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6771628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3.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docx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

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策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部署,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产业创新发展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县(区)主体作用,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产业创新,着力完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使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成为引领带动全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

(二)发展目标。

到20年,基本建成创新要素集聚、创新能力领先、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创新环境良好的转型升级引领区、协同创新先行区和开放创新示范区。

基本实现从要素、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变,为西北地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

二、总体布局

(一)空间布局。

按照《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的“一主三副、核心带动”的空间总体战略,确定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的空间布局及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重点。

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位于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和宁东能化工基地(以下简称“4+1”主体)辖区内的相关地带。

核心区以银川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忠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卫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东能化工基地等7大园区(基地)为主,面积共计1140平方公里。

根据推进情况和创新发展需要,可以逐步扩大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范围,形成各具特色、资共享、优势互补、多元发展格局。

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以《宁夏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指导,重点发展能化工、装备制造、现代纺织、云计算、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民族特色食品用品等产业。

“4+1”主体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当地科技资要素和自身产业基础,自主确立重点发展产业;依托现有优势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有中生新”,不断推出新技术、培育新业态;通过招商引资和技术引进等方式,“无中生有”,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二)责任主体。

实行自治区和“4+1”两级主体责任制,即自治区主导、“4+1”主体主建、部门协作、区域协同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并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自治区职责。

负责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制定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审定通过“4+1”主体建设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推动“4+1”各试验区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推进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的激励机制,定期督查、考核“4+1”主体建设工作,根据“4+1”主体创新需求和考核结果确定各类创新资支持力度和方式;支持“4+1”主体创新实践与探索,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协调与外省、区(市)的科技合作交流,形成共建共享长效机制。

--“4+1”主体职责。

贯彻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建立与自治区相对应的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推进机制;主动对接并承担宁夏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分解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各自试验区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大胆试验、敢于突破,在不同区域或园区推进差异化创新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模式;主动走出去,与先进地区或园区结成“一对一”共建伙伴;在自治区的指导下协同联动,落实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形成分工合作、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任务和改革举措

(一)聚焦“三大计划”。

1.传统特色产业改造升级计划。

以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延伸传统产业链条,加快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以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技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可示范、可推广的循环经济技术体系。

(牵头单位: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2.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计划。

逐个系统分析^p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培育一批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骨干龙头企业。

充分发挥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各类新兴业态。

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通过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实现新兴产业“无中生有”。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业集聚,形成大、中、小、微企业相互依存、相互带动补充的良好发展局面。

(牵头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3.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相关高校建设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切实推进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牵头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二)推进“五大工程”。

1.科技企业培育工程。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打造以创新型企业、科技上市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梯队。

推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创新资向企业集聚,充分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运用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研发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科研人员以技术、专利等作价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服务机构。

加快各种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和完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新创业链建设,完善第三方运行、业务外包等新型运行机制。

依托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推广以众创空间为代表的新型孵化模式,到20年,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30家以上企业主导、产业驱动的众创空间。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投融资、培训管理服务平台。

实施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

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对现有企业进行科技嫁接改造、加大引进科技型企业力度以及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兴办科技型企业等多种方式,培育引进8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

制定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培育办法,每年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20家以上高成长性、高技术水平企业,综合施策,精心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分类认定办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队建设。

开展科技型“双创”主体的培育工作。

到20年,力争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8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00家以上,科技型“双创”主体达到5000家以上。

(牵头单位:

“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资委、金融工作局)

2.创新人才聚集工程。

建设高端人才梯队。

重点围绕自治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建立科技人才引入和流动机制。

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围绕重大科技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到20年培养、引进国内外领军人才80名以上,带项目、带成果、带技术的创新团队80个以上,高层次科技创新型人才8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5000名以上。

吸引重大项目和高新企业在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落地,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展企业首席技术官岗位配额制试点。

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

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加快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推动建设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中介服务人员和高层次实务人才的培养。

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科研和创业条件。

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

强化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培养一批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

依托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培育本土化创新创业人才梯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人才双向流动。

到20年,打造高素质创新型企业家队伍500人以上,“4+1”主体所在园区(基地)均设立企业家服务机构,加强企业经营者创新能力培训。

(牵头单位:

“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人才办、人力资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教育厅、科协)

3.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积极打造研发平台。

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研发平台的优化布局和功能升级,全面提升现有各类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

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模式,加快组建中科院宁夏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4+1”主体建设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机构。

到20年,力争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0个、工程实验室达到3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0个、技术创新中心达到100个、企业技术中心达到80个。

搭建技术转移平台。

支持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宁夏技术市场等机构创建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

加快各类市场化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到2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1个-2个,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10个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5个,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5亿元。

建立科技资共享平台。

整合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内科学数据、科技文献、自然科技资、科技报告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资,建设统一标准的科技服务云支撑平台和科技云数据中心。

建立完善促进开放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到20年,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利用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原值2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入网率、利用率、共享率分别达到100、90、80以上。

(牵头单位:

“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教育厅)

4.知识产权创造工程。

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行动。

到20年,扶持和培育专利优势培育企业、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100家,形成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和产品的专利优势企业30家以上,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

实施科技型企业消除“零”专利、高新技术企业消除“零”发明专利计划,通过建立专利保护绿色通道、给予专利申请补贴、加大专利知识培训等措施,扩大和提高企业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十三五”期间,消除“零”专利企业20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0以上。

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建立健全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数据库,满足商标多层次需求。

到20年,培育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运营等专业服务机构30家以上。

(牵头单位:

“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商局)

5.对外合作拓展工程。

深化国内科技合作。

进一步深化部区合作,争取科技部等相关部委在科技项目实施、创新能力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战略咨询等方面的支持指导。

建设协同创新联盟,加大与国内大院大所、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强省(市)的合作,提升科研层次和综合实力,联合组建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机构。

推进区域科技合作,争取科技部支持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与北京中关村结成“一对一”共建伙伴,“4+1”主体各园区与中关村各分园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到20年,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与国内大院大所、知名高校联合组建实验室(研究中心)或技术转移机构20家以上。

扩大国际科技合作。

加强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装备制造、公共卫生、新材料、新能、信息化、生物技术和食品生产等领域,以共建合作园、互设分基地、成立联合创投基金等多种方式,深化国际创新交流合作。

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优势,集成全国科技创新要素和技术资,加强与沿线各国在现代农业、能化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到20年,聚集和培养专业化的国际技术转移机构5家以上,建设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5家以上,打造中阿科技合作园区或基地3个以上。

(牵头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商务厅、外办、农科院、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

(三)实施“六项改革”。

1.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改革。

推动管理体制创新。

突出7大园区作为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核心区的地位,赋予其地级市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权限,试行“园内事园内办”,提升园区发展活力和创新效率。

支持7大园区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商事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对7大园区引进的中科院等大院大所科技创新、产业育成、转移转化中心允许办理独立灵活的事业机构编制代码。

建立有利于发展的科学高效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自主灵活的用人机制,鼓励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积极探索干部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干预,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推进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逐步实现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做好服务、评估和监管。

围绕重大创新计划,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健全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决策机制。

(牵头单位:

自治区编办、“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协)

2.科技经济融合创新改革。

促进科技研发活动与经济发展紧密融合。

按照“科研投入成果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促进政府推动经济和科技工作的体制机制融合。

“4+1”主体建立“一把手”抓科技第一生产力工作机制,将科技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

加强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建设,强化科技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科技部门机构编制资配置,有条件的市、县(区)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牵头单位:

“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编办、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3.人才激励机制创新改革。

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

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的比例。

依法赋予项目主持人更大财务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劳务经费支出占比。

开展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限,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家予以激励。

对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符合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低职高聘”。

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支持高校与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企业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协同创新中心,加大从企业选聘高水平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力度。

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端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

改进人才评价体系和方式。

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的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多元主体参与的综合评价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

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注重学术成果质量。

应用型人才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采取技能鉴定、考核考评、业绩评审等方式评价,不将论文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科研成果转化人才突出效益评价,注重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和吸纳就业、保护环境等社会公益。

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和人才失信惩戒制度。

(牵头单位:

自治区人才办、人力资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

“4+1”主体、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科协、区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

4.财税金融制度创新改革。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

围绕创新发展的优先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切实推进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改革,调整经费投入的重点方向和领域。

健全竞争性经费与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强化财政对公共科技活动的投入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和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跨年度经费平衡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和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

整合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的财政资金,通过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推动商业银行成立科技分(支)行或事业部。

设立专业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间的信保贷联动机制。

组建和完善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机构,开展新型融资业务。

创新科技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建设多层次科技保险市场。

鼓励创新贷投结合方式,探索银行业与创投机构之间多渠道融资和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科技创新企业发债提供担保或者贴息支持。

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轻资产”企业融资发展。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融资工作,扩大科技信贷覆盖面。

推进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地。

以石嘴山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为样板,推广政策工具引导企业技术创新。

落实新修订的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探索鼓励促进研究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便利化措施。

落实“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对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牵头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

4+1”主体、自治区科技厅、宁夏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

5.企业发展机制创新改革。

建立更加适应科技创新的国有企业发展机制。

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考核制度,将反映科技创新活动和绩效的指标纳入对国有企业领导的评价考核和问责范围,提高技术创新产品销售收入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

支持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具体实施办法,探索建立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国有企业与职务发明人(团队)事先协商,确定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方式、数额和比例,适度提高骨干团队和主要发明人的收益比例。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撑体系。

探索建立早期创投风险补偿机制,在投资损失确认后可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风险补偿。

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与升级,支持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将技术改造项目纳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的支持范围。

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家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牵头单位:

自治区国资委、科技厅,配合单位:

“4+1”主体、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6.园区与区域联动发展创新改革。

推进“一区多园”改革试点。

在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内打破行政区划界线,推动和支持7大园区建立“一区多园”或“一园多区”机制,跨区域建立“飞地式”分区,促进区域资和市场整合。

“4+1”主体主导分园的建设发展,在园区整体发展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对各自分园进行产业规划、政策制定等职能,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细分领域,主动承接园区的技术、人才、信息等资优势和品牌、服务优势,做专做精。

推动开发区之间、园区之间结对共建,实现人才、资金、成果等科技资的优势互补,政策、品牌、管理和先进经验的共享。

强化区域协同创新。

以“促联合、促对接、促转化、促市场”为主线,推动“4+1”主体之间形成园区合作、联合攻关、产业对接、成果转化、资共享、市场一体化的科技创新资高效利用机制。

各园区要面向区域共性问题,联合建设一批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创新平台,联合推出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联合组织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1”主体联合编制行业科技合作发展规划、发展区域性技术市场、举办科技服务交流活动、创新科技金融融合方式,促进区域性科技资共建共享。

(牵头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4+1”主体,配合单位:

自治区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财政厅、区内有关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统筹部署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协调、评价、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和“4+1”主体的建设工作。

“4+1”主体要建立相应的推进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好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协同联动,共同抓好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任务的落实。

聘请国内外科技创新、区域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政策咨询。

(二)强化考核督查。

建立和发布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科技创新指数,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4+1”主体进行年度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将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纳入“4+1”主体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责任明确、行之有效的试验区建设考核机制。

定期对“4+1”主体的建设工作和成效进行督查,并公开督查结果,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三)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宁夏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自治区各级财政中期规划,自治区财政从20年起,统筹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RD投入,今后根据中央和自治区RD投入要求、现有科技资金规模和自治区财力等情况,按照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用途进行统筹安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相应年度预算。

“4+1”主体要加大试验区建设的财政投入,带动全社会的科技投入。

制定《自治区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以考核评价后补助、前期引导或创新基金等形式,对“4+1”主体科技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对外合作交流等重点项目予以支持,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资金支持方案,经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四)创新共建机制。

将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任务列为自治区政府和科技部部区会商的固定内容之一,通过议定工作领域,凝练实施项目,整合科技资,共同推进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

参照部区会商的模式和机制,将会商工作制度延伸到区市之间,自治区科技厅与“4+1”主体建立相应会商制度,部署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通过部区会商、厅市会商,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基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格局。

(五)优化创新环境。

完善创新政策环境,健全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到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政策体系。

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方式和项目形成机制,全面推进科技计划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创新法律环境,定期梳理自治区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

营造创新创业社会环境,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宣传造势活动,大力弘扬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自我管理与提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