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中草药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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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靖西市中草药办
广西百色靖西市中草药办
2016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靖西市中草药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靖西市中草药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靖西市中草药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西市中草药产业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草药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中草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建议、重大技术措施和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指导、实施中草药产业项目建设,良种繁育,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归口管理中草药产业对外宣传工作。
具体承担全市中草药推广技术指导、培训,负责全市中草药产业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
组织实施中草药产业工作调研,提出产业发展重大举措。
负责国家、自治区、市级中草药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我办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有1个。
根据《靖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靖西县中草药产业发展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的通知》(靖编字〔2012〕79号),设立靖西市中草药产业发展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经靖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中草药办设置7名事业编制。
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在编7人,中草药办共有3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靖西市商务大楼5楼。
第二部分:
靖西市中草药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靖西市中草药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靖西市中草药办2016年度收入总计737万元,支出总计737万元。
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7.1万元,下降33.25%;支出决算总计减少367.1万元,;下降33.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度农林水支出项目减少,没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和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
(一)收入总计73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36.59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4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37万元。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1万元:
主要是上年招商引资费用结余,今年继续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2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658.06万元,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事业运行支出、其他农业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0.5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中草药产业发展工作经费(产业培训费)、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2017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中草药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8.73万元,项目支出687.76万元。
(一)基本支出48.7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3.8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4万元
(二)项目支出687.7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96万元
3.农林水支出611.39万元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万元
(2).其他农业支出602.59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中草药办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6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补贴、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0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6年,我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次0次。
其中:
我办2016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14万元,2016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0.36万元,降低72%,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办的公务接待大多数由市里统一安排。
2016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14万元,2015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18万元(车辆运行费),2016年的支出比2015年减少2.04万元,下降93.58%,下降的原因主要我办归还公务用车,故2016年没有车辆运行费这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中草药办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如:
2016年中草药发展工作经费为2.8万元,主要用于姜黄、田七、山豆根等中草药种植指导、工作督察、技术培训、核查验收、测产、收购等环节的各项开支。
2016年完成全市姜黄种植任务10000亩;完成全市新种中草药面积30000亩,超额完成年度种植任务,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