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政协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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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政协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安平县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安平县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政协安平县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组织。
县政协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一届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
政协地主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选举地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听取并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有关决议;参与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政协安平县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由政协安平县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召集并主持政协安平县全体会议,每届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组织亲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政协衡水市委员会所作的全省性和全市性的决议;在政协安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安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安平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决定政协安平县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政协安平县委员会设“四委一办”。
即:
经济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掌握县政协全面工作情况,起草、印发文件;筹备县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管理印钤、机要、档案;组织机关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管理财务;后勤等行政事务;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委员会
主要职能:
负责经济统点统战工作。
3、提案委员会
主要职能:
负责政协委员会的提案工作。
4、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
主要职责:
负责“三胞”眷属联谊、联络工作。
5、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能;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写、出版和发行;负责全国和省、市文史书刊的征订和发行;通过开展工作拓展联系对象。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亲(及所属事业单位)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295.5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安平县政协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29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是房租、会议费、委员活动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295.5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5.23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费。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17.6%,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规范和标准。
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俭,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
公务接待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
5、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组织召开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
2、征集、交办委员提案。
3、组织委员视察活动。
4、做好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协商、沟通工作。
5、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31政协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政治协商
5.00
就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高政治协商水平。
政协会议
5.00
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是开展工作的主体,是委员履行自身职责的主要途径。
包括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各专委会会议等。
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高政治协商水平。
产出指标
实际完成的政治任务占计划实现的政治任务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已完成的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量占计划量的比例
100%
≥95%
≥90%
民主监督
有效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通过意见、建议、批评的方式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政治监督。
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知情、沟通制度,将民主监督寓于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
提案工作
对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以及各专委会(提案者)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适时通过协调、沟通、座谈、视察等形式进行督办。
完善提案审查、办理和反馈机制,做到提案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善,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政协履职作用更加突出。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提案督办数占提案交办总数的比例
100%
≥95%
≥90%
民主协商
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协商活动,召开专题协商会、协商民主会、专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工作研讨会和学习座谈会等。
增强开展政治协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规范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和层次,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协商活动占计划量的比例
100%
≥95%
≥90%
监督事务
组织、鼓励和引导委员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视察考察,通过建议案、提案等形式进行监督。
通过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实施监督。
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知情、沟通制度,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产出指标
年度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占监督工作任务的比例
≥100%
≥95%
≥90%
提案工作
对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以及各专委会(提案者)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适时通过协调、沟通、座谈、视察等形式进行督办。
完善提案审查、办理和反馈机制,做到提案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善,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政协履职作用更加突出。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提案交办数量占提案总量的比例
100%
≥95%
≥90%
参政议政
3.00
通过对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以调研报告、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挥政协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案。
专题调研
3.00
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在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调研课题就党和政府关注的问题,提出客观、有价值、有分量、有影响的意见建议,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产出指标
年度内已完成的重点课题和专项调研数量占计划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调研结果和政策建议采纳数量占调研结果和政策建议数量的比例
≥50%
≥30%
≥20%
社情民意
利用政协自身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优势和特点,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将分散在民间、基层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反映给决策部门。
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做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和稳定。
产出指标
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数量占采集数量的比例
≥80%
≥70%
≥50%
政协事务管理
42.00
县政协自身建设、理论研究以及宣传工作,与县内外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机构编制、人事任免、人员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后勤保障、经费资产管理、基建和审计,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自身建设、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综合业务管理
加强县政协机关与专委会自身建设以及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扩大与省市政协办公厅,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县直有关部门和乡政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政协自身建设质量更加扎实,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文史资料的社会功能增强,理论研究成果服务履职作用明显。
产出指标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占综合业务管理工作计划的比例
100%
≥95%
≥90%
综合事务管理
42.00
县政协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调配及人员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后勤保障、机关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和审计,机关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以及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基本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信息化保障、老干部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产出指标
综合事务保障情况占综合事务保障任务的比利
100%
≥95%
≥90%
6、政府采购信息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7、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9.9183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安平县政协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政协: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
——
59.9183
1、房屋(平方米)
0
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0
0
2、车辆(台、辆)
3
40.938
3、其他固定资产
18.9803
8、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