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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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项目
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
2017年5月
附图:
页前照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及水环境监测现状布点图
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5项目污染源监测布点图
附图6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示意图
附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年产12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的函》
(4)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年产3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的函》
(5)土地租用合同
(6)灌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的报告》
(7)灌阳县黄关镇龙吟村民委员会《关于灌阳县黄关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环境污染纠纷情况的说明》
(8)化粪池清掏协议
(9)废旧编织袋收购合同
(10)监测报告
第1章总论
1.1项目由来
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位于灌阳县黄关镇龙吟村白竹铺尾巴田,占地面积5亩,累计总投资206.5万元,现有员工40人,主要回收废弃编织袋加工生产塑料颗粒,年产量3000吨。
项目于2011年开工建设,建厂初期生产规模为1200吨/年。
根据市场需求及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本厂通过逐步改造,更换设备设施扩大产能,2014年生产能力提升到2000吨/年,2015年下半年生产能力已达到3000吨/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由于各种原因,本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根据《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5]123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30号)、《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6]434号),本项目属于完善备案类项目,需编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及有关文件资料,本厂主要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情况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并通过环境现状监测并分析得出结论后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作为该项目在环保方面实施和管理的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
10、《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5.1);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3、《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16年);
1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
15、《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5]12303号);
1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30号);
17、《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6]434号)。
1.1.2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HJ/T2.3-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8、《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
10、《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12、《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
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5、《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8、《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
19、《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
20、《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
1.3评估的目的及重点
1.3.1评估目的
1、调查工艺流程产污环节,掌握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2、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现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针对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技术经济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
4、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3.2评估重点
本次评估的重点是本厂区内的污染源强调查,废水、废气、固废达标治理情况调查,分析环保措施及环保设施的有效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着重分析本项目运行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的环境影响,同时兼顾其它评估内容。
1.4评估范围及保护目标
1.4.1评估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排污特点、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等级的划分,确定本次评估范围为:
1、大气评估范围
项目主要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选择正常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作预测,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为0.12%,最大落地距离302m;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小于5km”,故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估范围为以热熔区排放源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评估范围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因此本次评估仅对地表水影响作简要分析。
3、地下水评估范围
项目自打井取水,取水量不大,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估仅对地下水影响作简要分析。
4、噪声评估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结合工程噪声污染特点以及厂界四周的监测现状,确定厂界噪声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1m,区域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的范围。
1.4.2保护目标
本厂位于灌阳县黄关镇龙吟村白竹铺尾巴田,东侧为木材加工厂,南侧西侧有农地,北侧为乡道。
本项目评估范围内无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项目评估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分布情况如表1.4-1所示。
表1.4-1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情况一览表
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离项目最近距离
规模(人)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白竹铺
SE
90m
约8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鸭子塘
N
160m
约500人
尾巴田
W
300m
约120人
狮子涧
SW
650m
约80人
秦家
SW
780m
约100人
声环境
白竹铺
SE
90m
约800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鸭子塘
N
160m
约500人
地表水环境
灌江
S
450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1.5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1.5.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本评价为针对现有项目的影响分析,结合实际生产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生产工艺,项目主要大气环境影响为原料堆场及原料破碎粉尘、物料熔融废气(非甲烷总烃)、恶臭产生的。
主要影响因子为:
TSP、非甲烷总烃、臭气。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破碎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产生的。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主要影响因子为:
pH、SS、CODCr、NH3-N、粪大肠菌群等。
3、噪声
项目噪声影响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主要影响因子为:
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影响因子为:
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熔融废渣、废滤网、废活性炭。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特点和工程区环境状况,结合区内环境功能和各类环境因子可能受影响程度,采用矩阵法对相关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筛选,详见表1.5-1。
表1.5-1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一览表
环境要素
影响程度
环境质量
地表水
A/Sh/N
地下水
A/Sh/N
环境空气
A/Sh/N
声环境
A/Sh/N
注:
B:
有利影响A:
不利影响L:
长期影响Sh:
短期影响Si:
显著影响N:
一般影响。
1.5.2评估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及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确定项目主要排放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
通过对工程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结果,确定现状评估因子见表1.5-2。
表1.5-2现状评估因子
环境要素
污染源
现状评估因子
环境空气
原料堆场、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臭气、TSP
水环境
生产工序、员工生活
pH、SS、CODCr、NH3-N、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总磷
声环境
生产设备
Leq
固废
原料清洗
沉淀池废渣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热熔工序
熔融废渣
废滤网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1.6评估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的质量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1.6-1、表1.6-2。
表1.6-1常规污染物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项目
年平均(ug/m3)
日平均(ug/m3)
小时平均(ug/m3)
SO2
60
150
500
PM10
70
150
—
NO2
40
80
200
TSP
200
300
—
表1.6-2特征污染物质量标准
项目
非甲烷总烃
浓度
2mg/m3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2、地表水质量标准
项目评价区域内地表水体为灌江,灌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南侧厂界外有一小溪沟流经,该溪沟主要来水系山上沟溪水,其主要用途为排洪和农灌。
根据沟溪水功能,水质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标准。
清洗水循环使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
标准值详见表1.6-3。
表1.6-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项目
pH
COD
SS
总磷
NH3-N
石油类
粪大肠菌群
(GB3838—2002)Ⅲ类
6-9
≤20
—
≤0.2
≤1.0
≤0.05
≤10000
(GB5084-2005)水作
5.5-8.5
≤150
≤80
—
—
≤5.0
≤4000
(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
6.5-9.0
—
≤30
—
—
—
≤2000
3、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详见表1.6-4。
表1.6-4地下水质量标准一览表单位:
mg/L、pH无量纲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标准来源
1
pH
6.5~8.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
2
高锰酸盐指数
≤3.0
3
总硬度
≤450
4
氨氮
≤0.2
5
总大肠菌群
≤3.0
6
亚硝酸盐
≤0.02
4、环境噪声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详见表1.6-5。
表1.6-5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声环境功能区
60
50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主要为生产车间物料熔融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臭气、原料破碎及原料堆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1.6-6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排放方式
浓度mg/m3
速率kg/h
排放标准
原料破碎
颗粒物
无组织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熔融废气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16m)
120
11
无组织
4
臭气
无组织
20(无量纲)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备注:
排放高度为16m,排放速率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3要求中内插法计算。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原料破碎清洗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用作农肥(清掏协议详见附件8),废水不外排。
3、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详见表1.6-7。
表1.6-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正)。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
第2章工程现状分析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基本情况
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位于灌阳县黄关镇龙吟村白竹铺尾巴田,占地面积5亩,累计总投资206.5万元,年产塑料颗粒3000吨。
本项目员工4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管理人员在厂内食宿,其余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
企业年工作300天,每天分两班工作,每班工作12小时,原料破碎清洗工序白天的清洗量可满足生产需求,夜间该工段不运行。
2.1.2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总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1200m2,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及仓库等,企业产品及产量为再生塑料颗粒3000吨/年。
本项目主要组成详见表2.1-1。
表2.1-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规模及内容
备注
占地面积
5亩
/
总建筑面积
1200m2
/
其中
生产车间
500m2
砖混墙体、钢架顶棚、地面水泥硬化防渗处理
仓库
200m2
办公室
200m2
砖瓦结构,地面水泥硬化
原料棚、破碎区
600m2
按300m2,计入建筑面积,地面硬化、钢架顶棚
公
用
工
程
给水
沟溪水及地下水
满足用水需求
动力及照明
附近电网接入
满足用电需求,不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组。
排水
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综合利用
生产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不外排
现有环
保工程
熔融废气
热熔主机内废气通过负压抽入集气罩通过16m排气筒排放
/
降噪措施
减振、隔声、基础固定
/
废水
生产废水经三级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池体三面做水泥硬化防渗处理,三级循环沉淀池规格分别为:
一级沉淀池11m×10m×5m、二级沉淀池10m×0.6m×3.5m(三组)、集水缓冲池2.5m×2m×4m、三级沉淀池11m×9m×3.5m、循环回用池12m×10m×3m。
沉淀池沉渣
在废水处理沉淀池北部设置污泥干化池,收集定期清掏的沉淀池沉渣
池体三面采取水泥硬化防渗处理,规格:
8m×6m×4m
新
增
环
保
措
施
废气
在副机、挤出机上部增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排气筒(16m)排放。
主机废气经收集后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活性炭
设置废活性炭暂存箱,并置于暂存间内,做好防渗、防晒、防风雨措施。
原料堆场
新增100m2原料堆场,地面采取硬化措施,采用钢构顶棚。
采用防尘布覆盖在原料上方。
雨水收集及地面硬化
根据厂区具体情况,新增雨水收集沟网,厂区内雨水经收集后排至附近的农灌沟;厂区内未进行绿化的裸露地表进行硬化。
废水
将现有集水缓冲池改建成混凝池(设备主要为加药装置及搅拌机);在二级平流池中段安装紫外线消毒装置;废水处理方式为生产期间连续自动处理。
在一、二级沉淀池上方搭建防雨棚。
2.1.3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
1、原料来源
本厂主要生产原料为废旧塑料编织袋,以水泥产品外包装废弃编织袋为主,同时回收少量的果蔬农产品及物流等外包装废旧塑料编织袋,不涉及含油、农药、化肥、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无进口废塑料。
原料主要成分以聚丙烯为主,根据调查相关资料和生产经验,回收的该类原料具有可熔、可塑性,便于回收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不需要添加其他辅料。
我厂原料堆场地面使用水泥硬化防止雨淋渗透,原料堆场设置顶棚。
根据近几年的统计及采取拟增加的环保措施后,企业生产主要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用量详见表2.1-2。
表2.1-2原辅料及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废旧编织袋
吨
3450
外购
2
水
吨
3900
沟溪水及井水
3
电
万kw·h
60
乡镇电网
4
活性炭
吨
7.9
新增熔融废气治理措施
5
粉状PAC
吨
1.5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后;外购;投加量为25mg/L;厂内最大储量150kg。
2、主要原原辅材料性质
本项目废旧塑料袋主要成分为聚丙烯,简称:
PP,分子式:
(C3H6)n,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材料。
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密度只有0.9-0.91g/m3,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轻的品种之一。
它对水特别稳定,在水中的吸水率仅为0.01%,分子量约为8万到15万。
成型性好,但因收缩率大(1-2.5%),厚壁制品易凹陷,对一些尺寸精度较高零件,还难于达到要求,制品表面光泽好,易于着色。
聚丙烯的化学稳定性很好,除能被浓硫酸、浓硝酸侵蚀外,对其它各种化学试剂都比较稳定,但低分子量的脂肪烃、芳香烃和氯化烃等能使聚丙烯软化和溶胀,同时它的化学稳定性随结晶度的增加还有所提高,防腐蚀效果良好。
项目熔融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
活性炭是一种黑色多孔的固体炭质,由煤通过粉碎、成型或用均匀的煤粒经炭化、活化生产。
主要成分为碳,并含少量氧、氢、硫、氮、氯等元素。
普通活性炭的比表面积在500~1700m²/g间。
具有很强的吸附性能,为用途极广的一种工业吸附剂。
PAC:
通常也称作碱式氯化铝或混凝剂等,是一种水溶性无机高分子聚合物,易溶于水,有一定的腐蚀性。
该产品有较强的架桥吸咐性能,在水解过程中,伴随发生凝聚,吸附和沉淀等物理化学过程。
该产品广泛用于饮用水、工业用水和污水处理领域。
3、原料质量管理控制要求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对废塑料的回收要求如下:
(1)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
(2)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依据上述要求,在签订供货合同的基础上,我厂对原料收购及加工过程制定了如下的管理控制细则:
(1)现场抽检。
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由供货商外运自行处理;
(2)生产过程挑拣出不符合要求的原料,暂存于原料堆场内,在下一次供货商送货时由其外运自行处理。
4、粉状PAC储存、环保要求:
粉状PAC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对储存的要求不高,只要将其保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即可。
本项目PAC厂内最大一次行储量仅为150kg,拟在停车区(已做地面硬化)间隔一小间位置保存,并安装排风扇。
2.1.4生产规模
项目于2011年开工建设,建厂初期生产规模为1200吨/年。
根据市场需求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本厂通过逐步改造,更换设备设施扩大产能,2014年生产能力提升到2000吨/年,2015年下半年生产能力已达到3000吨/年。
2.1.5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及拟增加的环保设施
本厂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及拟增加的环保设施详见表2.1-3。
表2.1-3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设备型号/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破碎机
D80机
台
1
2
螺旋清洗送料机
D40
套
1
自建
3
三级清洗水槽
25m+15m
座
2
4
自动捞料机
/
套
2
自制
5
旋转清洗耙
/
个
15
自制
6
甩干机
/
台
1
自制
7
电磁加热系统
65kw
套
2
8
高温环保热熔系统
315型热熔主机
套
2
一用一备
配套185型副机
套
1
9
冷却槽
长2.5m
座
1
自建
10
塑料切粒机
WQ-230B
台
1
11
储料桶
3m3
个
1
12
变压器
315KVA
台
1
13
储水罐
2m3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