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三星希望小学正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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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三星希望小学正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平江县三星希望小学

“正信少年”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结合我校三年发展规划中“正信少年”的主题和学生自主管理成长体系的构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坚持“以生为本”理念,通过构建和融认知、自主管理、和融体验、和融评价、和融德育成果展示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德育体系,以尊重、信任、引导和激励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内在动力,激发学生热情,形成良好的品德、健全的人格和自律的个性,使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培养自主学习、自我成长、自信文明的“和乐学生”,为学生幸福人生奠基。

同时有利于指导日常教学活动,促进教师进一步明确“关注每一个学生素质发展”的课程新理念;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促进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非学业考试课程的发展;有利于建立我校科学完善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自主性原则

学生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4、差异性原则

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5、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6、公平性原则

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组织机构

根据小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拟成立两个层次评价机构,以确保评价的顺利实施。

1、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

鲁创佳

副组长:

凌立文

组员:

潘丹刘阅政

根据学校规划的要求,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班级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中的问题,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

各班班主任

成员:

学科教师(2人)、学生代表(2人)

职责:

以班级为执行评价的基本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和家长参评的“多元评价”。

四、评价内容

依据和乐学生发展指标评价,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方面,培养自主学习、自我成长、自信文明的“和乐学生”。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自主学习

1、勤学;2、好问;3、爱思;4、善交;5、惜时;6、合作

自我成长

1、自律;2、健美;3、品行;4、责任;5、素养;6、快乐

自信文明

1、自信;2、自强;3、文明;4、友善;5、诚信;6、感恩

五、评价的时间及方法、细则

(一)评价时间。

学生自我成长评价每天晚上抽二十分钟进行,班级自主管理之星评价每天由组长负责记录然后周五下午的周评会汇总评比,和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期末集中评价。

(二)评价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

1.学生自评。

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每天在《自主管理成长手册》中写出不超过50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2.家长评价。

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在《自主管理成长手册》中进行综合评定,作为班级评价的参考。

3.同学互评。

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4.班级评价。

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

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小组研究决定。

(三)各项评价细则

1、自主管理成长评价

我校已自主编制了学生《自主管理成长手册》,每天从学习、习惯、品行、其他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我计划、安排。

按计划完成学生任务、养成良好习惯,规范行为,陶冶情操。

(1)、学习上可以从预习、课堂、复习、阅读、作业、重难点突破、弱科提高等方面进行一天计划,可以侧重某一方面或多方面。

坚持按计划完成并有收获的记A等;完成的未达标的记B等;未按计划做的记C等。

(2)、习惯方面,一天计划可以从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卫生、各项纪律等方面制定目标,可以用我要做到什么,我要改正什么,我要提高什么来表述。

视按计划执行的程度分为A、B、C三等。

(3)、品行是指一个人的思想境界、思想觉悟,关键词是理解、尊重、互助、感恩。

坚持每天做一件好事、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或思想上有感悟的记A等;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记C等。

(4)、学生在自主管理时间先针对一天的情况做好自评,再由一小组的同学之间搞好互评,互评对照制定计划完成的情况分为A、B、C三等,互评必须真实客观真诚,对同学起到帮助、鼓励、警醒。

(5)、学生每天自主管理时间,须对一天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剖析自己,并对自己提出要求或激励。

2、班级自主管理之星评比

每天由小组长负责登记各成员的详细情况,从行为规范、卫生、自主学习等三大方面详细记录,到周五的中午进行各组汇总上表,综合评出自主管理之星,并在周评会中各组组长通过各种方式展示一周来的情况及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对策。

我校确立的学生自主管理的目标是:

把学生放在学校教育的主体位置,以学生为中心,能力为本位,通过尊重、信任、引导和激励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内在动力,激发学生的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健全的人格和自律的个性,使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

(1)、全班按优劣互补原则分成6-8个自主管理小组,每个小组1个考评本,由组长负责登记,其他同学互相监督,小组之间互帮互助。

(2)、各班按照“五自管理”评比细则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自主管理,即“行为自主规范”、“学习自主激励”、“生活自主管理”、“文化自主构建”、“活动自主组织”。

一天一统计,一周一小结一评比,学校期中、期末进行评比表彰。

(3)、每次评比将评出“行为规范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每组一名,“文明礼仪之星”、“帮扶之星”、“管理之星”每班3-6名,各奖项严格评比,宁缺毋滥。

获评的同学将会留影宣传,并展示在教室或学校的宣传栏中。

每次的总评分获得1-3名的同学还将获得奖品一份。

一个学期在不同的星级评比中共获得8次以上(含8次)的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每次评比班级后6名的同学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教育。

3、“正信少年”评比

开展“正信少年”评比,分为“阳光、健美、博学”三个系列评比,每个系列设立具体评价指标,综合“快乐,诚信,友善”、“审美,运动,健康,”、“勤学,好问,爱思,”实行星级评价;建立“小组——班级——学校”逐级评比机制;在一学年中,同时评为“五星阳光少年”、“五星健美少年”、“五星博学少年”的学生,授予“和乐好少年”称号和标志。

4、正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小组和班级评价的学生个人资料及在校各种实际表现,班主任给出初步评价意见,结合督评小组的总结性评价,根据发展指标的一级、二级、三级指标等级评价,主要根据附表中一级指标以下的若干个分级项目设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

等级评价的具体办法为:

每学年由学生本人、同学、家长、教师对每一个学生对照“主要参考依据”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级指标给出一个分值,再将各一级指标得分相加后,再从高到低按比例形成等级。

以A、B、C、D呈现,其中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5%,D等占5%以下。

各等级的比例可以在5%的范围内调整。

将学生评定为D级应非常慎重,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

其中被评为市、县、学区等优秀班集体的班级,A、B等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被确定为A、B等级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及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为二天。

公示期满没有疑义,学校方可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小学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以三年内3次“正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依据。

评定办法为:

A等:

获“A”2次以上(含2次),且没有“C”和“D”。

B等:

获“A”1次以上(含1次)或“B”2次以上(含2次),且没有“D”。

D等:

获“D”2次以上(含2次)。

C等:

A、B、D等以外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可直接为“D”:

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违法犯罪者;

②本学年受学校处分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可直接为“D”:

①违法犯罪者;

②处分未解除,或三年内受2次以上(含2次)处分者;

③不接受教育,多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评定为高一级等级:

①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奖励者;

②学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单项竞赛奖励者;

③被教育部门或其他团体授予某种荣誉称号者;

六、等级评定

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

等级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六项指标的得分,采用“优秀”(A:

90-100)、“良好”(B:

80-89)、“合格”(C:

60-79)、“不合格”(D:

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为了便于操作,在“测评内容”的各项指标中,根据不同的权重赋以一定的分值,通过测评以后,再把分数折算成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应以等级方式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6项评价考核一级指标中,凡得分有4项达到相应权值的75﹪以上的,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七、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

各年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校要公示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

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A、B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小组进行举报或申诉。

学校评价小组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

对学校评价小组的处理不满意的,上诉人有权向教育部门评价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3.建立诚信制度

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

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得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

4.建立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在评价工作中,学校评价小组要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学校评价小组对各班评价工作要及时进行抽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评价,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评价工作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学校要对参加评价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深刻认识和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制度等,确保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要避免教师或他人对评价工作的非正常干扰,避免造成同学之间的不和睦团结,要关注和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及评价可能对同伴关系产生的消极影响。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1、班主任通过学生的自主管理成长手册完成情况,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与生活动态,成为班主任老师有针对性管理班级的有利资料。

2、班级自主管理之星的评价,每周五下午小组长根据组员的得分及实际表现将会评出“行为规范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每组一名,“文明礼仪之星”、“帮扶之星”、“管理之星”,并在班级或学校公示栏表扬。

3、和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所在学校对学生一个学年或整个初中阶段各方面整体状况的书面评价,因此,应作为学生表现的主要依据装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家长反馈。

4、和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但是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级评价可按学期进行。

各班进行的周评比、月小结可作为学期或学年学生评价手册总评的依据。

附:

平江县三星希望小学正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星希望小学自主督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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