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医保工作岗位职责制度共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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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医保工作岗位职责制度共18篇

街道医保工作岗位职责制度(共18篇)

第1篇:

医保岗位工作职责

医保岗位工作职责

1.在医院分管副院长和财务科的领导下开展各种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项目日常工作。

2.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咨询、执行和解释工作。

3.为已参加医保的住院患者进行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的核对、审核,严禁挂名和冒名顶替住院。

4.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内容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出院患者的审核、结算和复核以及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审核结算工作,不徇私情。

5.配合医保中心,加强医保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

6.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审核人员对医保业务的审核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7.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向医院院务委员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医院进一步完善院内各医疗、护理、医技、财务等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8.按照各医保中心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标准,做好各医保病人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初审工作。

9.每月及时向市医保中心报送结算报表及相应明细报表,同医保中心办理对账工作和结算手续,及时回笼我院垫付资金;及时汇总各科室住院医保患者费用明细,提供各科医保患者费用数据上报财务科并做好科室内部备份存档。

第2篇:

医保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在医保办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医保财务工作。

2.协助科室宣传贯彻医保、农合、城镇职工、居民、工伤、生育等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与各类各级医保部门沟通联系工作。

3.负责做好不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的费用结算工作、农合现金兑付工作等。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作出相应处理。

4.负责做好上级医保部门以及定点医疗服务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接待工作。

落实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3篇:

医保办科员岗位职责1.在医保办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和定点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

2.宣传贯彻医保、农合以及工伤、生育等医保政策,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3.负责协调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和有关科室在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联系,贯彻执行医保的管理规定。

4.深人临床科室及相关部门了解、搜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报告,解决实际问题。

5.负责医保病人住院登记审核,按规定执行病种定额费用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合理”的原则管理。

6.负责医保信息传输以及医保门诊特殊检查及材料的报批工作,做好医保统计,每月汇总医保住院情况,报告院领导。

7.严格落实农合管理政策,做好审核现金支付工作。

合理使用医保、农民费用。

8.负责做好上级各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服务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査接待工作。

落实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4篇:

医保办主任岗位职责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和各类医保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

2.负责制定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3.负责督促检查全院有关部门,临床、医技科室正确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协调工作中各种矛盾和解答咨询,搞好医保的管理。

4.贯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宣传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与法规。

5.负责同定点医保管理部门的联系,按照协议的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及协调工作。

6.负责了解和收集在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落实领导意见,并提出建议,不断改进医保的管理。

7.负责本科室的政治学习,制定工作制度,检査、督促科室人员落实岗位职责。

第5篇:

医保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主持制订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类工作总结,并负责向上级报告。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审查批准中心的一切重大政治、经济、业务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

第6篇:

医保工作职责

医保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上海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制定本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2、负责审核全院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申报的审核。

3、负责本院医保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

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医院内各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全院医保费用定期对比增长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保日常工作的检查及医保知识的培训。

严格做到“五合理”

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住院、合理收费。

6、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对在院期间突发危重或疑难病人,及时做好转诊或外出检查治疗的工作。

对持有门诊大病医保证明的病人做好审核工作,保证医保资金不盲目流失。

7、接受上级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二)工作目标:

控制我院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三)服务宗旨:

为全院各个科室、和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一流的工作质量,快捷的办事效率。

(四)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遇到特殊情况给予耐心的解释。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进取,不断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及精神。

3、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并能够正确运用到工作中。

4、遵纪守法,廉洁办公,公示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7篇:

医保办工作职责和制度

部门:

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科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及规定。

2.理解掌握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及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利益。

3.负责对医保住院病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外购药品进行审核,负责医保转诊转院病人的审核登记工作。

对医保的外伤住院病人的相关信息向县医保处汇报。

4.为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办理民政的“一站式”补助。

5.准确统计医保、民政、大病保险报销等信息报表并及时上报。

6.严格执行医保的各项制度及规定,加强与临床的沟通指导,强化对各项运行指标的动态监管,以保证医保政策的准确执行,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保证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

部门:

医疗保险办公室岗位名称:

主任

1.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相关规定,对门诊特定病种进行申请和审核,材料合格率为100%。

2.每半年向临床医生宣传医保政策,及时给相关人员进行医保培训。

3.对城镇职工住院患者进行入院审核登记,不定期到各病区抽查人、证相符、病人在床、住院标识,保证无冒名顶替及挂床住院情况。

4.不定期检查普通门诊、门特及离休干部的门诊处方使用情况。

制人均费用及药占比。

6.每月不定期抽查出院病人医嘱、检查单与记帐单是否相符。

5.按时上报医保住院病人情况,按月、季、年统计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有效控

医疗保险制度

制度编号:

YLGL-034制定部门:

医务科制定日期:

2021.06修订日期:

2021.03修订次数:

2次生效日期:

2021.04

根据县人社局社保处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热心为参保患者服务,优化就医医保服务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及规定,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三、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合作科室之间关系,加强与各人社局社保处的沟通交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保证医保工作在我院顺利运行。

四、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杜绝医保工作中差错、失误的发生,圆满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一)及时、准确为患者进行再入院的网络申报备案。

(二)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审核录入住院费用。

(三)按相关文件标准审核意外伤害、整形、生育相关疾病,严把医保支付疾病范围关。

(四)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特殊病种门诊标准,做好参保人的特殊病种门诊申报和初审工作。

(五)热情为选择我院做定点治疗医院的异地安置人员办理定点手续。

(六)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对医保患者的转诊、转治、转科进行审批。

(七)积极主动、稳健灵活的协调处理各种医保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五、监督和检查各临床科室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临床科室医保患者进行考核,并进行医保工作检查和评分。

六、负责组织和准备迎检工作,对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科室积极纠正。

七、热情做好医保患者的接待、咨询工作,认真解释宣传医保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医院相关制度稳妥处理各项投诉。

八、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YLGL-035制定部门:

医务科制定日期:

2021.06修订日期:

2021.03修订次数:

2次生效日期:

2021.04

为了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核对患者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接诊医师应核对医疗保险卡及身份证信息,发现两者信息不符时,不得以虚假信息开药、诊疗,遏制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办理住院手续的医保患者,主管医师须告知其在规定时间(72小时)内持患者医疗保障卡、身份证及住院证到保健科信息登记,并持医疗保障卡、身份证到住院处登记医保类别。

三、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自费药物或诊疗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中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病历书写要求。

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六、严格掌握医疗保险患者的入、出院标准。

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患者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七、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做到及时计费,按规定收费,杜绝重复收费和补记材料费,禁止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各种费用记帐名称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

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承担,全额由科室和相关人员承担。

八、医保政策宣传。

医保办将根据上级要求通过内网、宣传条幅或电子屏幕等渠道,把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院公示和宣传,全院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医保新知识、政策,以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第8篇:

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的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并熟知医疗保险各种政策、规定,并负责对全院医护人员就医保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宣传。

3、做好与上级医保经办(主管)机构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反馈医院医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协商给予妥善解决。

4、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医保运行情况,并对医院医保运行政策及运行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每日下病房审核患者身份,并收取医保证,检查住院证上开具的疾病是否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6、及时向上级医保经办机构上报每日住院参保患者。

7、审核参保患者出院病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8、对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察及日常业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给予整改,必要时提请主管领导作出相应处理。

9、按规定日期按时整理好报帐资料及统计报表,并上报有关部门。

10、与财务科共同做好往来帐务工作,做到每笔帐物有记录,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沟通返款到帐情况。

11、做好医保中心要求的普及医保知识工作,耐心解答参保职工提出的各种问题。

12、监督科室在医保患者住院费用上加强控制,保证年底结算不超定额,禁止乱检查、乱用药。

13、做好各种医保文件及审批材料的保管整理工作,随时迎接各项检查。

第9篇:

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医保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工作。

2、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

宣传政策,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差错、纠纷。

4、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对基本医疗保、合作医疗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本院职工掌握政策和有关规定。

5、建立从挂号起经诊查、审核、划价、收款、取药、观察静脉输液等处置、记录,直到住院一条龙服务。

5、严格控制医保超支,努力争取与下达的指标相吻合。

依照规定开处方、办外转、外购药、特批检查及审批单据。

6、及时填写传染病、结核病、癌症病人报告卡及相关类登记。

7、领导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

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协调、处理参保、参合人员的各种问题。

8、及时向院长、分管副院长提出奖惩、处理意见,批准后负责检查实施。

9、定期就医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向主管院长汇报,以求解决。

10、完成院长、分管副院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医保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实施科内各项具体事务。

2、拟订相关业务计划,经科长批准后负责实施。

3、负责各项政策细则的整理、督导及实施。

4、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伤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耐心细致做好指导解答工作。

5、审核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住院是否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治疗、医材及特、适、贵重药品的审批、审核工作。

6、负责住院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身份核查,监督自费控制、告知及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及乱收费。

8、负责审核、办理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出院结算手续。

9、将住院病人信息及时上传给市区医保中心及各县合疗办。

10、负责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报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执行情况。

11、负责向各县合疗经办机构定期报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

12、负责科内各类文件、档案的登记、整理、归档、保管。

13、汇总各类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部门。

医保科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

4、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工作人员的请、销假制度与医院的一致。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6、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7、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

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励行节约,反对浪费,凡破坏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9、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1、本制度由合作医疗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第10篇:

医保工作制度

医保工作制度

一、医保办工作制度

1、医保办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区、市的各项政策规定。

2、根据市、区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制订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新政策要求,随时调整相关规定。

3、负责对外接待(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参观)。

对内协调和相关科室的全面工作(病房、药房、信息科、财务科、药械科等)。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

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好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工作。

5、结合医院医保总额控制,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

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热情服务,周到细致,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礼貌待人。

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7、熟悉本岗工作流程,对业务精益求精,增强为参保患者服务能力。

8、做好医保病人费用结算、统计及上报工作。

二、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市、区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1、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首先由首诊医生核实身份,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病史。

住院后医保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参保住院病人进行稽查,再次核实病人身份或外伤性质,严禁挂床住院,弄虚作假。

遇就诊患者与就医记录册身份不符合时,首诊医生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卡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其中自杀、斗殴、吸毒、酗酒、交通意外、工伤、生育及职业病等住院者,均不享受医保刷卡结算。

2、严格执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自费项目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3、严格按照《处(急)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4、病历书写须规范、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5、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6、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

按疾病目录进行

审批,不能报销的疾病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7、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

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8、全体员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9、信息科要妥善维护软件;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三、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医院电子处方的开具,药品的调剂、保管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2、处方使用电子处方,项目应完整,正确。

门诊处方必须用钢笔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分别标明甲乙类及自费药物,并有医师签名。

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4、每张西药处方限5个品种;中成药处方限3个品种;急诊用量限3天;西药、中成药用量限5天;中药汤剂用量限7天;门诊慢性病用量限2周。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实行电子手工双处方,在完成电子处方后,应再用钢笔书写毒、麻、限剧药品专用处方笺,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6、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或超过15日量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7、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

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医生在完成电子处方同时出具手工处方,麻醉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医院管理人员和计费人员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疗服务收费公示

(1)严格执行市物价政策规定及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制度。

(2)利用电子屏幕、电脑查询系统、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及常用药品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医疗服务项目及常用药品公示时,必须公示项目名称(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计价单位及价格。

(4)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的公示项目价格,确保医院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准确性。

2、医疗服务收费查询

(1)设立门诊、住院部价格信息查询触摸屏。

(2)在门诊大厅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板等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以供患者查询。

(3)为满足病人需求,方便患者查询,收款处及临床科室均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耐心解答患者咨询。

(4)医院实行首问负责制,导诊护士有义务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服务窗口及查询电脑位置;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须向患者告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

(5)为方便、快捷地做好医疗费用查询工作,财务科等有关科室将努力为患者提供方便。

4、医疗服务收费责任追究

(1)适用的范围:

为本院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药品、医用材料等医疗服务价格和行为。

(2)列入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

1)自立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2)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3)重复收费、无医嘱记录收费。

4)超医嘱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湖北省价格规定“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

7)药品和医用消耗材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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