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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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研究

浅析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研究

作者:

毕可影曾瑞明梁瑞敏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家庭养老;保障模式

  论文摘要:

目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着制度性瓶颈和一系列外生因素的冲击,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渐趋弱化。

但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养老现状来看,传统家庭养老仍是农村主要养老方式之一,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社会化养老也是养老模式发展的一种趋势。

因此,在巩固和发展家庭养老的同时,也要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方式,在整合中不断发展以家庭作为养老载体并辅助于多种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

在中国,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是成立在依托土地之上的家庭养老,这种养老模式得以延续千载,应该说有其合理的一面。

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模式曾经很好地解决了中国农村的养老问题。

但是,社会变迁正使得这种稳固的家庭养老模式失去其经济和社会基础,原有的养老模式前提正被抽去,家庭养老正面临制度性瓶颈和一系列外生因素的冲击,从而具有趋弱性。

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式微,而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又日趋严峻的今天,养老问题再也不是个别家庭的事情,而是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问题。

  一、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

养老涉及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的内容。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老年人口的高龄化而出现的农村家庭规模小型化、文化多元化、家庭养老负担加重等,三维角度的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呈现弱化趋势。

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经济供养不足,老年人生活困难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家庭人口数量逐渐减少,家庭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这使养老所需的人力资源不足。

(二)生活照料难以实现,老年人生活不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令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被打破,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增强。

目前,农村中大量出现“空巢家庭”(据预测,2005年城市“空巢家庭”占到老年家庭的一半以上)和“隔代家庭”,农村老年人不但得不到子女的常常照料,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老人还要担负照料家庭的责任。

而一旦健康状况恶化或到了生活难以自理的年龄,老年人则可能陷人生活无人照料的窘境。

(三)缺乏精神慰藉,老年人孤独孤单感加深

由于“空巢家庭”的增多,子女迫于竞争、生活压力,与老人见面、情感交流的时间减少,农村老人得不到子女的精神慰藉,缺乏家庭的天伦之乐。

加上在城市化影响下,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代际倾斜”现象,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子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原因分析

(一)土地生产效益低下,难以维系家庭养老功能

农村老人依托土地收人自养的前提条件,是家庭经营的土地产出收人能够达到知足大体养老需要的水平。

而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由于农产品生产本钱不断提高,农产品价钱相对较低等方面的影响,增产不增收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土地经营收益难以知足上述大体条件,从而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农村家庭养老难以为继。

(二)城市化进程加速,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首先,城市化所致使的乡村人口流动,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

与此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在广大农村地域也出现“4-2-1”型的家庭结构,并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这也使农村家庭规模缩小,家庭养老负担加重,使家庭养老出现了“孤木难支”的情况。

其次,城市化带来的多元文化,一方面使社会的包容度增强,社会对个人的道德约束压力减弱;另一方面,传统的价值观不断受到挑战和冲击,“孝佛”文化的衰落,使家庭失去了文化依托,子女在心理上弱化了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信念,这是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致命冲击。

  (三)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加重了家庭养老负担

与农村老年人平均期望余命相伴随的老年人口“高龄化”所带来的农村家庭养老负担加重,不仅反映在经济供养不足,更使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问题日趋突出,从而致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四)农村养老方面的法律保障不足

目前,中国在农村养老问题上,立法工作严重滞后,尚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

在与老人权利关系最密切的养老保险问题上,现有法律没有切实从农村的实际动身肯定政策方向和改变不合理现状的具体步骤。

不仅立法不健全,而且现有的法规在现实中也缺乏可操作性。

在政府对老年人的养老义务、子女对老年人的供养等方面并无明确的量化指标,这使得现实中一旦碰到纠纷,可依据的法律几乎没有。

(五)农人工、失地农人人数增多,使农村养老的情况变得更为复杂

中国经济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即传统农业经济与此刻工业并存。

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在工业化进程中,必然伴随着大量农村人口,特别是年轻人口向城市的转移。

同时,随着城镇(市)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被征用的愈来愈多,使失地农人的人数不断增加,失地农人养老问题日趋提上日程。

同时,这也使得农村“空巢”家庭的老人变成了“真空”地带。

现阶段家庭养老功能虽然呈现弱化的趋势,但由于家庭养老独特的文化价值、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作用,决定着家庭养老将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中国主要的养老方式。

据中国科学院人口所1987年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子女供养占%,离退休金供养仅占%。

按照国家统计局在1994年10月进行的人口变更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养老比例高达%,自身劳动收人占%,退休金收人只占%;在整体上家庭仍占主腹地位,靠子女或其他亲属提供经济帮忙的占%。

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农村家庭养老占%。

比较以上几项调查结果,咱们不难看出:

不考虑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因素,仅从经济方面来看,从整体上说,传统家庭养老虽然有弱化的趋势,但目前中国仍以家庭养老为主。

三、家庭养老是中国农村养老模式的现实选择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农村老年人有着强烈的“家”观念,以为社会关系中最靠得住的就是亲缘关系。

加上社会化养老在精神方面的先天不足,即生活上照料和情感上的关切是家庭这一低级群体的内在功能,其他社会群体无法替代。

因此无论哪一类型的社区服务,其以“契约”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受制于经济因素和道德观念制约,决定了它们都不可能替代基于血缘的亲情关切家庭的养老模式。

加上传统“孝”文化对中国农村也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笔者以为,家庭养老仍是新时期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域农人)养老模式的现实选择。

(一)经济支持作为养老的首要大体内容目前只能由家庭提供

众所周知,一切发展均需经济或财政的支持,社会化或半社会化养老的三大主要资金来源(国家、集体、个人)在面临数量庞大的农村老年人口时都碰到了困难。

从中国的现实国情来看,过于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与现有的综合国力差距较大,对众多的农村老年人口,财政无能为力;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致使广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减弱,集体经济无力承担严重的养老问题;而就农人个人而言,大部份方才解决温饱问题,根本没有可能未雨绸缪去解决自身养老问题。

国家无财力、集体无积累、老人无余力的客观现实表明,在广大农村由家庭成员提供物质供养是农村老人现实而无奈的选择。

(二)家庭养老是一种文化诉求

一种养老保障方式的确立,其影响因素众多,其中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和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等都起着重要作用。

家庭养老作为一种养老保障方式,其在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中延续至今,虽然是社会结构体系中各类因素一路作用的结果,但绝大多数中国农人依托家庭成员度过老年岁月,与其说是因经济原因不得已而为之,是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养老保障,不如说是一种文化诉求,一种心理暗示,一种传统的蔓延。

(三)中国养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处于较低水平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日趋增加的生活服务需求与可置换的公共养老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日渐突出。

截至2001年末,中国有城乡敬老院万个,拥有床位%6万张,收养人住人数万人,平均近4000个人材拥有一个敬老院,平均近200个老年人中才有一个人住养老院。

中国大部份地域不仅养老机构数量少,而且收费普遍较高,设施和服务质量又良芬不齐,很多敬老院大体上处于无稳定经济来源、无人管理、无服务人员的“三无”状态,无奈人住的老人生活质量可想而知。

敬老院老人的凄凉晚景,强化了农村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的愿望。

可是,目前还很难完全实现家庭养老照料功能向社会的转移。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农村社会养老还不充分的情况下,不论是从老年人的经济供养角度,抑或是精神慰藉角度,家庭养老都具有其它养老方式难以替代的优势,成为农村老年人的首选也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

但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也正在面临诸多的挑战,这就必需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予以完善和创新。

可以假想,未来的农村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作为养老载体并辅助于多种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

其合理性在于:

第一,家庭养老本钱低,效率高;第二,目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还无法普及和推行;第三,农村家政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第四,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恋情节愈来愈浓,而且老年人与儿孙们生活在一路,其乐融融,更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四、完善和创新农村养老模式的对策研究

虽然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已经呈现弱化的趋势,但就目前的国情、国力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家庭养老还将在较长时期内维持下去,并继续担当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力量,但同时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着诸多挑战。

鉴于中国养老的特殊性,咱们以为,从发展趋势看,在巩固和发展农村家庭养老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和助老事业,在整合中不断发展以家庭作为养老载体并辅助于多种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

咱们应着重发展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家庭养老的功能

首先,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人收人,增强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功能。

其次,成立健全家庭养老的利益诱导和鼓励机制,调动家庭的养老踊跃性。

再次,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教化力度,增强人们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营造宏扬传统美德的壮大的社会舆论气氛。

最后,不断完善有关家庭养老的法制建设,让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制,让法的硬约束为农村老年人口提供强有力的外在保障。

(二)明确政府职责

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没有政府的踊跃领导和推动是无法推动的,任何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政府的参与,都是难以维系的。

在踊跃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模式的进程中,除明确个人、家庭及集体应承担养老筹资职责外,政府责任必需“归位”,即应在继续“政府扶持”的同时,设立农村养老社会化基金,进行“真金白银”的资金投人,以真正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化”。

同时,要提倡敬老养老的风尚,从思想上强化家庭养老观念,并细化法律或制度规范,对家庭养老的责任与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另外,还可以将家庭养老质量的高低与子女可取得的实际利益结合起来,如遗产继承的优先权、干部升迁考核的标准等,鼓励踊跃的家庭养老行为。

(三)踊跃稳妥地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现有研究功效,学者们以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第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水平低,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和实际保险能力差;第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法律的支持,政策不能持续;第四,农人志愿参保原则与社会保险强制性原则矛盾;第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人不足,农村支付压力大。

因此,在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要加大政府投人,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力度,提高保值增值能力;加大对“新农保”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农人参与其中,共享社会发展功效。

(四)加速村域社区养老建设

社区作为家庭养老最终走向社会化养老的中介和桥梁,一方面,应该考虑村域老年人特殊需求及条件能力,成立与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和精神照料服务;另一方面,也可将村落老年人组织起来,成立诸如“老年人生活合作组”式的资源性组织,老年人之间彼此照顾。

在推动村域社区养老建设中,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同时,也要发挥非营利组织在经营社区养老院,开展社区公益性、慈善性、志愿性活动和老年人服务等方面的踊跃作用,并充分调动社区成员参与的踊跃性,从而实现社会养老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五)增强法制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现今社会正处于变革时期,市场经济的观念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传统的依托伦理观念维系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很大冲击。

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成立起道德规范与法制规范相一致的约束机制。

市场大潮冲击下的家庭养老不该只靠人的自觉精神维持,而必需纳人法制的轨道,使之由道德的软约束变成法制的刚性强制。

笔者以为,家庭养老的法制建设计划应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方面,增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核心的法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增强子女供养父母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供养父母的自觉性。

通过立法保障老年人的社会经济权利。

法制是实现养老保障的重要保证手腕,而中国目前为止尚无一部综合性社会保障法律,也没有一部单独的养老法,所以,尽快制定农村养老大体法,是中国的农村养老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路径之一。

总之,在目前农村养老保障需求难以知足,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完善和强化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十分必要。

通过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加速村域社区养老建设、法制建设计划、政府行动计划等办法,多管齐下,充分发挥中国家庭养老的优势,切实巩固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

  五、小结

在现代社会,与老年人生活最为密切的仍然是家庭,无论是城市中的离退休老年人或是农村中不能从事劳作的老年人,他们的生活范围和生活依托仍然是家庭。

所以,中国在“未富先老”的大体国情下养老模式的选择是:

家庭养老。

可是,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速,向传统的家庭养老制度提出了挑战,要想真正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就要求咱们在发挥家庭养老踊跃作用的同时,也要顺应家庭养老的发展方向,调动国家、集体、社区、个人各方面的力量,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欠缺。

正是因为家庭养老尚能发挥功能,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极不完善,且中国现实经济发展水平较为掉队,决定了咱们当前在进行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作出既能解决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又能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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