五、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五、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条例从第二十条到第二十八条都是对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可见依申请公开的重要性及复杂性。

主要从五个方面了解:

一是申请的要件。

一是申请的要件。

申请的一般形式要件是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

这是原则性规定。

对于申请人不会书写,就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好书面记录,对于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申请,应当具备符合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

申请的实质要件是能确认申请人真实身份。

即提供申请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索取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是申请公开的难点。

二是申请公开的难点。

依申请公开处置起来最难的就是保护第三方利益。

在前置性审查中不可能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进行审查。

由于没有隐私法、个人数据保护法和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法规,比较难判定和处理。

举例说明:

举例说明:

甲单位提交了消防安全审查相关资料并通过了消防部门审批,乙单位也申请了但是没有通过,乙单位就向消防部门申请公开甲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等资料。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有三种方法:

做法一:

做法一:

驳回乙单位申请,理由是甲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属商业秘密;做法二:

做法二:

受理乙单位申请,征求甲单位意见,甲单位以属商业秘密为由不同意公开,消防部门告知乙单位,第三方甲单位不同意公开。

做法三:

做法三:

受理乙单位申请,征求甲单位意见,甲单位以属商业秘密为由不同意公开,消防部门再次要求甲单位只公布与消防有关的设计图纸,甲单位以属商业秘密为由仍不同意公开。

消防部门需要判定与消防有关的设计图纸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如果是,则不能公开,如果不是,则可以公开。

这里有一个评判标准:

公开与消防有关的设计图纸对甲单位损害大,还是不公开该信息对乙单位及社会安全造成的危害大。

三是申请公开流程三是申请公开流程(附图)。

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时,除了同主动公开一样的程序外,还有部分特殊的程序。

首先是征求第三方意见。

因为依申请公开的都是和申请人自身相关的具体的信息,这样的信息往往同第三方有密切的关系。

这样就必须要征求和评价第三方的意见。

征求后就是对申请信息的答复,答复后还有一个事情就是修改确认。

在发现信息错误后,并确认有误时,这就需要修改。

(见附图)。

申申请请人人通通过过网网络络、传传真真、信信函函提提出出申请申请信信息息公公开开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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