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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工作汇报

煤矿安全工作汇报

**县煤矿安全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现将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县煤矿的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为1.92亿吨。

现有煤矿矿井28口,其中生产矿井10处,核定能力90万吨,扩能建设和资源整合矿井18个,设计生产能力246万吨(其中:

21万吨/年矿井1口,15万吨/年矿井13口,9万吨/年矿井10口,6万吨/年矿井4口)。

到2013年,全县煤矿扩建后能力将达336万吨。

目前10口生产矿井全部通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其中达二级标准的有6口,达三级标准的有4口。

根据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其中高瓦斯矿井14处,低瓦斯矿井14处,没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1-8月全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件,死亡6人,经济损失487.7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数下降12.5%,死亡人数下降40%,经济损失上升14.08%。

其中煤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占市安委会下达全年控制指标(6人)的83%,虽然有效遏制了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三、全县煤矿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了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

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在全县性会议上经常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部署安排检查。

县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业主安全生产工作会安排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乡政府又与辖区煤矿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作到了层层分解。

(二)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煤矿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166号)、《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通知》(川安监〔2011〕291号)文件要求。

县委、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由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县煤管局)总体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产煤乡(镇)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措施的建立健全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指导,特别对企业组织机构的配备、领导入井带班情况、新工人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

加大企业班组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工作,大力推行“白国周管理法”,鼓励企业提高对一线工人安全生产绩效工资的考核比例。

(三)加大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做好整顿关闭工作。

我县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市政府批准的整合方案积极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工作。

从2005年至今,从全县38个煤矿整合关闭到目前的29个矿井。

根据“8.29”事故相关政策规定,将进一步强化关停整合工作,将6万吨以下小煤矿一律予以关闭。

(四)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发〔2007〕33号)要求,在2007年我县组建了安全监察执法大队,现人员编制已有8名。

同时,还按要求配备了15名驻矿安监员,培训合格的12人,新招录的有3人,目前大部分驻矿安监员已经由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煤矿驻矿安全监察员证》,新招录的人员在今年省上安排培训时一并参加培训,驻矿安监员工作经费按年均每人3.6万纳入财政预算。

在监管执法方面,县安监局配备了总工一名,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下设煤管科和一通三防科共有工作人员6名。

2012年,我县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监管计划,全面开展了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从1月至8月底,共开展安全执法检查106次,其中配合攀西煤监分局和市安监局23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83份,复查意见书27份,查处隐患598条,行政处罚12万,停产整顿28矿次(事故停产5矿次,隐患排查停产23矿次)。

(五)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根据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煤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安监[2012]23号)文件要求,我县共有重点监管煤矿9个,针对这9个重点监管煤矿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制作了“四川省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牌”及“**县重点监控矿井公示栏”,要求各重点监控矿井将“四川省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牌”分别悬挂于矿井办公楼及矿井主平硐口;“**县重点监控矿井公示栏”悬挂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示了各重点监控矿井法人、矿长及监管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各重点监控矿井与**县安监局签订了《重点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三是对重点监控煤矿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重点监控矿井检查一次,加强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四是组织专家组于3月20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对重点监管煤矿进行全面“会诊”。

“会诊”总共出动专家及管理人员8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160条(其中地面问题33条,提出建议16条)。

(六)以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推动瓦斯治理体系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按照既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计划,我县把瓦斯防治及“一通三防”作为煤矿企业的首要任务来抓,以强硬的手段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全力以赴,按照瓦斯治理工作要求,按期完成各项任务,该工作起于2011年底,通过省上验收,现正在进一步巩固强化。

从2010年以来,全县煤矿共投入资金2500多万元,进行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平均每个矿井达1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一矿一策”建设方案的编制、瓦斯地质图、通风阻力测定、瓦斯等级鉴定以及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瓦斯抽放、监控系统升级、设备淘汰、采煤方法和工艺调整及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动态评判、支护改革、采掘通风等几大系统的改造和优化、供电系统完善和升级等工作。

目前全县已完成5处矿井的瓦斯抽采建设工作,10口生产矿井中有9处完成了瓦斯综合治理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剩余1处生产矿井计划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瓦斯综合治理治理示范矿井建设。

另外,建设矿井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竣工时一并进行瓦斯综合治理治理示范矿井“六大系统”建设达标验收。

强化水患治理,各企业已基本完成各矿水患地质报告编制工作,正向省级相关部门申报评审。

(七)新建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强化科技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支撑作用。

我县投资240余万元对现有的瓦斯监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在县安监局顶楼新搭建一层作为全县“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将煤矿井下瓦斯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尾矿库在线监测、烟花爆竹以及加油站等一并纳入监控范围,采用电信光纤和卫星联网技术,全面推广和应用物联网化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县境内建立了瓦斯监控技术和瓦斯抽采技术服务站,为瓦斯监控服务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2012年,我县出资50万元与省安全技术中心签订《促进**县煤矿行业安全发展合作协议书(2012年—2015年)》,搭建技术合作平台,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引入新的管理理念,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推行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增强职工业务素质,有效控制事故发生。

(八)建立和完善各级应急预案,确保应对煤矿各种突发状况。

我县印发了《**县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了《**县矿山救护中队出警救援预案》,2006年组建了矿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了矿山安全应急救援网络系统。

今年各矿井组建了兼职救护队伍,达到每矿至少9人的标准,每个矿井投入20多万元配齐了相关救护装备和设施,2012年6月底前各煤矿配齐了辅助救护队员,并进行了实际操作和演练,提升了全县煤矿应急队伍面对各种突发状况的能力。

我县矿山灾害应急救援队参加了锦屏电站抢险和攀枝花8.29矿难施救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九)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按照按照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打非治违”、“控制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边安监〔2012〕71号),要求各企业从发文之时到年底,采取安全高压态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及重特大事故发生。

对非法盗采资源,私挖滥采,煤矿在非批准头面组织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无证”生产,整合技改矿井“边建设、边生产”,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等违法和非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打击。

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和暗访等多种方式,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同时,要求驻矿安监员加强对各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县、乡安监部门对煤矿进行定期和不定

急通知》(**委办〔2012〕57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边安委办〔2012〕20号),配合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截止目前全县煤矿已发生5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人,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二是部分煤矿企业安全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仍抱侥幸心理,为追求利益,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是部分煤矿企业在进行扩能建设中因资金投入较大,融资困难等问题,导致在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上还存在差距、还有部分矿井工程欠进度。

四是部分煤矿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才和员工流动性大,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加大瓦斯和水患治理力度,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瓦斯抽采管理,严格落实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严格执行瓦斯超限撤人和停工停产制度,对未完成水患地质报告评审的企业,要求务必于今年内完成省级部门评审。

(三)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

继续按照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长期坚持下去,打持久战。

(四)加大对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到实处,做到领导与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五)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结合我县“高效矿井建设”和“一矿一策”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全县煤矿技术员、带班领导、班组长及一线工人,通过技术探讨,专题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对“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煤矿防治水”等专业技术知识进行培训考核,全面提升我县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六)以本次煤矿专家“会诊”为工作契机,全面掌握和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七)在全县范围内全力推广机械化使用率,计划在三维公司、龙蟒公司、金谷公司各选取1个矿井作为采掘机械化试点,通过不断摸索,引进技术和人才,与煤矿机械设备研制机构联合推广适用于我县各个煤矿煤层赋存状况的采掘机械化,通过技术改造革新,更好地改善和提升我县煤矿的基本安全状况。

(八)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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