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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试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

[填空题]

1为什么要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什么意义?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它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对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禁止性别歧视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立法当时所依赖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护的需要。

认真总结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人权保护立法的有益做法,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改完善,十分必要。

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公正,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男女两性的全面协调发展,提升我国的良好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填空题]

2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焦点有哪些?

参考答案:

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焦点有: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

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

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地方妇女发展规划作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

进一步明确妇女的职责;

提高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女性代表的比例;

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

禁止性骚扰;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强化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增设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方面的规定等。

[填空题]

3制定妇女保障法的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条规定,妇女保障法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

[填空题]

4妇女在哪些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1款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填空题]

5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保护妇女权益,要逐步完善哪些保障制度?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2款规定了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具体而言,要逐步完善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计划生育与妇女健康权利等方面权益的制度。

[填空题]

6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强调禁止哪些非法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4款规定,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4款规定,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具体而言,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2条也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填空题]

7中国妇女发展纳要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妇女发展规划是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本条规定是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加的内容。

该规定将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地方妇女发展规划作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从而保证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和妇女发展规划,实现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

[填空题]

8国家是否应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填空题]

9妇女权益保障法总则部分规定了妇女的哪些义务?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填空题]

10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什么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

[填空题]

11社会团体应当在什么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条第2条款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填空题]

12妇女是否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程度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本次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从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提高各级人大女性代表的比例、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等方面作了新规定,并明确妇女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进一步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

[填空题]

13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对哪些问题应当听取妇女组织的意见?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填空题]

14妇女和妇女组织是否有权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填空题]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对女性代表的比例如何规定?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填空题]

16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2款规定了国家要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填空题]

17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女性领导成员的比例应当如何?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填空题]

18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否规定了应当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第12条第3款的规定,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填空题]

19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哪些机构推荐女干部?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填空题]

20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填空题]

21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的规定有何意义?

参考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这是一条原则性规定,贯穿整个第三章“文化教育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是妇女政治、经济权利的延伸,是妇女提高自己参与政治和社会经济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要提高妇女的能力,让她们有平等参与的机会,独立自强,必须要在多个层面,包括在经济、社会参与及政治方面都给予平等待遇。

在科研知识经济时代,只有通过教育及培训才能提升妇女的自信和能力、肯定自我价值,从而改善个人的处境。

在经济上,妇女要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并且拥有经济上的发展机会,就必须要消除女性面对的防碍,消除社会人士对性别角色的定型和偏见,确保每一位妇女都有机会接受教育和培训,增强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并非单纯令妇女获益,而是让男女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令整个社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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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22如何理解学校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义务?

参考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对于在校的女性学生、女性未成年人,学校负有保障她们身心健康发展的责任。

学生在学校学习,其和学校就构成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学校有义务给学生提供在学习、生活、人身等方面的保障,从而保障她权利的实现。

比如说在学习方面,应该安排合理的教学内容,使她在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在身心方面,学校就有责任针对女性学生的特点,安排她们的生活和学习,关注她们的身心健康。

比如说上体育课,女孩子处在特殊的生理时期,就不能让她做一些在特殊生理期间禁忌做的活动等等。

再比如说在学生的宿舍,女生的宿舍应该采取一定的安全保卫措施,防止她们受到侵害,受到意外伤害等等。

[填空题]

23政府在扫除女性文盲的工作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参考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把扫除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纳入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具体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投入,设立贫困地区教育专项资金;

第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计划,巩固入学率;

第三,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和《中华人民共和义务教育法》,加强执法监督,推动女童入学和减少童辍学率;

第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扫盲;

第五,将扫除文盲与扶贫、技术培训和人口、卫生、法律教育相;

结合,促进妇女全面提高素质和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

[填空题]

24对妇女进行技术培训、职业教育有何意义?

参考答案:

对已经走上各种生产或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是我国成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这一规定体现了政府对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重视程度,更具有人性化的倾向,符合“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对女性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可以直接有效地提高妇女性劳动者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女性职工的文化、技术、专业水平,促进知识更新有利于整个妇女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对妇女参与社会生产、社会竞争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对妇女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途径主要有三个:

一是加强女职工教育。

对已经走上岗位而没有受完初等、中等教育的女职工进行文化补习以及对已经在职而又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女职工进行相应的文化和专业教育;

二是对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妇女进行继续教育。

为她们提供进修学习或出国留学、考察的机会,为她们继续学习、深造创造条件;

三是对妇女进行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

包括对女性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以及对女性农民生产技能及实用技术培训。

[填空题]

25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妇女的劳动作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至第27条规定了妇女的劳动权益。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二)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三)坚持同工同酬和平等生活福利待遇及晋升机会;

(四)根据妇女的特点,在工作和劳动中给予特殊保护;

(五)保障妇女在终止劳动合同和退休制度中的合法权益。

[填空题]

26我国法律对保障妇女就业权有何具体规定?

参考答案:

我国法律重视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而受歧视。

针对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招聘时招男不招女的现象,劳动法第13条又作出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同时,第23条第2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23条第3款规定,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些规定从法律上保障了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有助于消除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就业权利。

[填空题]

27在我国,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有哪些?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6)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为:

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III、IV级的作业。

[填空题]

28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如下特殊的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II级(含II级)以上的作业。

(二)女职工的生产,既包括正常生产,也包括中止妊娠。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和产后假75天。

难产的产妇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的产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照发,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三)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填空题]

29在退休制度上,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何新的规定?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填空题]

30国家目前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帮助提供了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障等权益。

这体现了国家对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提供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0条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73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填空题]

31我国法律在妇女生育保障方面是如何规范的?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9条规定,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填空题]

32丧偶妇女可否带财产改嫁?

参考答案:

我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该法第30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同时该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该法第34条还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填空题]

33已出嫁妇女有权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吗?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用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因此,出嫁妇女有权依法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该法第30条还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填空题]

34妇女的人身权利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

人身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利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部分。

妇女的人身权利是指妇女的人身和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主要包括妇女的生命安全、具体可分为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等)和身份权(荣誉权、监护权、亲权等)。

人身权利是妇女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是妇女能够正常生活的必要前提,也是妇女从事生产、劳动、学习的社会活动的根本条件。

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表现主要有:

虐待、残害妇女;对妇女的性犯罪、性骚扰;拐卖、绑架妇女等。

[填空题]

35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要承担什么责任?

参考答案:

非法搜查女性身体,是指具有搜查权的机关未办理法定手续,未经法定程序,或有搜查权的机关、人员对女性身体进行搜查、检查的行为。

在我国、拥有搜查权的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下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和军队保卫部门),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

而且,搜查女性身体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这是对女性权益的特殊保护。

女权保障法第37条规定了禁止非法搜查女性的身体。

对非法搜查女性身体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填空题]

36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

如何维护女性的生命健康权?

参考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的

行为具体表现在:

(1)溺、弃、残害女婴。

在我国农村,因生育女婴而抛弃甚至杀害的现象仍屡屡发生。

抛弃和残害女婴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禁止抛弃和残害女婴。

(2)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由于重男轻女和传宗接代观念的存在,不仅在农村,甚至是城市也存在着歧视和虐待生育女婴和不育妇女的现象。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令禁止歧视和虐待生育女婴和不育妇女,是保障妇女身心健康的重要法律依据。

(3)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

由于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对女性的歧视,现代社会中仍存在着残害妇女的现象,如强奸、家庭暴力。

强奸作为传统犯罪的一种形式,已被刑法所明令禁止。

家庭暴力也是严重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亦为法律所禁止。

(4)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虐待罪、遗弃罪。

[填空题]

37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有关“性骚扰”的规定有何重大意义?

参考答案:

所谓“性骚扰”,一般是指在工作场所或者其他场所,一方向另一方做出不受欢迎、与性有关的言语或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提出与性相关的行为作为给予某种利益的条件、不涉及身体接触但与性相关的言语、图文展示及姿势或者其他手段,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身心伤害和痛苦的行为。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这一规定使得“性骚扰”最终成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直接关系到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和程度。

明文禁止性骚扰,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一大亮点,是我国立法史上首次响亮地对性骚扰说“不”。

这无疑会给那些卑鄙、下流的性骚扰者以强力震慑,大大减少各类性骚扰事件的发生。

[填空题]

38如何对付“性骚扰”?

参考答案:

受到性骚扰的女性可以向单位以及妇联等有关机关投诉;行为人构成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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