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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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改
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施工用电是安全控制的重点,为了增加应急反应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部一分部的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四)指导方针与原则
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风险、高效救援、确保安全。
原则:
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蔓延优先;
减少损失救援优先,持续改进高效优先。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一)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为动车组客运专线,设计时速250km/h。
本项目管辖里程范围为:
DK42+114.3~DK55+410.4,正线长度13.296km,由路基、桥梁(廊岭下大桥,擂鼓山大桥;下葛村中桥,石碌里中桥)、隧道(临浦隧道,石牛山隧道,乌峰山隧道,大盘山隧道)工程和无砟道床组成,工程总造价大约5.6亿元。
(二)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项目部施工用电场所。
2、可能影响范围:
施工用电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
现场用电和施工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党工委书记
组员:
工程部长安质部长物资设备部长
财务部长综合管理部长)
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二)、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
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出现施工用电突发情况时对各部门及各施工队进行统一指挥与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项目总工: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配合组长抓好应急预案的安全质量管理,并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指导和督促质量部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
党工委书记(党工委):
负责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事故后的思想教育工作。
必须时,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
项目副经理:
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工程部长(工程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负责制定技术方案、明确有关技术指标、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和及时对作业班组交底,并配合组长、副组长合理调整应急救援的技术方案、施工任务和进度安排。
并配合安质部做好应急预案演练。
安质部长(安全质量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财务部长(财务部):
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物资设备部长(物资设备部):
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综合管理部长(综合管理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
参与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
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应急救援队:
由各工点负责人及拌合站站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用电管理
⑴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项目,应编制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项目,应制定项目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⑷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布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并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⑸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第⑶条审批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对人员的要求
⑴对现场电工的要求
1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现场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
⑵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⑤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⑴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电气设备、电灯等。
⑵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⑶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⑷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⑸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⑹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⑺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⑻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⑼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⑽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外电防护
⑴在建项目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⑵在建工程、施工设施、机械设备等与电线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关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要求。
当操作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⑶防护措施
①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②防护设施必须使用非导电材料,并考虑到防护棚本身的安全(防风、防大雨、防雪等)。
③特殊情况下无法采用防护设施,则应与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
5、接地、接零与防雷
⑴一般规定
①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③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⑤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⑦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⑵保护接零
①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a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f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②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a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b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它电器外壳。
⑶接地与接地电阻
①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②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③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④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
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⑥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⑷防雷
①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②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设备。
③若施工范围内的最高建设或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至最后退场,则在此避雷针保护范围内的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④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针长度应为1~2m。
6、配电线路
⑴架空线路的敷设
①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
②电杆埋深为杆长的1/10加0.6m。
③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0.3m。
④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绝缘子、拉线、撑杆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⑤架空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保护。
⑵埋地线路的敷设
①埋地线路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6m,并应在埋地线路上下均铺设不少于6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②埋地线路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内径大于电埋地线路外径1.5倍的保护套管。
③施工现场埋设埋地线路时,应尽量避免碰到经常积水、有埋设物、时常挖掘、预定建设建筑物、散发腐蚀性气体、制造和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地方。
④埋地敷设的埋地线路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⑤埋地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少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
于1m。
7、配电箱与开关箱
⑴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系统。
⑵配电系统中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装设的电气技术要求
材质要求:
①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③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电气连接。
制作要求:
①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体应严密、端正,箱门开、关松紧适当,便于开关。
须有门锁。
③端子板一般放在箱内配电板下部或箱体内底侧边,并应分别标明“N”、“PE”。
设置位置的要求:
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
对集中的地区。
2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设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4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物。
使用和维修的要求:
①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有专人管理。
②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③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④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搭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8、现场照明
⑴室外照明
①施工现场的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
为便于作业和活动,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装设局部照明。
②停电时,应有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③正常湿度环境下,选用开启式照明灯具;在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必须按危险等级选择相应的灯具。
④隧道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⑤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⑥现场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金属卤化物灯具距地面5m以上。
⑵室内照明
①室内灯具装设不得低于2.4m。
②室内照明必须安设开关,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③在用易燃易爆材料作顶棚的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阻燃底座,并保证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
④油库、油漆仓库内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于室门外。
⑤严禁职工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或违章用电。
(二)、预警行动
当项目部各涉及的项目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发生施工用电事故/事件时,由项目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国家、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三)信息报告、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接警:
接警部门为项目综合部。
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综合管理部电话:
****;综合管理部部长手机:
****。
②通知:
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向项目经理详细报告,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项目综合管理部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信息传递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遇到险情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准确的向****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部、监理、****铁路公司、地方相关部门汇报。
汇报程序如下:
现场作业值班人员(现场第一发现者)→架子队负责人→项目部调度→项目部项目经理→****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部、监理单位、****铁路公司、地方相关部门。
使相关部门能随时掌握险情的动态变化,以给予帮助指导。
在特殊情况下联系不上时方可越级汇报。
各级联系电话见下表。
各级电话联系表
单位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萧山区安监局
富阳市安监局
救护电话
110
火警
119
医疗急救电话
120
萧山区第六人民医院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与程序
1、现场保护
事故/事件发生后,安全部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经部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
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警报。
警报和紧急公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3、事态监测
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由安质部、工程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
4、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
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5、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
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项目经理下达疏散命令,由党工委书记组织、综合管理部参与实施。
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
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6、医疗与卫生
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
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7、公共关系
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项目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8、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
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安质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二)、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终止应急令。
终止应急令由安质部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六、信息发布
事故现场信息由综合部负责收集整理,由党工委书记负责对外发布。
七、后期处理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告知综合管理部部长,由综合管理部部长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
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
由党工委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事后由安质部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综合部负责剩下的安抚、赔偿等善后事宜。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
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1、设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
综合管理部电话:
****;综合管理部部长手机:
****。
2、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
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
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
120;
3、逐级上报电话:
****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部安质部部长手机:
****
4、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序号
姓名
电话
职务
备注
1
项目经理
2
党工委书记
3
项目总工
4
项目副经理
5
项目副经理
6
工程部长
7
物设部长
8
安质部长
9
财务部长
10
综合部长
(二)、应急队伍的保障
本项目以四个工点以及拌合站为基础,成立五个应急救援队,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本队施工范围内的应急救援。
(三)、应急物资保障
1、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
(1)医疗器材:
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
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专用工具2套;
(3)照明器材:
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上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
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灭火器材:
灭火器(符合消防规范);
(6)运输工具及车辆:
面包车、指挥车。
2、社会资源:
在发生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将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请求火警119支援、请求医院急救120支援、请求110支援等。
(四)、经费保障
项目财务部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五)其他保障
项目综合管理部负责相应的交通、治安、医疗、后勤保障措施的组织与落实,技术、安质部门负责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对救援方案提供必要的建议。
九、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项目安质部负责对进场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考试,考试合格方允许上岗。
技术部门下发作业指导书,对各工序进行技术上的指导,确保各道工序按照要求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二)、演练
项目部保证每年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进行一次施工临时用电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所施工段存在相近风险的架子队派队伍参加,安质部、综合部负责组织与后勤工作,安质部负责在演练结束后针对预案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并对预案进行应有的修订。
十、奖惩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配合上级部门与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查清原因,明确责任。
十一、附则
(一)、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向中铁二十四局****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部安质部报备。
(二)、维护与更新
本预案将按照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维护与更新,并针对在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关修订,实现可持续改进。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与解释。
(四)、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