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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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最新版
设计协议,2020设计协议范本城市规划设计协议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协议签署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他:
第三条协议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协议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协议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
□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
□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协议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
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协议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
万元作为定金(协议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
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承担责任。
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间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间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在协议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解除或解除协议,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延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延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延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
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承担责任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9.2.2设计协议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
如仍须执行时,协议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承担责任修改或补充。
设
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协议生效后,设计方要求解除或解除协议,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承担责任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署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协议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协议双方签字加盖印章即生效。
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责任后,本协议即行解除。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加盖印章):
_设计方(加盖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__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电话:
电话:
传真:
___传真:
开户银行:
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__
银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印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___
年月
日
设计劳务协议范本2020最新整理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工业用地职工餐厅改造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合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2、建设地点:
。
风险提示:
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
雇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
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
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间,应注明从何时起知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雇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春节等。
建议双方在签劳务协议的时候最好明确商定相关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劳务报酬等问题,避免之后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
二、协议工期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2、竣工日期:
年月日。
3、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在施工中,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等,
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在对甲方实施后,甲方对乙方实施。
5、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及建设方的有关施工进度组织安排施
工,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工期延误进行罚款,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割,并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风险提示:
雇主责任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雇主可以与雇员协商商定相关责任;
但是,雇主必须按所在国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和必须发放
劳动保护费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滤光墨镜等;在所在国工作期间,如果发生疾病或工伤,雇主都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购买必要的药物。
另外,建议雇主应给雇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使劳务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保险费由雇主负担。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承担责任与建设单位联系业务技术有关事宜。
2、指定编写设计要求与设计指南。
3、承担责任给乙方确定设计方案。
四、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按提供的设计概念方案认真核实图纸及各项指标。
2、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和现行的设计质量管理规定。
3、该项目设计成果满足进度计划、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优质质量,按照设计审查相关部门的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
4、按照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具体成图参数。
五、劳务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技术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管理。
3、全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4、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不予验工,并有权责令其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标准,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如建设单位对乙
风险提示:
劳务费用
劳务协议雇员提供劳务服务,雇主主需要依据协议支付劳务报酬,这里要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务费,雇主也不用像劳动协议那样为雇员缴纳社保的责任,是否缴纳可以双方协商商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等相应劳务费用,并据此作出详细商定,以免给雇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纠纷。
六、涉及计费及付款方式
1、设计费:
按照元/平米计算,总共约万元整(元),
最后以施工图面积结算。
图纸交付日期:
年月日。
2、施工图初稿交付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即
元整。
3、依据初稿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提交后,通过审查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即元整(元)。
4、剩余部分图纸提交后,通过审查并修改完成设计遗留问题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即元整(元)。
风险提示:
劳务协议中,企业没有责任为劳务提供者缴纳“五险一金”。
劳动者若想要取得“五险一金”就应当在劳务协议中做出明确的商定。
否则,在协议实际履行时,企业有权拒绝缴纳投保。
七、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协商商定,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同时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意外保险费。
八、本协议的签署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完全的履行协议,除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否则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如有一方单面解除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乙方商定时间不能交付设计成果,按延误天数每日扣除%的
设计费。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概念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及时配合沟通,若中途有重大改变,经双方协议,若乙方按照商定时间交付设计成果后,由于其他原因设计方案做重大改变或工程未实施,甲方在得之该情况后日之内,把相应的设计阶段全部结清,乙方交付设计成
果后三个月内结清全部设计费。
九、其他
1、甲、乙双方本次协议友好合作结束后,甲方优先考虑乙方承担后续设计任务。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经办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乙方:
(签章)
经办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建设工程设计协议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署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署: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本协议的设计期间为天,自年月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本协议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协议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协议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五条商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间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协议自行解除,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
如协议解除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
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责任。
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承担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间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间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承担责任。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间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承担责任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
设计人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承担责任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解除或解除协议,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延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延期违约金。
延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承担责任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承担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
延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延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解除或解除协议。
如发包人解除或解除协议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解除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
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元/张;1号图元/张;2号图元/张,方案文本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协议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协议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加盖印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责任后,本协议即行解除。
8.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