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6726902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48.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十标段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

安置房项目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十标段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完善激励机制,确保西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是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关心员工劳动安全和人身安全、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严重、员工违章违纪,导致发生伤亡事故和铁路行车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经济罚款,对重大责任事故者给予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项目成立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组长:

杨建龙

副组长:

王朋勇

组员:

宋胜利、周润成、陈曼、常鹏娟、任娜娜、赶继蓬、

张正军

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负责答疑涉及本制度中各类奖罚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环保部,具体负责奖罚管理的组织工作。

各类奖罚按程序,由项目安质环保部起草,提报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第四条为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施工队各级必须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评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奖罚。

第六条项目各级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确定每个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底考核。

第八条日常考核情况纳入月度考核成绩,月度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成绩,季度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每季末月度和季度考核、年末与第四季度考核合并进行。

同时季度考核成绩和年度考核成绩纳入劳动竞赛总成绩。

第九条日常考核由项目安质环保部组织,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

月度、季度考核由项目安全分管领导牵头,安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室参加,在每月末、每季度末前完成。

年度考核由项目主管领导主持,安全分管领导牵头,安质环保部组织各相关部室对每个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在年末完成。

第十条在日常检查中,项目安质环保部发现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没有按期整改的单位,每次扣2分,连续两次出现同类问题(包括连续两次没按期整改)的单位,加倍扣分,三次以上出现同类问题,而拒不整改的单位,扣8分,并报请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同时所扣分值纳入月度安全考核评比。

第十一条月度安全考核采用集中检查方式进行,考核情况由项目安质环保部以通报形式下发。

第十二条季度安全考核结合各单位月度安全考核成绩,取平均分作为本季度安全考核成绩,项目对考核达标且评分结果最高的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年度安全考核评比结合各单位季度安全考核成绩,取平均得分后,结合本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或扣分处罚【加减分控制在5分(含)以下】。

对考核达标且评分结果最高的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对不达标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项目每季度和年度均评选一次安全管理优秀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先进个人。

第十五条项目对各施工队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按照《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见附件)进行打分,标准如下:

1、优秀单位:

90(含)~100分;

2、先进单位:

80(含)~90(不含)分;

3、达标单位:

70(含)~80(不含)分;

4、不达标单位:

70分以下。

第十六条凡发生人员责任死亡事故;重伤两人(含)以上责任事故、重大未遂责任事故;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既有线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单位,一律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评为本季度和年度未达标单位。

第三章奖励

第十七条项目奖励

1、在整个施工期间,项目应对责任心强,在工作中经常排查,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奖励。

其中:

有效避免营业线施工安全事故或阻止事故扩大的一次奖励2000元;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一次奖励1000元;有效避免机械设备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等重大事故的一次奖励500元;有效避免其它小事故的一次奖励100~500元。

2、项目与施工队签订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根据责任状中的条款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对施工队予以奖励兑现。

3、施工队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根据责任状中的条款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对作业工班予以奖励兑现。

以上奖励由施工队在项目对施工队的年度安全生产奖金中进行兑现。

第四章处罚

第十八条项目对各施工队、个人事故罚款用于补贴项目安全奖励、劳动安全宣传教育、配备安全监察所需通讯工具及检测设备仪器等,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项目处罚

项目要严格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1人/次处罚责任人50元,处罚施工队队长、安全员各20元。

故意损坏安全防护用品的,按照用品价格的5倍进行处罚。

2、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责任人50元。

3、人为破坏安全警示标识,按制作费的5倍进行罚款。

4、施工现场随意燃放明火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责任人100元;消防器材设置不全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经指出后,不整改的加倍处罚;存在人为消防安全隐患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

5、出现“三违”现象的,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现场管理人员100元,作业工人100元。

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到位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经指出后,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临近)既有线施工的作业项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一次处罚1000元,经指出后,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7、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的处罚当事人100元,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8、酒后驾驶的一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9、无证驾驶的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500元。

10、违反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1000元。

11、现场防护员不作为、擅自离岗的一次处罚200元。

12、不听从现场防护人员指挥的,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13、所有机械设备操作或特殊工种作业、普通作业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的,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14、殴打、恐吓、威胁安全管理人员或防护人员的,视情节,处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处罚责任人200~1000元,必要时,对责任人予以清退出场。

15、其它安全违章问题,视情节,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500元。

16、对业主或上级单位在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及整改不彻底的单位,经项目复查后,每次处罚该单位500~5000元。

17、项目与施工队党政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根据责任状中的条款规定,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处罚兑现。

18、施工队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根据责任状中的条款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对作业工班予以处罚兑现。

以上罚款从各施工队当月拨付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章责任事故追究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事故责任单位经济处罚

发生一般以上或因施工影响铁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工区和工班,除接受属地安全监督单位或上级给予的处罚外,项目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

1、发生因工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每重伤1人处以罚款10万元,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30万元。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增罚100%。

3、外部劳务队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处以罚款:

每重伤1人处以罚款5万元,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20万元。

4、发生因违章施工造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安全责任事故,一次处罚20万元;一般C类安全责任事故,一次处罚30万元;一般B类安全责任事故,一次处罚50万元;一般A类事故一次处罚60万元,较大事故一次处罚100万元;重大以上事故一次处罚150万元。

5、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火灾、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等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20万元(含)以上,对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罚款。

6、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每重伤1人处以罚款5万元,每死亡1人处罚20万元。

7、发生员工非因工责任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10万元。

8、发生未遂责任事故,一般未遂事故处罚10万元,重大未遂事故处罚20万元。

9、谎报或隐瞒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被群众举报查实或查出的,每起事故对单位加罚20万元;单位和领导已获得的荣誉或奖金,除追回奖金、锦旗外,再处以奖金额的2倍罚款。

10、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的,处以3000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个人经济处罚

项目主管、分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处以罚款,其罚款内容与标准:

1、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主管领导,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2)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60%的罚款;

(3)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处上一年年收入60~80%的罚款。

2、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90%的罚款。

(1)谎报或瞒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80%的罚款;

(2)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有第2—5项行为之一的,均处上一年年收入80~90%的罚款。

3、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4、发生一般以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分别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0%、5%进行处罚。

5、交通汽运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责任人赔偿直接损失的20%,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造成事故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发生未遂事故工班主管、分管领导和其它管理人员,事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罚款:

事故等级

施工队正职,班(组)长、专职安全员

直接

责任人

主要

责任人

次要

责任人

一般未遂事故

800元

1000元

800元

500元

重大未遂事故

1500元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7、各施工队其他人员处罚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班管理岗位人员及其它有关责任人,项目报请公司以下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1、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如下:

责任划分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交通B类以上事故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铁路交通事故

重大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

直接责任者

留用察看

开除

主要责任者

记大过

留用察看

开除

次要责任者

记过

记大过

留用察看

开除

2、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下:

相关管理

人员

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B类以上事故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铁路交通事故

重大生产安全、

铁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

铁路交通事故

项目分管

留用察看

撤职

开除

施工队正职

留用察看

撤职

开除

3、施工队队长隐瞒生产安全、铁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撤职处分。

4、凡发生重大火灾或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事件以及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其它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比照上述条款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生未遂责任事故的工班管理岗位人员及其它有关责任人,项目报请公司按以下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1、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如下:

责任划分

一般未遂事故

重大未遂事故

直接责任者

记过

记大过

主要责任者

警告

记过

次要责任者

通报批评

警告

2、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如下:

相关管理人员

一般未遂事故

重大未遂事故

栋号分管

通报批评

警告

项目正职、班组长、

专职安全员

警告

记过

3、发生未遂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对施工队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两起未遂事故未进行处理的,对施工队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三起以上的未遂事故未进行处理的,对施工队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因技术方案和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比照以上条款追究技术管理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责任追究有关规定

1、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班主管、分管领导,年终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不得挤列工程成本。

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工区项目文件规定的施工队,如发生事故,加罚50%,即使全年不发生事故,也不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未遂事故”是指已发生,但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1、一般未遂事故:

涉险10人以下的事故。

2、重大未遂事故:

涉险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涉外事故。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工区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临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分表》

 

附件: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分表

被检单位:

被检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月日评分表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及检查要点

标准分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1

安全管理硬性指标

安全管理硬性指标

禁止发生人员责任死亡事故;重伤两人(含)以上责任事故、重大未遂责任事故;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既有线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

凡发生以上事故的单位,一律实行“安全一票否决”,评为本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不达标单位

2

安全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领导机构,并定期召开安安全例会,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同时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5分

未建立组织机构扣5分,无记录扣3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置

各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职责。

工区设安全总监、安质环保部以及安全工程师,工班设专职安全员

5分

未设置机构扣5分,缺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扣2分,扣分总额不超过10分(本项可得负分)

安全责任制

工班必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涵盖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各部室的安全责任制度

2分

缺少一个部室或人员的责任扣1分,扣完为止

3

制度建设

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施工生产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具有可操作性

3分

缺少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内容出现严重错误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资料

项目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分部、工班、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台帐,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营业线岗前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同时对作业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5分

未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教育台帐、技术交底台帐扣3分,未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的扣3分,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少一次扣1分,未建立台帐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分表

被检单位:

被检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月日评分表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及检查要点

标准分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5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各类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活动,逐级进行,交底必须覆盖现场全体作业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台帐。

5分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次扣4分,交底内容不全扣2分,内容出现严重错误的扣3分,未建立台帐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活动资料

工班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必须抓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各工班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5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台帐的扣1分,缺少一次安全检查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

7

危险源识别与预防

危险源台帐资料

定期对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针对重大危险源,制订具有操作性的控制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活动

5分

缺少一项扣2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8

大型起重、吊运、机械以及锅炉、安全阀等检验验收情况

验收资料

所有大型起重、吊运、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相关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所有锅炉、安全阀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特种设备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9

持证上岗

人员证件资料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管理、营业线防护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培训,持证上岗

6分

未取得任职资格扣2分,无证上岗一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

安全投入

安全费用台帐

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并予以实施。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严格按照工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分

无投入计划扣2分,费用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扣4分,扣完为止

11

安全防护用品

发放记录

按照规定给所有作业人员配齐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冬季防寒物品,并建立发放记录台帐

4分

无发放记录台帐扣2分,作业人员反映发放不到位扣4分,扣完为止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分表

被检单位:

被检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月日评分表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及检查要点

标准分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12

资料管理

内业资料

各类资料收集齐全,并建立资料台帐,归档分类清晰

2分

内业资料分类混乱,收集不齐全,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3

现场管理

防护、消防设施设置、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按要求设置;作业现场、办公区、锅炉房、食堂以及人员居住区灭火设备配置齐全、有效;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现场施工作业规范,无“三违”现象

10分

防护设施不到位一处扣5分,灭火设备配置不齐扣2分,灭火设备失效一处扣1分,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一人次扣2分,“三违”现象一处扣5分,扣分总额不超过20分(本项可得负分)

14

现场管理

安全标识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安放到位,爱护有加,无人为破坏现象

10分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少扣2分,安放位置错误扣1分,出现人为破坏的扣4分,扣完为止

施工安全用电

现场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布设规范,在人员居住区、易破损段应采用线盒或穿管保护;配电箱保持完好,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上锁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现场严禁乱接乱搭,严禁采用花线作为电源线;严禁配电箱、电线拖地,放置凌乱;电源线严禁出现破损;严禁碾压等

10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机械设备操作

现场机械设备定人定岗,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设备;机械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10分

非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扣5分,违章操作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15

日常考核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记录

项目安质环保部发现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没有按期整改的单位,每次扣2分,连续两次出现同类问题(包括连续两次没按期整改)的单位,扣4分,三次以上出现同类问题,而拒不整改的单位,扣8分。

此项所占分值为零,所得分为负分

16

合计

100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理化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