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交通部门带符号的为涉及企业的收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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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交通部门带符号的为涉及企业的收费
(带▲符号的为涉及企业的收费)
收费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管理方式
收费属性
9、交通部门
▲一、公路养路费
国发[1996]29号、计价费[1993]17号、交工字[1991]714号、粤府第32号令、粤府[1992]174号、粤交公[1994]221号
1、代省收取。
其余计征标准及处罚标准等,均按粤府第32号令执行。
2、深财综[2004]77号文规定:
对从事田间作业和非营业运输的三轮汽车免收公路养路费。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省内车辆
1、客车(月/吨)
月/吨
200
2、客车(天/吨)
天/吨
10
3、货车(月/吨)
月/吨
170
4、货车(天/吨)
天/吨
8.5
(二)员工上下班专用大客车
月/吨
100
(三)大中拖、货车拖带的挂车、正三轮摩托车
月/吨
85
(四)军队列编悬挂军用号牌的制造厂、修理厂的车辆
月/吨
85
(五)两轮、侧三轮摩托车
月/辆
17
(六)营运手扶拖拉机
月/辆
68
(七)手扶拖拉机亦耕亦运
月/辆
34
▲二、港口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交工发[1993]1060号、粤价费函[1992]47号
建安工作量
1‰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三、公路运输管理费
价费字[1993]17号、交公字[1986]633号、计价费[1997]2500号、粤价[1998]20号、粤价函[2003]177号、粤价[2003]65号
营运(营业)收入
0.8%
1、粤价[2002]195号、粤财综[2004]15号文规定:
对营运人力三轮车、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不收取公路运输管理费;
2、深财综[2004]77号文规定:
三轮汽车免收公路运输管理费。
1、出租汽车免收
3、严禁向出租汽车收取公路运输管理费。
国家定项目
行政性
▲四、水路运输管理费
交运字[1990]136号、交运字[1990]500号、价费字[1993]17号、计价费[1997]2500号
营运(营业)收入
1%
国家定项目
行政性
▲五、过路费
粤价[1996]206号、粤价[1998]102号、粤价[1999]28号
按车型分类收费;军车及执行任务的省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标牌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免费。
省定项目
行政性
▲六、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费
计施[1986]307号、交质监总字[1996]060号、粤价费
(1)函[1994]70号、粤价[2001]323号、深府[2002]120号
工程总概算
0.75‰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七、内河航道养护费
交工发[1992]672号、价费字[1993]17号、计价费[1997]2500号、粤价[1998]20号、粤价函[2002]5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粤价函[2006]653号、深价联字[2007]6号
1、代省收取;2、国家规定的名
称为内河航道养护费;3、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船舶免收航道养护费;4、执行国防、治安、消防、
港航监督、救助打捞、防洪、抢险任务以及从事渔业捕捞、检疫、医疗、环保监测、科学查勘、教学、体育活动的船舶;航道部门从事航道维护和管理的船舶;农村自用的农副作业船舶;经省交通厅核准免征的船舶;5、本省籍内河及海上船舶按总吨、千瓦择大计征;6、本省内河及海上船舶每年1月31日前及6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半年的船舶,免1个月的航道养护费;每年1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船舶,免2个月的航道养护费。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本省籍运输船舶
按总吨、千瓦择大计征。
一、本省籍内河船舶
1、机动船
月总吨(千瓦)
5
2、非机动船
月总吨
5元×50%
二、本省籍海上船舶
按总吨档次阶梯累加计算。
(1)机动船舶
1、1000吨以下(含1000吨)
月×总吨(千瓦)
3
2、1001吨—3000吨(含3000吨)
月×总吨(千瓦)
2
3、3001吨以上
月×总吨(千瓦)
1
(2)非机动船舶
1、1000吨以下(含1000吨)
月×总吨(千瓦)
3×50%
2、1001吨—3000吨(含3000吨)
月×总吨(千瓦)
2×50%
3、3001吨以上
月×总吨(千瓦)
1×50%
三、本省籍高速客运船舶琼州海峡客运及滚装船舶
运费收入×3%
1、内河
实际载重吨×经过我省公里数×0.07×6%(元)
2、沿海
实际载重吨×经过我省海里数×0.09×6%(元)
(三)竹木排筏及浮运物体
公里.吨.立方米
0.015
(四)港、澳、台籍运输船舶
按总吨、载重吨、客位、千瓦择大计征
1、机动船
(1)月.总吨(千瓦)
10.5
(2)天.总吨(千瓦)
0.9
2、非机动船
(1)月.总吨
4.5
(2)天.总吨
0.45
▲八、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国家物价局(1993)价费字119号文、计价费(1998)800号、粤价(1998)161号
具体收费标准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九、船舶港务费
价费字[1992]191号、交财发[1997]93号、粤价费字[1992]215号、粤价[2002]55号
价费字[1992]191号规定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中,因船方申请,水上安全监督部门从事审核危险货物配载计划、危险货物现场监视、船舶明火作业审批、船舶安全检查复查海事声明签证、监督员登轮答复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按实计收。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航行国际航线船舶
运价字[1994]010号
净吨(马力)
0.71
(二)航行国内航线船舶
交运发[1992]967号
1、其中:
海船
同上
净吨(马力)
0.25
2、内河船
价费字[1992]191号
净吨(马力)
0.35
3、施工及在港内作业船国轮
粤交航函[1992]1371号
月/净吨/马力
3
▲十、船舶登记费
价费字[1992]191号、粤交航函[1993]1371号
国家定项目
行政性
(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1、基数200元(未满50净吨的船舶基数为100元)
净吨
1
超过1万净吨超过部分减半收费
2、拖轮
千瓦
0.5
(二)船舶临时登记
1、1000净吨以下船舶
艘
200
2、1000(含1000净吨)净吨以上船舶
艘
400
(三)船舶抵押登记
总金额
0.5‰
(四)船舶租赁登记
总金额
1‰
(五)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自愿申请)
艘
100
(六)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
100
(七)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50
(八)船舶国籍证书
本
100
副本25元/本
1、内河船舶登记证书
本
20
2、内河船舶执照
本
10
(九)废钢船登记
艘次
100
▲十一、船舶证明签证费
同上
国家定项目
行政性
(一)海事声明签证费
1、正本
份
100
2、副本
份
25
(二)在港期租船出具证明,签证费
份
30
(三)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它保险证书,证书签证费
1、正本
份
50
2、副本
份
10
(四)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签发证
1、正本
份
25
2、副本
份
5
(五)船舶残油接收证明〈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
份
100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1、国际航线船舶申领或者重新申领配员证书,收核发证书费
份
100
2、国内航线和航行港澳500总吨以下船舶申领者重新申领配员证书,收核发证费
份
50
▲十二、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同上
艘次
100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十三、油污水化验费(委托服务)船舶水中油含量、有毒害物质含量化验、生活污水中生化需氧量、大肠菌群、悬浮物等
同上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每个样品
150
同类化验,每增加一个样品50.00元。
(二)每张图谱
张
400
船舶油漆、油种和水面污油鉴别分析
▲十四、海事调解费
价费字[1992]191号、粤交航函[1993]1371号、深价联字[2005]11号、粤价[2005]1号、粤府办[2005]34号
因调解而支付的电讯费、差旅费等按实计收;对渔民免收海事调解费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调解成功
损失金额
0.7%
按当事人过失比例或约定数额分摊
(二)调解不成功
损失金额
0.35%
由当事人各方平摊
▲十五、浮油回收费
价费字[1992]191号、粤交航函[1993]1371号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回收船航行收费(作业费)
1、国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25
最低收费80元
2、国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1
最低收费20元
(二)回收船停泊待时费
小时
25
(三)围油栏费
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12小时至24小时计1天,24小时至36小时计1.5天,36小时至48小时计2天,依此类推。
1、国际航线船舶
米.天
2
2、国内航线船舶
米.天
1
(四)接受处理船舶含油污水作业费
吨
15
最低收费60元
▲十六、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价费字[1992]191号、粤交航函[1993]1371号、深价联字[2005]11号、粤价[2005]1号
外轮节日和夜间的护航费收费标准,统一按国内收费标准执行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国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25
(二)国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1
▲十七、海岸电台无线电报、电话费
同上
(84)交海字227号和电外字[1989]525号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十八、船员考试费
计价格[2001]2717号
对港澳台及外国船员收取的考试费及证书工本费统一按本标准执行。
国家定项目
事业性
(一)理论考试(全部科目)
实际操作考试均按理论考试的收费标准执行;需要进行补考的,分别按相应考试收费标准的50%计收。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验船师的考试费收费标准
人
450
2、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费收费标准
人
100
3、船员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考试费收费标准
人
80
(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的证书工本费
证
10
(三)海员证证书工本费
证
50
申请加急办理《海员证》,在第一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的,每本加收40元加急费;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取《海员证》的,每本加收25元加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