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质监序列认证实施细则v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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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质监序列认证实施细则v1

中建三局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开展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工作,切实加强全局质监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全局工程质量管理整体水平提升,根据《中建三局专业职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

1、以业务特征和岗位需求为依据,确定职级标准和认证条件。

2、以本序列专业人员队伍现状以及发展目标为出发点,围绕提升员工任职能力,实施专业职级管理和评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范围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具体对应项目、机关质量管理岗位。

第二章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规划与认证标准

第四条全局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规划为七级:

级次

职级

职级代码

级别名称

7

专家级

ZJ

质量管理专家

6

资深高级

ZS

资深高级质量管理工程师

5

高级

G

高级质量管理工程师

4

中A级

ZA

中A级质量管理工程师

3

中B级

ZB

中B级质量管理工程师

2

中C级

ZC

中C级质量管理工程师

1

初级

C

初级质量管理工程师

第五条专业职级认证要求

级别设置

基本条件

核心条件

调节条件

级次

级别

职级代码

专业

年限

职称

执业

资格

参训学时

专业

知识

业务

技能

能力

素质

工作

业绩

创新

成果

带教

成果

7

专家级

ZJ

通过

通过

/

通过

/

通过

测试

评分

加分

加分

6

资深高级

ZS

通过

通过

/

通过

/

通过

测试

评分

加分

加分

5

高级

G

通过

通过

/

通过

/

通过

测试

评分

加分

加分

4

中A级

ZA

通过

通过

/

通过

通过

通过

测试

评分

加分

加分

3

中B级

ZB

通过

通过

/

通过

通过

通过

测试

评分

加分

加分

2

中C级

ZC

通过

通过

/

通过

通过

/

/

/

/

/

1

初级

C

通过

/

通过

通过

/

/

/

/

/

第六条基本条件认证标准见下表:

级别

专业年限

职称

参训学时

专家级

ZJ

从事质量相关专业领域工作2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16年以上(或获得前一专业职级3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

16

资深

高级

ZS

从事质量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6年以上,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13年以上(或获得前一专业职级2年以上)

16

高级

G

从事质量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或获得前一专业职级2年以上)

16

中A级

ZA

从事质量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6年以上(或获得前一专业职级2年以上)

中级

24

中B级

ZB

从事质量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或获得前一专业职级2年以上)

24

中C级

ZC

从事质量相关专业领域工作7年以上,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前一专业职级2年以上)

24

初级

C

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

——

24

以上专业年限要求以本科学历为基准(工作十年以上的专科学历人员,其学历视同于本科学历),若申请者学历为专科或以下,则专业年限要求增加1年;若申请者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则专业年限要求分别降低1年和2年。

其他相关专业序列指:

施工序列、技术序列、安全序列。

相关序列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视同本序列专业工作年限。

第七条核心条件认证标准

(一)专业知识

1.专业知识指胜任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业务理论知识、法律规定、行业规范、公司相关制度和流程等知识。

2.认证方式:

申请人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考试。

认证前一个月由专业序列认证专家组设计并发布各级别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及考题的设计可参照对应的外部注册执业资格认证考试,并应充分结合三局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设计;条件允许的,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并完善内部考试系统(包括题库、联机考试系统等)。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局人力资源部要求,安排各分考点组织考试,专业序列认证专家组评卷。

3.认证结果:

认证专家组对照当期考试划定的“及格线”,确定申请人的专业知识认证为:

通过或不通过。

(二)业务技能

1.业务技能是指胜任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关键业务技能,包括质量策划、过程控制、质量问题分析与处理、质量验收、创优经验工作推广效果等。

要求如下;

职级

业务技能等级要求

质量策划

过程控制

质量问题分析与处理

质量验收

创优经验

工作推广效果

ZJ

五级

五级

五级

五级

五级

ZS

五级

五级

五级

五级

五级

G

四级

四级

四级

五级

四级

ZA

三级

三级

三级

五级

三级

ZB

二级

二级

三级

五级

三级

ZC

二级

二级

二级

四级

二级

c

二级

二级

一级

三级

一级

2.认证方式:

认证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现场答辩情况(无法现场答辩的应提供答辩视频供专家组评议)以及申请人提供的工作成果资料、工作记录等事实依据,评价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等级各技能要项的标准要求。

对申请高级专业职级的申请人的业务技能评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认证专家组可对申请人的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以更直接的判断申请人的行为和技能表现。

3.认证结果:

统计《业务技能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见附表3),最后的结果转化为百分制,评价总分=∑单项评价分/∑技能要项数×5)×100;若有1/3的技能要项的单项得分不满3分,直接判定“认证不通过”。

(三)能力素质

1.能力素质指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具备的团队合作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由局人力资源部运用相关测评工具,对申请者的能力素质进行统一测试。

2.认证方式:

局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3.认证结果:

局人力资源部统一确定。

(四)工作业绩

1.工作业绩根据申请人过去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工作经历以及在本专业岗位上取得的工作效果和业绩进行评价。

工作经历分项目质量管理和企业质量管理,评审取二者合计分值,满分为100分。

2、项目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分项目规模、合同目标履约、投诉与事故控制和项目考核评价四个部分,以项目为基本单位考核,各项目分值合计为最后得分,四部分合计分值满分为:

项目规模(20分)、合同目标履约(40分)、投诉与事故控制(10分)和项目考核评价(30分)。

设有减分值,根据具体具体评价标准见下表。

项目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业绩分值对照表

评估指标

分值

项目规模

(20分)

合同目标履约

(40分)

投诉与质量控制

(10分)

项目考核评价

(30分)

10分

超额完成自定目标

无质量投诉和事故

优秀

8分

特大型项目

完成合同目标

良好

6分

大型项目

5分

中型项目

3分

小型以下项目(含小型)

合格

-2分

未完成自定目标

发生一次有效质量投诉

不合格

-5分

未完成合同目标

发生质量事故

3、企业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分工作目标、顾客满意、获奖项目和年度考核四个部分,以年度为基本单位考核,各年度分值合计为最后得分,四部分合计分值满分为:

工作目标(40分)、顾客满意(10分)、获奖项目(20分)、年度考核(30分)。

具体评价标准见下表。

企业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业绩分值对照表

评估指标

分值

工作目标

(40分)

顾客满意

(10分)

获奖项目

(20分)

年度考核

(30分)

10分

鲁班奖

优秀

8分

超额完成

95%以上

良好

6分

完成

90%以上

国优

5分

总公司、省优

3分

基本完成

85%以上

市优、局优

合格

4.认证方式:

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和工程管理部认真审查后,提交认证机构,按规则对申请人的业绩水平做出评价。

5.认证结果:

工作业绩满分为100分,按照评价标准对各评价指标的分值汇总得分。

第八条调节条件认证标准

(一)创新成果

1.创新成果是指个人获得或个人所在团队获得(个人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质量奖项、专利、工法、论文、“五小”成果、科技进步奖等。

该项为专业职级认证的加分项。

2.认证方式:

申请人提交创新成果证明材料,认证专家组依照加分办法评定分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⑴获得鲁班奖加5分,获得国优加3分,获得总公司、省部级奖加2分(只限于项目质量管理岗位)。

⑵获得国家级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论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加3分;

⑶获得省部级(含总公司)工法、科技进步奖加2分;

⑷获得市(局)级工法、科技进步奖、“五小”成果加1分;

同一成果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次加分,创新成果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认证结果:

依照创新成果评定标准汇总得分。

(二)带教成果

1.带教成果包括对局内部下一职级人员主讲专业领域课程的授课效果和累计完成的带教课时。

授课效果由授课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汇总获得,带教课时指一年内累计完成的课时总数。

2.认证方式:

申请人提供带教课时、效果相关资料,经所在单位(分公司级以上)人力资源部核实后,对照各职级对应的带教课时任务和授课效果要求计算带教成果得分。

各职级对应的带教课时任务和授课效果要求如下:

级别

授课效果

课时任务(个/年)

ZJ

能完成对“高级”职级人员的培训,授课满意率在80%以上

64

ZS

能完成对“中级”职级人员的培训,授课满意率在80%以上

56

G

能完成对“中级”职级人员的培训,授课满意率在75%以上

48

ZA

能完成对“中级”职级人员的培训,授课满意率在70%以上

40

ZB

能完成对“初级”职级人员的培训,授课满意率在70%以上

32

ZC

/

/

C

/

/

 

带教成果具体计算标准为:

⑴带教课时标准分值为7分,带教课时得分=实际带教课时/任务课时*标准分值(7)。

带教课时得分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⑵授课效果主要由上一年度授课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汇总获得。

调查表样见《中建三局培训师管理办法》(中建三人字【2007】200号文)中的《中建三局培训效果调查表》,授课满意率高于该职级授课效果要求的加3分,低于该职级授课效果要求的不得分。

第九条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级认证机构对申请者的认证和打分结果,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专业知识考试合格、通过业务技能评议的申请者,汇总其通用能力评估得分、工作业绩得分和调节条件得分,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在职数控制之内的排名靠前的人员即为认证通过者,并提交专业职级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三章专业职级管理和认证

第一十条质监序列认证机构见下表

评估指标

分值

初级

中级

高级

资深高级

专家级

认证组织机构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

局人力资源部

测试与评议机构

各公司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负责试卷设计与业务技能评议)

局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负责试卷设计与业务技能评议)

局专业职级委员会

审核机构

各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

局专业职级委员会

——

认证周期

每年组织一次认证

质监序列认证机构由局专业职级委员会和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组成。

局专业职级委员会由局领导班子、各序列的特级专家和局机关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由分管本专业及强相关专业的局领导和本序列特级专家、专家级人员组成。

初次认证时局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成员可由局人力资源部与质监序列对应的职能部门联合推荐,经局专业职级委员会批准组成。

第一十一条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认证程序

(一)特级专家、专家级人员认证程序

1.各公司组织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人员填写《中建三局专业职级认证申请表》(附件一),经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推荐,报局人力资源部审核,基本条件通过者提交局专业职级委员会。

2.申请者按照局人力资源部统一方案进行能力素质测试。

3.局专业职级委员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对申请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业绩、创新成果、带教成果进行评议和打分。

4.局专业职级委员会按认证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序(附件二),在职数范围内确定认证通过者名单。

5.认证结果在全局范围公示3-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下发正式聘任文件。

(二)资深高级、高级人员认证程序

1.各公司组织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人员填写《中建三局专业职级认证申请表》(附件一),经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推荐,报局人力资源部审核,基本条件通过者提交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

2.申请者按照局人力资源部统一方案进行能力素质测试。

3.局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对申请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业绩、创新成果、带教成果进行评议和打分。

按认证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序(附件二),提交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审核。

4.局专业职级委员会在职数范围内确定认证通过者名单。

5.认证结果在全局范围公示3-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下发正式聘任文件。

(三)中级、初级人员认证程序

1.各公司组织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人员填写《中建三局专业职级认证申请表》(附件一),经主管推荐,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基本条件通过者提交公司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

2.申请者按照局人力资源部统一方案进行能力素质测试,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局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3.公司质监序列认证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对申请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业绩、创新成果、带教成果进行评议和打分,按认证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序(附件二),提交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审核。

4.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在职数范围内确定认证通过者名单。

5.认证结果在全公司范围公示3-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下发正式聘任文件。

第一十二条专业职级职数控制

质监列专业职级认证实行全局统一职数控制。

一般专家级职级不超过总人数的5%,高级及以上职级不超过总人数的10%。

初次认证高级及以上职级不超过该序列总人数的5%。

第一十三条破格条件

(一)已有专业职级的,原则上应根据等级序列依次认证,不允许越级认证。

(二)原则上首次认证的专业职级申报必须严格对照“基本条件”要求。

达不到“基本条件”要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局/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可以申请破格认证。

1.工作表现优异并为公司作出突出成绩的;

2.得突破性管理创新成果(发明、专利、奖项等);

3.取得国际认证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水平达国际标准。

第一十四条本序列的各项具体职级管理工作按照《中建三局专业职级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一十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月起试行。

第一十六条本办法由局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附件一:

《中建三局专业职级认证申请表》

附件二:

《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认证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

《业务技能评价表-质监序列-XX级》

附件四:

《业务技能评价标准-质监序列》

附件一:

《中建三局专业职级认证申请表》

中建三局专业职级

认证申请表

 

姓名

员工编号

电话

单位/部门

原序列和职级

申报序列和职级

是否破格申请

 

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于需要申报专业职级认证的人员填写。

二、表内所列项目要实事求是填写。

内容要具体明确,要求最好用计算机打印,如用手写,则要字迹工整、整洁,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三、人员信息可由本人填写,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

有些项目若本人没有可写无,填写不下的可加附页。

四、“人力资源部门意见”栏,必须明确给出基本条件是否达标的复核意见;“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意见”栏由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填写推荐意见,如果申请人申请破格参加评聘,给出是否同意破格参评的意见;“认证专家组评审意见”栏必须明确给出测评达标与否意见;“局专业职级委员会审批意见”栏必须明确给出认证通过与否意见。

五、申报人员需认真、完整填写此表,由于填写不规范,不完整而造成申报表被退回并错过评审会的,后果自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免

冠彩照

参加

工作时间

现工作

岗位

专业工作

年限

职称

执业资格

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位

初始:

最高: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信息和总结,均属实;如有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项目

规模

目标

履约

投诉与质量控制

项目考核情况

证明文件/证明人

年度

工作

目标

顾客

满意

获奖

项目

年度

考核

证明文件/证明人

成果名称

获奖时间

授奖单位

获奖级别

证明文件

/证明人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授课课时

授课满意度

证明文件

/证明人

人力资源

部门意见

 

盖章(签字):

年月日

公司专业职级委员会意见

 

盖章(签字):

年月日

认证专家组评审意见

 

盖章(签字):

年月日

局专业职级委员会

审批意见

 

盖章(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认证情况汇总表》

质监序列专业职级认证情况汇总表

分数

姓名

基本条件

是否通过

业务技能

是否通过

能力素质

(100分)

工作业绩

(100分)

创新成果

(10分)

带教成果

(10分)

总分

附件三:

《业务技能评价表-质监序列-XX级》

业务技能评价表-质监序列-XX级

被评价人:

所在单位:

现工作项目:

(机关人员不填)岗位:

序号

技能

要项

要求

等级

自我

评价

典型事件描述/工作成果展示

直接上级评语

专家评价

单项评

价结果

1

质量策划

对照本技能要项的要求进行自评

1.描述典型事件

(技巧——按照“STAR”进行典型事件的描述:

·背景/任务(Situation/Task)——处理或解决了什么

·行动(Action)——员工说了或做了什么

·结果(Result)——行动所产生的正面/负面的效果或影响)

2.现场展示工作成果(如方案文本等)

证实前述的典型事件/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并实事求是的对认证员工的此项业务技能水平给出评语

进行5分制的评价:

·5分:

完全同意

·4分:

同意

·3分:

不确定

·2分:

不同意

·1分:

完全不同意

评价分歧处理:

当专家评价的结果分歧较大时,各位专家应分别说明自己评价的理由,尽量达成共识

评语:

(评语应反馈至员工本人)

 

单项评价加权平均分:

2

过程控制

 

 

 

 

 

3

质量问题分析与处理

 

 

 

 

 

4

质量验收

 

 

 

 

 

5

创优经验

 

 

 

 

 

6

工作推广效果

 

 

 

 

 

……

 

 

 

 

 

技能等级定义

五级:

熟练程度-对事情的发展有全面、正确的预判,能领导其他人成功运作,并不断改进,是所在专业领域的领袖

经验-全面的

四级:

熟练程度-能带领和指导其他人有效运作,能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经验-成功的

三级:

熟练程度-无需协助;可有效完成大部分任务;

经验-大量的,有效的

二级:

熟练程度-在一定协助下的运作能力;知识经过实践;

经验-在一定的协助下,有多次不同实践,尝试过独立运作

一级:

熟练程度-有限的运作能力;仅仅有一般的、概念性的知识;

经验-非常有限

评价总分:

(计算公式:

∑单项评价分/∑技能要项数×5)×100)

专家评委签字:

附件四:

《业务技能评价标准-质监序列》

技能等级评标准-质监序列

等级

业务技能要项

质量策划

过程控制

质量问题分析与处理

质量验收

创优经验

工作推广效果

五级

能组织完成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工作,具有全面的质量管理策划经验。

熟悉掌握必要的质量控制方法,熟练识别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重点;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熟练识别出工程上存在的质量问题,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全面处理质量问题的工作经验

全面掌握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指导、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的各项工作。

具有丰富创优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各级创优工作标准和办法,组织、指导完成各级创优工作。

四级

能组织做好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工作,有组织质量管理策划经验。

熟悉了解必要的质量控制方法,较熟练识别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重点;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较熟练识别出工程上存在的质量问题,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全面处理质量问题的工作经验

熟悉掌握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的各项工作。

具有全面创优工作经验,了解掌握各级创优工作标准和办法,组织、指导完成各级创优工作。

三级

无需协助,可有效完成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工作,有参与质量管理策划经验。

掌握必要的质量控制方法,能够识别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完成质量检查工作。

能够识别出工程上存在的大部分质量问题,具有分析问题能力;有一定的处理质量问题工作经验

了解掌握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组织参与项目验收的各项工作。

具有较完整的创优工作经验,掌握各级创优工作标准和办法,组织完成各级创优工作。

二级

在一定的协助下可完成质量管理策划工作,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策划经验。

了解必要的质量控制方法,及时识别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协助完成质量检查工作。

基本能够识别工程上存在的部分质量问题,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协助处理质量问题

了解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协助并参与项目验收的各项工作。

具有一定的创优工作经验,了解各级创优工作标准和办法,协助完成各级创优工作。

一级

参与过项目质量管理策划,能完成指定的某项工作。

了解必要的质量控制方法,在指导下识别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点;参与质量检查工作。

在一定的协助下能够识别工程上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协助分析问题;参与处理质量问题

了解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参与项目验收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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