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大数据管理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与存储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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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大数据管理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与存储服务采购项目

 

市大数据管理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存储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委托单位:

市大数据管理局

招标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资金来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货物和服务

竞争性磋商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磋商报价

磋商货币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磋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有效期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磋商、评审

磋商、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六、授予合同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授予标准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

成交通知书

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

腐败和欺诈行为

七、询问、质疑

综合说明

、询问

、质疑与答复

、补充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八、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进口产品政策(如涉及)

、变更事项

第三章项目要求

一、包:

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项目要求

、项目概况

、服务容

、项目采购分项

、项目采购性能要求

、项目采购知识产权要求

、项目采购其他要求

二、包:

存储服务项目要求

.需求清单:

须提供混合云,即公有云、私有云。

.运维服务需求

.数据共享交换网络搭建

第四章合同文本

第五章附件

.响应函

.磋商前报价一览表

.磋商前分项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项目一览表

.诉讼或仲裁情况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第六章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的组建

、竞争性磋商程序

符合性审查

.竞争性磋商

最后报价

综合评分

详细评审

推荐成交候选人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大数据管理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存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大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存储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

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存储服务。

2、磋商文件编号: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简介:

、磋商容:

包: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数据分析服务子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及相关配套标准规体系建设。

包:

混合云虚拟机台。

要求核数为核,存,存储,带宽,和位操作系统,\\数据库,数据交换共享网络搭建。

、采购预算:

万元,其中包为万元,包为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明、);允许电信运营商本地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母公司授权文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

(五)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六)供应商须提供年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原件备查)。

(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请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方式:

登录政府采购网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下载。

.:

政府采购网;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整(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整(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侧第三开标室。

八、报名须知:

凡是拟参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注:

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若有问题,请咨询:

九、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人必须通过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网上银行等附言栏必须且只填写磋商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位数字登记号。

在附言栏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磋商保证金其他问题,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网上交纳磋商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

采购单位:

市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

王承先

联系:

地址:

市区广场北路号市政府统办楼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

申振可联系: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中的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容为准。

条款号

项目的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

伍佰万元整(¥),其中包为万元整,包为万元整。

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

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存储服务

采购人名称:

市大数据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合格来源国限制:

中华人民国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明、);允许电信运营商本地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母公司授权文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

(五)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六)供应商须提供年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原件备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以上条款为响应磋商项目必须提供的资质材料,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货物和服务合格来源国限制:

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国境和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地区(仅进口产品)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特殊要求:

磋商语言:

中文汉语(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提交一个响应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磋商报价围及说明:

a.服务及其他费用:

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等。

.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报价不作为磋商评审价格,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将作为竞争性磋商评审价格。

响应货币:

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金额:

包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

);包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整(¥:

)。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注意事项:

为了规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注册,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注:

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若有问题请咨询:

注意事项:

)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从基本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磋商保证金对应的磋商项目标段或包号的“登记号”(位数字),以便网上退还。

注:

供应商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每个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进账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过期视为无效响应。

同时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中提交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开户名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股份区支行;

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天有效

正本的份数:

份,副本的份数:

份电子版:

份(盘形式应与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单独密封,电子版为格式。

竞争性磋商信封:

响应函、磋商前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独立包装)

如没有按照要求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

(竞争性磋商当日递交至竞争性磋商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侧第三开标室。

磋商标题:

市大数据管理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存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时间)

磋商时间:

年月日时分时间)

磋商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侧第三开标室。

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人已获得一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1.采购人:

是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2合格的供应商

.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国境(即“供应商的合格来源国”),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货人均可响应。

.已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只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磋商。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的供货人。

.“投标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货物和服务

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所述的“货物”是指生产、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就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而言,供应商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集成、包括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

3.4“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

“环保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

3.5“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6通过签署磋商响应函,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将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拒绝其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供应商应承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其他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容组成。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以前收到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7.3为使供应商准备提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推迟磋商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8.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8.2供应商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8.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书写。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0.1不管是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或是作为联合体的成员参与响应,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明文件、商务文件(包括磋商前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技术方案、样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

明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应以货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输、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在磋商结束后只允许提交一个报价。

磋商响应报价的其它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11.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前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采购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11.3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个品目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并应充分考虑和认可磋商后价格的调整。

11.4供应商根据上述供应商须知第条的规定将总报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5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单一磋商,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磋商货币

12.1磋商响应文件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是来自供应商须知第条定义的合格来源国。

13.3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履行合同的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进口产品,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生产厂家同意其在中华人民国境提供该货物的直接正式授权;

b.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提供货物、服务的能力;

c.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在项目现场提供保修、维修、供应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d.本次采购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e.供应商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要求。

14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4.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用户证明,包括:

a.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和或附加详细说明)

b.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指标的响应;(根据需要填写“磋商响应货物说明表”、提供系统建设方案,附加产品详细说明及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c.提供项目实施计划,说明供应商将在成交后,如何利用人力及其他资源来承担其合同项下整体的管理和协调责任。

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以进度表表示的合同执行计划,标明完成合同所有关键活动的预计时间、顺序和在联系。

项目实施计划还应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需要买方和其它有关方所做的工作,以及建议采购人如何对有关各方活动进行协调。

(此项目实施计划将在成交后,加上买方的确认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一部分)

d.供应商书面承诺:

将承担起如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对合同组成部分进行集成和协调的责任,并提供包括培训计划、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14.4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时应注意: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商标、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磋商保证金

15.1供应商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形式及有效期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供应商须知第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5.3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和条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应按供应商须知第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磋商予以拒绝。

1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退还。

15.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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